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倒車 撞死一歲女兒-網易雲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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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報訊訊(記者 王巍)由於丈夫萬先生倒車時大意,未查明後方狀況,結果竟將1歲的親生女兒撞死。
妻子陳女士將丈夫萬先生和保險公司告上昌平區人民法院,要求丈夫陳先生與保險公司共同賠償搶救費、死亡賠償金等各項費用共計89萬餘元。今天上午,案件在昌平法院開庭審理。
上午開庭 倒車不慎將女兒撞死
現年34歲的萬先生與35歲的陳女士都是來京務工人員,在北京的大市場干著自己的小買賣。2003年,經媒人介紹,兩人喜結連理,並先後生下兩個女兒,在本案中出事的小雨就是兩人的小女兒。
萬先生表示,在有了小雨以後,兩人決定不再要小孩,於是還到醫院進行了結紮手術,說到這裡,萬先生的聲音有些顫抖,他看了眼妻子,對方則側過臉不去回應丈夫的目光。
陳女士訴稱:2014年8月6日下午,萬先生由西向東倒車時,沒有查看清楚後方的狀況,竟將自己年僅1歲的親生女兒小雨(化名)撞傷。最終,小雨經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認定,萬先生倒車時未查明車後情況、未確認安全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而肇事車輛在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有交強險和商業險。
事故發生後,陳女士與萬先生及保險公司關於賠償問題未達成一致,她因此將丈夫與保險公司一併訴至法院。
不滿賠償 妻子訴保險公司
上午9點鐘,陳女士在律師的陪同下坐在法庭的原告席位上,她的丈夫萬先生獨自一人坐在陳女士對面的被告席上,旁邊是保險公司的代理人。
喪女之痛似乎並沒有給夫妻二人的關係造成毀滅性的打擊,夫妻二人在法庭上偶爾會有眼神交流,整場持續一個小時的庭審也沒有出現劍拔弩張的激烈場面。據記者了解,事故發生後,雖然陳女士十分痛苦,但二人目前還沒有離婚。
「我們不在乎保險公司的那點賠償,只是想要保險公司給個說法。」萬先生夫婦稱,在北京做買賣的二人並不缺錢,只是保險公司一直不肯全賠,因此妻子將保險公司連帶丈夫告上了法庭。
「我沒有意見,這是一場意外,是我的責任。」在聽完陳女士的起訴請求後,萬先生說,應該由保險公司予以賠償。
過失致人死亡 丈夫被判緩刑
據記者了解,事發後萬先生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昌平法院判處緩刑,目前其正在緩刑期內。
萬先生回憶事發當天的情形表示,他當天要開車出門,兩個女兒正在一邊玩,小雨便跟過來要與爸爸一起出門。有著10年駕齡的萬先生怎麼也沒想到,自己會撞死女兒。
妻子只能主張50%賠償
保險公司的代理人答辯表示,涉案車輛在該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50萬的商業險,本次事故非交通事故,經交警處理,是萬先生倒車時未查明車後部是否安全所致。萬先生與死者是父女關係,萬先生本人也是受害者,陳女士主張的訴求中包括了應當給予萬先生的賠償,保險公司認為陳女士僅能主張百分之五十的賠償。
此外,陳女士在本案中負有監護不力的情形,應該對事故的發生承擔相應的責任,保險公司因此表示願意賠償原告百分之五十的賠償金。
而對於賠償金額,保險公司代理人表示,應該按農村而非城市戶口給小雨支付賠償金。
由於保險公司的代理人沒有接受調解的代理許可權,法庭在審理後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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