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期黨的群眾工作創新與中國社會工作發展

 2013-05-09

 一、轉型期黨的群眾工作面臨的挑戰與機遇  自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選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來,我國將在較長一段歷史時期處於社會轉型期,其間我國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諸領域都會產生前所未有的、翻天覆地的變化。這種變化帶來的各種社會問題、社會矛盾與社會衝突也將是前所未有的,這對於執政黨的執政能力無疑也是一場巨大挑戰。有學者指出,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逐步進入中等收入國家行列,國家治理也將逐步從經濟政策時代進入社會政策時代,我國已開始進入社會建設的時期,社會建設與社會管理將成為執政黨執政的主要任務。①這一時代主題的呈現,對於黨的群眾工作②創新來說,既是一項嚴峻挑戰,又是一次歷史性的機遇。其挑戰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轉型期社會結構的變化使得黨的群眾工作難度加大。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發展,所有制結構呈現多元化格局,傳統政社一體化的結構逐步瓦解,利益格局和利益關係經歷重大調整,人們從「單位人」逐步變成「社會人」。這使得黨組織直接支配資源滿足群眾利益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被市場機制所取代,體制越來越失去對人們的控制力和約束力。作為一個「單位人」,生老病死都與組織機構有關,各種資源的獲得和分配都由組織機構決定,因而「我講,你聽」、「我指示,你服從」,這既有對組織和領導真心誠意的服從,同時也未必不是一種無可奈何的選擇。而作為一個「社會人」,儘管組織仍然掌握著成員各種重要的資源,對其行為和思想仍具有較大的約束力,但是組織機構不再是其成員獲得和分配資源的唯一主體,同時,其成員還可以通過重新擇業來擺脫其約束和控制。這樣一來,「你講,我未必聽」,「你指示,我也未必服從」。過去單向的灌輸和改造,變成了雙向的博弈和討價還價,群眾工作的有效性經受挑戰,其複雜性和成本也增加了。  2.黨的群眾工作在轉型期文化與生活方式多元化的條件下存在著一定的邊界和限度。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的多元化,是現代社會的基本特點。按照羅爾斯的說法,現代社會文化的多元性並非是暫時的、局部的,而是註定的、永恆的。因為各種完備性學說,儘管觀點分歧,但都是合乎理性的,無法彼此取代的。在羅爾斯看來,只有基於政治自由主義的法律和基本制度,才能成為各種完備性學說交叉重疊的理性基礎。在新形勢下,我們必須承認,黨的群眾工作不再是萬能的、無限的,它存在著一定限度和邊界,這個邊界就是多元化的合理存在。任何試圖取消這個邊界的努力都必然像堂吉訶德與風車的搏鬥一樣,變得徒勞無功。這裡,要正確處理國家和執政黨指導思想的一元化與社會思想觀念的多元化之間的關係。國家的意識形態與執政黨的指導思想是可以一元化的,也應該一元化,但是,這種指導思想的一元化不能取代人們思想觀念和價值觀、生活方式的多元化選擇。二者的完全等同僅僅在高度統一的計劃經濟時代才能成為現實,在市場經濟時代二者的分流是必然的,也是合理的。承認黨的群眾工作存在著這個邊界,既是執政黨思想成熟的體現,同時也是黨的群眾工作在新時期得以創新的前提條件。  3.轉型期黨的群眾工作者的社會角色及其傳統工作模式面臨挑戰。隨著社會價值觀念的多元化與民主權利意識的發展,黨的群眾工作者不再僅僅因為其幹部身份就擁有天然優勢。時代呼喚著平等,在新形勢下只有建立在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基礎上,黨的群眾工作才能有效開展。同時,由於科學技術的發展,信息社會的來臨,那種居高臨下的、單向說理的、強求一致的簡單工作方法無法解決各種各樣的社會及個人問題,社會及個體問題的多元化對工作的專業技術提出了新的要求。