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德拉的遺產(2):瑞佛尼亞的審判
曼德拉的遺產(2):瑞佛尼亞的審判
2013年12月14日《經濟觀察報》
作者:敏蒂·斯坦福德
瑞佛尼亞審判
由於南非依然保留了一套司法系統,所以在1964年那場著名的瑞佛尼亞審判上,曼德拉在法庭上仍有申辯的機會。在那場陳述中,曼德拉回顧了南非黑人同胞為爭取自己權利的抗爭之路。
在那場審判中,曼德拉和另外九人被指控煽動及顛覆國家,其他罪名還包括發展社會主義事業和援助境外武裝勢力企圖入侵共和國。曼德拉在瑞佛尼亞審判的開場白是簡單的一句話:「我是第一個被指控的人。」站在法庭中央,曼德拉做好了個人陳述的準備。他要解釋在這樣的社會形勢下,顛覆行為之於愛好和平的普通人是可以理解的,同時也是他們能採取的唯一符合邏輯的行為。
至20世紀60年代,南非國民黨已經完成了對不同種族的隔離和不平等的種族發展制度,即「有南非特色的種族隔離制度」(apartheid)。隨著這一制度在之前10年中的穩步收緊、加強,曼德拉在他的法律事務所目睹了越來越多的黑人生活被毀滅,土地被奪走,家庭被拆散,家人遭受巨大的羞辱和非人的待遇。
國民黨治理南非時,宣布主要城市及眾多城鎮為「只准白人入內」的城區。當然這並非意味著這些地方沒有黑人,事實上20世紀60年代,城區的黑人人口已經遠遠超過了白人。「只准白人入內」的真正含義是黑人只能居住在城市的特定區域,他們若要進入所謂的「白人區」,必須隨身攜帶通行證,如不能出示這樣的一本通行證就會被關進監獄。
當曼德拉站在法庭上時,他清楚自己有可能面臨無期徒刑乃至死刑,但更明白國民黨政府所選擇的方向只會讓南非黑人的境遇愈來愈惡化。他以其特有的無所畏懼的語氣承認了自己的所有行為:
「首先我想說,政府認為南非國內的抵抗運動受境外或共產主義的影響是完全錯誤的。作為個人,也作為人民的領袖,我做了自己所能做的全部,我所做的這一切全因我在南非的經歷,還有我深感自豪的非洲身份,而非因為局外人所說的那些話。」
非暴力示威被歪曲
1952年,時任「非國大」青年團主席的曼德拉成了組織「不合作運動」的中堅力量。在這場大規模運動中,8500多人故意不遵守種族隔離法律。政府對其認定的運動領袖(曼德拉在內)判處了9個月的監禁,緩期兩年執行;對「不合作運動」的回應是新立法案,限制民眾的示威,但示威並沒有停止。1956年,政府抓捕了曼德拉及其他155人,並按《反共產主義法》處以最重的叛國罪。
作為「頭號嫌犯」的曼德拉在瑞佛尼亞法庭的審判中回顧這一判決,他這樣解釋道:
「『非國大』的非暴力政策受到政府的質疑,但是法院之前的裁決就已經認定『非國大』沒有實施暴力政策,並撤銷了所有的指控,宣判我們無罪,其中撤銷的指控就有『非國大』尋求創建一個共產主義國家以取代現存政權。南非白人政府一直試圖給其反對者貼上共產主義者的標籤。現在,這個審判又提出了這一指控,但我接下來會表明,『非國大』過去不是、現在也不是一個共產主義組織。」
南非白人政府對共產主義的態度十分消極。在美國的影響下,他們視共產主義為危險、暴力、褻瀆上帝的事物,並試圖將任何一名有自由主義政治觀點的人冠上共產主義者或是受共產主義蠱惑的罪名。由於南非大多數人都信奉基督教,政府很容易就能利用宣傳機器說服他們,凡是與共產主義有接觸的人都是反基督教的危險分子。
