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金自己定

朋友在南方開公司,規模雖然不大,但他把握住了市場機遇,前一年的業績非常不錯。前幾天通電話時,他開心地說,終於可以好好獎勵跟著自己一起創業的兄弟們了。他準備將除擴大規模的費用以外的大部分利潤,分給員工當獎金,好讓大家更有幹勁。獎金數目的確不少。我不禁想到一個問題,僅僅是數量多就能夠讓人滿意嗎?古話說「不患寡而患不均」,人們抱怨的往往不是數量少而是分配的不公平。一方面,老闆就算明察秋毫、秉公無私,也不能保證分配時不失偏頗;另一方面,人性的弱點註定每個人更容易看到自己的付出而忽視別人的貢獻,即使老闆的分配在客觀上是非常公正的,員工們也會覺得心有不甘。我問朋友:「那你怎麼決定每個人的分配比例,才能讓他們覺得公正呢?」

朋友笑著說:「我不決定,我讓他們自己決定分配比例。」

自己決定獎金數目?那顯而易見的結果就是,所有人申報的比例加起來,必然遠遠超過100%,而正因為大家都知道這個比例必然要被稀釋,那麼就有很多人大膽地報上30%、40%這樣的數字,這樣一來,豈不是老實人吃大虧了?不過,朋友說,他的方法不是簡單地一次申報,而是定了一系列的規矩。

首先,每個人所報的百分比數都會被公布出來寫在白板上。把每個人的數字相加,如果最終大於100%,那麼此次申報無效,所有人要重新調整自己的比例。這樣的調整機會共有兩次,如果三次申報之後,大家還是不能將總額控制在100%以內,所有獎金就要充公。

這個方法聽起來十分有趣,最後實施的結果如何?朋友說,他在年中就開始嘗試,第一次申報時,總數大概在150%;第二次讓大家各自做了調整,卻只降了20%;於是第三次大家因為擔心一分錢都拿不到,開始慎之又慎,最後竟然只有87%。

朋友如約按照大家第三次填寫的比例分配了獎金,並用剩下的13%資金領著全體員工旅遊了一次。要是在從前,朋友拿出一小部分利潤用於活動時,大家會私下裡抱怨:「這麼多錢,還不如分了呢。」而這次用這麼一大筆剩餘的獎勵作為活動經費,沒有一個人表示遺憾,並且玩得十分開心。因為他們清楚,獎金的比例是自己定的,沒有任何理由埋怨老闆不公;而剩下如此多的資金也不是由某個人的失誤造成的,可以說大家都有責任,一起拿去消費,誰都不覺得虧。

有年輕員工開玩笑說:「老闆,下次再填的時候我們努力湊出99%,看你拿剩下的錢帶我們玩什麼。」朋友笑著說:「你們能湊出100%我也不擔心,但是記住別貪,超過100%可就一分錢都領不到了。」

其實,很多問題都可以用逆向思維來解決。不少老闆將發放獎金的規則越定越細,或是要求員工對自己的獎金數嚴格保密,就是擔心由於分配問題所引起的員工相互攀比心理和不平衡感,結果是越弄越亂,越藏越糟。朋友選擇另外一種思路,讓員工給自己定獎金並公佈於眾,反而消除了矛盾,獲得令各方滿意的結果。

(摘自《職業》圖/子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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