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佛教談談《奧義書》中的輪迴思想(真誠)

結合佛教談談《奧義書》中的輪迴思想 真誠  眾生無始以來在六道中輪迴,生生死死,無有出期。修學佛法的最終目的是令眾生脫離輪迴之苦,而這一切苦樂之果皆因業力所致,做善業得善報,造惡業得惡報,因因果果,絲毫不爽。 「業」不僅含有行為上善惡苦樂等因果報應思想,也含有前世、今世、來世的輪迴思想。這種輪迴思想,早在印度婆羅門教的《奧義書》中就有提及。

  一、 《奧義書》

  《奧義書》是印度正統宗教哲學的核心文獻,是廣義吠陀文獻的最後部份,又稱為吠檀多。由《吠陀》本集,繼之《梵書》、 《森林書》而發展到《奧義書》,這是長時期彙集而成的文獻,總數約二百種,內容有散文,也有韻文。其中有五十種已譯為中文,名為《五十奧義書》。

  《奧義書》的梵語語意有很多種不同的說法,就語源上說,它有「對峙」、 「親近接觸」之意。可能是指師徒之間「近坐」 (近侍)的意思,就是隱居於森林的婆羅門聖賢與弟子圍近而坐所秘密討論和傳授的深奧教義。但在所有古文獻里,對該字的意義都沒有明確的敘述,故在漢譯佛經中譯為《奧義書》。從《沙他帕他梵書》以來的文獻所採用的都是「對照」與「對質化」的意思,也許這意義符合了敘述結合關係的古《奧義書》文獻的內容,因此學者們就把它翻譯成「不可思議的同一化」或「結合」,由此乃產生奧義與秘義的意思。它的另一個名稱是「吠檀多」,意思是吠陀文獻的最後部分或吠陀的最高意義。

  許多較近代的《奧義書》,彷彿是個別作家的作品,類似現在的論文或詩篇。但是較古的《奧義書》,除了很簡短的以外,並不是個別人物表明他自己信念的作品,而是某一學派認為應該包括在本學派經典之中的哲學格言和故事文集。比如一部哲學性的民間傳說,每一學派從中選擇自己認為最佳的若干部分精細地加以闡述。現在保存下來的《奧義書》大多產生於公元前七世紀至公元前五世紀,其中最重要的有《廣林奧義書》、 《歌者奧義書》等十三種。

  《奧義書》以前的吠陀文獻,如吠陀本集和梵書等,都是以婆羅門教的祭祀活動為中心,討論的是舉行祭祀的時間、地點、方法、目的和意義等等。但是, 《奧義書》則完全擺脫了對祭祀的討論,開始以理性的方法展開了對宇宙本源、人的本質、人與自然的關係、人生最終命運等哲學問題的探索。隱居於森林中的《奧義書》的作者們善於思索,崇尚自由,追求永恆,探求宇宙起源和人生真理,對各種人生問題都作出了解答。比如苦與樂、生與死、靈魂是否存在、死後的命運、如何解脫等等問題。因此, 《奧義書》從理論上解決了婆羅門教的宇宙觀和人生觀問題,為以後婆羅門教的發展奠定了理論基礎。 《奧義書》是吠陀發展的一個總結,是印度哲學的源頭。

  二、輪迴思想

  輪迴,音譯僧娑洛。是指眾生於六道中猶如車輪旋轉,循環不已,如車輪一樣的旋轉,流轉無窮,沒有脫出之期。由於起惑造業的影響,在迷界(六道)流轉生死,象車輪旋轉循環,故云「輪迴」。又稱流轉、生死、輪轉、生死輪迴、輪迴轉生。

  輪迴是佛教教義,法華經方便品曰: 「以諸欲因緣,墜墮三惡道。輪迴六趣中,備受諸苦毒。」 《過去現在因果經》云: 「貪慾、嗔恚及以愚痴,皆悉緣我根本而生。又此三毒,是諸苦因,猶如種子能生於芽,眾生以是輪迴三有。」蓋欲滅六道輪迴之苦,則必先斷其苦因——貪嗔痴三毒。謂三毒猶如種子之能生芽,故眾生流轉三有——欲界、色界、五色界,不得出離,若斷滅我執及貪、嗔、痴,則諸苦亦斷。

