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聖經看創造的時間

從聖經看創造的時間–文/約瑟上帝用六日創造,第七日休息,是要人以上帝爲榜樣,工作六日,休息一日。進化論否定上帝的創造,認爲生物是由非生物從「原始湯」中偶然産生,經億萬年進化而得到今天繁多的物種。由於在現實生活中,從未有人見過此種進化,且缺乏中間過渡型等進化證據,進化論只能求助於「漫長的時間」。大多數基督徒相信神在6天內創造了宇宙萬物和人類,因爲神是萬能的,「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篇》33∶9)不需要依賴於億萬年。但有些基督徒,對於上帝究竟用多少時間創造和如何創造,卻存有不同看法。他們認爲,現代科學的發現,證明了宇宙和地球是古老的(以下簡稱古老論),但這與聖經幷無衝突,至少聖經沒有說創造的一天爲24小時。他們認爲,《創世記》中的有關敘述,是象徵性的比喻或詩意的,不是直接的字面解釋。例如,上帝看千年如一日,一日如千年,所以上帝的一日,對人而言,就是千年。上帝是用進化的方式,經億萬年而創造。還有些基督徒則認爲,何時創造和如何創造幷不重要,只要相信是上帝創造即可,等等。要判斷對錯,必須先有正確的標準。地球古老論以科學作爲絕對的參照標準,而地球年輕論則以聖經作爲絕對的參照標準。科學有局限性,局限於四維物質世界和當前的認識水平,隨時間而不斷改變,且受人爲偏見的影響,實質上是以人爲中心的標準。聖經卻是上帝默示的,是上帝的話,數千年來絲毫不變。何者有資格作絕對的參照標準,毋庸置疑。證明上帝幷非用億萬年來創造的證據很多,無法在此一一舉證。這裡僅就聖經的敘述,來加以探討。《創世記》是歷史性直接敘述「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後書》3∶16),違背聖經就要犯錯誤。耶穌說∶「你們錯了;因爲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馬太福音》22∶29)因此,對聖經的正確理解和解釋,十分重要。要注意,魔鬼試探耶穌時,也引用經上的話。一般說來,聖經中除明顯是象徵式敘述外,都該以原文字面取義,沒有必要另作解釋。只有對聖經中某些較難按字面理解的章節,才需要參照上下文和其它有關經文,或查考原文,幷以聖經的一貫教導爲原則,得到比較全面和正確的認識。即使是原文,同一字也可能有幾種不同含義,所以必須小心,不能隨私意做出違背聖經原意的解釋;也不能爲配合某種需要,以「它處經文是這樣,這裡也應該這樣」爲理由,隨意違背經文的原意。「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彼得後書》1∶20)《創世記》的文體清楚明白,完全是字面意義的歷史性直接敘述,不是詩體,不是比喻,不是預言,也不是象徵性的,應該用原意解經。在舊約中,「yom」(如《創世記》1∶5所說的「第一日」的「日」)用了約二千多次,幾乎都是指24小時的一天。此詞單獨用時,還有可能指較長時間,但在前面加上第一、第二等序數後,就不大有可能指較長時間了。如果再特別指明有晚上、有早晨(在《創世記》第1章以外有38次),就只能指24小時的一天,不可能有其它解釋。而yom的複數形式yamim,在舊約中用了約700次,也都指24小時的一天。《創世記》5章5節說∶「亞當共活了930歲就死了。」亞當的歲數,應該按照字面解釋爲930歲。如果一天等於1,000年,甚至若干億年,那麽亞當的年齡恐怕比地球還要大了。聖經中,包括舊約和新約,多處引用《創世記》的直接敘述。《希伯來書》4章4節說∶「到第七日神就歇了他一切的工。」這不可能是在億萬年後才歇工。主耶穌也要我們相信摩西對《創世記》的記載。主耶穌說,「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爲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約翰福音》5∶46-47)說有,就有;命立,就立《創世記》1章3節說∶「起初神創造天地。」原文在「天」、「地」兩詞之間有連接詞,爲天和地。這表示天和地是同時創造,地球和宇宙的年齡應該相同,而不是一個45億年、一個150億年。