過去,由於革命戰爭的特殊環境或者計劃經濟時代的普遍貧困,物質資源的分配基本上是硬約束,群眾中的問題大多是思想情緒問題,往往可以通過思想政治工作來解決。而在當今社會,不僅存在大量資源分配不公的問題,還有大量的婚姻家庭、上學就業、糾紛調解、矯治幫教、精神衛生、群體事件等大量過去不熟悉或者沒有出現過的新問題,解決這些問題需要群眾工作者具有困難救助、矛盾調解、心理疏導、行為矯治、關係調適、應急處置等個性化、多樣化的知識和技能。過去,由於通訊設施的限制,宣傳紀律的約束,大量的社會問題都可以作為個別的、局部的問題得以解決,一般不會演化成廣泛的群體性、社會性事件。而在市場經濟和信息化時代的新形勢下,人們的交往空前擴大,網路信息的傳播極大地擴展了人們的視野,加之網路傳播可能產生的對信息的嚴重扭曲和無限放大,不可預見的群體性事件會大量增加,其破壞性和社會風險也很難有效控制。面對這種新形勢,我們已經習慣的、傳統的強制方式可能難以奏效,黨的群眾工作者必須調整自己的角色,創新工作方法。  4.轉型期制度的不健全所產生的貧富差距和腐敗蔓延也使得黨的群眾工作存在軟弱無力現象。在革命戰爭和計劃經濟時代,人們在物質生活上差別不是太大,至少群眾與身邊的領導幹部差別不是很大,加上革命理想主義的深刻影響,頻繁的政治運動的制約,一般來說領導幹部是清廉的。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領導幹部的清廉正直正是黨的群眾工作無盡的動力源泉。作為群眾工作的合法性根據,「中央文件」、「組織規定」、「領導決定」通常也能夠被絕大多數民眾接受。而在社會轉型時期,由於體制和各項制度的不健全,產生了貧富差距過大以及黨內腐敗蔓延的現象,這一現象在短期內難以根本改變,由此導致群眾對幹部的信任大打折扣,幹群關係緊張,個別領導幹部的言行不當,或對某些社會輿論關注的社會事件處理不慎,都很容易引發民眾對政府和執政黨的不滿情緒。在此情況下,黨的群眾工作出現軟弱無力的現象是難以避免的。如果社會貧富差距過大、腐敗蔓延的現象長期得不到有效控制,任其發展,黨的執政地位還會面臨根本動搖,喪失執政地位的危險。  當然,對於執政黨來說,任何挑戰同時也都是一種歷史性的機遇。從奪取政權到領導執政,不僅意味著黨的地位的變化,而且也意味著黨的工作方式、工作理念、價值觀念和思維方式的轉變。當前,至少以下幾點是亟待改變的:在群眾工作的功能方面,從片面的管理、控制的觀念轉變為管理與服務並重的觀念;在社會管理模式上,從注重個別領導決策和對上級的簡單服從轉變到注重科學、民主決策以及制度化、規範化的管理運作模式;在工作方式上,從注重群眾動員的工作方式轉變到注重個體化、細緻化、專業化的社會服務方式;在領導者的度量和心胸方面,從封閉的、兩極對立的思維方式轉變到開放、包容的思維方式;在幹部的身份認同方面,從對群眾的父權主義的監護人、父母官角色轉變為群眾代理人、服務者角色,等等。總之,隨著黨中央把和諧社會建設作為新時期黨和政府主要的工作任務提出來,黨的群眾工作就有了更為廣闊的天地和舞台;隨著黨從革命黨轉變為執政黨,整合社會,凝聚人心,切實解決各種群眾關心的社會問題,又給提升黨的執政能力,夯實黨的執政基礎,提供了歷史性機遇。黨的群眾工作比起計劃經濟時代來,應該說更為重要了。  二、中國社會工作的發展與黨的群眾工作的關係  社會工作(Social Work),指的是在一定的國家福利制度下,以「助人自助」為宗旨,運用專業理念、知識和方法,為有需要的社會成員提供幫助,協調社會關係、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促進社會公正的職業活動。社會工作者主要分布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社區服務等領域,專門從事困難救助、矛盾調處、權益維護、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等社會服務性工作,是現代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的重要力量。廣義的社會工作,包括一切社會福利輸送系統以及社會求-助系統,從傳統社會的親屬照顧、社區求-助、社會慈善事業,到近現代的國家行政性的社會救助、社區服務等福利輸送體系,均涵蓋其中。如有的學者就把我國自1949年以來的國家福利輸送系統稱之為「本土性社會工作」或「行政性、非專業性社會工作」。