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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道講壇】馬雪平阿訇: 從啟示中正確理解信仰和教法 (下)

相聚主道弘揚正信

敬主愛人 利國益民

演講:馬雪平阿訇

從啟示中正確理解信仰和教法b 來自相聚主道 22:34

安拉的使者(願主福安之)的時代,就存在過現實問題與教法出現矛盾例子。如在:在百德爾戰役當中,使者下令派兵前往敵人的部落,下令的時候安拉的使者(願主福安之),說了這樣一句話:「說任何人只有到達此戰役地才能禮晡禮」,但在當時的時間來看,安拉的使者(願主福安之)的這一條命令發布之後,人們即使立即從麥地那的地方出發,也很難在晡禮時間內到達目的地,有可能會超出了晡禮的時間,或者是到了末時。但是,先知(願主福安之),是知道的,於是軍隊前進的過程到了半途中的時候,晡禮的時間已經到了,這就是現實問題。安拉的使者(願主福安之)的命令非常清晰,在到不了對方的目的地之前,是不允許禮晡禮的。非常明確,這就是一個教法,安拉的使者(願主福安之)明確的說了,到不了目的地是不允許禮晡禮的,但是,在到達的半途中晡禮的時間就已經到了,如果繼續趕路,那麼有可能會錯過晡禮的時間,這就是現實問題。所以現實問題與明文的教法內容產生的矛盾,於是當時就有聖門弟子決定在半途就禮完晡禮,再趕路。那就違反了安拉的使者(願主福安之)的規定,但另外一群人又說了,阿拉的使者說了不到達目的地,我們就不要禮拜,那麼我們先不禮拜,先趕路。不管時間,等到了目的地再禮拜。另外一部分提前禮拜的人則認為,拜功的按時禮拜主命大過於一切要求,所以我們遵守按時禮拜並沒有違反伊斯蘭,並沒有違反安拉的使者(願主福安之)的命令。所以一部分在半途就禮了拜,而另一部分人到了目的地,卻很晚的時候禮了拜。這就是教法與社會事務之間,必會產生的矛盾。然而,在這件事情結束之後,有人把次情況反饋給使者的時候,請求使者裁決出對錯,到底哪一種人做的才是對的,但安拉的使者(願主福安之),最後的裁決是:「兩種人的做法都是正確的」。在第一時間,半途中做禮拜的人也對,在到達之後做的也對。所以,往往我們在學習教法的時候,不僅要學習教法的具體指導,也要學習教法的那種精神。教法的精神的到底為了什麼,它的目的又是什麼。伊斯蘭又為什麼要規定教法,是為了折磨我們穆斯林嗎?是為了讓我們遭遇和遭受痛苦和磨難嗎?是為了我們損失利益嗎?是為了我們與現實生活格格不入,變成一群被孤立的人群嗎?還是讓我們受到損失,受到別人的敵視,還是有其他的目的。所以,我們一定要理解教法的核心目的是什麼,然後,才能應對我們現實的生活需求。

在伊斯蘭的教法形成時,它都有它特有的性質和特點。那麼其中最主要的幾個特點,伊斯蘭教法形成過程中最明顯的幾個特點。第一,有循循漸進的特點。第二,教法無害法則。第三,極少則成法則。這三個法則是教法永遠不會改變的。我們在遵守教法和學習教法的同時,始終都不可以違背這三個原則。違背了這三個教法原則的時候,你即便是遵守了教法,但是你是從本質上已經違背了伊斯蘭精神。你從本質上已經在以伊斯蘭的名義去破壞伊斯蘭的人。你本質上成為一個遵循教法的名義在破壞教法的人。所以說,這三點各有不同。

第一,伊斯蘭的循循漸進法則,在先知(願主福安之)在為聖的這23年,《古蘭經》在這23年里逐漸下降,直到先知(願主福安之)歸真。伊斯蘭的教法的主體才得以完整。教門也得以完美。正如偉大的真主在《古蘭經》中記錄說:在大朝之日安拉的使者(願主福安之)降示《古蘭經》說:「今天我已為你們完美了你們的宗教,我已完成了對你們的施恩,我以喜悅伊斯蘭為你們的教門」,那麼,直到大朝之日偉大的安拉降示《古蘭經》鄭重的宣告,伊斯蘭完美了,所有的教法都已建設完成。而在這中間的歷程是23年的時間。那麼這一點就告訴我們許多教法規定,如果我們去看《古蘭經》,我們會看到許多教法的規定,都是數次不斷的完善才形成最後的教律的,比如禁酒的經文,是經過三次《古蘭經》不同的經文降示。第一次,告訴人們飲酒和賭博其中有很多益處,但是,它的危害大於利益。《古蘭經》中提到他們向你行問飲酒和賭博的律令時,你說,飲酒和賭博中有好多益處,它不是一點好處都沒,但是它的危害遠大於它的利益,古蘭經沒有禁止飲酒賭博,只是說它有利有弊,但是弊大於利,你們自己選。到第二次古蘭經降示,再來規定禁酒,它說:信士們啊,你們中酒醉的時候不要去禮拜,說,你們在禮拜前不要喝酒,其他時間自便,不要帶著酒醉進入拜功。拜功之外的時間可以自便。 到第三次古蘭經降示,信士們啊,飲酒賭博抽籤算命確實是惡魔的行為,它是污穢,你們應當遠離。才最後將飲酒賭博定為永久性的非法,它是經過數次的規定,才形成了確定完整的教法。

