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十二選 第四選
第四選
佛法的不共理則──因緣:《□帝經》(二O一)(一)經文大意:
有一次,佛陀游化到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當時有一位雞和哆的兒子,名叫□帝的比丘,有了這樣的錯誤觀念(惡見):
「我知世尊說如是法:今此識,往生不更異。」
同修的比丘們,規勸他說:
「汝莫作是說,莫誣謗世尊。」「今此識,因緣故起,世尊無量方便說:識因緣故起,有緣而生,無緣則滅。」
然而,□帝比丘仍然再三強硬地堅持己見。比丘們無法使□帝比丘舍此惡見,於是就去稟告佛陀。
佛陀當面確認□帝比丘是這麼認為的,然後又澄清□帝比丘所說的識 ,指的是什麼。□帝比丘回答說:
「謂此識說,覺,作、教作,起、等起,謂彼作善惡業而受報也。」
於是佛陀當面呵責□帝比丘,說他是愚疑人,並且讚歎比丘們說:
「善哉!善哉!諸比丘,汝等知我如是說法,所以者何?我亦如是說:識因緣故起,我說識因緣故起。識有緣則生,無緣則滅,識隨所緣生,即彼緣,說緣眼、色生識,生識已說眼識。如是耳、鼻、舌、身、意法生識,生識已說意識。猶若如火,隨所緣生,即彼緣,說緣木生火,說木火也;緣草糞聚火,說草糞聚火。如是,識隨所緣生。」
「若汝等如是知、如是見,謂我此見如是清凈,不著彼、不惜彼、不守彼,欲令舍者,汝等知我長夜說筏喻法,知已,所塞流開耶?」比丘答曰:「唯然!世尊。」
佛陀接著又問,如果有異教徒(異學)來問,這樣清凈的見解,有什麼意義?有什麼用處?有什麼功德?那麼,應該怎麼回答呢?比丘答曰:
「我等當如是答:諸賢!為厭義,為無欲義,為見知如真義故。」
佛陀讚歎這樣的回答,並且接著說:
「所以者何?此所說觀:一曰摶食□細,二曰更樂(觸),三曰意念,四曰識也。此四食何因?何習?從何而生?由何而有耶?」
「彼四食者,因愛;習愛,從愛而生;由愛而有也。」
「愛者,因覺(受);習覺,從覺而生;由覺而有也。」
「覺者,因更樂(觸);習更樂,從更樂而生;由更樂而有也。」
「更樂者,因六處;習六處,從六處而生;由六處而有也。」
「六處者,因名色;習名色,從名色而生;由名色而有也。」
「名色者,因識;習識,從識而生;由識而有也。」
「識者,因行;習行,從行而生;由行而有也。」
「行者,因無明;習無明,從無明而生;由無明而有也。」
「緣『無明』有『行』,緣『行』有『識』,緣『識』有『名色』,緣『名色』有『六處』,緣『六處』有『更樂』,緣『更樂』有『覺(受)』,緣『覺』有『愛』,緣『愛』有『受(取)』,緣『受』有『有』,緣『有』有『生』,緣『生』有『老死、愁戚、啼哭、憂苦、懊惱』,如是,此等大苦陰生。」
「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處滅,六處滅則更樂滅,更樂滅則覺滅,覺滅則愛滅,愛滅則受滅,受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愁戚、啼哭、憂苦、懊惱可得滅,如是此淳大苦陰滅。」
「若汝等如是知、如是見,汝等頗於過去作是念:我過去時有,我過、去時無;云何過去時有?何由過去時有耶?」
「汝等頗於未來作是念:我未來當有,我未來當無;云何未來有?何由未來有耶?」
「汝等頗於內有疑惑:此云何?此何等?此眾生從何所來?趣至何處?何因已有?何因當有耶?」
「汝等頗故殺父、母,害弟子阿羅訶,破壞聖眾,惡意向佛,出如來血耶?」
「汝等頗故犯戒,舍戒、罷道耶?」
「汝等頗舍此,更求外尊,求福田耶?」
「汝等頗作沙門梵志,如是說:諸尊!可知則知,可見則見耶?」
「汝等頗吉祥為清凈耶?」
「汝等頗為諸沙門梵志,吉祥相應,諸見雜苦、雜之(毒)、雜煩熱、雜懊惱,彼是真實耶?」
「汝等頗身生疹患,生甚重苦,乃至命欲斷,舍此更求外,頗有沙門梵志持一句咒、二句、三句、四句、多句、百句,持此咒令脫我苦,是謂苦習(集),苦,得苦盡耶?」
