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的帽子讓中國教育無地可守
十月是教育界一個不平靜的月份,先有新化康習文老師教鞭打學生被索賠1.3萬元並立案調查,後有浙江永嘉交警衝進校園穿警服攜警棍毆打女教師,然後是中國新聞網、中國江西網報道上饒鄱陽縣博文中學三教師因為處理校園打架和學生發生衝突被辭退……
美國新聞界有一句名言:過多地報道負面消息會降低人們的幸福指數。我無意於具體傳播這些負面消息,我只在思考這三個事件中的一個共同問題——這些事件中均因涉嫌體罰和疑似體罰(指甲劃破孩子的臉)而引起爭議,體罰的帽子將把中國教育引向何方?
教師越來越不敢管學生
很多校園欺凌事件發生之後,媒體輿論指責學校教師沒有管學生,還搬出教師法的規定,教師要「關心、愛護全體學生」,要「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和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問題是面對暴力行為,手無寸鐵的老師,被體罰緊箍咒束縛得緊緊的老師,老師如何制止學生?把雙手捆綁在褲腰上,然後對學生說:「打人是不對的,您要停下來」;面對著衝動的學生舉起的屠刀,跟他講道理,他能夠聽得進去嗎?
「槍杆子里出政權」,我黨手中沒有槍的時候,我們和反動派講道理有用嗎?暴力行為發生的時候,必須要用強制的手段才能夠終止。
不要片面的誇大說教的作用,尤其是在暴力行為發生的那一刻。制止校園惡性事件,不是一句口頭上的話就可以起作用的,我們必須明確規定具體該怎麼做。如果在制止中間,像江西博文中學事件中,發生了肢體衝撞該怎麼辦?師生均有傷害該怎麼處理?有哪些可以供我們具體操作的內容……這些必須有。
我很懷疑博文中學這個事件的真相是三位老師集體衝動體罰一個學生。如果說是一個老師衝動,我能夠理解,畢竟情緒沒有控制好。問題是班主任、政教處副主任、分管的副校長,三級領導教師在處理同一個學生,他們都會吃錯了葯一樣同時失去理智嗎?如果是同時失去理智,是不是現場發生了人神共憤的事情?所以,很多網民呼籲當地教育部門還原當時真相。謠言止於真相,只有儘快地把真相客觀敘述出來,對一些核心細節交代清楚,才能夠讓民眾真正相信。
在真相得到進一步證實之前,合理的推測應該是在制止和批評教育中,該男生又和其中的一位老師或者幾位老師發生了肢體衝突,然後其它領導老師一起上前制止。如果是這樣的話,對博文中學三位教師辭退處分,很明顯是過分的。這將導致今後校園暴力衝突發生時,老師們會集體旁觀,沒有人敢出面制止。
我們不要忘記八年前,2008年6月,在安徽吳店中學發生了什麼事情——兩個孩子在課堂上打架,其中一個孩子死亡,那個即將退休的老師從此被媒體稱為「楊不管」,被處以停職和賠償10萬元費用的處分。媒體狂歡式批評老師「不管」的時候,可曾知道在他「不管」的半年之前,同樣在吳店中學,一名學生用菜刀砍斷了管事的班主任4個手指頭?而事情的原因竟僅僅是前一天下午該學生遲到被老師批評!!這件事情一直讓該校老師心有餘悸。您說,我們的老師還敢管嗎?面對學生的屠刀,手無寸鐵的老師還敢管嗎?