為此,許多反對種族隔離的人不得不忍受著痛苦,向政府證明他們與共產主義毫無關係。儘管曼德拉一開始就澄清「非國大」從未實行過共產主義政策,但他還是樂於承認自己的組織從共產主義國家那裡獲得了幫助。曼德拉還清楚地表明,他很樂於學習所有的政治哲學和政治制度。這也是曼德拉富有勇氣和開明的一種體現。
沙佩維爾大屠殺
1960年3月21日,南非迎來了一個歷史上的轉折點,這一天現在是南非的人權日。當日,沙佩維爾一處定居點發生了一場和平示威。警察對沒有武器的人群開槍,示威變成了血腥的屠殺,最終導致69名無辜黑人遇害。儘管這次示威是由更為激進的「泛非洲人大會」組織,並非「非國大」組織,但政府還是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並頒布法令宣布「非國大」和「泛非洲人大會」為非法組織。
曼德拉在瑞佛尼亞的被告席上陳述了自己當時的心境:
「我與我的同事經過慎重的考慮決定,不會遵守這一法令。非洲黑人並不是政府的組成部分,他們沒有參與制定管轄他們的法律。我們堅信《國際人權宣言》的這句話,即『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權威的基礎』,要我們接受這一非法法令無異於讓非洲黑人永遠噤聲。」
1960年,南非還舉行了一個只有白人參與的公投;次年5月,政府宣布南非共和國成立,正式脫離英聯邦。南非黑人前景一片慘淡。
種族隔離早期,南非政府通過制定法律、政策一一剝奪了南非黑人的權利,世界對此的反應並不強烈。當時,殖民主義在非洲其他國家慢慢褪去,迦納和坦尚尼亞在這之前不久剛剛從英國那裡獲得了獨立;美國國內的種族隔離制度不再合法。整個世界尚無法想像有南非特色的種族隔離竟會存活下來。
「黑人家園」政策
1961年6月,鑒於國內升級的暴力以及政府通過立法封閉原本合法的示威場所,曼德拉及「非國大」其他成員深思熟慮後斷定,這場持續半世紀之久的和平示威運動已經宣告失敗。曼德拉與時任「非國大」主席的艾伯特·盧圖利還為此起了衝突,他滿懷敬意地告訴後者,指導這一運動的非暴力政策已不再起效。不僅盧圖利反對,聯合國[微博]也不同意這一觀點。1962年,聯合國成立反種族隔離特別委員會,向南非政府遊說以求和平改變,並宣布將3月21日定為「國際消除種族歧視日」,來紀念那些死於沙佩維爾屠殺的遇難者。
南非的種族隔離政府不為所動,繼續剝奪黑人的權利。政府根據種族分布將原本分配給黑人的13%的土地進一步劃分成自治的「黑人家園」,以便讓它們最終成為各自獨立的「國家」。他們還無法抱怨沒有選舉權,因為他們大可以回自己的「國家」投票。但這忽視了一個重要事實,即上百萬的黑人根本就無法住在那些依部落劃分的「黑人家園」里,13%的土地不可能承受70%的人口。
政府對此心知肚明,也明白多數黑人過去不會、將來也不會永久地居住在這些「黑人家園」里,他們只不過是想利用一些已存在的部落自治領域為自己宏偉的種族隔離計劃洗白,想藉助這一計劃,通過一系列強制的政治舉措剝奪「非白種」南非人的公民權。首個這樣的政治實體是特蘭斯凱——科薩人傳統意義上的家園。1976年特蘭斯凱成為獨立國家,其第一任首相便是曼德拉的外甥凱澤·馬坦齊馬。
聯合國安理會宣布這些「黑人家園」的獨立國地位無效,並號召其成員國拒絕承認特蘭斯凱及南非其他類似政治實體的國家資格。「非國大」將「黑人家園」這樣的贗品國家視為政府要永久剝奪黑人權利的終極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南非政府所謂的「黑人」是所有其認為的非白人的人種,包括了南非最古老的原著居民——布希曼人、所有混血人種的後代(有色人種),以及在南非的馬來亞人、印度人和華人的後代。唯一例外的是日本人,出於貿易的私利,日本人被歸為「榮譽白人」。混血兒給立法者帶來了麻煩,於是他們又立法禁止不同種族間的通婚。