「汝等頗受八有耶?」
「汝等頗如是說:我等恭敬沙門、敬重沙門,沙門瞿曇是我尊師耶?」
比丘答曰:「不也!世尊。」
「複次,三事合會,入於母胎:父母聚集一處、母滿精堪耐、香(生)陰已至。三事合會,入於母胎,母胎或持九月、十月更生。」「彼於後時,諸根轉大,根轉成就。」「彼眼見色,樂著好色,憎惡惡色,」「如是耳、鼻、舌、身、意知法,樂著好法,憎惡惡法,不立身念,少心,心解脫、慧解脫不知如真,所生惡不善法不滅盡無餘,不敗壞無餘。彼如是隨憎、不憎所受覺(受),或樂、或苦、或不苦不樂。」「彼樂彼覺,求、著、受彼覺已,若樂覺者是為受(取),彼緣受有『有』,緣『有』有生,緣生有老死、愁戚、啼哭、憂苦、懊惱,如是,此淳大苦陰生。比丘!非為具足愛所系相續,如□帝比丘雞和哆子耶?」
「若時,如來出世,無所著、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眾佑,彼眼見色,於好色而不樂著,於惡色而不憎惡,」「如是耳、鼻、舌、身、意知法,不著好法,不惡惡法,立身念,無量心,心解脫、慧解脫知如真,所生惡不善法滅盡無餘,敗壞無餘。彼如是減憎、不憎所受覺(受),或樂、或苦、或不苦不樂。」「彼不樂彼覺,不求、不著、不受彼覺已,若樂覺者彼便滅,樂滅則受滅,受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愁戚、啼哭、憂苦、懊惱可得滅,如是,此淳大苦陰滅。比丘!非為具足愛盡解脫耶?」
比丘答曰:「如是!世尊,具足愛盡解脫也。」
是故,此經稱「愛盡解脫」。
(二)論述
□帝比丘所說的「識」,就是一般所說的「神識」;或者是通俗觀念中的「靈魂」,□帝比丘以「說」、「覺」、「作」、「教作」,「起」、「等起」等來形容,這是從其功能性來說的,其實都是在指「識」。「說」,可以理解為「意念的表達」;「覺」,可以理解為「覺知」;「作」,可以理解為「行為」;「教作」則可以是「行為的推動意志」;「起」,可以理解為「生起」,特別是指一個新生命的和合生起。(依《望月》三六四八中的解說,「起」為「中有」的異名,不過「中有」的說法,恐怕是在《中阿含經》集成以後,才出現的吧!)「等起」,《望月》三八四八下的解說,就是指「意」,因為「意」能引發「身」、「口」二業,「身」、「口」二業隨著「意」而幾乎同時生起,故稱「等起」。(印順法師在《辨法法性論講記》第七二頁說:「先如此,後如此,如生死不得解脫,以後還是如此,這名為『等起』。」也可以參考。)末後,□帝比丘總結的說,他所說的「識」,就是那個能為善造惡,並且接受業報的主體,並且認為這個「識」,是在輪迴生死(往生)的變化中,可以一直保持著不變(不更異)的真實部份。這樣的觀點,就是所謂的「常見」,和《雜·一O四》中,焰摩迦比丘認為「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更無所有」的「斷見」,正是人們所常犯兩個極端錯誤的邪見。
在《雜·二六二》中,阿難告訴闡陀比丘說:「我親從佛聞,教摩訶迦旃延:『世人顛倒,依於兩邊:若有、若無。』」這裡所說的「有」,就是指:以為生命中存在著某種「不會改變」的部份,也就是「常見」,正如□帝比丘的觀念。所說的「無」,就是否定生命「因緣相續」現象的「斷見」,如焰摩迦比丘的觀念。然而,佛陀所悟見的真理卻是:「如實正觀世間(指五蘊、六處的身、心,參考《雜·二三O、二三三》)集者,則不生世間無見;如實正觀世間滅,則不生世間有見。迦旃延!如來離於二邊(常見、斷見),說中道: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緣無 明有行,乃至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所謂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謂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集」,就是因緣的聚集。五受蘊(雜染的生命)的集,就是指生命的「流轉」(或者,也可以通俗地說是「輪迴」、「往生」)。「滅」,就、是因緣的消散。五受蘊的滅,就是指生死輪迴(異陰相續)的「止息」(、或者,也可以說是「解脫」、「涅槃」)。