  輪迴思想並非佛教獨有,而是印度各派宗教、哲學所共通的根本思想,而此思想則源自靈魂轉生、靈魂不滅的原理。印度婆羅門教、耆那教等都採用輪迴理論作為他們的根本教義之一。輪迴的思想最早見於《梵書》,在《奧義書》中有比較系統的闡述。所以本文把《奧義書》中的輪迴思想提出來,願各位同修更好地掌握佛教的輪迴思想。

  《奧義書》認為,一個人的靈魂(我)在死後可以在另一個軀殼中轉生,轉生的形態取決於他生前的行為(業),行善者得善報,行惡者得惡報,有的可以進入天道、祖道(人間),有的則墮落入獸道,淪為畜生等。古《奧義書》 (西元前七世紀前後)中,對於人死後之命運,曾提出『五火二道』說,這是輪迴思想最原始之說法。二道說指人死經火葬後,即赴月世界。此中,如果此人前生作善、具正知識、完成正祭祀,信奉神明,奉行吠陀的規定,則不久即可離開月世界,而抵達梵天世界,不再返回此世,此等過程稱為神道:而另一種人在一定期間停留在月世界之後,即隨著雨而返回此世。然不久即進入植物的種子之中,而成為食此種子之人或犬等生命體的精子,最後再生為人。至於再生為何人或何物,則全依其前生之善惡多寡而定。此等過程稱為祖道。經由祖道再生者,將會再受老死之苦;而由神道抵達梵天世界者則不必再生,因此亦無再度死亡。中國漢藏地方與日本也流傳有此等輪迴思想。在西藏,更形成歷代達賴、班禪等喇嘛轉生的信仰。

  佛教沿用了這種與業結合的輪迴思想,並作了進一步的演繹與發展。佛教認為,眾生由於無明與愛執而輪迴於生死。其輪迴境界有三界(欲界、色界、五色界)與六道(天上、人間、阿修羅、地獄、餓鬼、畜生)。六道輪迴之說,即指後者而言。六道為大乘佛教一般性的說法,說一切有部則除去阿修羅而說五道、五趣。在六道或五道之中,以地獄為最恐怖之處,天為最佳之處;此中之地獄、餓鬼、畜生稱為三惡道、或三惡趣:天、人、阿修羅稱為三善道,或三善趣。原始佛教採用業感緣起的學說解釋輪迴之道,認為眾生今世不同的業力在來世可以獲得不同的果報,貪嗔痴等煩惱可造成惡業,由惡業招感苦報。苦報之果,果上又起惑造新業,再感未來果報,往複流轉,輪迴不止。因此輪迴貫通現在、過去和未來三世,包攝六道、四生(胎生、卵生、化生、濕生)。

  佛教認為,有情的生命是依緣而起,關於造業、受報、進入生死輪迴的主體是什麼,有些部派提出了「中有」或「中陰」理論。例如犢子部提出了「不可說的補特伽羅」,補特伽羅(我)意譯為「數取趣」,意思是說一次一次地在六趣(道)中輪迴受生,也就是輪迴的主體;經量部提出了「勝義補特伽羅」,認為補特伽羅是由永恆的體性「一味蘊」 (「報主的細意識」)所構成,它是由前生轉到後世的主體;大眾部提出「一心相續說」,認為有情的心和心所的相續活動中,有著一種永恆的內在本性,這種本性就是輪迴的主體。以上這種輪迴主體的學說在大乘佛教中又有了新的發展。大乘瑜伽行派認為阿賴耶識在輪迴中被稱為執持識,執持識是無始以來各種生類輪迴轉生的生命的主宰,也就是輪迴果報的主體。

  三、 《奧義書》中的輪迴思想

  總結《奧義書》全書的思想,是以大宇宙本體的『梵』與個人本質的『我』為一體,是宇宙萬有的根本原理,此即『梵我一如』思想。順此根本原理,萬事萬物的發生必有其一定的順序。人類生命即因『業』的原故,而於輪迴之道中往返,將人類的行為,以善惡果報的道德要求為基礎,而展開輪迴轉生的思想。如果經禪定與苦行來認識梵我一如這個真理,即可解脫生死輪迴的束縛,而到達常住不滅的梵界,此即人生最高目的。這就說明一切現象界皆為虛妄,唯獨梵為唯一的實在,並以梵、我代表心與物的兩面,而生成宇宙萬物。 《奧義書》從吠陀宗教中提升了三個基本觀念,從而規定了以後印度哲學發展的線索和去向。這三個觀念即是:梵我同一、業報輪迴、解脫之道。