③而狹義的社會工作,是指西方一百餘年發展起來的專業助人活動,或稱專業社會工作。本文所指的社會工作,除特殊說明外,主要指的是專業社會工作。  西方專業社會工作起源於中世紀基督教的慈善活動,其前身是19世紀後期英國為了解決工業革命後的貧困和勞工失業問題發展起來的慈善組織會社與睦鄰運動。該活動隨後傳入美國,並在美國得到繁榮,向專業化、科學化、職業化方向發展。傳統社會工作的三大方法是個案工作、團體工作、社區組織。社會工作在當代西方已成為對社會影響深遠的主要職業之一,其足跡遍及社會生活的每一個領域,並對有需要的每一個年齡階層的人提供專業服務。2004年,僅在美國就有專業社會工作者56萬餘人,④並有超過1/3的美國人投身志願服務的行列。⑤一般來說,在西方發達國家,專業社會工作者的人數比醫生人數略多。從西方國家的發展經驗看,社會工作的發展是工業化、城市化的必然產物,是現代社會人的需要發展的產物,同時也是人類文明和進步的顯著標志。它體現了現代社會民主價值觀對每一個人的尊重,體現了社會對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其民間性的發展也體現了人類對道德至善的訴求。  西方社會工作在20世紀20年代即傳入中國,並在中國得到一定發展。1949年新中國建立後,隨著計劃經濟體制的全面確立,西方式社會工作被行政性的、非專業的社會工作取代。20世紀80年代末,社會工作重新在我國大陸地區得到恢復和重建。目前,我國已有200餘所大學設立社會工作專業,社會工作實務已在廣東、上海、北京、浙江、江蘇、天津等東部沿海省、市、地區得到一定發展。2006年中國共產黨十六屆六中全會做出《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首次提出要「建設宏大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造就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是建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2007年7月,民政部設立社會工作司,增加了社會工作和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職能。2008年6月我國舉辦首次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標誌著社會工作職業化的開始。2011年11月,中央組織部、民政部等18個部門和群團組織聯合發布《關於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意見》把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看成是當前一項重大而緊迫的戰略任務。這是中央第一個關於社會工作的專門文件,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國社會工作發展的指導性綱領,在我國社會工作事業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⑥  在中央的高度重視下,社會工作在我國的發展不可謂不快,短短20年左右即走完了西方百餘年發展的歷程。但是,這種快速發展背後的問題和挑戰也是嚴峻的,主要表現在:  1.教育先行與實際工作的嚴重脫節。社會工作專業招生難、就業難、師資建設滯後;招生基本上屬於調劑錄取,就業缺乏有效需求。目前高校社會工作專業的畢業生每年大約在1萬人左右,其中選擇從事社會工作實務的畢業生不到1/10。⑦在專業師資方面,相對於其他專業,不僅人數少,而且大多屬於新近從其他人文社科專業改行而來。教材基本上照搬西方和港台地區。顯然,社會工作專業教育的快速發展並不是實際有效需求的產物,而主要是20世紀90年代末國家基於經濟發展考慮拉動內需帶動高校擴招的結果,同時也與舉辦社會工作專業成本較低有關。其結果是,一方面,社會工作專業畢業的人才資源大量流失,另一方面,當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數量缺口很大、能力素質不高等問題突出。《意見》提出了我國到2015年培養200萬、到2020年培養300萬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發展目標,任務顯然是十分艱巨的。  