在新化教師被索賠1.3萬元及永嘉交警毆打老師文章背後,很多老師表示以後不敢管學生了。一些媒體認為是師德淪陷。可是,我想說,不要只空頭譴責老師集體冷漠,在教育部沒有明確規定具體如何懲戒學生和制止暴力衝突之前,管,被辭退,從此之後失去養家糊口的工作;不管,頂多是賠10萬。在體罰給老師帶來緊箍咒的背景下,即使是再糊塗的人,也會選擇先保住飯碗再說。
家校關係將進一步惡化
我仔細觀察了近幾年的家校衝突,最近的永嘉交警李永傑毆打女教師,5月23日偃師市高中某校家長因為孩子被批評衝進學校打老師,再往前,4月28日乾縣城關鎮西街完小四年級二班女教師王某遭人毆打……幾乎每年都有數起家長對老師動粗事件,而且每起事件背後原因都很簡單——僅僅是老師批評了學生。
老師批評學生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教育部還明確發文,班主任有批評教育學生的權利。可是,這個正當的權利,怎麼就被家長藐視、甚至踐踏了呢?背後的原因是什麼?仔細思考,我們不難發現,背後原因都有一個共同指向——不管老師有沒有體罰學生,家長護犢心切,都主觀認定老師打了他們家孩子,體罰了他們家孩子。
永嘉交警之所以攜帶警棍、身穿警服衝進校園發飆,毆打弱不禁風的女教師,也僅僅是女老師在拉扯學生的時候,不小心用手指頭劃破了孩子的臉。在家長看來,這就是老師在對他們家孩子動粗,他們也要對老師動粗!所以,李姓交警敢冒天下之大不諱,公然叫囂:「我今天穿著警服就是來打人的!」雖然有人說,做教師的不應該留長指甲,但是在教師儀錶里沒有明確規定啊。愛美的女教師留長指甲,無心劃傷、擦傷、掛傷自己的現象都很常見,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更何況老師還主動打電話向家長解釋了情況,並道歉。可是,家長依然發飆,深層原因就是溺愛其子,主觀上認定老師體罰了他們家孩子。
在公眾號後台,微信名「天下興亡我們有責」的老師留言說:「古人云,『一片無情竹,不打書不熟,父母愛憐子,不用送來讀』。不知道中華大地還有這樣的學校否?」我明白地回答說:中國是沒有了。別說體罰,現在連批評學生教師都不敢了。惡劣的家校關係,哪個老師敢冒著挨打、丟飯碗的風險去批評別人家孩子呢?教育部雖然頒發文件,老師有批評教育權,可是,對具體怎麼操作,怎麼執行,卻沒有任何操作標準。
相反,一個不能夠體罰的帽子,倒把老師限制得死死的。
因為不能夠體罰,所以,一有風吹草動,媒體就瘋狂抹黑教師為樂。大家仔細看看新化康老師用教鞭打了孩子被索賠1.3萬元的新聞通報吧,當地教育局的結論是「老師自願賠償」、並對「康老師體罰學生立案調查」;上饒博文中學三個老師制止教育肇事學生被辭退,理由也僅僅是涉嫌體罰學生。老師們鬱悶氣憤地說教育部教育局絕對不是親生的,不然胳膊肘怎麼老往外拐呢?為什麼發生家校衝突之後,不管老師有無過錯,不管老師錯誤多大,處理的總是老師,而沒有家長呢?就是現在媒體壓力,導致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處置這類事件的時候,不是考慮是非曲直,而是只考慮一個因素——社會影響,都害怕媒體瘋狂消費老師體罰學生的新聞,因此一個勁地平息矛盾、平息矛盾!只有老師是自己管的,您不下地獄,誰下地獄呢?受傷的當然是老師啊!而家長,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根本沒有辦法管理,也處理不到。