《創世記》1章3節接著說∶「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說明光是神說有就立即有了的。接著,「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神稱光爲晝,稱暗爲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創世記》1∶4-5)光是即刻造成的,不需要億年,甚至連一天也不需要。神把光暗分開。是爲了要分晝夜,才用了24小時,使之有晚上、有早晨。同樣,第7-8節說∶「神就造出空氣,將空氣以下的水、空氣以上的水分開了。事就這樣成了。神稱空氣爲天。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二日。」這也需要億年的時間嗎?創世的前幾日和後幾日是平行同列的,應該也同樣是24小時的一天。如果說頭二日是24小時的一天,而後幾天卻是若干億年的一天,或說上帝在創造時開了頭,以後放任其經億萬年進化而成,都不合乎邏輯和寫作規則,使人對哪一天是24小時的一天,哪一天是若干億年,感到困惑,無所適從。創造的次序和各從其類進化論的進化次序,多與聖經所記載的不同。例如,《創世記》1章14-19節說∶「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幷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衆星;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管理晝夜,分別明暗。神看著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從這裡可以看到,這些光體,是第四日造成的,而非在大爆炸時産生。因爲是在地球之後創造的。進化論又認爲,首先出現的生命爲水中生物,而不是植物;地上動物先於鳥類,而不是鳥類先於地上動物,植物先於昆蟲和動物,等等。如果承認進化論,就要承認進化論的次序,即不承認聖經所記載的次序了。另一方面,如果進化過程是億萬年,那麽在億萬年中,植物沒有昆蟲和動物的協助,連生存繁衍都不可能,整個進化過程就更無法解釋了。上帝創造各種生物時,都是各從其類。在《創世記》第1章12-25節中,共9次重申了「各從其類」,可見上帝對此十分強調。如果生物是經由數十億年的時間,逐漸進化而來,應該有大量過渡生物及化石存在,數量應該遠超過已定型生物及其化石,但實際上至今仍告闕如。所謂找到的個別、零星的「缺失環節」,可能是已絕種的動物,也可能是個別的變異,有的更因化石太少,全靠想像,甚至是用不同的化石拼湊起來的。時至今日,各種生物,仍遵循各從其類的原則,除了種內的小變異外,幷無改變。「因爲從列祖睡了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彼得後書》3∶4)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如果上帝願意,他可以只用一秒鐘的時間,造一個成年的亞當;也可以只用一秒鐘或一天的時間,造一個成熟的地球和宇宙。亞當是一個發育成熟的年輕人,地球有一個數十億年的古老外貌,但這兩者的實際年齡,仍可以只有一秒鐘或一天。人類尚且能夠用觸酶等方法,使本來無法進行的化學過程得以進行,或使極其緩慢的化學過程在瞬間完成,何況上帝!上帝造人,有5個特點∶1、「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創世記》1∶27)。2、「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3、「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世記》2∶7)4、「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創世記》2∶22)5、上帝所造亞當和夏娃,都是成人。聖經沒有說人是經改造而成。如果人是由類人猿進化而來,或是上帝將類人猿改造爲人,難道上帝的形象,要先有類人猿的形象?或上帝的形象要由類人猿的形象改造而成?