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S演說會】為什麼法檢人長得好看,說的還好聽?│庭前獨角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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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題目的選擇緣起於這樣一個有趣的現象,在司法實踐中,我們發現被審對象與審訊人員有某種意義上的依附性,一旦某位審訊人員審開過該對象,在後面的供述中,只要該審訊人員在場,對象的口供會保持一定的穩定性,而當該審訊人員不在場時,翻供的機率往往就會增大。這個現象引發了對於心理學與審訊之間關聯的思考。
首先,心理學為審訊提供了理論奠基。審訊的目的是要在被審對象處查問到真實的案件事實,心理學中的斯德哥爾摩效應、囚徒困境等理論,都是為審訊能夠達到該目的提供有力的理論依據。其次,心理學為審訊提供了方法引領。被審對象特別是涉罪對象往往都是在被說服的情況下,才會誠實地說出案件事實,社會心理學中的說服理論,包括人數優勢、權威影響、利益偏向的因素,都引導著現有審訊方式的設置與發展。再次,心理學為審訊提供了技術支持。審訊技巧的運用無不與心理影響有關,模糊語境、行為規制、共情感化等都是審訊中最為常用也是最為有效的心理學運用。
我們去年成功勸返了兩個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一個出逃美國三年多,一個一年多,這期間我們每周都會給他們發郵件、打電話、聊微信,同時為他們家屬解讀政策,希望通過親情的力量感化他們,當然,這場談判並非一帆風順,一開始對方毫無迴音,漸漸的態度開始轉變,直到有一天我們意外地在同一天收到了兩個電話,這兩個電話來自兩個完全不同的地方,卻都有同一個疑問,我要是回來了,你們說過的話算數嗎?我們知道此時他們已經在權衡自首的利與弊。到案以後,他們說,原以為反腐是一陣風就過去了,沒想到你們會沒完沒了,想想躲不過了不如回來投案自首。這是運氣嗎?當然不是,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4月,我國已從9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的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476人,「百名紅通人員」40人, 2015年追回來的數量首次超過跑出去的,追贓方面全國共追回贓款89.9億元人民幣。天網行動提出了「有逃必追,一追到底」,讓貪腐分子徹底告別了「跑掉就沒事了」的美夢,金錢誠可貴,自由是不是價更高?腐敗和逃匿的成本無限上升,撈錢的邊際效益在遞減。如果哪一天掌握公權力的人在面對利益誘惑時一合計,再貪就虧啦,反腐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法官動情,是不是就意味著要傾斜天平?我想答案並非如此。原因有三:其一,法官斷案,動情乃人之常情。法官並非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我們是人,而非適用法律的機器。也正是因為法官既知法又懂情,具有人類最基本的情感,才能做出更為公允、更為合乎人性又兼具創造性的裁判。其二,法官斷案,動情是價值判斷。作為一名法官,我們自身必須信仰法律,尊重法律事實、嚴格依法辦案,但現行法律與科技發展相比終將是滯後的,在法律缺位的情況下,法官怎麼辦?我認為這時就需要法官依據自身的經驗、情感以及價值判斷來實現對整個案件的把握,進而將其轉化為「實在的法」。其三,法官斷案,動情即用心辦案。試問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是什麼?我同意江小白的觀點: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而是碰到了杯,卻碰不到心。一個秉公執法的法官往往可以專業地解開當事人的「法結」,卻無法正確打開當事人的「心結」。是判決還是調解,又該如何與當事人進行溝通以化解矛盾,不僅要讓當事人服判息訴,更要讓當事人相信法律,這都是我們能做的。