輿論一旦被錯誤煽動,就會釀成惡劣的盲從影響。現在社會三大主流矛盾,官民矛盾、醫患矛盾、家校矛盾,哪一個矛盾背後,不是媒體為了吸睛的推手在背後推動?過多地傳播負面新聞,過多地煽動不良情緒,我們的社會已經吞下了自己製造的惡果。大家看看現在孩子高考志願有多少孩子會報考師範院校?有幾個孩子會報考醫學院?經濟、金融,成了孩子們的首選。我們在譴責孩子沒有理想、沒有擔當、只往錢途上奔跑的時候,有幾個人關注到老師被家長毆打、患者家屬殺死醫生的新聞?有幾個人心痛手術過後那些倒在地板上就睡著的醫生?被醫生從死亡線上搶下了的病人,好了之後卻抓住幾個收費錯誤死死硬批!而媒體以正義的外衣消費輿論為樂,這就是我們現在面臨的社會現實。
我不是體罰的倡導者,無論什麼時候,我都明確地反對體罰。但是,我也清醒地認識到,一個人的劣根性是需要一定的強制手段來消除的,尤其是在孩子懵懂無知的時候,是需要老師用一定的方法喚醒他們的靈魂的。但是,由於體罰帽子的存在,鮮有家長感激老師教育他們家孩子,更多的是抱怨和痛恨老師,甚至主觀猜疑、臆想,就認定老師體罰或欺負他們家孩子。
不信任、先入為主、甚至動粗……家校關係在進一步惡化。傳說中的「孩子不聽話,先生儘管打,打髒了手,我給您倒水洗」成了一個遙遠的絕響。
少年暴力呈不可控趨勢
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統計資料顯示,近年來,青少年犯罪總數已經佔到了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70%以上。而70%中的70%,又主要集中在未成年人的校園暴力上。
現在不僅僅是家長打老師,甚至連個子沒多大的小學生也敢對老師動粗!2015年5月,深圳樟木頭一所小學的美術老師,因為催學生交作業,竟然被學生打倒在地,住進了醫院。這個學生從一年級至今,已經和多名老師有過肢體衝突或言語侮辱,就連做錯題被扣分也會施加暴力。「不開心就打人,」樟木頭中心小學一個語文老師說,這孩子入校4年來,至少有5個老師吃過這樣的「虧」。
一個小學生,體能上不及成年人,為什麼能夠把老師打傷住院,而老師卻不敢出手制止住呢?老師們不敢啊!一個體罰的帽子,足夠讓老師們避而遠之,寧可自己花錢住院,也不願意沾染半點政治麻煩。現在學校老師懲戒學生,全天下都矛頭所指,憤子集體譴責;相反,學生攻擊老師呢?往往是視而不見,不在後面猜測老師體罰學生惹的禍,就已經夠客氣的了。因此,哪個老師願意給自己惹麻煩呢?吃點小虧,花點小錢,消點小災,算了。
一個中學校長在聽聞自己學校的體育器材室壓傷了一個老師,手指頭骨折,各位看官知道校長怎麼說的嗎?「幸虧傷的是老師,如果是學生那就不得了。」看看,這就是現狀!這就是我們現在的教育生存現狀!學生一膚值千金,老師一命不抵錢,這就是我們現在校長和老師面臨的現狀!
您說,在學生有任何差錯學校和老師都追責、而老師有差錯校長慶幸不是學生的背景下,有哪一個老師敢對那些囂張暴戾的學生說不?如果說不,就如同江西博文中學班主任、政教副主任、德育副校長教育制止暴力肇事孩子一樣——三人被辭退!體罰的帽子已經讓我們中國的教育無地可守,這絕不是誇張,而是我們面臨的一個嚴酷事實。
孩子有暴力行為學校老師不敢管,或者根本沒有具體可操作的辦法管,孩子的暴力行為就會越來越囂張,少年暴力犯罪成為一種逐漸增長的趨勢:
2016年4月4日深夜,嘉興洪合鎮發生一起40多人聚眾鬥毆事件,其中一名15歲的少年被同齡人毆身亡。讓人驚訝的是,參與鬥毆的孩子,以不到當地人口5%的比例,犯下了當地30%的案件。當地警方說:30%的案件里有碎屍案、輪姦案……不久前震驚當地的一起輪姦案,幾個外地男孩對同鄉的女生下了毒手,在這幾個施暴男孩眼中「不過是一件小事」。(2016年5月4日中國青年報)