耶穌也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馬太福音》19∶4)所以,耶穌親自證實了上帝造男造女是在起初創造的時候,而不是在億萬年之後。聖經說,上帝造人是用地上的塵土直接造成。如果認爲人是通過長時期的進化或改造而産生,就不是用地上的塵土直接造成,豈非違背了主耶穌和聖經的教導,把上帝的話真的視爲「神話」?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如果上帝是用數十億年的時間來創造生物,那麽在亞當以前的數十億年時間裡,就已經有肉食類動物,有殘殺、疾病、痛苦和死亡。這和聖經不符。因爲《創世記》1章29-31節,上帝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幷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他們作食物。事就這樣成了。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可見,當時亞當的食物爲菜蔬和果子,而其它動物吃青草,幷不吃肉。直到亞當犯了罪,受到咒詛,罪和死亡才入了世界。《羅馬書》第5章12節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衆人,因爲衆人都犯了罪。」於是一切都改變了。如果在亞當之前就已經有了死亡,那麽上帝所造的就幷不都是好的了,死亡也不是從一人入了世界。《哥林多前書》15章21-22節所說∶「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里衆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里衆人也都要復活。」在第45節又說∶「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主耶穌的救恩,也不再有必要。而我們也就失去信仰的基礎了。如果說,罪和死亡只適用於人類,幷不包括動物,那麽爲什麽在亞當犯罪之前,人和動物都是素食的,動物幷不怕人,直到死亡隨罪入了世界,情況才開始改變?上帝在挪亞出了方舟之後,對挪亞和他的兒子說∶「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連地上一切的昆蟲幷海里一切的魚,都交付你們的手。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創世記》9∶2-3)這就是明證。第七日休息,是樹立榜樣上帝創造萬物,說有就有,本可以連六日都不需要,更不用說億萬年了。之所以要用六日創造,第七日休息,幷定爲安息日,是給人樹立榜樣,要人遵守上帝的「工作—休息」模式。上帝很看重安息日,把守安息日放在十誡之中。《出埃及記》20章8-11節說∶「當紀念安息日,守爲聖日┅┅因爲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出埃及記》23∶12又說∶「六日你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出埃及記》還多次重複∶「六日要作工,但第七日是安息聖日。」「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因爲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31∶15、17)「你六日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34∶21)「六日要作工,第七日乃爲聖日,當向耶和華守爲安息聖日。」(35∶2)這裡可以很清楚的看出,上帝用六日創造,第七日休息,是要人以上帝爲榜樣,工作六日,休息一日。如果說上帝的六日等於人的億萬年,那叫人如何遵守?從亞當到耶穌只有數千年聖經詳細記載了從亞當到主耶穌的家譜,由此可推算出上帝在何時創造世界。有數種演演算法,但一般都根據英國主教Ussher的推算,認爲上帝創世是在公元前4,004年左右。大致說來,從亞當到亞伯拉罕,約爲2,000年。