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的肉眼看不見靈魂?
有形無形皆是不斷振動的能量,兩者的分別在於振動頻率不同,因而產生不同意識或形式的不同物質。振動頻率高的成為無形的物質,如人的靈魂、思想、感覺和意識;振動頻率低的成為有形物質,如看得到的桌子、椅子、人體等等。用「頂天立地」來形容人類的處境是最恰當不過了。人同時存在於兩種不同的世界,頭上頂著高層次的靈性世界,腳下踏著物質化的實體世界,人既有肉體也是靈體。乍聽之下靈與肉是兩個截然不同的觀念,但靈性和肉體並非毫不相干,因為物質即能量,有形無形皆是不斷振動的能量,兩者的分別在於振動頻率不同,因而產生不同意識或形式的不同物質。
因此,人的靈體和肉體是同一件事,同屬一漸層連續體的兩端,正如是與非、善與惡、快樂與痛苦本質並無不同,分別只在於能量振動有所差異。為什麼人的肉眼看不見靈魂?也許有人要問,既然有靈魂的存在,為什麼人的肉眼看不見,聽不到,摸不著?一般而言,人類生存的世界是一個物質世界,這個物質世界比重大、振動低,因此肉體的察覺力非常有限。人類經由眼、耳、鼻、舌、身來感覺。每一種感官,都可以察覺到高高低低不同的頻率。例如人的耳朵可聽到的頻率範圍,最高可達到每秒20000赫茲、最低可聽到每秒16赫茲。人的眼睛,可以看到某一個範圍內的頻率,例如當振動頻率在500~536兆赫之間時,眼睛就會看到黃色。人的肉眼可以分辨紅橙黃綠藍靛紫,紫色是人類肉眼可以看到顏色的極限。其實,在紫色之上還有振動頻率更高的紫外線,在紅色之下也有振動頻率更低的紅外線,但因為振動頻率過高或過低,超過人類肉眼可以看到的範圍,所以我們看不見。電磁波頻譜從交流電的幾十赫茲到伽馬射線的大於3×1019赫茲,範圍非常之大,而人眼可見的光波只是其中很小很小的一段。我們察覺不到的事物,難道就表示它不存在嗎?事實上它一直都存在,而且一直存在我們的四周。上面所談的紫外線或紅外線,它不但存在,而且還滲透到人類的肉體之中。在肉體或物質世界之外,存在著振動頻率更高的廣大世界。如果我們調整自己的能量振動頻率,就可以突破限制,接受到廣大世界中的信息,而不再只是限制在肉體或物質世界的層次中。世上所有的東西,不論是固體、氣體或是液體,不論是有形或無形,都是一種能量的表現。而能量是不滅的,既不能被創造也無法被銷毀,這也是經過科學家如愛因斯坦等人所印證過的事實。然而,科學家還印證了另一事實,那就是「能量是可以轉換的」,可以從振頻低的一極轉換成連續體上振頻高的另一極,這一事實對人類來說可是個大好消息,這表示我們是可以經由一些方法來調高我們自己的能量。也就是說,我們可以把粗糙笨重、密度大的能量,升華成精細輕快、密度小的能量。量子之父問道古聖先賢當有人問你,哪位是世界上最偉大科學家?你會肯定的回答:愛因斯坦!愛因斯最偉大的成就:《相對論》1905年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其核心內容源於愛因斯坦兩個偉大的實驗:一個尺縮效應;一個鐘慢效應。尺縮效應:尺子的長度在三維空間相對不變,而在超越三維空間的速度下運行,速度越快尺子會越縮短。當速度越接近光速,尺子的質量接近於0,揭示宇宙中空間的相對性;鍾曼效應:鐘錶的時間在三維空間相對不變,而在超越三維空間的速度下運行,速度越快鐘錶會走得越慢。當速度越接近光速,鐘錶的時間趨於停止。揭示宇宙中時間的相對性。不可思議吧!那是因為你的的思維模式沒有超越三維空間的世界觀,但是,愛因斯坦和耶穌做到了!
再看看科學家在顯微鏡發現了什麼吧!「物質-分子-原子-原子核-質子中子電子-納米-夸克……」最終發現的物質,竟然在顯微鏡下是看不到的,這種物質被稱為「夸克」——世界上最小的物質或者類物質,或者根本不存在,不對!「有」或者「無」,陰和陽,色或空,乾脆叫「0」?《聖經·約翰福音》「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萬物都是由道而生」。《聖經·約伯記》「神將北極鋪在空中,將大地懸在虛空。」。正像科學家發現的「夸克」,這種物質既簡單又神秘——超級震撼了人類!談到夸克的特性,更是奇妙無比:1、其中有兩種夸克——中微子和光子,在絕對靜止狀態下,它質量是0,它一動要麼是+、要麼是-,所以,科學家發現的「夸克」幾乎同時出現一正一負的「對夸克」。這不禁讓我想起《聖經·希伯來書》「一切都是從無變有,上帝說有就有,命立就立」。緊接著——2、它的壽命 ∞(無窮大)。難怪靈魂在天堂生存到永恆,因為質量為0的東東正是永恆!世間幾個人能明白啊!除了耶穌無人能夠領會。不生不滅無始無終,表示「時間」;空間為「宇」,時間為「宙」。如此看來,我們的肉眼真的很局限,讓我們只看到表象,看到假象,而看不到真相。我們的「看不見就不相信」的觀念是不在理,得轉變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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