  (一)梵我一如

  梵我一如,是《奧義書》所代表印度正統婆羅門系統世界觀的根本思想,即宇宙根本原理的梵與個人本體的我同一不異的思想。據此根本原理,一切萬物依一定順序發生,人類乃至一切生物的靈魂從其業力而有各種形式的輪迴。從此輪迴中求解脫,即是人生最高目的,而由於覺悟梵我一如之根本真理,消滅業力,即能免再生之痛苦。

  何謂「梵」? 「梵」是印度語,原來指祭神的頌歌,這種頌歌的語言當中有一種咒力,可以讓人求福禳災;在進一步發展之後「梵」成為全宇宙的活力,宇宙的精神,從而成為宇宙的至上神;至上神代表了整個的宇宙。宇宙需要抽象,從整體來把握, 「梵」就是宇宙整體;然而整體必須通過部分來表現,所以印度人在反覆考慮部分如何與整體融合。梵可以體現在任何事物身上,無論是動物還是植物,都是神的化身。婆羅門教提出了否定的辯證法,否定了一個個的具體的部分,到後來整體就霍然而顯。首先說梵是一切,梵是牛,是馬,這是用肯定的方式來描述;接著又說梵不是這個,不是那個,這就是否定的辯證法。梵通過正反兩方面的描述,就成了一個超越認識的、超越經驗的、超越邏輯思維的呈現在人們面前的整體,它體現在一切當中,又從這一切當中超脫出來,不具有任何的屬性。這就是梵。

  婆羅門教認為世界起源於「梵」,因為梵而存在,又復歸於梵。然而除了梵之外,還有一個「我」——神我。奧義書時代,主張『我』創造宇宙,或謂『我』是個人我(小我),然同時亦是宇宙中心原理之大我,梵(意謂宇宙原理)與『我』乃為一體、同一。更進一步主張唯

  『我』方為真實存在,其餘皆為虛幻。如果說「梵」是客觀世界的,那麼這個「我」就是主觀世界的。梵我一如,就是客觀世界與主觀世界的同一,就是世界與我的同一,認識到梵我同是與梵我同一緊密相連,業報輪迴基於人具有靈魂這樣一種看法。承認靈魂存在觀念在宗教、哲學、社會學中皆可見,然論及其特質、本源則有不同。原始人所具有的簡單古樸之靈魂觀念,直至宗教、哲學漸次發達之後才趨向非物質化的『精神統一體』。在佛教中,釋尊對靈魂與肉體之同異並未予以作答。關於輪迴的主體問題,佛教的《g口先比丘經》中言人死以後,更受新身,身不隨後世生,而精神卻是輾轉相續。譬如燈中火,燈芯更換而火相續。那先比丘承認精神的存在,認為它就是承受業報、輾轉輪迴的主體。至於人是否真有靈魂,信與不信另當別論,大體說來,關於靈魂的問題有不同看法:有人認為靈魂和肉體不可分離,人死如燈滅,燈滅了光也就沒有了,肉體死了靈魂也就散了;西方基督教則相信有靈魂,但是他們認為人的靈魂只有一次,人死後,人的靈魂或者上升天堂,或者墮入地獄,為了靈魂能上天堂,所以人生就應該信仰上帝,救贖原罪;而在印度婆羅門教中,靈魂觀是最為獨特的。

  婆羅門教堅信,人是有靈魂的,在人死後,靈魂可以不斷再生,可以不斷轉世投胎,也許會變成植物,也許會變成動物,也許會變成餓鬼、畜生等等,這就是輪迴。是以人生之時的行為(業行),作為回歸梵天、大我的衡量尺度,不必再生;或者是做為投生為人、為畜牲,必需再受老、病、死苦的標準。這種與業結合的輪迴思想,佛教加以採用,佛教的三世六道輪迴思想不能說與這種靈魂觀無關。

  印度正統文化婆羅門教的輪迴思想認為:梵神是創造主,不僅創造了人間世界,也創造了其他五道世界。人的靈魂是梵所賦予,所以梵是「大我」,給人的靈魂是「小我」,小我的靈魂居於人類肉體的心臟。人如果能經常在森林中修習禪定以凈潔自我的靈魂,以苦行克服從肉體上所發生對物質的慾望,以祭祀梵神救贖自身所有的罪行,此後小我靈魂便得與梵的大我同住,這是善業;否則,便是惡業,死後靈魂要墮落到其他惡趣中去。