互聯網+背景下的新型勞動關係對傳統勞動關係帶來的衝擊是勞動法相關立法之初不可能預見到的,給我們的立法以及司法帶來了挑戰,以後我們遇到新模式勞動關係的案子應該怎麼辦呢?我現在只是提一個初步的設想。首先我們要轉變觀念,尊重市場,避免在互聯網+蓬勃發展的初期階段採用一刀切的簡單做法,使勞動關係泛化。有些專車司機外賣員寧願拿著高工資也不願意簽勞動合同拿一份普通的工資。第二條呢,加強對基本保險保障的研究,平衡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現在來看互聯網+就業里關於勞動報酬的爭議不大,問題大的主要是傷害方面,比如說快遞員出車禍受到人身傷害,那還在醫療和養老待遇方面,因此我們應該協調社保部門對人身傷害和長遠的社會保障方面能夠靈活的創新,並發揮行業協會、工會來加強對勞動者的權益的保障。第三個是擴大非標準勞動關係適用範圍,在某些勞動標準,比如說最低工時、最低工資等等,甚至包括工傷這些方面,提供托底保障,使社會保險、勞動基準與勞動關係相對脫鉤,因為我們保障的是勞動者的權益而不僅僅是保護勞動關係。
前段時間,《南方周末》報道山東於歡刺殺辱母案。此報道一出,「於歡」案迅速發酵,吐槽君們便活躍在各大網站以及微博、微信、新聞客戶端上,光評論就超過200多萬條,初步預計已經過億。那麼作為法律人,我們是這樣正確打開「於歡」案的:第一,「於歡」案還在審理中,既然不是此案的承辦法官,在案件還未宣判之前,對於涉及到的案件事實等就我們先不要有過多的猜測和所謂的定論,不要對司法裁判造成干撓。不少神吐槽因缺乏理智的分析判斷能力,受到輿論「集體狂歡」的影響而成為輿論的傀儡,這我們可以理解。但是決不能讓其綁架裁判,干擾司法。第二,法律人應正確引導輿論風向。在「於歡」案件事實有待於進一步核實的情況下,法律人應保持中立,冷靜思考,積極發聲,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的風向,從而為司法居中裁判爭取多一點空間。這個社會需要多樣化,需要不同的聲音,但是我們不能讓吐槽變成個人情感無限制的宣洩,更不能讓吐槽過度消費社會熱點。拉倫茨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他說法律解釋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尋獲其時代問題的答案。所以,我想在探尋時代問題的過程中,我們法律人應保持法律人應有的姿態,對待「吐槽」法律人應有的正確打開方式。
有人會說,中國沒有適合律政劇生長的土壤。作為一個法院人,我得說,這是一種狹隘、局限的思路。我認為,「律政劇」的「律」指的不僅僅是律師,而應當是法律,一部優秀的律政劇最終應當是以展現法律職業群體的風貌和法律體系的運作為目標。
我之所以會說,現在是國產律政劇的春天,主要有以下三點原因:一是老百姓有觀看律政劇的需求。律政劇說白了,也是一種文化商品,任何一種商品,有需求就有市場。公平、正義,是人類永恆的話題,在現代文明社會公平正義是由法律來守護的,而法律能否被實踐、執掌法律的人我能不能相信,關係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老百姓自然希望了解這個系統是怎樣運作的,它裡邊的人是什麼樣的人。律政劇的發展,除了大眾的觀劇需求之外,還得是有人願意去拍,且還能拍的好。這就是我們要說的第二個原因——法院宣傳方式的改變。作為社會矛盾匯聚的地方,老百姓所關心的問題、當下社會的痛點,你都能在法院里找到它們的身影。法院所判決的那些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就是律政劇最好的素材。第三個理由,就是年輕人所喜愛的「萌文化」「CP文化」為律政劇的傳播提供了新的可能。在這個世界,誰抓住了年輕人,誰就抓住了未來。就說年輕人所痴迷的「萌文化」,它的精髓就在於可以將一切沉重的話題都以輕鬆的形式表現出來,讓人在愉悅的氣氛中接受某樣東西或某個價值觀。
有人問,我們中國有多少人成了老賴,這個黑名單系統里有多少民事主體是老賴呢,這個數字說出來你一定會很震驚,據有關數據顯示,我們每500個民事主體中就有一個人成了老賴。老賴的存在,一方面損害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同時「老賴」的日益增多,使很多法院判決成為一張「空頭支票」,嚴重影響了司法公信力和社會誠信體系的構建。可自從有了這個失信人黑名單之後,這些老賴可就是寸步難行了,那麼法律是怎麼對付這些老賴呢?從老賴的工作、出行、住宿、消費、人生自由等方面重拳出擊,直擊老賴軟肋,現在,「老賴」們可是付出了慘痛代價,日子是越發的不好過了,法律對這些老賴們可是釜底抽薪。不但不能把債務賴掉,還因為賴的行為而使得自己的信用淪喪,權利和自由受限,從而喪失作為一個現代人生活、有尊嚴的生活所比不可少的條件。前不久,上海民辦幼升小的難度考題佔據了微博、微信和各大媒體的頭條,這孩子上個小學還得拼爹媽、拼智商,且不說這拼的做法是否妥當,如果你是老賴啊,那麼您連這拼的資格都沒有,從眼前現實出發,我勸您啊還是別做老賴了,未來幾年,對待老賴法律會規定地更加嚴格,代價會更加慘痛,是逃避還是面對,老賴們你們說呢?