18天之後,4月22日晚,山西運城絳縣開發區一網吧附近,6名少年在網吧內及附近小花園內,持木棍將一個15歲的少年張超(化名)毆打致死。而死因僅僅是因為張超舉報他們在學校收「保護費」。(北京青年報2016年4月27日)
學校無有效措施教育管理,法律有辦法嗎?面對這樣的低齡犯罪,現行的法律規定,即使是「警方很多時候也沒辦法,像這種小孩,沒到刑事責任年齡,抓了只能教育一頓放人,放出去沒隔多久又犯事。」嘉興洪合鎮派出所所長俞偉祥說,他已經有些厭倦了這種貓捉老鼠的遊戲。
過於低廉的犯罪成本,使得一些家長對孩子犯罪一點都不在乎。俞偉祥曾給許多犯事少年的爸媽打電話,可對方一聽是派出所,立馬一副不耐煩的態度,「你要抓就抓啦,我很忙的,不想管他,你不要找我了!」「他們心裡清楚得很,犯罪成本低,反正我們也不能把他們怎麼樣,大不了關幾天就是了。」
2015年,筆者所在縣的3個未成年人殺害1名女教師之後,縣組織文化部門地毯式清理網吧未成年人上網情況。知道那些混賬孩子怎麼說的嗎?「誰敢阻擋我上網,我就殺掉誰,反正不要判刑!」當一個惡性事件成為惡的鼓動榜樣時,還有什麼樣的力量可以阻止他們墜入犯罪的深淵呢?空洞的說教能夠解決問題嗎?現實的案例遠比抽象的道理更能夠讓人接受。
所以,我誠摯地呼籲國家相關職能部門,不能夠再一味地用體罰的大帽子扣壓學校教育。我們不僅僅要呼籲法律加強對犯罪行為的打擊,還要加強對學校相關事項的具體指導。不要動輒說體罰,必要的懲戒措施是需要的;要明確賦予老師相應的具體教育懲戒措施,不然,當學生在學校管不住之後,你別指望他們在社會上能夠被管住。
暴力犯罪在社會上不可控制,絕對不是人民的福祉。
弱者生存空間越來越小
我再說一次,我不是體罰倡導者,我也明確反對體罰。我這樣說的意思,就是向有些懷著其他用心的人聲明一點,我只是給教育部及相關職能部門提意見,不要斷章取義、用文革的帽子扣壓我。如果連一些學術思考、善良建議都沒有的話,我們的社會將變得越來越恐怖。那是我們每個人都不希望的。
我請各位看官、尤其是別有目的的人仔細看明白我的建議——我在反對任意體罰學生的同時,建議對校園惡性行為,如博文中學的學生打架的暴力事件及校園欺凌現象,要有強制性的制止和懲罰措施。如果沒有,弱者在學校將無法生存;因為對暴力行為的放縱,就是對弱勢群體的傷害,將會導致新的校園不公平。
我們來看一看近年來被媒體報道的校園欺凌現象吧,善良的人有沒有一種毛骨悚然的感覺?
2015年4月24日,福建漳州初中女生上學途中被5個女孩拉到校外的小巷子里群毆。腳踹,扒上衣、內衣,被揪頭髮往鐵門上撞……毆打持續了數分鐘。但是最後的處置結果是派出所組織家長們進行調解,「希望能達成和解」。
2015年6月21日,浙江省慶元一名小學生被多名初中學生關在黑屋子裡暴力毆打,用香煙燙,小學生驚恐萬狀的樣子,成為我們心頭永久的痛。而處置結果僅僅是教育機構介入促成雙方和解。
2016年2月2日,湖南臨武三中初一女生因為被同學嫉妒「長得好看」,遭多名女同學毆打,辱罵,最後處理結果也是「雙方達成調解意見」。
2016年3月3日,安徽黃山一高三女生在學校被3名同班男同學「下春藥」,並被威脅如果告訴老師或報警就下砒霜。學校只能夠對3名涉事男生分別給予記過或警告處分,並要求涉事雙方達成諒解。
2016年4月23日,河北新安一名女孩遭多名少年毆打,並被逼迫下跪、甚至脫衣。旁邊還有很多人圍觀起鬨,並用手機拍照。處理結果:除2名年齡大一些的施暴者被處行政拘留五日外,其餘6人只是批評教育。
……
我把這些事件列舉出來,並把處置結果告訴大家。只是說明一個事實——和暴力行為造成的危害相對比,那些犯錯的成本是不是太低?尤其是面對著被欺凌的孩子,受傷之後還要和對方和解?沒有更多的權利訴求,換位思考一下,如果受害者是您,您會如何想?