2.社會工作專業價值觀的確立比較艱難。現代社會工作是一種專業的助人事業,具有鮮明的專業意識和服務理念,其專業價值觀的確立既需要相對獨立的社工機構的發展,也需要社會工作者接受相當高水平的職業訓練並接受該行業通行的從業標準,這既包括一定的專業技術,更包括特定的價值和理念。我國目前的專業社會工作雖然在傳統行政性、非專業社會工作中獲得了「嵌入性發展」⑧,但整體形勢不容樂觀。所謂本土性的社會工作者主要指的是從事各項福利工作的民政幹部以及工會、婦聯、殘聯等幹部,這些社會工作者是行政性的、非專業的,人事編製屬於國家幹部系列,其價值觀與現代社會工作專業價值觀存在較大差距,部分人對發展專業社會工作存在一定的抵觸和不理解情緒。民間專業社工機構的發展也面臨十分尷尬的處境,經費難以保障,業務拓展步步維艱。如成立於2003年2月的我國第一家從事專業社工服務的民間機構「上海樂群社工服務社」,努力經營發展至今,不過從最初的幾人到現在的20餘人,而2004年成立的上海市自強社會服務總社、上海市新航社區服務總站和上海市陽光社區青少年事務中心等三家上海市政法委設立的社會福利機構,其成員總數在2000人以上。二者的規模以及發展前景,實不可同日而語。⑨在此情況下,現代社會工作的專業價值觀是難以確立的。  3.社會認可度很低。儘管社會工作專業教育已經在高等院校得到了快速發展,中央已出台了一系列相關法規、政策文獻,但民眾與部分官員對專業社會工作的認可度仍然很低。有影響的媒體很少宣傳,一般民眾很少聽說,官員的理解往往存在較大偏差。專業社會工作的話語體系基本上停留在上層政策制定者、高等院校學術精英以及少量的實務社工人員之間。對現代社會工作的誤解主要表現為兩種:一是一般民眾把社會工作看成是正式工作之外的「社會兼職」;二是部分民政幹部和黨群幹部把社會工作等同於民政工作。  如何解釋當前我國社會工作發展所面臨的尷尬處境呢?我們認為,除了傳統文化觀念和社會結構的制約,以及新生事物發展所必然遇到的曲折外,最為關鍵的原因是我們還沒有找到合理界定與整合專業社會工作與黨的群眾工作的有效機制,沒有對二者的區別及其可能的整合達成共識。這就涉及社會工作與黨的群眾工作的關係問題。  現代專業社會工作與黨的群眾工作的差異是顯而易見的,主要體現在:其一,二者的主要功能及其整體價值取向存在差異。就主要功能而言,黨的群眾工作具有鮮明的政治性,其根本任務是通過宣傳教育以及關心群眾生活等,使群眾接受、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從而達到凝聚人心、整合力量、實現社會穩定、組織動員群眾支持並參與完成黨的各項事業的目標。而現代專業社會工作具有鮮明的社會性,其主要任務是通過診斷、治療、幫扶、矯治、疏導、救助、調解等方式,恢復個體以及一定群體、社區的社會功能,提高個人或群體的生活質量。就整體價值取向而言,群眾工作動員社會成員改造、建設社會的取向大大高於解決社會問題、特別是社會個體問題的取向。群眾工作的整體設計更多的時候是一種以社會為本的模式。社會工作則是從解決社會問題出發,問題取向突出,著重個人問題的解決。總體上可以說,社會工作的視角定位於社會個體,以及個體的社會性問題。  其二,二者的主體及其工作對象存在差異。黨的群眾工作者主要是民政部門以及黨群部門的機關幹部,其對象是國家福利政策照顧和服務的群眾,工作者與服務對象的關係是幹群關係,這種關係是制度性的、長期存在的,往往也不是雙方自願選擇的結果,它具有一定的等級性和身份差異。社會服務儘管是民政幹部的職業,但不一定是他們的專業。現代社會工作者則是受過專業培訓並取得一定資格認證的專業服務人員,其當事人(或稱為案主、服務對象等)既可能是國家福利政策照顧和服務的對象,也可能是具有特殊困難的其他人群,只要當事人與之簽訂了服務契約,二者就構成了服務關係。這種關係是契約性的,也是平等的。當契約任務完成或服務關係終止後,二者就不再存在服務關係。  其三,二者的具體工作價值及其方法存在差異。在群眾思想政治工作的視野里,工作對象——群眾是一個政治群體,是被依靠和被動員的社會力量。工作模式上,群眾工作較多依靠外在的力置,包括政治上的、法律制度上的規定性,社會政治運動的感召力,主流意識形態的影響力,群體組織對個人行為的制約力等等。一般來說,黨的群眾工作者沒有特定的專業知識要求,但是有特殊的政治要求,亦即「政治上要過硬」,「要靠得住」。社會工作則將其對象看成是需要援助的對象,致力於發揮個體的潛能去解決他們面臨的困境和問題。