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鳩論中國

孟德斯鳩論中國 2016-12-11 06:08閱讀: 孟德斯鳩論中國安立志

X18世紀的歐洲人一度熱衷張揚中國。法國學者托克維爾(1805-1859)批評經濟學派時寫道,「我毫不誇張地說,沒有一個人在他們著作的某一部分中,不對中國倍加讚揚。」「他們心目中的中國政府好比是後來全體法國人心目中的英國和美國。」他不以為然地指出,「被一小撮歐洲人任意擺布的那個虛弱野蠻的政府,在他們看來是可供世界各國仿效的最完美的典範。」「這些人由於對中國還很不了解,他們對我們講的儘是些無稽之談。」(《舊制度與大革命》,商務印書館,1992年,頁203)托克維爾所說的中國,當然是指古代中國,至少是十八世紀前的中國。那時的歐洲,囿於馬可·波羅的遊記以及明末清初歐洲傳教士的見聞,他們對中國的議論往往不切實際。而其言論讓中國人最「受用」的當為法國啟蒙學者伏爾泰(1694—1778),儘管他聲明在先,「我們不應盲目地崇拜中國人的長處」,然而,他一個「但書」,竟然給中國封了多頂桂冠,「他們帝國的政體實際上是最好的,是世界上唯一完全按父權建立起來的帝國(這並不阻止中國的官員責打他們的孩子),他們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一個如果一個行省的長官在離任時不能贏得他百姓的稱讚時,就要受懲罰的國家;是世界上唯一一個獎勵美德的國家,……也是世界上唯一一個能使入侵者採用他們法律的國家,……」(《中國印象:世界名人論中國文化》,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頁64-65)一個「最」、三個「唯一」,這種褒獎之詞,就是當時的中國人,恐怕也不好意思「笑納」。孟德斯鳩(1689-1755),與伏爾泰是同時代人,他與伏爾泰和盧梭一起,合稱「法蘭西啟蒙運動三劍俠」。由於久仰孟德斯鳩的學名,今年4月遊覽凡爾賽宮路經附近街區時,導遊指示了孟德斯鳩銅像所在位置,我竟趁午餐時專程跑過去為之拍照。孟德斯鳩的《論法的精神》(張雁深譯,商務印書館,1961年。嚴復舊譯《法意》),「是亞里士多德以後第一本綜合性的政治學著作;是到他的時代為止的最進步的政治理論書」(張雁深)。人們只知道,孟德斯鳩在書中提出了「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要防止濫用權力,就必須以權力約束權力」的著名論斷,他在本書提出的「三權分立」學說,已經物化為美國的政治制度。許多人不知道,在這本名著中,有多處涉及中國的段落與章節。孟德斯鳩在寫作中,參閱了當時能找到的大量有關中國的書籍,如《中華帝國全志》和《耶穌會士書簡集》和《韃靼史》等,並與來自或到過中國的人士進行廣泛的交流與談話。