僅僅是和解是沒有用的,被欺凌的孩子心靈的傷害誰來治療?一輩子的心靈陰影誰來安撫?我們看見過狼和小羊和解嗎?看見過老虎和兔子和解嗎?即使狼和老虎施暴之後,願意達成和解,這樣「和解」的結果對小羊和兔子有作用嗎?現在掌握話語權的很多專家學者口口聲聲講公平,請問,當小羊和兔子的安全都沒有保障時,他們的公平從何而來?
在以前,孩子受欺負了可以告訴老師,老師可以用批評、教育,甚至懲戒方式幫助弱勢孩子換得自己的公平。哪怕是裝模作樣的假裝「懲戒」一下肇事者,也讓受害者心理得到些許安慰。老師成為他們的守護神。這樣才能夠構建一種穩定的校園秩序,讓弱者在學校有自己的生存空間。
我相信,這次江蘇上饒博文中學的三位老師一樣,他們出發點絕對是想給那些被打的孩子一個公平,才努力去批評教育肇事的學生。但是,他們根本沒有想到,他們一個維護校園公平的舉動,結果卻被冠以「體罰」的帽子而集體下課!這讓弱者怎麼想得通呢?在他們眼中強大的老師都沒有辦法保護自己,自己在校園裡哪裡有生存空間?
現在校園暴力呈現團伙趨勢,很多人對那些團伙恨之入骨。可是,我們可曾想到,不少加入團伙的孩子,當初也是受害者。我曾經接觸和調查過好些暴力團伙的孩子,都發現這樣一個現象:受害者沒有出路撫平自己的怨恨,倒向施暴者尋求庇護,最後成為新的暴力製造者。因為他們在學校受欺負,告訴老師聽,老師又不能夠對施暴者採取任何懲罰措施,頂多是口頭教育了事。那些欺負人的孩子,前腳剛從老師辦公室出來,後腳就開始報復舉報者了。為了尋求更大的安全感,對家長和老師失望的孩子只好走向團隊犯罪。在那裡找一個靠山出頭,遠比老師口頭批評來得痛快。
不知道口口聲聲反對體罰的人,不知道他們究竟有多少是具體的教育工作者,或者是警務工作人員?他們可曾想到具體的案例對周邊人的影響?事實上,校園欺凌如果發生在美國,哪怕是我們自己的同胞,會怎樣呢?
2015年3月30日,在美國南加州私立高中讀書的中國留學生翟雲瑤帶領十數名女孩,將另一名留學生劉怡然引誘至一公園並進行長達5個小時的圍毆,包括扒光受害者的衣服、用煙頭燙傷她的乳頭、試圖用打火機燒她的頭髮、用高跟鞋踢她的頭部、強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及剃掉她的頭髮逼她吃掉等,後施暴者受到檢方重罪指控,分別獲刑13年、10年和6年,並將在服刑期滿之後被驅逐出境。
(圖為翟雲瑤被美國司法審訊)
這個案例,不知道對中國的立法者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有什麼參考意義呢?我們在出台某一個文件規定的時候,是不是要增加一些具體可以行的操作措施呢?而不僅僅是空頭的一句話要求下面「建章立制」。老爺有權,老爺有理的文化背景下,不具體規定,沒有一個老師敢自己去建章立制的。
教育秩序面臨全面淪陷
江西3位老師因為制裁肇事學生被辭退之後,我在網上向老師們調研:以後遇到學生打架事件,您還會去制止嗎?有部分老師說會,但是更多的老師說「不會了」。