  吠陀時代的地獄觀念還處在萌芽狀態,它在大地之下,是因陀羅神(帝釋天)懲罰敵人和惡魔的地方,這時的天堂和地獄並未與善惡行為相聯繫。

  到了梵書時代,出現了「再生」的概念,一般認為轉生的概念乃至輪迴的觀念是受此啟發而來,但此時還沒出現與倫理道德相結合的輪迴業報思想,這一時代祭祀盛行。

  到奧義書時期,業報輪迴理論的一些基本概念開始提出,報應的觀念也已出現。這時婆羅.門教內部祭司階級的腐化已經十分明顯,祭祀萬能神話被打破,社會上開始注重業報倫理。史詩《摩訶婆羅多》的和平篇中有這樣一段話: 「月亮即使在黑半月的第十五天消失了,眾星也沒有丟下它。靈魂即使離開了肉體,它在肉體內所做業的果報也不會離它而去。」一切眾生都受著自己所做業的控制,在天堂和其它好的地方享受善業所帶來的歡樂,在地獄裡飽嘗自己罪惡所帶來的痛苦煎熬。他們帶著自己已經減少的宿業來到這個世界上,受著種種可怕的侵擾和死亡的折磨。

  2、業報輪迴思想

  《奧義書》對人死亡後的命運,提出了「五火二道」的最原始輪迴思想。 「五火二道」思想,見於《廣林奧義書》及《歌者奧義書》,二者皆屬於古《奧義書》。它代表印度古奧義書對輪迴與解脫的看法,它同時也表現出一種對於自然世界生命之循環互依的見解。 「五火」指的是人死後所經歷的五個輪迴階段:人死火葬, (1)靈魂先進入月亮; (2)然後變成雨:(3)雨下到地上變成食物: (4)食物被吃變成精子; (5)精子進入母胎而後出生。五火之道即是輪迴之道,也稱為「祖道」,相對於此的解脫之道,即所謂的「神道」,也稱天道。它是指人死後靈魂進入梵中,梵我合而為一,不再輪迴於生死之際。所以祖道和天道就是「二道」。

  為了說明果報不同, 《奧義書》提出了三道四生。輪迴業報思想在《梨俱吠陀》中還未見到過, 《梵書》中間或談到死後轉生的問題,但並不一致。在《奧義書》中則被系統地提出,可見這種思想是和印度階級的形成有密切的關係。輪迴解脫思想的主要內容是:每一個人的靈魂在死後可以在另一個軀殼裡復活,一個人重新轉世的形態,首先是取決於他過去本人的行為——業(羯磨),即取決於他奉行婆羅門、剎帝利的要求和保持那些樹立在各個種姓之間的界限認真到什麼程度, 「依照人的行為決定那個人將來要成什麼樣,行善的成善,行惡的成惡。」 (《森林奧義》)。 (中國也有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之說)如果他崇信神明,奉行吠陀的規定,死後可以投入「天道」 (神的地位);次之,可投入「祖道」(人的地位),輪轉為婆羅門、剎帝利、吠舍等等;至於不信奉神明,違逆種姓的義務者則要永劫沉淪於「獸道」,即地獄之中,來世變為首陀羅和動植物等等。奧義書根據輪迴教義把有生命的物類(有情)分為胎生、卵生、濕生、種生四種。所謂胎生是從母胎生,如人與哺乳動物等;卵生是從卵化生,如鳥、雞、鴨等;濕生是從濕氣生,如蚊蚋等等;種生是從種子生,如草木等各種植物。這就是「三道四生」,三道是天道、祖道、獸道;四生是胎生、卵生、濕生、種生。

  為何眾生的生命是不完美的?因為生命與輪迴的動力,即來自眾生的意欲與意欲所展現的行為,這些意欲與行為所造成的一切影響,不論是可見或不可見,就叫做業。眾生的意欲大多是盲目的,以盲目的意欲指導行為,因此造成了眾生諸多苦難,這盲目的意欲,又可稱為無明,它就是生命之盲目衝動,也是輪迴的原因,因此想要擺脫輪迴無窮的生死之苦,那便只有去除無明一途。印度婆羅門教徒普遍相信,每個眾生的靈魂即自我,來自於梵,梵是宇宙的創造者,是萬物的根源,是全知全能;眾生的自我來自於梵,故本質與梵相同,但因為無明的緣故, 自我與梵分離,因此不再具有與梵相同的全知全能,同時陷入生死輪迴之中而不自覺。因此所謂解脫,就是自我能夠回到梵,達到梵我合一的狀態,梵我合一乃是人生與宗教上的終極目標。