頻□娑邏王迎佛經》(六二)中,描述佛陀為頻□娑邏王說五蘊是生滅(無常)法:「猶如大雨時,水上之泡,或生或滅。」接著又說,如果能有這樣的覺悟,就「不著、不計、不染、不住、不樂」色、受、想、行、識是「我」,不但當下如此,未來也如此。生命中,真的是找不到一個不變的核心「我」,在流轉生、死的。這樣的事實,讓您感到一無所有的害怕嗎?讓您困惑了嗎?在佛陀說法的當時,聽眾中就有摩竭陀人,在心中這麼想:「若使色、覺、想、行、識無常,誰活?誰受苦樂?」或許我們還要問:是誰在修行?修行還有意義嗎?然而,佛陀的回應卻是:「愚疑凡夫不有所聞,見我是我而著於我,但無我、無我所,空我、空我所。法生則生,法滅則滅,皆由因緣合會生苦,若無因緣,諸苦便滅。眾生因緣會相連續,則生諸法。如來見眾生相連續生已,便作是說:有生有死。」說眾生生、死流轉,為惡受惡報,生惡處、地獄;為善受善報,生善處、天上,都是依據「因緣相續」的規律脈絡來說的,而並不表示其中有一個不變的「我」。所以佛陀接著說:「我知彼(生死流轉;善惡業報)如是,然不語彼:此是我,為能覺、能語,作、教作,起、教起,謂彼彼處受善惡業報。」很明顯地,佛陀不說生命中有一個「我」,主導著意見的表達;覺知;行為以及行為的推動意志;或是一個能入母胎的「香陰」、意念,在承受著善惡業報的,正好否定了□帝比丘的說法。佛陀只一貫地說:「因此生彼,若無此因,便不生彼;因此有彼,若此滅者,彼便滅也。所謂緣無明行,乃至緣生有老死;若無明滅,則行便滅,乃至生滅則老死滅。」
徹底地破除「我」的執著,佛陀形容這樣的人說是:「無量、不可計、無限得息寂。若舍此五陰已,則不更受陰也。」──《頻□娑邏王迎佛經》(六二)《雜.一O五》也說:「諸慢(我慢)斷故,身壞命終,更不相續。如是弟子,我不說彼舍此陰已,生彼彼處。所以者何?無因緣可記說故。欲令我記說者,當記說:彼斷諸愛欲,永離有結,正意解脫,究竟苦邊。」佛陀對這樣的生命現象,舉了兩個譬喻,如《分別六界經》(一六二)說:「譬如燃燈,因油因炷。彼若無人更增益油,亦不續炷,是為前已滅訖,後不相續,無所復受,是謂第一正慧,成就第一真諦處。」《雜.九六二》說:「於一切見,一切受,一切生,一切我、我所見,我慢,系著,使,斷滅、寂靜、清涼、真實,如是等解脫,生者不然,不生亦不然。猶如有人於汝前然火,薪草因緣故然。若不增薪,火則永滅,不復更起,東方、南方、西方、北方去者,是則不然。色、受、想、行、識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無復生分,於未來世永不復起。若至東方、南方、西方、北方,是則不然,甚深廣大,無量無數,永滅。」斷除了對自我最細微的愛──「我慢」的生命,正如同沒有人添油續炷的油燈;沒有人添增薪草的火,陰、陰相續的愛染止息了,真的是沒有因緣可以記說,要往生何處了。
那麼,雜染的生命,又是怎麼流轉的呢?經中說,是因為「父母的聚合」(性交)、「母滿精堪耐」(精、卵健康)、「香陰已至」等三個因緣的和合,而入於母胎的。三個因緣後面,又都各有一連串無數的因緣聚集,才能成就的,是因緣相依的,是無常的,是沒有主宰者的。其中「香陰」,就是指對生命的執取,受「愛染力」(業力)推動的「識」,人們最容易將之誤以為就是「我」了。其實,這這一部份也還是因緣和合,一直在改變著的,怎麼可以說這才是「我的原貌」呢?即使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的一舉一動,甚至於心中抽象的一個想法、一個願望、是非觀念、喜怒哀樂、::的形成,哪一個不是因緣和合的呢?哪裡不是變化無常的呢 ?哪裡分離得出一個「我」呢?