在這部名著里,孟德斯鳩將世界上的政體分為共和、君主、專制三種類型,其政體原則也是不同的,共和政體的原則是品德,君主政體的原則是榮譽,專制政體的原則是恐怖。這裡的恐怖是指「國家恐怖」,「國家恐怖」是比當今的恐怖主義(如ISIS)更為恐怖的東西。他認為,十八世紀時的「中國是一個專制的國家,它的原則是恐怖。」(《論法的精神》上冊,頁129。以下只注頁碼)孟德斯鳩的一生,在時間跨度上,歷經清朝的康雍乾三代,那是滿清王朝的盛世。他對中國政體的分析,當然存在歷史的局限。不過,他通過對各種資料進行縝密研究的結論,證明了其思想的深刻性。在他看來,恐怖原則存在著邏輯的必然性,「在專制政體之下,君主把大權全部交給他所委任的人們」(頁26),為防止有些人「有可能在那裡進行革命,所以就要用恐怖去壓制人們的一切勇氣,去窒息一切野心。」(同上)專制政體的法律,也體現了其恐怖性質,「任何人對皇帝不敬就要處死刑。因為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什麼叫不敬,所以任何事情都可拿來做借口剝奪任何人的生命,去滅絕任何家族。」(頁194)「如果大逆罪含義不明,便足以使一個政府墮落到專制主義中去。」(同上)「不敬」、「大逆」這些罪名的共同特徵,就是沒有精確的標準和要件,從而為國家恐怖預留了無限的擴大空間,也給執行者提供了無限的自由裁量權,周納羅織,竟為常態;栽贓告密,蔚成風氣。「知識招致危險,競爭足以惹禍」(頁33),以致思想禁區森嚴,言論羅網密布,整個社會足將進而趑趄,口將言而囁嚅。製造恐怖的目的是什麼呢?「在專制的國家裡,政體的性質要求絕對服從」(頁27),「人就是一個生物服從另一個發出意志的生物罷了。……在那裡,人的命運和牲畜一樣,就是本能、服從與懲罰。」(同上)可以想像,康雍乾時期的大規模文字獄,恐怖造就盛世,盛世依賴恐怖,正是當時萬馬齊喑、路人以目的制度原因。通過恐怖迫使民眾服從,通過服從維護政體穩定,是其根本目標。孟德斯鳩一針見血地指出,「中國的立法者們認為政府的主要目的是帝國的太平。在他們看來,服從是維持太平最適宜的方法。」(頁315)孟德斯鳩統計,「中國在歷史上有過二十二個相連續的朝代」(頁103),其實每一個朝代都不想成為其中的二十二分之一,這一點,秦始皇的就職演說體現的最為明確,那就是「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史記》,中華書局,1959年,頁236)其目的都是為了保持既得權位者和既得利益者對於權位與利益的獨佔與永存。以這種思想為指導,自然希望江山永固、社稷長存。欲達此目的,統治者拚命地維護穩定,保持平安,避免風吹草動,防止覆舟之禍。然而,中國歷史上的這幾十個朝代,多則數百年,短則十幾年,無不是你方唱罷我登場,全部淪為歷史舞台上的匆匆過客。孟德斯鳩似乎在當時已經覺察了中國社會治亂盛衰的歷史規律,他指出:「大體上我們可以說,所有的朝代開始時都是相當好的。品德、謹慎、警惕,在中國是必要的;這些東西在朝代之初還能保持,到朝代之末便都沒有了。」(頁103)他分析說,「開國的皇帝是在戰爭的艱苦中成長起來的,他們推翻了耽於逸樂的皇室,當然是尊崇品德,害怕淫佚;……但是在開國初的三、四個君主之後,後繼的君主便成為腐化、奢侈、懶惰、逸樂的俘虜;他們把自己關在深宮裡,他們的精神衰弱了,壽命短促了,皇室衰微下去;……篡位的人殺死或驅逐了皇帝,又另外建立一個皇室,……」(同上)前者讓人想起唐初的李世民、北宋初的趙匡胤、清初的玄燁;後者讓人想起隋末的楊廣、北宋末的趙佶、明晚期的朱翊鈞。孟德斯鳩的論述也很自然地讓人想起著名的「政治周期律」。孟德斯鳩這部書出版於1748年(時值清乾隆13年),比毛澤東與黃炎培的「窯洞對」早了將近200年。可見孟德斯鳩思想的歷史穿透力。中法兩國位於歐亞大陸的兩端,了解中國人的民族性也是孟德斯鳩的興趣之一。他指出:「各民族的不同性格是品德與邪惡的結合,是好和壞的品質的混合。」(頁308)他認為中國人的民族性格中有兩點是突出的,一是欺騙,一是貪慾。「中國人的生活完全以禮為指南,但他們卻是地球上最會騙人的民族。這特別表現在他們從事貿易的時候。雖然貿易會很自然地激起人們信實的感情,但它卻從未激起中國人的信實。」(頁316)「中國人貪利之心是不可想像的,但法律並沒想去加以限制。一切用暴行獲得的東西都是禁止的;一切用術數或狡詐取得的東西都是許可的。」(同上)專制政體的原則是恐怖,恐怖的目的是服從。孟德斯鳩指出,「絕對的服從,就意味著服從者是愚蠢的。」(頁33)儒、道、法是我國本土的古典哲學,但在愚民這點上,三種哲學卻是相通的。儒家要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論語·泰伯》)法家認為,「民愚則易治也。」(《商君書·定分》)道家認為,「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也。民之難治,以其智多也。」(《道德經·六十五章》)孟德斯鳩認為的中國民族性里的愚蠢、欺騙、貪慾等特點,正是兩千多年專制政體高壓下形成的畸形的民族性格。不過,孟德斯鳩看法更深入一層,「絕對的服從,就意味著服從者是愚蠢的,甚至連發命令的人也是愚蠢的,因為他無須思想、懷疑或推理,他只要表示一下自己的意願就夠了。」(頁33)今天的中國距離孟德斯鳩的《法意》已近270年,翻天覆地,滄海桑田。思想具有穿越時空的力量。是正確,是乖謬,畢竟只是一塊他山之石!(發表時有刪節)2016年12月9日《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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