那麼對於我們今天的穆斯林,不論是自己學習教法還是向他人宣傳,都不可以盲目的妄想一步登天,一日就成就所有的教法,一日就成為一個盡善盡美遵循教法得穆斯林。而是應該循序漸進,量力而行主次分明。千萬不可以本末倒置。教法當中有重要的,不可不容選擇的要求,由次要的可容你選擇的,有可做,不可做的。有絕不允許做的,有在必要的條件下可以適當觸犯的,那麼你要,如果學習教法,你必須要分清主次,一旦本末倒置,看似很虔誠,其實已完全背離了伊斯蘭教法的根本。這樣就會成為以伊斯蘭的名義,或者是以教法的名義去破壞伊斯蘭教。這往往是更可怕的,所以,學習伊斯蘭知識,對於我們而言,是一個漫長的歷程,它將伴隨著我們整個一生,在我們的人生中,對於教法則幾乎是生命不息,學習不止。在求知道路上沒有終點,任何人都不可自滿,認為自己的教法已經學的到位了,或者全面了。不需要進步,那麼任何時候,都要以謙虛謹慎的態度去學習和向他人傳達教法。切不可急於求成和本末倒置。

正如有位學者所說:求知從搖籃,直至墳墓。今天你懂的,將來有一天不一定就是正確的。今天你不懂的,隨著你不間斷的學習,將來你會弄懂,或更加明白。所以很多時候,我們的急於求成,本末倒置,給我們的教門和他人的教門帶來了重重的困難,這樣不是在發展教門,這是在遏制和破壞伊斯蘭的發展。


第二個原則,教法毫無危害法則,教法無害法則。那麼伊斯蘭教法的制定,目的在於保障人們的正當權益,所以,伊斯蘭規定教法讓我們去遵守教法,不是為了損失我們的正當權益,不是危害我們自己,傷害別人,而是保護我們所有的正當權益,保護所有人應當保護的正當權益,它的遵旨在於保護,而不是破壞。這一點,一定要警記,保護什麼呢?六大保護根本,保護人的宗教信仰,保護人的生命權益,保護人的理智健康成長,保護人的血統可以健康的延續,保護人的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保護人的名譽神聖不可侵犯。

所有的教法,都是為了保護人類的這些需要,保護你的信仰,保護你的理智,保護你的生命,保護血統。保護名利和財產,所以它的根本是在於保護,而不是破壞。那麼任何個人,或是社會都不可以錯誤的認為,伊斯蘭教法會給我們帶來精神或身體上的危害,這是完全不符合伊斯蘭本質的理解,完全違背古蘭經和聖訓的精神的,任何時候,我們都要堅信,伊斯蘭所有的法律,都是在保護我們的正當權益,目的,都是為了讓人們獲得兩世的幸福。但是,如果你遭遇危害呢?要麼是你不得其法,沒有學會真正的教法,所以,你自以為是的胡干蠻行,到最後你所認為的教法給你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真正的伊斯蘭教法,是絕不會給你造成任何困難和傷害,那麼同樣也會有這樣的情況,或許在特定的環境中,對於個別人遵循教法會給他帶來難以承受等危害,事實上,在客觀的環境里也有這樣的情況出現,在這一類特殊環境中,伊斯蘭教法,則有特定的原則來處理這樣的問題,用來保障人們的正當權益不受到侵害.

比如在教法的原則當中有這樣說:教法中凡遇難則寬,凡遇害則免,這是大於任何一個教法細節問題上的總原則。遇難則寬,遇害則免。什麼意思呢?教法遇到困難時,就會有相應的寬大,來對應你的困難,你的困難越大,寬大的程度就越大,凡遇到危害教法完全免除,危及生命、危及理智、危及健康、危及到財產及人的各種正當權益的時候,教法就被全部免除,這是永遠不變的原則。

