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 如何理解「醫病的神跡」
06-13
如何理解「醫病的神跡」作者李世崢聖經中的確記錄醫病的神跡,但當人們追求醫病神跡勝於追求賜人生命的信仰時,這誠然已經背離了基督教的基本信仰。人們為何如此看重醫病的神跡?筆者認為,這是因為在對醫病神跡的認識上存有許多誤區,倘若能走出這些誤區,便能以冷靜態度面對醫病的神跡。為此,本文將嘗試分析其中種種誤區,並通過對耶穌關於醫病神跡的教訓來矯正這些錯誤觀念,從而走出誤區,正確看待醫病的神跡。誤區一:犯罪是疾病的根源,只要虔誠認罪,就可得著醫治。這是一個非常古老的觀念,早在舊約時代,人們就持這樣的看法。約伯之友以利法就是這樣認為,當約伯遭遇疾病之苦時,他說:「請你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伯4:7)約伯的時代早已過去,但這種觀念依然存在,今日教會也常有人將所有的疾病都歸咎於病人犯罪。筆者曾經遇到過這樣一件事,可謂這方面典型例證:在一次講道後,一位老姊妹說,她聚會時遲到了五分鐘於是就肚子疼了,經過禱告就好了。她認為肚子疼是犯罪後果,因為她遲到五分鐘以致得罪了上帝,後來好了是上帝的醫治,因為她向上帝認了罪。這位姊妹以這種觀念理解疾病,此外教會中也有人專以這種觀念理解別入疾病,每當遇到有病肢體,就斷定他(她)犯了罪,並幾近威逼地要求其認罪,無形中給病人增加了幾份心靈痛苦。疾病果然都是犯罪的結果嗎?讓我們來看耶穌的看法。當耶穌和門徒遇見一個生來瞎眼的人時,門徒向耶穌發問:「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回答:。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參約9:2-3)門徒將病與罪聯繫在一起,但耶穌堅決反對他們的看法。無可否認,人類很多疾病是從罪來的,比如,酒精中毒是過量飲酒的結果,性病是放縱情慾的結果。但我們不能每看到一個病人就認定他犯了罪,因為犯罪只是得病的一種原因,而不是得病的唯一原因。除了犯罪外,還有很多別的原因會導致人得病,比如,有人因勞累過度而得病,有人因意外事故而得病,有人因年紀老邁而得病,類似這樣的疾病都不能說成是是犯罪的結果。既然疾病不一定都是犯罪的結果,那麼認罪也就不一定是病得醫治的途徑。因此,我們既不能將患病與犯罪划上等號,亦不能將認罪與醫治划上等號。誤區二:信心是醫治的保證,只要恆切禱告,就可得著醫治。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於是出現了有病只禱告不吃藥的怪異做法,將求醫吃藥看作沒有信心的表現,甚至視為褻瀆上帝的行為。長時間拒絕醫藥,病情只能加重,結果還以為上帝過於冷酷不聽他的禱告。既貽誤了患者病情,又破壞了教會形象。這種現象已經司空見慣了,這裡不必舉例了。果真憑信心禱告就可得著醫治嗎?我們可以從《馬可福音》中一個關於醫病的神跡得到啟發。一個長大麻風的人祈求耶穌醫治他:「你若肯,必能叫我潔凈了。」面對他的祈求,耶穌說:。我肯,你潔凈了吧!」(參可1:40-42)「你若肯,必能叫我潔凈了」這一句極其樸實的話,蘊含著十分重要的道理。這個長大麻風的人相信耶穌「能」醫治他的疾病,所以他才向耶穌祈禱,但他同時也知道必須耶穌「肯」他才可以得著醫治。正確理解「能」與「肯」的關係,是我們理解醫病神跡的關鍵。上帝「能」醫治人類的疾病,這一點我們深信不疑,因為無論舊約還是新約,都記載了許多醫病神跡。但他不一定「肯」醫治所有病人。耶穌自己都說過:「先知以利沙的時代,以色列中有許多長大麻風的,但內中除了敘利亞國的乃縵,沒有一個得潔凈的。」(路4:27)至於上帝為什麼。肯」醫治一些病人,而「不肯」醫治另一些病人?是因為信心程度不同,或者禱告態度不同嗎?不是,因為「肯」與「不肯」取決於上帝,而不是取決於病人。誤區三:神跡是福音的基礎,只有宣講神跡,才能引人歸主。受這種思想影響,許多人一談起基督教就是滿口神跡,講道時如此,作見證時如此,傳福音時亦如此。這種做法給人一個直觀印象,以為基督教是只講神跡的宗教,致使許多人因此而不屑於基督教的信仰。本來是想用神跡來吸引人信主,實際上卻是把一些本來願意信主的人拒之門外。的確,所有神跡目的都是叫人信耶穌,正如使徒約翰所言:「但記這些事,是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20:31)醫病神跡當然也不例外。但是,神跡並不是叫人信耶穌的必然途徑,因為許多人即使看到再多的神跡,也不一定會相信。《約翰福音》說:「他(耶穌)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跡,他們(猶太人)還是不信他。」(約12:37)因此,我們傳福音時並不一定非要傳講神跡,比神跡更能叫人相信耶穌的是基督的話,正如經上所言「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10:17)讓我們來看耶穌在這方面給我們的啟示。《馬可福音》記載,在迦百農的一個晚上,。耶穌治好了許多害各樣病的人」,次日清早便有許多人來找耶穌希望耶穌醫治他們。耶穌卻退到曠野禱告。彼得找到耶穌並告知情況,但耶穌並沒有回去為那些人醫病,他說:「我們可以往別處去,到鄰近的鄉村,我也好在那裡傳道,因為我是為這事出來的。」(參可l:32-39)耶穌拒絕回去醫病,而要出來傳道,他用這個實際行動告訴人們:他所傳的道比醫病的神跡更為重要。故此,耶穌在為人醫病後,總會囑咐病人,叫他們「不要把所作的事告訴人」(路8:56)。不要給他傳名」(太12:16)、「什麼話都不可告訴人」(可1:43-44),因為他擔心人們因過於注重神跡而忽略他所傳的道。因此,我們在傳福音時,也一定要傳基督的道,而不要只傳神跡。倘若我們只注重耶穌基督的神跡而不注重他的道,無異於捨本逐末買櫝還珠。綜上所述,我們對醫病的神跡可以得出一個簡單的結論上帝一定能用神跡醫治所有的疾病,但他有絕對的主權不以這種方式醫病。醫病的神跡在聖經中佔有相當的篇幅,但它不是聖經的全部,亦不是基督教信仰的全部。所以我們不能過度追求醫病的神跡,更不能過度宣講醫病的神跡,我們所要宣講的乃是基督的道和十字架的愛,正如經上所言:「猶太人是要神跡,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總為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林前1:22-24)本文摘自《天風》(基督徒最美的見證,就是苦難中為上帝做榮美的見證。而不是只為吃餅得飽病得醫治。感謝讚美主,願主祝福弟兄姊妹們。奉主耶穌基督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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