社會工作具有專業特質,一般都包括診斷、治療、評估、結案等程序,並根據服務領域的不同,對知識和技術的要求也不同。在西方國家,所有社會工作者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資格認證後才能從事服務。另外,群眾工作是自上而下實施的,在大多數情況下也是主動實施的,不是當事人可以選擇的,當然一般也不收取費用。而現代社會工作是職業化的,除了政府直接聘用的社工人員外,大多數社會工作者都必須從給當事人的服務費用中獲得自己的主要收入。  但是,在我國,社會工作與黨的群眾工作的確有許多共同或者說重合的地方,因此有學者把黨的群眾工作也稱為行政性社會工作或者黨的社會工作。在20世紀80年代社會工作發展的初期,雷潔瓊先生還曾說,「民政工作就是中國特色的社會工作。」⑩二者的共同之處主要體現在:其一,二者的價值理念與服務對象具有共通性。無論是社會工作,還是群眾工作,「以人為本」都是其共同的基本價值理念。它們服務的對象都是具有特定困難的人群,其目標都是幫助具有困難的人群走出困境,提高生活質量。其二,二者的社會功能具有一致性。無論是社會工作,還是群眾工作,都具有解決社會問題,恢復社會功能,維護社會穩定,實現社會和諧的基本功能。其三,二者的工作方法具有相似性。社會工作和群眾工作主要都是「做人的工作」。群眾工作主要是做人的思想工作,使群眾樹立科學的世界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政治立場,不斷提高群眾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社會工作以「助人自助」為核心理念,關注的是人的認知和思維的轉變,其工作原理是通過各種方法,調動各種資源,幫助服務對象更加清楚地認識自我、他人及資源,以實現助人自助。其四,二者都是立足基層、面向民眾開展的具體工作。群眾工作是黨的基層組織工作的主要內容,而社會工作的重點也主要在城鄉社區。(11)  在我國,黨的群眾工作具有與西方社會工作相似的特點和功能,在一定意義上也可以說,在解決社會問題、保持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方面,其作用甚至是西方專業社會工作不能比擬的。我國在建國後的工業化過程中並沒有出現西方那樣的社會問題,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來,儘管社會矛盾突出,社會問題叢生,其間也發生過一些較大的社會和政治動蕩,但基本格局是穩定的,發展是有序的。能夠具有這樣的局面,應該說是與黨的群眾工作的強有力的作用分不開的。不過,隨著整個社會的轉型,尤其是工業化、城市化、信息化的快速發展,黨的群眾工作必須吸收現代專業社會工作的先進理念和方法,走人性化、專業化、科學化的道路,才能實現創新和發展。本文認為,黨的群眾工作創新不僅是其自身發展的重要前提,同時對於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  三、實現中國社會工作發展與黨的群眾工作創新相結合  發展有中國特色的社會工作,既是轉型期實現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必不可少的體制和制度創新,又是社會工作本土化的必由之路。《意見》第一次確立了發展中國社會工作必須堅持「黨的領導、政府推動、社會參與、突出重點、立足基層、中國特色」的指導原則,這無疑是我們討論中國社會工作發展與群眾工作創新的基本出發點。本文僅從二者的關係出發,討論中國社會工作發展的前景。有學者提出,我國社會工作與群眾工作融合具有三個基本內容或途徑,即制度與機制的融合、文化和思想上的互融、知識技術的統一與特色建設。(12)在此基礎上,本文提出,這種相互融合將產生中國社會工作發展的三種基本模式,即行政吸納式、相對獨立式、國際引進式。需說明的是,這三種模式在中國也並非是絕對的、相互排斥的,它們更可能在不同程度上、不同的範圍內相互並存,並在一定的時期產生融合與過渡,最終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工作體系。  實現黨的群眾工作創新與中國社會工作發展相結合的第一種模式是行政吸納式。所謂行政吸納式,指的是通過改造我國現有體制的社會救助與社會福利體系,使之吸納專業社會工作的功能,在體制內建立黨和政府的群眾工作與專業社會工作相統一的體系。