坊間百姓惹上官司叫吃官司、犯罪嫌疑人涉及累犯叫吃累犯、數罪併罰叫吃套餐。公訴與美食究竟有著怎樣的聯繫呢?現在就讓我們來上幾道菜,嘗嘗看。涼拌手撕雞與零包販毒,涼拌手撕雞可是一道有名的冷盤,夏日裡,將混合著痳、辣、鮮、香調料的鮮嫩雞肉放在舌尖之上,分明就是一場饕餮盛宴。零包販毒大家都知道,雖屬涉毒類案件,但毒品數量往往較少。菜不可貌相、案不可斗量,一道出色的涼拌手撕雞從食材的挑選到成品上桌,至少需要5個小時。而零包販毒類案件或許最終呈現給大家的只是一份幾百字的起訴書,這背後我們要仔細紮實閱看融合了各式各樣證據的卷宗、通過提審犯罪嫌疑人、詢問被害人、證人對案件事實進行核查,釐清矛盾點,必要時實地勘察、外出調查。這些案件看似簡單,但稍有不慎,滿盤皆輸。冷盤也是菜、小案也是案,每個案件都需要我們付出百分百的心力。松鼠桂魚與程序規範,公訴工作看似複雜,包羅萬象,事實上四個字高度概括,實體、程序。實體就是案件認定事實,程序就是案件辦理的步驟規範。猶如大家常吃的松鼠桂魚,這道菜的美味自不必提,不過這道菜的但精妙之處更在於其獨特的花刀刀法。細細品味,這每一刀花刀不正如公訴案件中的程序要求嗎?程序規範、環環相扣,一環出錯,全案可能就陷入萬劫不復之地。
作為憲法規定的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是如何履行這項國家職能,來控制權力行使,防止權力濫用的呢?從司法實務來看,法律監督以訴訟監督為主,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其中,刑事訴訟領域涉及公權力行使最多,相應的監督活動也會更為豐富。我們就以刑事訴訟監督為例。《刑檢規則》第十四章專門對刑事訴訟法律監督作出規定。有三「度」:(1)有厚度,監督內容豐富,涉及偵查活動、審判活動、執行活動。(2)有深度,既監督實體內容也監督程序事項。(3)有靈活度,監督方式剛柔並濟,有口頭提出糾正意見,有書面發送法律文書,公訴說抗訴,偵監說發糾違,民行說發檢察建議。各部門都有自己不同的監督方式。那麼,為什麼法律監督這項職能要賦予檢察機關呢?從我國現行「偵—訴—審」的刑事訴訟模式分析,檢察機關介於中間,既可以「瞻前」又可以「顧後」,在案件刑事訴訟活動中進行實時監督。「瞻前」是對偵查環節的訴訟活動進行監督,「顧後」是公訴部門對審判環節的訴訟活動進行監督。然而,大家有沒有發現「留白」之處?其實,這些無法在訴訟活動本身周延的監督活動已經由社區檢察科進行源頭和事後監督。至此,檢察機關各部門分工負責,對於刑事訴訟活動形成了全方位的監督機制,監督理念實際已經滲透到各部門的日常工作中。
紅杉資本的沈南鵬曾總結過一個市場現象,即當一個互聯網產品,尤其是針對年輕人的互聯網產品,從上市起算的180天內,若該產品沒有變的流行,那這個產品的命運註定是失敗的,這也就是著名的「180天法則」。還記得網上有個段子說「共享單車的發展已遇到了瓶頸,而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顏色快不夠了」。隨著共享單車的大規模推廣,一些問題也漸漸顯露了出來。