《雜.三九》中說:「彼五種子者,譬取陰俱識。地界者,譬四識住。水界者,譬貪喜四取攀緣識住。何等為四?於色中識住,攀緣色,貪喜潤澤,生長增廣;於受、想、行中識住,攀緣受、想、行,貪喜潤澤,生長增廣。」這是以「種子」比喻作「識」;以「土地」比喻「色、受、想、行」等,「識」所攀緣依住(生存)的四個地方;以「水」比喻「貪喜」(愛染)。我們知道,在我們的生活環境中,當種子撒入土地中,加上水的潤澤,便會發芽生長。同樣的,「識」在「貪愛」的推動下,到處找 機會(攀緣)於色、受、想、行中生長。所以「十二緣起」中說,「識緣名(受、想、行的總稱)、色」。然而在《大因經》(九七)中,除了說:「緣識故,則有名、色。」外,接著又說:「當知所謂緣名、色有識。」也就是說,在生命的現象中,「識」與「名」、「色」都不可能單獨存在,是必須相互依存的,想要將「識」(或者「名」、「色」)單獨切割出來,是事實上的不存在。正如《雜.二八八》中,「三蘆鼎立」的譬喻:「譬如三蘆,立於空地,展轉相依,而得豎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識緣名色,亦復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所以,經中說:「識有緣則生,無緣則滅,識隨所緣生,即彼緣,說緣眼、色生識,生識已說眼識。」識,必須在六根中生長。在六根中生長的識,因為具有不同的功能,而被賦予不同的名稱。
因為是緣起的,所以因緣條件都具足了,才能存在。因為是緣起的,一切決定於因緣,連因緣都決定於因緣,因而一切都隨著因緣而變化,表現著「無常」的現象,不會有能夠單獨存在、永恆存在的生命,一切都在變遷中(諸行無常),都是相互依存,而沒有所謂的主宰與支配的。同樣的道理,在我們五蘊和合的身、心中,也找不到有個不變的主體在運作。即使在從此世到彼世的流轉中,也沒有一個不變的真我,在生死輪迴,一切都在隨因緣條件變化的無常中,是「無我」的(諸法無我)。《度經》(一三)中,佛陀反對:人所為一切皆因「宿命造」、「尊佑造」、「無因無緣」等三種主張。這三種主張,是不符合緣起法「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的理則的。「宿命造」,就是「宿命論」,認為一切都已經在一定的命運安排中了。這是只有約略地看到「此有故彼有」──流轉(果報)的可能性,而沒有能透徹地觀察到流轉的「集」,因此也就看不到「此無故彼無」──還滅的可能變化。「尊佑造」,就是認為存在一個宇宙初始的創造神,他創造了這個世界,是這個世界的主宰者,一切的作為,都在他的控制下。「無因無緣」,這是說,一切都是偶然生成的,沒有規則脈絡可循。如果這三種主張的任何一種,是事實的話,那麼經中說:「作(造作;作為)以不作,都無欲(意欲)、無方便(精進)。」也就是說,不會有應、不應該做的事;善、惡沒有差別,修行也沒有用了。 徹底的主張緣起法,是佛教與其它宗教,在教義上最大的差異。緣起法的理則,就是「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也就是說,任何一件事、物的存在(當然,依佛法關切的重心,還是指五蘊、六處這個「世間」),都依賴著它存在的因緣條件,只要因緣條件有變化,或者消失了,那麼,事、物就會跟著變化或消失。這個道理很像很簡單,人們也或多或少能有這樣的體會與經驗,感覺上好像也不是什麼特別艱深難懂的大道理。然而,要能在自己的身、心活動中;待人處事上徹底地實踐、體證,實際上卻又是那麼地遙不可及。如《大因經》(九七)中,阿難說:「此緣起甚奇、極甚深,明亦甚深,然我觀見:至淺至淺。」然而佛陀卻立刻糾正說:「阿難!汝莫作是念:此緣起至淺至淺。所以者何?此緣起極甚深!明亦甚深!阿難,於此緣起不知如真,不見如實,不覺不達故,令彼眾生如織機相鎖,如蘊蔓草,多有稠亂,忽忽喧鬧,從此世至彼世,往來不能出過生死。阿難,是故知此緣起極甚深!明亦甚深!」對緣起法在觀念上不清楚(不覺),行為上不能隨順(不達)的結果,就只能在生死中打滾,這就是起極甚深」了。事實上,世事的因緣錯綜複雜,要能放得下自己的主觀成見,作如實的觀察明白,就已經很難了,更何 況是要能親身體證隨順因緣,遠離一切取著、愛染,而趣入涅槃呢!《雜·二九三》中也說:「此甚深處:所謂緣起。倍復甚深難見:所謂一切取離、愛盡、無欲、寂滅、涅槃。」因為,在我們凡夫內心的深處,是多麼根深蒂固地抗拒著緣起法啊!