具體做法是:在體制上,在黨和政府的組織部門(如縣團級以上)增設社會工作部,以統籌、整合、管理黨群部門和民政部門有關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的工作,並根據社會需要在國有企事業單位、城鄉社區、各級各類學校設立社會工作崗位,並整合原有相關機構的工作。在隊伍建設上,一是分批培訓現有從事社會救助與社會福利的工作人員,通過5年至8年的努力,解決黨群部門與民政部門現有社會福利工作者的專業資格認證問題;二是大量聘用專業社會工作者,把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資格作為招收社會福利工作新進人員的基本條件;三是把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吸納進黨員幹部隊伍,選拔進基層領導班子。在工作任務與目標上,實行黨的群眾工作與社會管理工作的合一,亦即中國社會工作者兼任思想政治工作者與專業社會服務工作者,集二者於一身。在經費上,由國家各級財政支付。但為當事人提供服務可根據服務性質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收取一定費用,收費屬於國家財政收入。  根據《意見》的指導思想與整體價值取向,在當前以及較長一段時期內,行政吸納式將成為中國社會工作發展的主要模式。(13)該模式的優勢是明顯的:領導重視,體制保障,社會認可度較高,阻力較小,能在較短時間內建立起一批專業社工機構和比較完整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並且能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傳統群眾工作的基本理念和方法。同時,該模式保證了黨對社會工作的領導,政治風險小,對於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實現政治穩定,促進社會和諧,具有明顯優勢。但該模式所需注意的問題是:其一,黨的群眾思想政治工作與專業社會服務工作兩位一體存在較大難度。如上文所述,二者在整體價值取向、服務對象、工作目標、工作方法上存在較大差異,產生矛盾和衝突是難免的,在實際工作中可能會出現強化政治任務忽視社會服務的傾向,不利於專業社會工作的長遠發展。其二,可能導致機構臃腫、人浮於事的弊端。由於轉型期社會服務需求大量增加,各種社會風險和突發性事件越來越多,這必然導致社會管理與社會服務機構日益龐大,甚或機構臃腫、人浮於事,極大地加重國家財政負擔。其三,在現行的政府主導體制下,不同部門的權力、資源和符號影響存在顯著差異,職業之間的社會地位和工作人員的職業升遷也不同,在社會工作專業化和職業化的具體實踐標準與評價措施不完善的情況下,強調現有黨群和民政部門服務工作的專業化和職業化有可能導致政府行政體系各部門之間產生衝突,導致國家資源的浪費。(14)  實現黨的群眾工作創新與中國社會工作發展相結合的第二種模式是相對獨立式。所謂相對獨立式,指的是專業社會工作機構相對獨立於現有的黨群機構與民政福利機構,政府一般不直接設立專業社會工作機構,而是根據社會需要通過招標、政府直接購買服務等方式發展專業社會服務。經過一定時期的發展,逐步剝離民政部門與黨群部門的部分社會服務職能,政府機構一般不再直接承擔社會服務,其主要職能是制定相關法律法規、發展專業教育與培訓、加強資格認證與註冊管理,強化服務質量監督與處理糾紛訴訟等。專業社會工作機構不隸屬於黨政機構,也不直接承擔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政治任務。黨的群眾工作與社會工作相結合的主要途徑是,在各類社會服務機構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強化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積極發展黨員,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積極推薦和支持有突出貢獻和重大社會影響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進入人大、政協參政議政。  