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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人一定要扔掉的三樣東西

2017-09-03

只留下令你怦然心動的東西,其他的,則毫不猶豫的全部扔掉。

文/李思圓

來源/溫暖的女子(wennuan-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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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朋友給我留言,她說,她很愛他的男朋友,可兩個人戀愛2年後,男友居然提出,對她早已沒有了愛情的感覺,希望彼此和平分手。

當時她簡直震驚了,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辦。她很生氣,氣的是男友居然說不愛就不愛了。但也感到不知所措,因為她確實深愛著男友。

於是後來她找到男友,死活也不肯分手。而男友也覺得拿她實在沒辦法,讓彼此冷靜一段時間。這個時候,她的情緒就崩潰了,她覺得無論說什麼她也不會放棄他。

甚至還央求他,告訴自己哪裡做的不好,可以改?她質問男友,是我不夠漂亮嗎,身材不夠好嗎,亦或陪你的時間太少,給你的空間太小?一連串的問題讓男友根本下不了台,但想要跟他分手的決心卻沒有動搖。

於是她問我應該怎麼辦?

其實雖然只是短短的幾句描述,我已經看出了她男友確實對她沒有了回心轉意的可能。

於是我勸她,分手了其實未必不是最好的選擇,提前離開一個不愛你的人,總比婚後再來糾結理智的多。

可姑娘死活也不願接受這個事實,她還一個勁兒的訴說男友曾經對她是多麼好,她們的感情多半是因經營不善,而不是不愛了。

後來我就沒回復她了,畢竟有些彎路,年輕時不走,等到以後估計也得還回來。

大概我們每個人都曾愛過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吧,亦或曾經親密有間的愛人,最後淪為天涯陌路人。

可分手不可怕,愛錯一個人不可怕,遺失了一段最美好的感情也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在一段已經錯誤的感情里,捨不得果斷放手。

托爾斯泰曾說,被你愛的人所愛,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但如果你愛的人,不愛你,那麼你對他的奉獻,就應該是遠離他,給他一個舒暢的空間,如果愛你的人,你不愛,那麼就遠離他,不要給他希望,免得他日後更加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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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同學,大學畢業以後,找到了一份穩定的工作,雖然工資不算高,但至少可以養活自己。可自從她戀愛以後,男友就一直勸她把工作辭了,專心在家當全職太太。

其實當時她是不同意的,畢竟工作朝九晚五,壓力不大,每天還有正當的事兒混時間。可男友對她軟硬兼施,甚至還反覆跟她保證以後他的錢就是她的錢,隨她怎麼高興怎麼花。

後來她還是妥協了,跟男友結了婚。剛結婚的頭2年,她一直過著闊太太的生活,每天愁心的就是衣服裙子好不好看,哪個品牌的包包更流行,今天老公多久回家?

可後來她老公的生意下滑,不僅對她日常正常的花銷大大抱怨,還各種嫌棄覺得她是家裡的拖油瓶。

這個時候她賭氣說去找工作,可在家懶慣了,即便現在做文員的工作,她也覺得吃不消。再者脫離社會幾年,她幾乎不太適應這麼快的職場發展速度了。

如今兩個人經常吵架,歸根到底的原因還是錢。其實她老公也不是希望她可以貼補家用,只是希望她可以每個月自己掙錢解決日常開銷,就算給他減輕負擔了。

可她依賴慣了,無論老公怎麼做思想工作,都不肯再去找工作。甚至有時候還委屈的抱怨老公,當初是你說要我辭職回家,你養我的啊。如今你卻又反悔了。

直到現在兩個人的關係越鬧越僵,甚至還提出過離婚。

網上曾經有個對話,對一個女生來說,人生中最重要的是一個愛她的男人?還是錢,回答:是錢。當時很多人都紛紛力挺此觀點,表示錢比男人重要得多。

其實女人擁有掙錢的能力真的太重要了,女孩子花自己的錢,買自己的包,裝自己的故事,這也許是對獨立女性最好的詮釋。

你最終會發現,無論你有多麼龐大的靠山,都不如靠自己來的實在。所有你想要的東西,其實都可以靠自己的努力去掙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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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朋友大妮,每次我到她家,都會被她滿屋子的衣服,所震驚。因為她家裡的衣服,一年四季加起來堆得放不下,如果每天不重複穿也可以穿上整整2年不重樣兒。

可我仔細看了看她的衣服,許多都是過時的,甚至是完全不符合當前年齡特徵的。即便她家裡堆積如山的衣服,可她一到出門和換季的時間,柜子里總是少一件衣服。

有一次我就勸她把不穿的衣服,直接扔了。這樣不僅節約空間,也會省事兒很多,免得找衣服時要花很多無用的精力和時間。

可大妮認真的對我說,你就是不懂得節約,我這麼多衣服,都是用真金白銀買的。而且我現在不穿,以後總有用的上派場的時候。

可是我感斷定,她這些3,5年都不穿不碰的衣服,以後也不會有機會穿。

有這樣一個觀點,去年再好的衣服,也配不上今年的我。這句話著實是真理。倒不是說女人就要喜新厭舊,而是對於不再適合你的東西,你要學會斷舍離。

很多時候女人的東西真的是最多的,也許滿屋子的化妝品,衣服,包包等,可每次都說自己沒穿的,需要買買買的也是女人。

衣服算是我們日常生活最貼近的東西,很多時候女孩子連不再能穿的衣服都捨不得扔,總是很懷舊,就更不要扔掉很多壞情緒,不好的回憶,和不愛的人了。

其實捨不得扔掉過時的衣服,表面看是一種節約。其實是一種深度的戀舊。

其實我們要將身邊所有,不需要,不適合,不舒服的東西,替換為需要,適合,實用的東西。從而讓我們,真正的活在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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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人生是一個有得有失的過程,很多時候在我們學會得到的時候,究竟應該做好放下的決定。

尤其對於女性,無論對人,對事,對物,總是會過於的懷舊和依賴,即便知道不適合了,依舊執迷不悟。

其實女人一生中需要扔掉的東西有很多,而這三點是最應該扔掉。

第一、不愛你的人

在《匆匆那年》里,有這樣一句台詞:所有男孩在發誓的時候都是真的覺得自己一定不會違背承諾,而在反悔的時候也都是真的覺得自己做不到,所以誓言這種東西無法衡量堅貞,也不能判斷對錯,它只能證明,在說出來的那一刻,彼此曾經真誠過。

不愛的人,就如過了期的罐頭,即便裡面的味道再好,你再貪念它的口味,也無法抹掉它已經壞掉的事實。

第二、不夠獨立的心態

記得黃菡老師曾說過,現代女性首先要自立,不能依賴男人,有自己謀生的手段,還要願意去工作,在工作中努力表現自己,保持女人的特質,在情感上也不要依賴男人,幸福一定要創造,經營。

女性在性格上相對於男士要柔弱一點,她們遇事不夠堅強,偶爾也希望有人可以依靠。可你要知道,這個世界你最大的靠山真的是你自己,把懶惰放一邊,把矯情放一邊,把喪氣的話放一邊,你想要的生活,只有你自己去爭取。

第三、過時的衣服

記得日本有一位作家曾說過,擁有什麼東西,就等於你的生活態度。只留下令你怦然心動的東西,其他的,則毫不猶豫的全部扔掉。於是,從那一時刻起,以前的人生將重新定位,全新的人生由此起航。

過時的衣服就如合腳的鞋,再漂亮,終究也打腳,還不如果斷的將它扔掉。

當一個女性懂得輕裝前行,懂得扔掉這三樣東西時,真正屬於你的全新生活就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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