從亞伯拉罕到耶穌基督,又約2,000年。這樣,從亞當到今天,共約6,000年。《創世記》5章記載了從亞當到挪亞及其兒子閃、含、雅弗的家譜,以及各人的壽命。第11章接著記載了從閃到亞伯拉罕的家譜幷各人壽命。據推算,從亞當到洪水時期,爲1,656年。從亞當到亞伯拉罕共20人(代),爲2,123年。《路加福音》3章23-38節,詳細記載了從主耶穌到亞當的家譜,共78人。《馬太福音》1章1-17節,記載了從亞伯拉罕到耶穌基督的家譜,共三個14代,即從亞伯拉罕到大衛有14代,從大衛到遷至巴比倫的時候,也有14代,再到基督又有14代。由於從亞當到亞伯拉罕的年數已知,只有從亞伯拉罕到耶穌基督未記載具體年數,有人推測可能在2,170年左右。即使其中有些人可能不是父子關係,有些人的情況不清楚,有些人可能未予記載,也不致相差數萬年或數十萬年。因此,從聖經的記載來看,人類的歷史,應該在六千多年,最多不會超過一萬多年。人曾經與恐龍共存人們認爲恐龍是6,500萬年前的動物,因此人不可能與恐龍共存。但是聖經中有好幾處似乎是對恐龍的描寫。《約伯記》40章15-24節∶「你且觀看河馬。我造你也造它,它吃草與牛一樣。它的氣力在腰間,能力在肚腹的筋上。它搖動尾巴如香柏樹,它大腿的筋互相聯絡。它的骨頭好像銅管,它的肢體彷彿鐵棍。它在上帝所造的物中爲首,創造它的給它刀劍┅┅河水泛濫,它不發戰,就是約但河的水漲到它口邊,也是安然。在它防備的時候,誰能捉拿它?誰能牢籠它穿它的鼻子呢?」這裡所描述的「河馬」,是巨大、強壯、河水高漲不會被淹、人也難以捉拿的巨獸。尤其是,它的尾巴粗大,像香柏樹,而河馬的尾巴細小,應該不是河馬。即使是大象,也只有細小的尾巴。當今的巨獸,沒有任何一種符合這種描述。事實上,聖經KJV版本中,英文原詞爲Behemoth。可能當時翻譯中文和合本聖經時,找不到相應的動物名稱,而譯作了河馬。其實,只有恐龍中的暴龍(Tyrannosaurus)或雷龍(Brontosaurus),才符合對Behemoth的描寫。但暴龍爲肉食類,雷龍吃草,故以後者可能性爲大。這說明,當時人是與恐龍共存的。約伯可能見過,至少知道這種恐龍,否則上帝不會叫約伯觀看它。聖經還說∶「誰能捉拿它?誰能牢籠它穿它的鼻子呢?」說明當時人與恐龍是共存的。雷龍《約伯記》41章,提到另一動物「鰐魚」。同樣,這裡的「鰐魚」,也不是我們所見的鰐魚,因爲這「鰐魚」非常強壯有力,而且能發光、噴火、鼻孔冒煙,KJV版聖經稱其爲Leviathan,可能是另一種恐龍,也有人認爲是蛇頸龍類(Plesiosaur)。至於發光、噴火、鼻孔冒煙,也幷非不可能。現在的生物界,我們仍能見到發光的螢火蟲,發電的電鰻,以及能射出高溫華氏212度有毒化學物的甲蟲(Bombardier Beetle)上帝當然也可以造出這種恐龍。在聖經中,有多處提到Leviathan(《約伯記》41章;《詩篇》74∶13,104∶26;《以賽亞書》27∶1),和合本譯成鰐魚或大魚。還有Dragon(《申命記》32∶33;《詩篇》74∶14;《以賽亞書》27∶1;《彌迦書》1∶8等),和合本譯成鰐魚、大蛇不等,應都指恐龍類,水陸都有。好像在那些時代,還可見到這些動物。近來在秘魯以及柬埔寨等處,都發現有千年左右的恐龍形象的石刻,提示我們,當時人還見到過恐龍。大洪水是全球性的從聖經中可以看到,上帝在造天地時,「將空氣以下的水,空氣以上的水分開了。」(《創世記》1∶7)所以在大洪水前,地球外圈的空中有一層濃厚的水氣層,導致寒璁、冬夏溫差不大,南北極也同樣暖和。當時也不下雨,「因爲耶和華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但有霧氣從地上騰,滋潤遍地。」(《創世記》2∶5-6)也沒有虹,可能因爲空氣中只有水氣,沒有水滴,因而不産生折射。大洪水後,神說∶「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虹也出現了。「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在《創世記》9章8-17節中,上帝接連8次提到立約,不再用大洪水消滅世界了。其中3次更直接提到了虹,可見上帝對此約的重視。可是,從挪亞以來,洪水仍不斷造成傷害、破壞。那麽,是否上帝不遵守自己立的約?抑或上帝立約之事不可信?