一是押金監管缺位。今年 1 月,作為共享單車的兩大領頭平台,摩拜單車和 ofo 雙雙宣布用戶量超過 1000 萬。但對於資金去向,共享單車平台公司均閉口不談。目前我國各項法律法規對共享單車押金的金融監管仍是「盲區」,按用戶數來計算,共享單車押金最高可以匯聚成數以十億計的資金池。二是私鎖、隱匿、私占單車情況頻發。單車掃碼即開,用完付費,很方便。但卻有很多用戶將私鎖將共享單車鎖起來,公車私用;還有的將單車隱藏起來,讓別人找不到無法使用;也有的是將單車的號碼牌取走、塗抹,以達到私占的目的。此外,還有單車亂停亂放的問題、未滿12周歲未成年人騎共享單車上路、共享單車投放數量不均、管理人員嚴重缺少、共享單車企業「野蠻生長」等等問題。 共享單車的出現既是挑戰,也是契機。共享經濟理念根植於良好的法治環境之中。而要呵護共享單車的健康成長,是需要我們每一個共享經濟的參與者、共享單車服務平台及政府部門協調配合、三方發力的。
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時代?很多人都會說啊,這是一個雲計算的時代,這是一個互聯網+的時代,這是一個人工智慧的時代,說的都對。我認為這是一個看臉的時代。沒錯,就是看臉。我們到底應該如何看臉?普通人看臉啊,喜歡整體看,但是咱們檢察人員看臉,要講究分開看,動用的是理性與思維。怎麼說?臉部,我們左右臉看似一摸一樣的,可是您知道嗎,我們的左臉可比右臉要老實多了,研究分析左邊臉更能夠傳遞內心真實的情緒,比如說:尷尬、憤怒、討厭,而右半邊則狡猾一些。現在明白了吧,看臉要左右分開看。我們的臉上還有壹個器官不會說謊,不是眼睛,是我們的嘴巴。首先撇嘴,嘴角故意下垂,嘴型顯得更小。它代表什麼?高度的自我認同。人民的名義看過吧,祁同偉自殺前一聲怒吼:老天爺也不能審判我。這就是把高度自我認同發揮到極致的典型。舔嘴唇,它代表四個字:欲說還休。嫌疑人咬嘴唇,說明心中必有疑慮。手勢:在看守所的犯人一般都是帶著手銬的,這種帶著手銬的手勢格外的珍貴。這裡我們特別要注意一個手勢,就是用手檔住嘴巴。它代表了什麼?一個謊言的結束。魚的記憶只有7秒,可是你們知道嗎,我們男性同胞圓一個謊的時間多久?也是7秒。所以我們一旦發現他說謊,就必須限制他在7秒內作答,否則聯想記憶會幫助他擺脫困境。
有個周末開車回家,在常走的那條高速上,突然注意到以前像我這樣的女司機從不會在意的指示牌,客車道、貨車道。研究發現,高速公路上貨車混入率達到10%以上時,會直接影響車輛的行駛速度,當貨車比例超過30%且車輛總數達到5500輛/h時,相比於混合車道,客車、貨車分道行駛可以使車輛的延誤率明顯降低。那麼,對於繁簡分流的效率論證,能否套用客貨分道的模型呢?在法院這樣一個高速運轉的部門裡,簡案與繁案所需的處理時間不同,就如同高速公路上的客、貨車以不同的速度行駛。案件分流前,一位法官手裡既有繁案,又有簡案,相當於客貨車混合行駛在高速公路的同一車道上。在客貨分道的模型中,車輛分道行駛可以降低延誤率,以此類推,繁案與簡案分流給不同的法官處理,也應當可以提高案件處理效率。
這樣的模型套用表面看是成立的,那麼邏輯上呢?在整體層面,簡案的處理時間低於平均時間,存在正向偏差,但會因繁案的負向偏差而被歸零;在個體層面,法官的時間安排是線型的,收案在後的簡案要等前面的繁案審理完畢才能著手處理,等待時間其實遠高於實際處理時間。從這一角度來說,案件分流下的互不干擾,可以擴大正向偏差,縮短簡案的處理周期,從而提高整體效率。
湯瑪斯.巴樓曾說過,在太空時代,最重要的空間存在於耳朵與耳朵之間。也就是說,如何「說」決定了庭前溝通的成與敗。以下,我總結了一個打電話的「七秒鐘定律」分享給大家,當然不是指7秒鐘打完電話,而是指代7點關鍵因素。