教師是學校秩序的倡導者和建立者,也是學校秩序的維護者,如果教師都不敢出面制止,教育秩序將面臨全面淪陷。
當然,也會有反對者提出:難道除了體罰,就沒有其他有效的教育途徑嗎?對這個問題,禁止體罰又恢復的英國和日本最有發言權。2016年8月,日本發布了2020年「學習指導要領」,重新增加了新的學習內容,這等於正式宣布寬鬆教育的失敗。英國和日本的教育政策回歸是符合青少年成長的心理和生理髮展規律的。我們知道為什麼青少年容易發生暴力衝突事件嗎?除了思想認識之外,還有一個客觀原因是——他們的生理和心理發育不同步的,進入青春期之後,生理髮育速度暴增,而心理發育跟不上,如果沒有足夠的必要的警戒措施,他們控制不住、或者說不願意去有意識地控制自己的暴力行為,那麼,校園暴力將變得很難控制。
加上如果從文化背景上(如千百年來的不打不成才的文化信仰喪失)和法律制度上(低年齡犯罪成本太低)的一些影響,很多孩子根本不太想控制自己的不良行為。相反,還認為自己很有本事,很了不起。很多人驚訝,為什麼那些校園欺凌者,居然還要將他們的行為錄像發在網路上?這其實就是一種觀念顛倒的病態炫耀心理。
也有人說,不體罰,讓孩子自己認識問題,解決問題不行嗎?如果孩子能夠達到那一步,也就不需要到學校來接受教育了。
人的理解和控制能力是需要一定的積累和修養的,哪怕是成年人,當他意識不到問題的嚴重性時,也會犯下滔天大罪。史載公元前212年的一天,一群野蠻的羅馬士兵攻破敘古拉城之後,著名的科學家阿基米德正在全神貫注地研究一個幾何圖形。面對羅馬士兵的屠刀,他毫不畏懼、鎮靜自若的對羅馬士兵說,請再給我一點時間,讓我證完這條定理,以免給後人留下遺憾,並要求他們「不要碰我的圖紙!」科學頂峰上一個人的智慧往往可以節約數代人的努力,然而,夏蟲無法與之說秋語,野蠻之人無法理解文明所能夠達到的高度和境界。最終,愚昧無知的兇殘士兵還是拔劍刺向這位75歲的老人,他們並沒有給阿基米德證明完最後一個定理的機會……人類墜入歷史上最黑暗的一夜。
不要過分地迷信說教的力量,懲戒也是一種教育方式。前車之鑒,後車之師,成年人的理智尚且不能夠完全控制自己,更何況那些不懂事的孩子呢?沒有基本道德和規則的看守,人本性中的自私、貪婪、暴力就會如出籠的老虎。犯錯不能夠懲罰,行兇肇事不需要付出代價,那些囂張暴戾的孩子,哪一個會把校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放在眼裡?
體罰的帽子讓老師們不敢維持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看起來是害了老師們自己,但是,更多的是害了孩子,害了我們這個社會。因為社會上的那些人,最後都是從學校走出去的。現在我們給孩子什麼樣的教育,他們將給我們社會什麼樣的影響。
價值觀面臨徹底顛覆
現在的孩子對生命沒有敬畏感。3個小學生殺掉老師之後,媒體採訪行兇的孩子,沒有一個孩子內心有悔恨之情。「他們臉上的麻木讓我們震撼。」這是省日報社的一個記者感嘆。眾多的校園欺凌案件,面對著鏡頭,那些肇事者居然說「好玩」!