相對獨立式的優勢是,社會服務的專業性強,服務質量高,能及時解決當事人的各種問題,並能多渠道利用社會資源籌措資金,有利於專業社會工作的理念、知識和技術得到長期穩定發展。社會服務與社會管理的方式比較穩定,不至於因體制調整和政策變化而產生大的波動。其成功的方法和理念也將對黨的群眾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鑒和啟示作用。學術界與實務界的社會工作者大多比較傾向於發展該模式。該模式如果能夠長期穩定發展,必將形成真正具有中國特色的專業社會工作模式,也必將使得黨的群眾工作理念、機制和方法得到根本性的創新,有利於真正提升黨的執政能力,夯實黨的執政基礎。  但是,該模式可能產生的問題也是顯而易見的:其一,相對獨立的社工機構資源不足,組織動員能力有限,其解決大範圍社會問題的能力有待考驗,而執政黨在社會轉型期鞏固其執政基礎、維護政治穩定的壓力較大,政府讓渡社會服務給民間社工機構存在較大政治風險,黨和政府不太可能在短期內讓渡太多的空間給專業社工機構。其二,由於沒有體制保障和穩定的較高薪酬,服務行業的整體形象和地位在短期內也難以大幅度提升,專業價值觀也不可能在短期內形成,這不利於吸引高素質人才的加入,也會導致高校專業人才的大量流失,不利於專業社會工作的快速發展。其三,由於缺乏體制的約束,黨在社工機構的群眾工作將面臨較大困難,可能出現淡化思想政治工作的危險,這種擔心又會打消政府支持民間社工機構發展的積極性。  實現黨的群眾工作創新與中國社會工作發展相結合的第三種模式是國際引進式。所謂國際引進式,指的是在國際社工界或相關慈善組織的直接幫助下,通過由國際社工界組織提供主要資金、指派督導等方式在國內與宗教組織或其他民間組織共同設立社工機構開展社會服務的模式。該模式在第三世界國家、尤其是廣大非洲國家是社會工作發展的主要模式,在社會工作全球化發展較快的趨勢下,也會對我國社會工作的發展產生較大影響。該模式強調接受國際通行的專業價值理念、知識、技術與倫理規則,基本上是仿照西方發達國家模式。對於社會工作後發國家來說,我國直接引進西方發達國家社會工作先進的理念、知識和技術,在一定時期內既是必要的,也是不可避免的。比較難以讓國人接受的是西方社會工作價值觀的意識形態壓力及其宗教背景。  一般來說,西方社會工作的專業價值觀是與西方社會主流的意識形態分不開的,尤其是與其自由民主觀念以及個人主義取向具有較為密切的聯繫,在輸入西方發達國家的社會工作經驗時,不可能完全拒絕西方國家意識形態的影響。這一點在仍然具有冷戰思維的國際關係背景下,是不少高層管理者比較忌諱的。另一個問題涉及宗教。在西方國家,社工機構一般都有一定宗教背景,社會工作者(甚至包括知名的社會工作研究者)主要由比較虔誠的教徒構成,其中女性居多數,這體現了宗教倫理以及女性關懷倫理對社會工作的特殊影響。實際上,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基督教團體的發展壯大也是與其積極地開展各種社會救濟和社會服務活動分不開的,教會團體一直在從事著社會服務工作,義工的服務也成為普通民眾了解教會的重要途徑之一。2002年中國基督教「兩會」還適應中國社會服務發展需要成立了「社會服務部」。國內民間社工機構的發展往往也具有一定的教會背景。(15)有學者甚至提出,在國內社會工作發展遠遠不能滿足社會發展和提高生活質量的需要且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新形勢下,國家應該給予基督教會的慈善服務以合法身份,充分發揮教會的社會服務功能。(16)  眾所周知,由於各種歷史和現實原因,我國政府對於國際社工組織在國內的發展以及教會從事社會服務的活動是比較謹慎的,大規模地讓渡空間給國際社工機構以及教會發展社會工作也存在著體制和文化上的根本制約,不太可能成為現實。此外,西方社工界除了對個人、家庭提供服務的微觀社會工作外,一直有宏觀社會工作的傳統,其專業價值觀要求社工界代表受壓迫、處境不利的階層爭取公平正義,動員組織有關當事人參與向政府施壓的政治活動。這一點使得一些發展中國家對社會工作在本國的發展持非常謹慎的態度。但是,另一方面,我們必須承認,社會工作國際化的影響是客觀存在的,而且我國擁有數量眾多的教會組織以及數量龐大的教會群眾,宗教信仰與民族問題又有著非常密切的聯繫,在我國發展社會工作不可能不與國際社工機構以及宗教發生關係。黨的群眾工作必須面對這個事實和挑戰。