第一點、語音語調。講話時有意識地提高聲調,會使得發音格外悅耳優美。為了與我們法官形象相符,我推薦大家在電話溝通時,盡量利用口腔的中後段發音,再配合上氣運丹田。第二點、姿勢表情。專業的電話客服人員在工作時,有時會放一面鏡子在面前,提醒自己時刻保持微笑的表情和挺拔的坐姿,這些肢體語言,都會通過氣流氣息間接地反映到語音語氣中。第三點、開門見山。一句話說出對方單位、全名、職務、案件信息,同時表明法官身份,這些信息已經涵蓋了案件的基本要素,傳遞出的我們對其遠高於一般陌生人的了解程度,為進一步溝通開了個好頭。第四點、打消顧慮。庭前是一個較敏感的時期,主動溝通容易給對方留下是否有意發難、或有所偏袒的印象,處理不好就給後面的審理製造對立的情緒。所以具體溝通時,要注重換位思考,及時打消對方顧慮。第五點、主導節奏。為了解具體情況,我們通常使用開放試提問,引導對方提供更多信息,但是切忌讓對方發散得太開。第六點,理清要求。我們提出的要求,要採取菜單式的羅列,比如 1、2、3。第七點、禮貌掛機。在結束通話時,務必等對方說完「再見」後,等待2秒再輕輕掛斷。
法律思維的本質特徵在於規範性。規範來自於數代法律人的知識經驗積累、提煉和完善,對於規範的掌握往往需要經過長期專業、系統的教育和訓練,講求的是反思性、創造性和自覺性。這種規範性體現在司法審判活動中,表現為審判活動的程序性和邏輯性。程序性不僅表現在審判活動需符合法定的程序,還更重要地體現在證據規則的運用和案件事實的認定。而邏輯性則要求審判者需在案件事實與法律規範之間來回穿梭比對,從而做出案件事實是否能為法律規範所涵蓋的裁判。可以說,法律思維更要求司法活動保持平等性、契約性和理性。除了思維背景,真正能將法律思維與日常思維區別開來的,則是思維方法。如果說思維背景是幕後的導演,那思維方法可就是舞台上光彩奪目的演員了。
正如梁慧星教授所說,「法律人」在討論社會問題時,整個思維過程是圍繞合法不合法、法律有沒有規定以及是怎樣規定來進行的,換言之,這個思維過程是緊扣著法律規範進行的。基於這樣的思維模式,法律人多運用形式推理的思維方法,最為經典的就是司法三段論,以法律規範為大前提,以具體的案件事實為小前提,根據三段論推導出裁判結果,整個推理過程嚴謹周密。
心理學上,當事人與法官的人際交往為淺層次的交往。當事人依據你的相貌形成印象,得出對你是否有好感,繼而是這個法官是否公正。我用騰訊投票做了一個不太專業的小調查。問卷調查的結果竟然是44%的被調查者認為願意由顏值高、好看的法官來審理他的案件。長期以來,我們法官的形象蒼老、古板、沒有活力的。我們為什麼不可以有高顏值的形象代言人,讓我們的老百姓,一想到法官,就會聯想到美好的形象,無疑對我們的審判工作是非常有好處的。
天生麗質還是少數,大多相貌平平,其中也包括我。不過我們同樣可以逆襲。第一,減肥健身。這不僅僅是健康體魄的要求,同時,減肥健身真的可以讓大家更美。第二,相由心生。有句話,人應當對三十歲之後的容貌負責。排遣自己的負面情緒,在工作之餘做一些有趣有意義的事情,讓自己的精神世界更加豐滿,是抵禦工作所帶來負面情緒的良藥。就我自身而言,五年之前,我重新拾起了畫筆,最近三年我的水彩畫連續三年入選上海市水彩畫的年展,現在我已經是上海市水彩畫協會的會員。對於我而言,畫畫是一件非常棒的事,最重要的是我在水彩畫里獲得的那種閑適安寧從容。第三,裝酷決勝。法官,是我們的工作,是我們的職業,是我們的夢想,是我們的初心,你有什麼借口不好好全力出鏡。以整潔莊重的儀容、專業的裁判,職業的負責,柔情的調解,莊重有序的庭審,睿智有魅力的談吐塑造一位美麗法官。