善良得不到保護,惡就成為一種時尚;犯錯沒有成本付出,敬畏就成為一句空話。任何一種社會經驗,生活秩序,都是習得的一種能力。要培養良好的社會價值理念,就需要完整的法制建設為基礎。公序良俗一直是法律的靈魂,也是法律的宗旨。但是,這一切,都面臨著巨大危機。
浙江洪合鎮一群未成年人殺死同伴,肇事孩子的家長一點都不著急,因為他們知道法律也奈何不了他兒子。我們本地弒師事件發生之後,涉案孩子內心十分平靜,3個孩子沒有一個人有愧疚之意。面對生命的凋謝都無動於衷,這樣的教育還有什麼意義和價值?還有什麼能夠形成良好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浙江嘉興洪合鎮警官錢曉偉心裡一直有個結。頭幾年,他剛工作時,遇上了一個首次偷盜的孩子,他跟孩子語重心長地講道理,告訴他,偷盜的行為是犯法的,如果年齡再大點,是會判刑的。那次,孩子哭得稀里嘩啦,跟他承諾:「再也不會去偷東西了。」可沒過多久,這孩子就因為偷盜再次被抓。這回,錢曉偉再講道理,對方「左耳進,右耳出」。因為他知道,警官那些關於未來會被判刑的話,對他現在一點意義都沒有。
再一次被抓進派出所時,那個孩子把頭埋在胳膊里,已經拒絕和他溝通了。「我們說的話能當飯吃么?他一晚上偷車就能掙幾千塊錢,你說說,他會聽警察的還是那些小混混的?」這個當了5年警察的年輕人嘆氣。
說您有權,但是無法操作,這就是現在法律工作者和教師面臨的困境。今年5月9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向各地印發《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仔細研讀之後,我們遺憾地發現,文件看起來很美好,但是實際上無法操作。因為他們要求的依然是非常軟弱的「批評教育」,甚至把處置責任推卸到學校身上去,要求學校加強相關「制度建設」,「加強預防」,「及時處置」。上級不授權,在中國迷信尚方寶劍的文化背景里,老師如何及處置?像江西上饒博文中學一樣,學生打群架了,班主任、政教副主任、德育副校長「及時處置」了,最後卻被當地教育局一個「體罰」的帽子,3個人全辭退了,您說,老師們以後如何及時處置?
新華社發表評論《遏制校園欺凌要德法並治》,明確指出「要加大對『校園欺凌』的懲戒力度」。文章中說:「『校園欺凌』不同於孩子喜愛打鬥或淘氣頑皮的天性釋放,其實質是成人世界『叢林法則』在孩子身上的折射與縮影,其屢禁不止與違法成本過低、依法懲戒不力不無關聯。這就需要將『校園欺凌』上升為社會問題和法律層面,完善相應的法規建設。」(2016年5月10日)問題是現行的法律制度缺失不夠完善,送去工讀學校都需要監護人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同意,這等於又將權利拱手相讓。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一共24個字,富強、民主、文明、和諧是國家層面的價值目標,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會層面的價值取向,愛國、敬業、誠信、友善是公民個人層面的價值準則。可是,學生在學校里犯錯不能夠批評,打架惹事了老師們不能夠制止,低齡犯罪法律也沒有什麼辦法控制,對弱者來說,自由平等公正從何談起?古人說,天地君親師,連老師都敢打的學生和家長「友善」一說又從哪裡來?
警察的說教比不上一個晚上的偷盜來得實在,老師及時處置打架事件被扣上「體罰」的帽子辭退,孩子們還會相信我們說的道理嗎?我們的價值觀在孩子們心目中還有地位嗎?價值觀面臨著徹底顛覆,這不是危言聳聽,而是叢林法則的必然結果。要想迴避這個悲劇出現,我們的最高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我們國家的立法部門,就再也不要迴避這個現實問題了——該從立法和制度的層面,詳細規定怎麼做,對校園暴力進行有效懲治。而不是軟不拉幾的一紙空文。
網上有人警告說:毀一個民族必先毀其文化,毀文化必先毀其教育,毀教育就先毀掉老師。這種擔憂不是沒道理的。我們希望我們的教育部再也不要迴避這個問題,我們的最高人民代表大會也不要迴避這個問題,我希望再也不要出現教師因為行使正當的教育懲戒權利而面臨著實業危險。
如是,學生有福,民族有福,國家有福。
聲明:我寫本文的目的,不是鼓吹體罰,而是要國家明確規定老師們面對暴力學生和暴力家長如何具體制止和懲戒,也明確規定懲戒的範圍和種類,明確老師的具體教育權和教育方法,明確界定體罰的界限和規定教師越權涉嫌體罰該如何處置。而不是什麼都用體罰的帽子,困住教師的教育手腳。
純屬學術爭鳴,請別有用心的人不要斷章取義,我沒有時間去應付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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