瑞佛尼亞審判進行期間,「偉大的具有南非特色的種族隔離制度」方才初見端倪,但曼德拉和他的同伴已經意識到了這一制度的可怕後果。當時世界上許多人相信,就制度設計者的腦力而言,種族隔離難以真正奏效,隔離者很快就會滿盤皆輸。在1960年代初,沒有人能預言南非要迎來真正意義上的民主,還要等上30多個春秋。
1961年,已是「民族之矛」成員的曼德拉開始了一項與其他非洲國家軍事領導人談判的秘密任務,他本人也在阿爾及利亞接受了軍事訓練。他毫不畏懼地告訴瑞佛尼亞審判庭的法官,他一直在學習「戰爭和革命的藝術」。他在學習軍事策略時做的筆記都被作為證物呈上了瑞佛尼亞法庭,曼德拉是這樣向法官解釋的:
「如果爆發游擊戰,我希望能和我的人民並肩作戰,一起承受戰爭的災難。證物里有我在阿爾及利亞上軍事課時做的筆記,還有一些對游擊戰及軍事戰略書籍的讀書總結。我已經承認這些都是我的手跡,我也承認我做這些研究是為了準備好將來一旦轉向游擊戰我所要承擔的角色……我試圖將所有游擊戰的權威審視一遍——無論是東方的還是西方的,我既回頭看卡爾·克勞塞維茨的經典,也涉獵毛澤東、切·格瓦拉的著作,或是看有關布爾戰爭的書籍。」
對人性的堅守
曼德拉在法庭上的所有陳述都表明了他的一個特點——對普通人性的堅守:
「白人會把非洲黑人當成與之全然不同的人種。他們不會視黑人為自己的家人;他們意識不到黑人也是有情感的——黑人會像白人一樣戀愛,會像白人一樣眷顧自己的家人和孩子,黑人還會賺錢買食物、買衣服、送孩子上學,讓家人過上體面的生活。」
曼德拉說,改善黑人境遇的唯一辦法就是賦予所有種族平等的權利,而這樣合理的訴求卻被視為危險的革命言論,認識到這一點的曼德拉對於自己的措辭也十分謹慎:
「我們首先要的是平等的政治權利,如果得不到,我們永遠都是殘缺的人。我知道對於這個國家的白人,這聽上去像是革命言論,因為這樣一來選民的主體就成了黑人,所以白人害怕民主。但我們不能讓他們的害怕成為南非通往種族和諧、全民自由道路上的障礙,賦予人們權利會導致個別種族統治的觀點是不正確的。」
曼德拉的這番話毫無誇張之辭。當時許多人已經死於為生存所做的抗爭,而在接下來的歲月里,還有成千上萬的人死在國家的監獄裡,死在警察的槍下,或是因為被剝奪了謀生的手段而死去。最後一次公開開庭時,曼德拉做了以下總結陳述,他向人們表明,他已經準備好為了所有南非人的自由獻出自己的生命:
「我已將我的畢生獻給了南非人民的反抗事業。我反抗白人的統治,我也反抗黑人的統治。我珍視民主、自由社會的理想,在這樣的理想社會裡所有人都能有平等的機會,和諧地生活在一起。我希望能為這樣的理想而活,並使之實現。如果有需要,我願意為這一理想而死。」
曼德拉和他的七名同案被控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從此,政府便開始著力於讓每一個普通的南非人忘掉曼德拉——引用曼德拉的話或是宣傳「非國大」的思想即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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