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克利:保守主義的價值長期被低估
美國大法學家龐德說過,在17世紀堅持維護貴族特權屬於進步思想,就是這種屬於"進步"的思想,希望賦予國王以專斷的權力,他可以為普遍利益而仁慈的運用這種權力。可是就是這些人,他們憤怒地看到國王被法律人、大憲章那樣陳舊而污穢的羊皮紙中發現的法律捆住了手腳。最早與專制王權絕對主義對抗的人是英國的法律人,而不是理性主義者,理性主義者在17-18世紀基本都是主張絕對專制的。但是英國的法律人這些古董們守住了自己的陣地,並且把英國追蹤改造成了穿著君主制舊衣的現代國家。
在不久前天則經濟研究所的第507次雙周論壇上,山東大學馮克利教授發表了以"保守主義思想的法學來源"為主題的演講。百餘年來,中國長期被裹挾在救亡與革命的運動中,與此同時啟蒙主義和理性主義長時間佔據話語的中心位置。比較純粹的保守主義始終因為一個個革命浪潮和科學主義風氣被邊緣化。或許是自由不夠充分的原因,保守也顯得更沒有土壤。不過有意思的是,沒有對自由主義、激進主義的有力反駁,卻有與之針鋒相對的各種保守力量。尤其在當下中國,激進與保守或許比左和右更能準確描繪不同思想陣營的分歧。於是,徵得主辦方和作者授權,鳳凰大學問全文刊發馮克利教授的演講全文,或許有助於大家能從更多角度理解當前的中國。
馮克利:
很榮幸有這個機會來天則所做一個講座,交流一下我研究埃德蒙·柏克的個人體會。這篇稿子成稿時間非常早,是2012年,當時寫了一個初稿,因為要應付北大國發院的一個講座。當時草稿寫成,講座以後就放下了。後來到了去年年底,我覺得這個題目還是挺有意思的,便又用了兩三個月時間把它加工了一下。之所以我對這個題目戀戀不捨,有這麼幾點考慮:
保守主義在中國現代史上是一個比較負面的、被人看低的東西
第一、現在我們中國,至少反映到我們學科上,有一些很有意思的變化。過去保守主義在中國現代史上是一個比較負面的,在整個思想文化傳播中是一個比較被人看低的東西,甚至是被人厭惡的一種思想。因為咱們中國從五四以後,革命的意識形態,比較激進主義的思想佔主流,像保守主義、傳統主義這些東西始終處在一個很邊緣的位置上。尤其是1949年以後,這種現象更為嚴重。像柏克這種人,像我過去翻譯斯蒂芬和法國的邁斯特,在咱們傳統意識形態的光譜裡面,都是屬於極右的、落後的、反動的、阻礙進步力量的人物。
但是,最近好好像這種現象發生了一些變化,比如說今年年初中組部,就是中國共產黨的中組部,給我打電話這個人說是一個副部長委託他,我也沒有問他是什麼官職,他讓我寫寫群眾運動的負面作用。前不久人民日報有一個《理論前沿》的雜誌,過去我和他們是從來不打交道的,也讓我寫寫關於保守主義思想的文章。所以現在處在很微妙的狀態。還有一個類似的例子,就是春天的時候北京市政府(或是北京市委)讓我給他們講講勒龐。
當然,我都拒絕了,因為我不知道給他們如何講解這類問題。我實在想像不出來我能用一種什麼樣的語言讓他們看著舒服,可能我一寫他們就覺得不舒服。但這也反映了一個現象,就是我們權力體制已經從一個革命黨轉化為一個保守黨了。我覺得通過這些例子大體能夠說明這麼一個心態的變化。就是他們現在需要保守。
就有一個問題,既然你覺得它是一個值得保守的狀態,裡面這些具體要保守的內容是什麼?任何體制都不可能一概不做任何變動,一成不變地保持下去,沒有社會是這樣的,它總需要一些變化,在變化過程中同時也有一些需要我們保持的東西。那麼,這個需要保持的東西是什麼?所以,從這個角度講,保守主義給我們提供了一些思考的方式,我們觀察一個社會,認為它的一些有價值的制度因素、思想文化因素,值得我們保護它,值得我們延續它,你總得提供一個大體的標準。
保守主義是一個挺麻煩的主義
還有一個考慮,就是這個保守主義是一個挺麻煩的主義,它沒有系統的理論,它是一個很龐雜的體系。就以我們今天要講的埃德蒙·柏克這個人來說,除了他早期兩篇還算是正經的學術著作,一個是《論美和崇高的哲學思考》,還有一本就是《為自然社會辯護》,那是他早年的東西,20多歲,不到30歲寫的東西。後來他當了貴族的幕僚以後,基本上就不寫這個東西了。今天我們看到他大部分東西,都是議會的發言,關於一些時政問題的小冊子,還有一些私人信件。這些東西都不成系統,都不是我們今天所理解的那種嚴肅的學術著作,所以解釋柏克就面臨著很麻煩的問題。我們看從19世紀中期莫利這些人開始比較系統的梳理埃德蒙·柏克的思想以來,有大量的對柏克思想的解釋。比較有代表性的基克,美國的保守主義者,還有更系統完整的解釋柏克的斯坦利斯,還有卡納萬,還有我們更熟悉的列奧·斯特勞斯,他們都解釋過柏克。但是每個人的解釋都和其他人解釋有很大差別。這一方面反映了解釋者站在自己的學術傳統脈絡里去對柏克的特殊視角的一種選擇性解讀。另外,也他們所處的時代有關係,再一個就是和柏克本人的思想特點有關係。
今天我就想簡單的介紹一下我理解的柏克,我不能說柏克就是英國法律傳統中人,但是他是受英國法學傳統非常大的影響。因為埃德蒙·柏克從來沒有專門寫過法學著作,提到他的著作的特點是,他想借別人思想來表達自己觀點的時候,他也從來不做嚴格的引述,你只能猜測蛛絲馬跡,或者通過對思想史上其他人的了解去對比他們的思想。所以,這就對我們理解埃德蒙·柏克到底受了英國法學多大的影響,帶來了很大麻煩。所以,我這篇東西最後寫的很長,已經三萬多字了還意猶未盡,但不能再寫了,再寫可能任何雜誌都不想用了。
因為時間關係,我做了一些簡化,今天下午的時間可能還是不夠。我就選出我覺得其中最重要的部分給各位介紹一下我研究的心得。
我們知道埃德蒙·柏克是愛爾蘭人,他在愛爾蘭都柏林三一學院畢業以後,他父親把他送到倫敦的律師會所(Inns of Court)讀法律。我們現在看到這張地圖就是他在倫敦上學的地圖,這個Inns of Court,可能學法律的人都知道,它是倫敦很有名的四個律師學院,我更願意把它翻成律師會所,因為它已經有600年歷史,在英國它曾經被人稱為第三所名校。也就是說它在英國教育史上的地位僅次於牛津和劍橋,專門有一本書就叫"英國第三所大學",就是專門介紹這幾所律師所的。埃德蒙·柏克就在其中的中殿律師會所讀的法律,但是他在這裡沒有讀完,只念了兩年書,沒有拿到律師執照就走了。他覺得在這個地方很無聊、很無趣,說自己是一個很失意的人。研究埃德蒙·柏克傳記的人,對他這兩年學習時光也找不到多少成文的記錄。只有一些二手的零零碎碎的東西,所以對他這兩年學習生活的內容是什麼,文獻非常少。但是從後來柏克的一些文字里可以看到,他這兩年並不是沒有學習,而且他不但學習,還學得非常認真。我這樣說是有證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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