什麼是洗錢?簡單來說,就是通過各種手段,將來路不明的錢「洗白」,使其看上去成為合法來源的錢。我國為了打擊洗錢犯罪,已建立了反洗錢監管制度。從1997年刑法191條首次將洗錢罪做為一個獨立的罪名納入刑法體系,到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首次將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秩序罪、金融詐騙罪三類罪名納入到洗錢罪的範圍中,再到2007年,我國《反洗錢法》出台,都標誌著我國的反洗錢監管制度正在一步步完善。隨著世界進入互聯網時代,我國的反腐敗洗錢之路也應緊跟時代潮流,藉助大數據,使腐敗洗錢變得更加透明,更可預測。例如可以金融監管機構為中心,聯合公安、稅務、海關等部門以及支付寶、螞蟻金服等金融企業構建一個智能反洗錢監控模型。針對在某一領域擁有實權的重點對象,當其賬戶資金交易量巨大,但額度又和用戶本人身份不匹配,就可以通過數據模型篩選分析,及時自動預警,用大數據和智能篩選的模式代替人工排查,既可提高效率,也能及時防止國有資產外流。隨著我國反腐力度的不斷加強以及科技手段的不斷進步,我相信,未來貪官們的生存空間只會越來越小,中國的反腐之路會越走越寬。
公益訴訟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民事公益訴訟,簡單來說就是保護民,集中於食品、藥品和環境;另一類是行政公益訴訟,監督官,保護公共的資源和資產。程序上採用訴前程序和提起訴訟兩種方式,當前者通過檢察建議、督促起訴等方式無法解決問題時,後者便成為最後保障。一組數據,我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證明檢察機關所取得的成績。我們也應該看到存在的困難,以環境公益訴訟為例,案件專業性強,舉證難度大,訴訟周期長,利益糾葛多,賠償金額複雜,諸多問題給檢察機關設置了重重困難和障礙。
解決的路徑在哪?回到《人民的名義》尋找答案,首先,具備陳岩石的正義感,一個人的正義感意味著能堅持到底,義無反顧,把集體利益當成自己的利益;第二,要有侯亮平的開拓性,公益訴訟案例少,國內可借鑒的東西更少,更需要我們在司法實踐中開拓進取;第三,要有趙東來的專業,劇中他能夠抓住各種線索,積極而又智慧地開展偵查,這種專業的技能正是我們所需要的。最後要有吳法官這樣的神隊友、好隊友。在我看來,可以引申為法院在生活和工作方面對檢察機關的幫助和扶持,溝通和交流,讓檢法兩家既能各抒己見,又能相互促進。
犯罪微表情分析逐漸運用到公安偵查、批准逮捕、審查起訴、法庭審理過程中,成為判斷嫌疑程度、甄別口供真偽、摸透嫌犯心理和擴大偵查線索的重要依據,但是能只靠微表情定案嗎,當然不能,否則坐在公訴席上的就不是我們法律人而是相面大師了,因為犯罪微表情分析是一種主觀分析方法,會受到分析主體的知識、情感、經歷等主觀因素的影響,因此是一種意見而不是結論。我認為他的價值是通過判斷微表情了解嫌疑人心理狀態,從而強化訊問人員的內心確信,最終通過證據定罪量刑。我一直覺得司法工作就像一局狼人殺,在這一場正義與邪惡的較量中,公安、檢察院、法院、訴訟參與人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其中公訴人扮演了預言家的身份,通過證據分析、邏輯推導找到狼人也就是所謂有犯罪嫌疑的人,犯罪微表情的價值就在於幫助公訴人收集場外信息、確定嫌疑對象、掌握犯罪心理,最後通過堅實證據、嚴密邏輯查殺狼人。因此公訴人要做的是在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中,藉助犯罪微表情的放大鏡,以證據為基礎,以邏輯為手段,將真狼人繩之以法,最終贏得平民的勝利,守望正義的追求。