  3、解脫的途徑

  在現實生活中,有的人總是享受幸福,有的人總是受苦受難,這是人前世的所作所為而決定。前世積德,則今世可以享福;前世作惡,則今世受苦。而今世作惡,則來世受苦;今世積德,則來世享福。前世、今世、來世,人的行為會有報應,這就是業報。人的記憶可以消除,業報卻不會斷除,這就是業報輪迴。綿亘過去、現在、未來三世而立因果業感之理。蓋以過去之業為因,招感現在之果;復由現在之業為因,招感未來之果。如是因果相續,生死無窮,此即迷界流轉之相狀。這種觀點不僅僅主宰了印度的婆羅門教徒,同時對其他民族也有很大影響,甚至影響到全世界。比如我們中國人經常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就是三世輪迴的觀念。婆羅門教徒認為人應該超脫輪迴,尋求解脫之道。

  解脫,就是使人的靈魂或精神從生死輪迴中,從肉體的束縛中徹底解放出來,達到永生不滅、無限福樂的境界。解脫的觀念離不開梵我一如思想,我來自於梵,也必然返回於梵,人之所以處於輪迴之中,原因就在於「無明」。由於無明而認識不到梵我一如真理,迷戀世俗生活、迷戀男女之情而處在輪迴中。 《奧義書》的聖賢們認為,只要通過宗教實踐努力修習,體悟梵我一如真理,就可消除無明,拋棄一切慾望,使靈魂擺脫輪迴,返回到梵界,達到解脫。

  解脫的途徑,婆羅門教典藉中在不同的地方常有不同的推薦:冥思、苦行、祭祀等等,但最重要的是瑜伽,瑜伽分為智瑜伽、信瑜伽和業瑜伽,其中業瑜伽就是業解脫。

  《奧義書》也規定了各個種姓斷滅輪迴的解脫方法。解脫方法主要是證悟梵我合一(即通過自我的冥想使個體靈魂與梵合而為一),在生活中要刻苦修行。 《奧義書》規定的修行的方法是:苦行、布施、正行、不殺生(即非暴力)、實語、禁慾、奉愛。這些規定到後來也被一些統治階級借用。例如婆羅門教倡導施捨,在吠陀時代以後,施捨觀念成熟,施捨物包括土地、樹木、金銀珠寶、食物、女傭、燈、衣服、馬匹、牛、酥油、鞋子、傘具、吠陀知識、撫慰言詞等等。施捨對象主要是僧侶階層。施捨的報償就是積累功德,滌除罪愆。施捨也有規則和禁忌,比如不施給不誦經的人或者品德有問題的人,施捨給博學者或者生活窮苦之人會受福報,施捨了弄髒了的食物將招致禍害等等觀念。

  《奧義書》的輪迴與解脫思想,是指有情的命運有兩條路:要麼跟著現象在繼續變化而輪迴;要麼返還到大梵的本位而得解脫。 《奧義書》最終的目的便是求得解脫,脫離罪惡和煩惱,也就是悟得人性中唯一不二的梵凈。人之所以不能還到梵凈的本來面目是因為無明的障礙,如果沒有無明,明了之時就可回歸到梵凈。人們怎樣才能明了?怎樣返還梵凈呢?只有修習禪定和瑜伽,抑制感覺和表象的活動,念誦梵的表徵安崦(嗡om)字的密語(密咒),念念相續,就可以漸漸把握身心,進入真凈的梵我和大梵合一的境界。輪迴是苦,所以印度的婆羅門教徒認為人應該超脫輪迴,尋求解脫之道。

  總之, 《奧義書》中闡明了業報輪迴思想,這種輪迴思想對佛教理論有一定的影響。古老的印度有著悠久的文化底蘊,從吠陀聖典發展到奧義書時代逐漸形成深奧的理論體系,佛教在這種情況下應運而生離不開當時的時代背景。以上結合佛教理論對《奧義書》中輪迴思想加以剖析,願對修學佛法者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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