希特勒死後,德國依然在執行他的一項命令,如今已經72年

提起阿道夫·希特勒這個名字,我想應該沒有人會不知道。作為德意志第三帝國的元首,希特勒宣揚法西斯主義,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並屠殺了六百萬猶太人。

雖然希特勒作為戰爭魔頭已經被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而戰後的德國也徹底清算了納粹留下的痕迹。不過,馬丁·路德·金曾說過這樣一句話:「我們永遠不應忘記,希特勒所做的一切在德國是合法的!」

什麼意思呢?

1929年世界經濟危機爆發,希特勒和他的納粹黨承諾「讓德國每一戶人家的餐桌上有牛奶與麵包」,事實上,希特勒後來真的做到了。

1933年,希特勒正式出任魏瑪共和國(德意志第三帝國前身)總理,當時的德國在軍事實力上遠不如鄰國法國,而經濟更是一塌糊塗,失業的德國人高達300萬。正是在這種背景下,選民把票投給了希特勒。

所以,希特勒的上台並非是暴力的結果,而是的的確確獲得了當時大多數德國人的支持。

從1933年上台,1939年掀起第二次世界大戰歐洲戰場序幕,直到1945年希特勒自殺,納粹德國投降,在這十幾年裡,希特勒不僅提高了德國民眾的生活水平,而且讓德國一躍成為當時的軍事強國。

要知道,納粹德國戰敗的主要原因是它的非正義性以及多線作戰的失利,而並非它無法支撐起戰爭的開銷。所以,拋開對別國的傷害,單就希特勒對當時的德國而言,確實是民眾選擇了他。

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二戰結束後,德國按照英美蘇等國要求,對納粹進行了徹底清算,但唯獨對廢除希特勒時期所制定的各項法律這一條沒有答應,因為法令畢竟是經過德國人認可後頒布的。

而這其中就包括希特勒生前簽署的一項法令。

1941年,納粹德軍橫掃歐洲,除了抵抗者外,歐洲還有很大一批人甘願為納粹服務。因此,希特勒正式簽署一項法令:將所有為納粹服務的外國戰士視作德國公民,並享受德國軍人養老金的權利。

1945年二戰結束之後,德國依然在執行著這條法令,如今72年過去了,僅比利時一國就有2000多人每月按時從德國政府手中領取養老金,此外還有西班牙、荷蘭也有為數不少的人。

雖然當年受到納粹迫害的倖存者對此提出抗議,但德國對領取養老金的人員姓名具體數額始終保密。單就這一點,不得不讓人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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