我們還能相信目擊證人的證言嗎?美國曾推出一項「無辜者工程」,對325起錯案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發現目擊證人錯誤辨認是導致對無辜者被定罪的最大原因,佔72%。而在國內,這個數字也不容樂觀:在111起刑事錯案中,有19起錯案都涉及錯誤辨認,佔17.1%,共有33名無辜者被錯誤辨認為罪犯。這一事實也表明,目擊證人辨認結果並非總是「眼見為實」,而是存在種種錯誤的可能。我在這裡講述目擊證人「並不可靠的記憶」,並不是說我們在完全不能相信目擊證人的證言,而是想給在座諸位提一個醒:記憶並不必然等於事實。當一個人在你面前講述一件事情的時候,無論他是表現多麼的自信滿滿,無論他描述得多麼地事無巨細,無論他對自己的記憶多麼地確信無疑,我們都應當知道,或許這並不一定就是事實。既然以現有的科學水平,還無法從真實記憶中甄別出錯誤的記憶,那作為公平正義守護者的我們,在審查證人證言時,是不是應該更加的審慎,保持著「證人可能記錯了」的警覺呢?或許,真相,我們永遠也無法抵達,但希望通過我們不斷的努力和探索,能在紛繁複雜的干擾之中,儘可能地還原案情,接近真相。
公平的背後藏著效率的影子,經濟學的目的是讓人類在資源永遠相對匱乏的情況下生存,司法工作要注意價值導向,不要讓社會資源消耗在不能創造新價值的地方。我們不能隨便就把一個人投進監獄,除非給他一個公正的審判。不然的話,社會不安定就是低效率的。當別人再討論公平和效率誰更重要的時候,我們要明白,其實公正背後是效率的考量,不單是個人,而是整體社會長遠發展的效率的考量。
總結一下:誰用的好就歸誰,一項有價值的資源,不管從一開始它的產權歸誰,最後它都會流動到最善於利用它的人手裡去。而在立法或司法時,我們應該盡量將這種流動和分配變得更方便容易,公正的背後要有效率的影子。前幾天我的一個哥們跟我說他喜歡一個女孩子,什麼都好就是人家有男朋友了,我會心一笑,如果他懂科斯定律,只要阻礙足夠小,不管女孩現在跟誰談朋友,她最後都會跟最合適她的人在一起。加油!
其實人們選擇犯罪的原因,不外乎內因和外因兩種。內因:本質上都是由物質利益和精神利益引起的,財產犯罪可能更多的是滿足自身的物質利益需求,而仇殺或者強姦罪等,則是基於感情的需要或者生理的需求,則屬於精神利益的範疇。而外因就是一些相關的社會危險因子。比如,經濟上的貧窮、所處的同伴、家庭環境、學校的教育等等,都會對人選擇做出犯罪產生影響。我們不能說其中的某個因素就一定讓一個人選擇了犯罪,但是我們所有人在一生中,都會或多或少地遇到一些社會危險因子,所遇到的危險因子越多,遇到的負面事情越多,防護性事情越少,可能就會促使一個人選擇實施犯罪。
犯罪是一種選擇,對於一名罪犯來講,可能會有千萬種理由讓他選擇了犯罪,甚至在他看來有時候是不得不做出這樣的選擇。但是我會說,無論有什麼樣的理由,無論身處什麼樣的境地,包括我在內的絕大多數人,都不會選擇去犯罪,不僅會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更是與我們內心深處與生俱來的良知背道而馳。深入到人們選擇犯罪的原因背後,我們應當意識到,在嚴厲打擊犯罪的同時,對於基礎教育的投入、普法力度的增強以及社會保障機制的完善等工作同樣任重而道遠。
精彩繼續
整理:范栩含 編輯: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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