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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償帶孫,太現實還是太及時?

有償帶孫,太現實還是太及時?

物價飛漲的年代,帶孫都得「有償」了,還有什麼不能有償?可誰能說這只是錢上的事,有時候,錢的背後總是有些與錢無關的事兒??

帶孫子也要收費了

「神馬」?帶孫子也要收費?

在一個名為《女婿已經3個月沒給生活費了,我還該不該繼續給他帶兒子》的帖子中,網友「您好」訴說了被女婿拖欠「帶孫費」的遭遇:「外孫從生下來之後就在我這裡生活,剛開始因為生活費的問題我不想給他們帶孩子,後來談好每個月給我1000元作為帶孩子的費用,我才答應下來。但女兒女婿持續給了幾個月之後,由於女婿單位效益大不如前,他每個月的工資只有原來的三成了,就一直以此為由拖欠了我3個月的生活費。大家說說,我還該不該繼續給他帶孩子?」

「您好」還在帖子里陳述了收取「帶孫費」的理由:「別人請我去帶孩子至少都是2000元一個月,後來看著是自己親外孫的分兒上,我就給他們打了5折。現在孩子每天的吃喝都是我們老兩口在負擔,這筆費用對於兩個退休在家的老人來說太重了。」

帖子一出,就遭到無數板磚。有人說,怎麼什麼都扯到錢上?其實親情才最重要,要付「帶孫費」還不如請保姆,保姆哪裡做得不好還可以直說,可長輩做得不好還不能說。還有人說,子女支付了「帶孫費」,嚴格來說就是消費者,假如孩子出現意外,可以向父母索賠嗎?讓老人帶孩子,給生活費是應當的,但要上升到「勞務費」、「辛苦費」的層面,情感上難以接受。

的確,一提到「帶孫子」,很多人腦海中浮現的是「含飴弄孫」的美好,這怎麼能跟錢扯上關係?而且還是老人主動提出來的,是不是有些「無情」?但也有一些人認為,不能一味地談感情,現在生活壓力那麼大,不能讓老人又流血又流汗。給保姆工資也是給,為什麼不能給老人?憑什麼老人就一定要無私地付出,養完兒女還要養孫子?

這「帶孫費」到底該不該要、該不該給?

都是物價上漲惹的禍

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2011年1月份,居民消費價格(CPI)總水平同比上漲4.9%,特別是食品、居住類支出大幅上漲。有人感言,以前100塊錢能買到的麵粉,一個大人扛著都費勁,可現在呢?一個孩子都可以拎得動。物價飛漲、通貨膨脹已經實實在在地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大的影響,在這種環境下,老人既要管自己的吃穿,又要管孩子的吃穿,哪兒有這麼多錢?所以向兒女索要費用也是情有可原。

除了平頭百姓,還有法律人士站出來為老人搖旗吶喊,從法律高度直指「有償帶孫」的合理性:老人對子女的孩子沒有直接撫養義務,幫子女帶孩子,老人付出了勞動,理應得到一定的報酬。

爭辯的雙方誰也說服不了誰,但不容忽視的一個事實卻是,「有償帶孫」並非個案。在另一個帖子《婆婆幫我帶孩子,竟索要「帶孫費」》中,婆婆對兒媳說道:「我給你帶孩子,你又不給我一分錢,還嫌我這不好那不好,別人給媳婦帶孩子都要拿工資的。」這話外音已經很清楚了:要麼你給錢,要麼你就閉嘴。

大膽提出「給錢」的不只是婆婆、岳母,連親生父母都開始和兒女談錢了。有新聞報道稱,現在兒女回父母家蹭飯吃被要求交伙食費,原因就是:物價上漲太厲害,吃不起了!

一個個新現象的出現足以說明:如今,金錢關係正越來越多地介入到家庭關係中。這關係說複雜也複雜,說簡單也簡單,無非就是金錢和情感的那點兒事。重要的是,我們要有面對新氣象的正確心態:不要一談錢就覺得是庸俗,一談錢就認為是親情物質化,沒準這種新現象,恰恰說明小家庭和大家庭的界限正在慢慢清晰。同時,如何不讓金錢的出現掩埋了寶貴的親情,也是我們需要思考和學習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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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中國人的家庭,人們是避諱談錢的。可如今,有人連帶孫子都開始談錢了,這不能不說是對傳統觀念的一種挑戰。

「有償帶孫」的是與非

也許有人認為,「有償帶孫」都是錢鬧的,可錢又有何罪?重要的是使用它的人。網友「您好」在處理親情和金錢的關係上就犯了大忌,她的一番話乍聽起來似乎有理,比如說已經給女兒女婿「打了5折優惠」,可她忘記了,帶孫子和普通勞務合同並不能相提並論,這裡面的親情和孩子給她帶來的快樂豈可用「5折優惠」來衡量?

子女給老人補貼孩子的生活費是應該的,但當子女確實遇到困難,作為老人,首先應該想到如何一起渡過難關,而不是急著索要「帶孫費」,甚至考慮要不要繼續帶孩子。這種想法猶如落井下石,聽著實在讓人心寒。如果此時老人能多關心、體貼子女的難處,大度地表示生活費等他們情況好轉後再說,我想子女們日後自然會感恩圖報的。「您好」還可以再換個角度想想,等她老了、病了的時候,難道也要先把錢準備好,才能叫子女來照顧自己嗎?如果錢用完了,子女可以像勞務人員一樣不付費就離開、棄她不顧嗎?

當然,並不是說老人要求「帶孫費」就是不合理的。畢竟,無論是從法律還是從道義的角度,他們都沒有帶孫子的義務,這是兩個家庭的界限,不能弄混。老人向子女提出「帶孫費」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也說明他們對於家庭和責任的界限感在增強:什麼責任該自己承擔、什麼責任該子女承擔。如果老人的要求提得合理、恰當,反而可以促進子女的成熟,讓子女對自己的家庭和孩子負責。有些子女,尤其是「啃老型」子女不管父母是否願意、是否有能力,就把孩子往父母那裡一丟,然後撒手不管,別說孝敬父母的辛苦費,就連孩子的基本生活費都一分錢不出,認為父母理所當然該給自己帶孩子。這樣的做法無疑是自私、不負責任的,老人理當毫不客氣地批評指正,甚至可以把孫輩的花費記賬明示,讓子女承擔起他們的責任,沒必要不好意思。

如何談錢不傷感情

既然錢的問題在如今的家庭關係中無法迴避,那麼對於談錢的事兒,也用不著畏之像洪水猛獸,提都不敢提。當然也絕不可走到另一個極端,置親情於不顧,一切向錢看。最重要的還是要處理好二者的關係,弄清楚孰輕孰重,把握好原則和尺度。

對於長輩來說,不管是充當孫子的主要撫育人還是起輔助作用,都應以親情為出發點,否則獲得了蠅頭小利卻失去了情感回報,豈不是得不償失?

對子女來說,不能認為父母幫助帶孫子是天經地義的事,打著親情的旗號向父母索取無度。當不得已要麻煩父母的時候,應時時懷抱感恩之心,自覺地從情感、物質上主動給予回報,對老人提出的合情合理的費用要求應儘力滿足,多考慮老人的難處和揣摩他們的心理。有時候他們需要的不是錢,而是子女願意給他們錢花的這番心意。

我們都有這樣的經驗:給老人的錢最後他們也大多花在孫子身上。可見,親情和金錢也可以流動交織成正向的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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