從∧第三選∨中,我們知道「愛」,是苦迫(五盛陰苦)的原因,「愛」的熄滅,就是苦迫的熄滅。也可以說:因為有愛染(此有),所以有苦迫的生命流轉(彼有);因為愛染的滅除(此滅),所以止息了苦迫的生命流轉(彼滅)。而本經更從長養生命的「四食」(四種食物,可以參考印順法師著《佛法概論》∧第五章第一節∨)談起,由四食的「集」──「愛」切入,進一步從「愛」溯源上推,細分出「受」↑「觸」↑「六處」↑「名色」↑「識」↑「行」↑「無明」;往下推,分析出「取」↓「有」↓「生」↓「苦」(老、病、死,憂、悲、惱),共十二個相互依存的階段,稱為「緣起十二支」或「十二緣起」。《智經》(二三)中,尊者舍梨子在佛陀檢證他是否已經證入阿羅漢果的答問中,略說覺(受)↓愛↓受(取)↓有↓生,而佛陀讚歎他已「深達法界」。所以,如果僅以「覺、愛、受、有、生」這五支,也還是足以分析生命苦迫流轉的過程的。而尊者舍梨子末後又說:「我自於內,背而不向,『則諸愛盡』,無驚無怖,無疑無惑,行如是守護,如是守護已,不生不善漏。」也同樣地表達了以「愛」,為止息苦迫關鍵地位的意思。
經中所說緣起的十二支,是從六根對六塵的「樂著」、「憎惡」說起的。也就是說,是以當下煩惱(苦)的流轉為對象來說明的。它顯然是個完全封閉式的循環,無始無終。沉淪其中的凡夫(「具足愛所系相續」),當如何突破這樣的封閉式循環,而脫離苦海呢?佛陀說「具足愛盡解脫」,顯然是告訴我們,在緣起的十二支中,「愛」是這十二支相續系著的關鍵,所以應當從止息愛染,來突破這十二支的封閉循環,才能脫離這個苦海啊!