為此,《意見》特別指出,「對國(境)外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形成的優秀成果進行有益的借鑒」,「在少數民族聚居和信教群眾較多的社區,可根據需要配備政治立場堅定、熟悉民族和宗教事務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以此把黨的群眾工作與社會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著力建設符合中國國情、體現時代精神、適應社會需要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  注釋:  ①王思斌:《社會政策時代與政府社會政策能力建設》,《中國社會科學》2004年第6期。  ②從內涵來說,黨的群眾工作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的群眾工作實際上包括黨領導群眾所從事的一切工作,因為黨所從事的一切工作歸根結底都是為了群眾的工作。而狹義的群眾工作指的是,黨的基層組織及其成員為了一定的政治目標或完成上級組織布置的任務所從事的直接面對群眾以解決群眾具體問題的組織、宣傳、動員等思想政治工作。本文主要是在狹義上使用這一概念的。  ③王思斌:《中國社會工作的經驗與發展》,《中國社會科學》1995年第2期。  ④孫建春、閆湜、甄炳亮:《關於美國、加拿大社會工作者專業化職業化的考察報告》,http://www.xcsmzj.gov.cn/arts.asp?id=583,瀏覽日期:2012年6月8日。  ⑤O. William Farlry等著:《社會工作概論》,何金蘭等譯,台灣學富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11年,第35頁。  ⑥《關於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中央政府門戶網站www.gov.cn,瀏覽日期:2012年6月8日。  ⑦該數據參照近年相關學者的調研以及本人所在高校的情況所做的估計,不同高校、不同地區情況有所差異。  ⑧王思斌:《和諧社會建設背景下中國社會工作的發展》,《中國社會科學》2009年第5期。  ⑨庄愛玲、蔣亦凡:《社會工作職業機構的發展》,載中國社會工作協會組編:《中國社會工作發展報告(1988-2008)》,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第238頁。  ⑩中國社會工作協會組編:《中國社會工作發展報告(1988-2008)》序,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  (11)以上關於群眾工作與社會工作的比較部分參考了陸士楨、洪江榮:《當代中國社會工作與黨的群眾工作》,《河北青年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9年第2期。  (12)陸士楨、洪江榮:《當代中國社會工作與黨的群眾工作》,《河北青年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9年第2期。  (13)本次《意見》作為中央頒布的第一個關於社會工作的文獻,是由中組部牽頭的,而不是像過去那樣主要由民政部、勞動人事部牽頭,這當然是很值得注意的現象。它表明,黨組織不僅高度重視社會工作的發展,而且也將直接領導未來中國社會工作的發展。  (14)熊躍根:《轉型過程中我國社會工作職業化與本土化實踐的理論分析》,載中國社會工作協會組編:《中國社會工作發展報告(1988-2008)》,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第593頁。  (15)左鵬:《基督教倫理與社會工作價值觀——從中國社會工作教育的現實困境談起》,《北京科技大學學報》2007年第3期。  (16)劉繼同:《會通與更新:基督宗教倫理道德觀與社會工作專業價值觀的關係》,《宗教學研究》2005年第1期。  責任編輯: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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