幷非如此。上帝所說的大洪水,指的是全球性的(而非局部性的)。《創世記》對此提供了大量的證據∶1) 「大淵的泉源都裂開了,天上的窗戶也敞開了。40晝夜降大雨在地上。」(《創世記》7∶11-12)「水勢浩大,在地上共150天。」(《創世記》7∶24)2) 大量的水覆蓋了地球整個表面,包括山峰。「水勢在地上極其浩大,天下的高山都淹沒了。水勢比山高過15肘、山嶺都淹沒了。」(《創世記》7∶19-20)3) 「凡在地上有血肉的動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和爬在地上的昆蟲,以及所有的人都死了。凡在旱地上,鼻孔有氣息的生靈都死了。凡地上各類的活物,連人帶牲畜、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了,只留下挪亞和那些與他同在方舟里的。」(《創世記》7∶21-23)這裡,連續3次提到「都死了」和「都從地上除滅了」。4) 由於大量地下水的溢出,加上大量地上水的水壓,造成地殼的大變動。「諸山升上,諸谷沉下。」(《詩篇》104∶8)形成山更高,谷更低,地層改變,板塊分離。大量動植物死亡,形成化石、煤、石油和天然氣。這些變化,在全球都可見到,證明是全球性的。5) 從此,氣候改變了,開始出現寒璁、冬夏。「地還存留的時候,稼穡、寒璁、冬夏、晝夜,就永不停息了。」(《創世記》8∶22)6) 除了《創世記》,在新約中,也說洪水是全球性的。《彼得後書》2章5節說∶「神也沒有寬容上古的世代,曾叫洪水臨到那不敬虔的世代,卻保護了傳義道的挪亞一家八口。」3章6節又說∶「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就消滅了。」這肯定了《創世記》所記載的,的確是全球性大洪水。7) 聖經記載了挪亞所造的方舟,是根據上帝所給予的尺寸,經過120年才造成的。這種船,不是用來行駛,而是用來抵抗特大洪水和暴雨,漂浮在水上,不致沉沒的。根據現代造船設計標準,它完全合乎要求。如果是局部洪水,上帝完全可以讓挪亞和動物遷至洪水不及之處,也沒有必要用這麽多年,造這麽大的船。因此,無論是從聖經的敘述或通常的邏輯來看,洪水是全球性的,而不是局部性的。而且這裡的40晝夜,以及在《創世記》第8章中提到的150天、400天、7天等,很明顯也都是24小時的一天,與《創世記》第1章的敘述一致。由上可見,聖經支持地球年輕論,而不支持地球古老論和進化論。當科學與聖經有衝突時當科學與聖經有衝突時,應該正確對待聖經與科學。科學是用來了解上帝所造的物質世界的重要手段。科學愈發展,愈能顯示上帝創造的奇妙和大能。基督徒沒有害怕科學的必要。基督教更對科學的發展起了關鍵作用。近代科學的奠基人,絕大多數是基督徒。但科學存在著先天的局限性。科學只能觀察宇宙之內的物質世界(目前能認識的,不到宇宙之物質的1%)。對於宇宙開始之前和宇宙之外的情況,以及可能存在的多維空間,科學更是一無所知。其次,科學觀察和研究如果不夠全面,就會得出不正確的結論。就像瞎子摸象,可以得出像蛇、樹榦和牆等不同結論。而且所得的結果,都要靠人的主觀判斷來做出結論。如果人有偏見,所得出的結論就不會正確了。當今的科學界是以無上帝論的思考方式爲主流。無神論不承認超自然力量,也否定神的創造,因此只能選擇古老論和進化論。科學是在不斷進步,也就是在不斷改變。過去認爲正確的,現在卻可能成爲不正確;現在認爲正確的,將來也可能成爲不正確。因此,科學不能作爲評定事物的絕對標準。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是神的話,數千年來從不更正,卻始終正確無誤。當科學無法解釋,或與聖經有衝突時,應該以聖經爲准,而不應該使聖經屈從科學。作者來自上海,骨科醫師,現定居洛杉磯。海外校園 > 第一一二期(2012-04) > 從聖經看創造的時間原文鏈接:http://ocm.oc.org/?p=1758
推薦閱讀:

不要把時間浪費在做正事上
情感美文:與你一天的時間柔訴一世的纏綿
全天88個星座列表/十二星座時間
11月18號早!讀報時間。博美
【用藥科普】8類常用藥物的給葯時間

TAG:聖經 | 時間 | 創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