建立了緣起這樣正確(清凈)的觀念,做什麼用呢?經中說,是為了「厭義」、「無欲義」,以及為了認清事實的真相(見、知如真義),而不要再沾沾自喜於覺得自己觀念很正確、很好,又形成另一種的「愛染」與「執著」。也就是說:緣起觀的功能與價值,還是在於幫助我們止息「愛染」!思惟因緣法,對煩惱、欲貪、鎮恨的解除,常有很好的效果。當我們因得不到想要的東西,而處於不甘心或渴求的惱熱時;當我們因得不到合理的對待,而處於憤憤不平的鎮恨時;當我們因失去所愛,而悲傷不已時;當我們對不確定的未來,感到擔憂時,思惟緣起法,將增強我們「承擔」的能力,而且,更進一步地,能使我們逐漸獲得苦迫的止息與清涼。思惟得愈深刻,將可以獲得愈徹底的清涼。想一想,讓人們悲歡離合、憂苦愁戚的事,哪一項不是因緣具足了,才產生的呢?哪裡是人們情緒可 苦、集、滅、道)的思惟次第,會發現產生這些情緒的推動力量,常常是因為不能隨順因緣,充份地尊重因緣的執著。平時,對周遭逆境的多作比擬觀察,多思惟緣起法,多作心理準備,將有助於減輕這樣的執著。
能對緣起有「如實知見」的人,經中說,就不會對「有」、「無」、「生命流轉」等有疑惑(破「疑」),不會破戒、退失修道心,不會到處求神問卜、改運求福,不會渾渾沌沌、人云亦云,不會以吉祥為清凈、不會以號稱是吉祥,而卻會引起苦迫的見解為真實,不會用持咒來解除自己的病痛(破除「戒禁取」結),不會有第八次的流轉生死(即間接地指入初果的聖者),不會因尊師而輕法(依法不依人)。
經文中,在佛陀呵責□帝比丘之後,與諸比丘間有一段問答:「真說,見耶?」「如來真說,見耶?」「如來滅已,所有真(說),彼亦滅法,見耶?」::語意不甚明確,無法清楚地解讀。不過,略過此段,應該是不至於影響對整個經法味的把握的。
在《阿含經》中,提到「十二緣起」的經,大約《雜阿含》中有四十一經,《中阿含》中有七經,《長阿含》中有二經,《增一阿含》中有六經。其中,《中阿含》《大因經》(九七)說:「當知所謂緣生有老死:阿難!若無生,魚、魚種,鳥、鳥種,蚊、蚊種,龍、龍種,神、神種,鬼、鬼種,天、天種,人、人種,阿難!彼彼眾生隨彼彼處,若無生,各各無生者,設使離生,當以老死耶?」很明顯地,這裡是以一期生命的出生,來解說「十二緣起」中的「生」的。又《雜·二九八》中說:「緣有生者,云何為生?若彼彼眾生,彼彼身種類,一生超越和合出生,得陰、得界、得入處、得命根,是名為生。」《增·四九·五》(四三八)中也說:「彼云何名為因緣之法?所謂無明緣行,::有緣生,生緣死,死緣憂悲苦惱,不可稱計。如是,成此五陰之身。::彼云何為生?等具出家(處)受諸有,得五陰,受諸入,是謂為生。」都表示了相同立場的解釋。此外,「十二緣起」可以是涵蓋了一期、一期生命流轉現象的闡釋,也可以從經中對「識緣名色」的解釋看出來:如《大因經》(九七)中說:「當知所謂緣識有名、色。阿難!若識不入母胎者,有名、色成此身耶?」《長·一三》(《大緣方便經》)與《大因經》(九七)有相似的內容:「阿難!緣識有名、色,此為何意?若識不入母胎者,有名、色不?」
經中另一類的解釋,如《雜·二九八》中說:「云何為行?行有三種:身行、口行、意行。緣行識者,云何為識?謂六識身:眼識身、耳識身、鼻識身、舌識身、身識身、意識身。」《增·四九·五》(四三八)中說:「彼云何名為行?所謂行者有三種:云何為三?所謂身行、口行、意行,是謂為行。彼云何名為識?所謂六識身是也。云何為六?所謂眼、耳、鼻、舌、身、意識。」這類的解釋,有可能是比較傾向於就當下的身、心狀況來說的。又,從「六入」↓「觸」↓「受」↓「愛」↓「取」↓「有」的這一部份,經中也大多傾向於以當下身、心的反應來作解釋的。
從生命流轉的大環境來說,尚未解脫的凡夫,現在的染著,既受到過去染著的影響,也必然會影響著將來(薰習↓成性↓薰習)。所以,可以說,「十二緣起」所照顧的層面,不適合認為只是在說明當下煩惱、苦迫的流轉而已。況且,從「此有故彼有」的緣起理則來看,也不適合忽略生命的三世流轉,而排斥一期期生命三世流轉的「十二緣起」說。當然,對於能夠完全做到「不追悔過去,不欣樂將來,不染著現在」(請參考∧第五選∨)的解脫聖者來說,它們已經成功地突破了「十二緣起」無明、愛染的連環鉤鎖,自然也不必再用「十二緣起」來解釋他們的身、心活動,更不必論「十二緣起」是適用於「三世」或「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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