比如說,在今天的現實情況當中,如果面臨危及生命的飢餓,教法將會免除所有被禁食用的食物的命令,在危及生命的飢餓面前,所有食物的禁令全部免除,無論你的這食物從何而來,暫時是否合法,甚至豬肉,甚至偷盜而來的食品,所有的教法責任全部都將被免除。在危及生命,為什麼呢?就是當一旦面臨危害,教法就會被免除,保障你的身心健康,在寒冷的環境中,人無法使用冷水,在沒有熱水的情況下,無法使用冷水的時候凈身,如果強行使用冷水,雖不危及生命,但是會危害健康的情況下,教法則給予你寬大,遇難則寬。那麼就可以讓你使用土凈,不需要在用水洗大凈或者洗小凈,這樣做是為什麼呢?保障你的健康,保障你的正當權益,因為一個人要有生命,這是人的正當權益,這個權益是不過分的。當教法和你的正當權益產生衝突的時候,或者放寬,或者免除。再比如,在齋月當中一個人患病,或者是在出門在外,難以承擔齋戒,雖然不至於危及生命,但是會造成常規之外的危害或損失,而這個時候,教法會再次為你放寬,或者擇日還補,或者用罰贖的方式來解除你的困難。所以在教法當中沒有任何困難,遇難則寬,遇害則免。這是教法永遠不變的規則,所以總而言之,伊斯蘭教法不會給我們造成任何危害,數之不盡的寬大和減免,這是教法在任何條件下都不會給個人或者社會造成危害。所以,在我們自己遵循教法和傳播給他人教法的時候,要時時銘記的是,教法是有利於我們的,是在保護我們,而不是危害,或迫害我們的權益。??

今天,許多穆斯林都在逃避教法,甚至談發色變,更有人妄想把教法從伊斯蘭中割除,你們不要去討論教法,不要去傳播教法,甚至是不要去考慮教法的問題,而這就是不懂教法的真諦,而導致的錯誤的舉動,伊斯蘭沒有教法,我們沒有穆斯林沒有教法,我們將會變得迷茫,不知道怎樣保護我們的信仰,保護我們的教門。不知道該怎樣保障我們彼此之間的權益,比如說:最現實問題,遺產:如果沒有教法,你能讓所有有權益的人得到他應有的權利嗎?往往出現的就是恃強凌弱,出現的則是獲利者賺的蠻多滿載,而受虧者則一無所獲。但是教法會給你相應的規定,只要我們去遵守它。每一個有權益的人,都能得到自己應有的那份權利。不會受到虧忘。

第三點,教法極少則成,那麼我們看一下,教法規定的主命事物,在我們的生活中所佔據的比例是極少極少的,天課;在財產佔2.5%,2.5%是微不足道的比例,五番拜功;佔據每天24小數的不到10%的比例,如果24小時,我們拿出一個小時去做禮拜,那比例根本不到10%,齋戒;每年只有一個月,在12到個月的比例中它所佔據的比例不10%,每天洗小凈,它只佔身體百分之幾的部位,而且只是清洗幾個外露的部位,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凡是主命所規定的事物,不論是財產或者時間的份額,和付出的時間精力的份額,它都佔據不了我們生活10%或者百分之幾的比例,那麼,這樣的比例付出,不會給我們造成太大的困難,更不會破壞我們的正常生活,所以說,誰認為交了天課,我的財產遭到了巨大的損失;我禮了拜,我的時間被侵佔了;我洗了小凈,我最後得到了無法承受的困難;我封齋導致我的生活混亂了等等……這些都是在曲解教法,因為,這些主命在人們的生活當中,只佔據百分之幾的比例,而百分之幾的份額在任何一件事物當中都不可能起決定性的危害的,會有適當的困擾,但是微不足道,因此許多人認為,教法繁雜困難令人難以承受,這種或許是信仰薄弱私慾旺盛,或者是無知極端造成的結果,無知;怎麼教法給我造成這麼大的困擾,或者是極端。教法讓他做一,他就想做二,總是不滿足教法的要求,自我苛刻,到最後自己在教法面前不堪重負。所以那一種情況都會使人厭惡教法根本的原因,你自己不遵循教法不可怕,可怕的是讓你自己厭惡教法,討厭教法,認為教法有害於我,教法它損害了我的利益,教法讓我無法發展,沒有自由等等……而厭惡教法,其實就是厭惡古蘭經和先知(願主福安之)的聖訓,而糾其根本,就是厭惡伊斯蘭。你成為一個穆斯林,而你卻厭惡你信仰的根本,厭惡你所信奉的伊斯蘭,那這談何穆斯林而言呢?所以安拉的使者(願主福安

之)說「你們當給人容易,不要製造苦難,你們當給人報喜,不要恐嚇和排斥,不要讓人認為教法難以承受,教門無法遵循,而應讓人認為簡單易行」所以,哲白伊萊天仙傳述記載的聖訓說:「先知凡在兩件事情中選擇時,他都選擇最容易的,只要不違背安拉」。所以教法不是難能可貴,而是越易越貴,越簡單的越高貴,真正理解伊斯蘭教法的穆斯林,他們對己對人不會急於求成,不會以教門的名義,去危害自己和他人的正當權益,也不會苛刻刁難。所以他們是沉著忍耐的,他們是應該善良有益的,他們應該是寬容易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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