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翔的婚姻跨欄
昨天,退役田徑運動員劉翔發布了一條微博: 我與葛天2014年5月戀愛,同年9月結婚,婚後因性格不合,於今天結束這段婚姻,希望今後各自都有更美好的人生,祝願彼此。 微博可以寫140個字元,這條顯然意味著博主做出了重要人生交割的博文,只有57個字元。通篇只用一個句號,頭尾只算一整句話,可謂簡約之極。 劉翔宣布離婚,同時也敘述了他的感情和婚姻的起始:戀愛4個月結婚,婚姻存續10個月,婚姻過程是「性格不合」。「性格不合」是離婚的常見理由,或謂法定條件之一。相互了解不深,和認識時間不夠長相關,婚後所謂「性格不合」就是逐漸發生摩擦的過程。閃婚閃離存在因果,因而有其必然,發生在劉翔身上的案例,得出數據表達式為:婚姻存續時長≥2(戀愛)時長,而感情的維繫也將取決於戀愛間的記憶。 對於劉翔來說,要想獲得「白頭偕老」的婚姻質量,應該經歷考驗過的戀愛。戀愛時長與婚姻期長不一定有靜態關係,但戀愛的目的在於足夠了解對方,包括對方的職業背景。充分的了解和真誠的感情不需要刻意去探索對方的信息,而需要雙方主動坦誠相告,共同為磨合作準備並以忠誠行營造之實。但凡一方刻意隱瞞迴避,對今後婚姻直接間接都會產生破壞性影響。有些人說,體育界職業同行相配成功率更高,因為知根在底能節省很多相互了解甚至相互試探所費的時間。 主動追求另一方的甲方,肯定較之被動應和的乙方,對對方的了解負有更積極的預期。劉翔對女方的了解應該比女方對他的了解少。所以,劉翔不去主動追求某一女性,發生源於「性格不合」的摩擦狀況還是會發生。 再看劉翔的離婚模式,也有其特色。葛天發了一條微博: 我人都沒走出民政大廳微博就發出去了,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只想說,能被搶走的愛人不是愛人,能說的出的委屈不是委屈,緣起緣滅。天只有安排,謝謝朋友們,我會更好,也祝福他。 字數和句數比劉翔多,同樣以「我」這第一人稱開頭,而劉翔以「彼此」、葛天以「他」結尾,後者在「也祝福他」之前是「我會更好」。劉向眾人宣布,葛似乎受眾是她的「朋友們」。 比較兩條當事人微博,後一條具有一定的攻擊性。劉翔微博以陳述為特徵,表現出節制性的和平風格,在大度祝願對方的同時,也對自己作出了鼓勵。事情一旦結束,希望才可能發生。 女方則另一風格,或者另有風向。第一個句號當然不是埋怨男方不夠優雅,指男方絕情暗示著離婚由男方為主要責任人;第二句暗含男方背叛與自己委屈,和前一句就有加強效果;第三句展示自信,順便兼顧對男方的回應,這就是客套。把祝福看作客套回應,那麼那種「會更好」就不會延伸到「他」,至少是打了折扣。 女方不如男方誠懇,甚至猶不忘反擊,這是兩條微博給人很明顯的差異感。其實,把女方三句話反角度解讀,就可以看出,劉翔多麼希望結束這段婚姻,就像有報道說的當時女方如何希望結成這對婚姻。結成婚姻是表現能力的,而結束婚姻反映的是壓力,他需要解脫,把解脫當作「更美好的人生」來臨的起點。 因此,「人都沒走出民政大廳」就宣布消息,可見其絕決,劉翔的微博確實也不難讀出不再與對方有交集的意願,換句話說,二人都沒有好聚好散做朋友的打算,女方微博更有傷害男方痕迹,強調自己甚於維護對方——既然只是「性格不合」,而沒有人格對立;既然在告詞中劉翔毫無指責之跡。 劉翔是不是找不到女朋友呢?不可能。二人婚後幾乎同時分居,這種情況其實很容易理解。國人一向「勸合不勸離」,男人總是最後一個知道內情。婚後則朋友們會提示,這種提示並非惡意,因為朋友通過提示也抱著女方會改變向好的期望。中國男人感到自己被欺騙時,自己的尊嚴往往通過建立新的朋友關係來彰顯,因此可以估計,分居期間劉翔與異性有接觸,既表明態度,也獲得同情,而葛天明知故道(為何不勸阻,這並不是「愛人」該做的),為自己加分。 用詞上,「好」和「美好」、「我」和「人生」格局相當不同。劉翔確實有望跨過人生這道欄,而女方還在一般的自我範圍內看待人生變故,有些不嚴肅,真的也顯不怎麼當回事。那些雞湯話語堆砌不出真誠,和當事本無絲毫關係,超出了就事論事範圍。哭,據說劉翔在背地裡哭過,女方則當眾哭。 劉翔是上海人,沒想到大上海有人這麼不精明,可見性情和地域無關,和素養及職業相關。我希望他的婚姻過錯不在於法理上,即先提離婚者負主要責任,我不希望他受這種傷害,也不相信他這種人格會犯有違忠誠的不可逆轉的過錯。這段短暫婚姻對他是傷害,但也不妨是成長,因為劉翔10來年一向如此陽光、單純,其所為善行善舉,發乎自然而沒有炒作之意,這樣的人,我們都不忍傷害他,都願意祝福他擁有和善良相報的美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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