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為人 學而知禮:如何讀懂古代「禮」書?|儀禮|禮記
2016年02月04日 14:56 來源:中華書局1912 作者:許嘉璐
用微信掃描二維碼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古代的「禮」書向以難讀著稱,這不止是由於其語言古奧簡略、記述煩瑣,也是因為其內容離現代的生活太遠。時至今日,連讀它的人也很少了,能讀懂的人則更為寥寥。
但是「禮」書又不可廢,一方面研究古代文化(包括文學、歷史、語言等諸多方面)離不開它,不但有時需要查查翻翻,要想功底深厚些,還應該系統地讀讀它;另一方面,這些書里包含著大量有關典章制度、器物建築、古代風俗習慣、古人思想觀念,以及語言文字等方面的寶貴資料可供挖掘。
資料圖
關於古代的禮制,現存最早的書籍是收在「十三經」裡邊的《儀禮》、《禮記》和《周禮》,過去人們合稱之為「三禮」。「三禮」不是一下子都列為「經」的。漢代時先以《儀禮》為「經」,後來又加上了《周禮》。《禮記》列為經,是更晚的事。
《儀禮》講的是「冠婚吉凶」的禮儀。古人對人的一生中最重視行加冠禮(成人的標誌)、婚姻和喪葬,所以《儀禮》對這些方面的記述最多。《周禮》原名《周官》,記載周代職官的設置和職責(其中《冬官·考工記》是用別的書補進去的)。《禮記》本來是採集許多書籍的內容加以綴輯而成,所以稱為「記」。其內容也比較雜,計有通論禮的意義、解釋《儀禮》、說明古代禮制、雜記孔子及其弟子和當時人的言行等。這三部書比較起來,以《禮記》為易讀,而且也比較容易引起閱讀的興味,因為其中有許多較為完整的小故事,包含著不少關於人生和社會的哲理以及有關日常生活的一些禮儀。
對於一般讀者來說,讀「禮」書應該注意些什麼呢?
一是不要認為這些書上所記述的禮儀都是事實。《儀禮》和《周禮》雖然都較早地被尊為經,並長期被說成是周公、孔子所作,但據後人考證,兩書所記大多是儒家的理想物,未必在周代就實行過。至於《禮記》,成書後又經漢代經學家口耳相傳、增補刪汰,更夾雜了漢儒的想像與見解。當然儒者也並不是憑空想出來的,一定是根據當時政權機構、各地禮儀、前代學者的言論綜合加工而成,可惜哪些是實有的,哪些是烏托邦式的,已無從一一考辨。但是,禮書並不因此而失去它的歷史價值,因為自它們成為經典以後,就對歷代的禮制以及社會倫理、人民生活產生了巨大影響。其意義更多地是啟後,而不在述前。
二是注意這些禮書中所反映的先民生活和心理狀況。例如《周禮·秋官》說小司寇的職責有「掌外朝之政,以致外民而詢焉」,「以三訊斷庶民獄訟之中」。詢萬民的內容為國危、國遷、立君,都是當時一國的最重大事件,三訊依次為訊群臣、訊群吏、訊萬民,而斷案直接關係到人民利益,也是國家的大事。小司寇的這些職責,既表現了制禮者理想中的尊重民意的政治體制,也反映了更古老的時代通行的酋長制度的「民主性」。如果我們能以歷史唯物主義的眼光去看禮書,就可以從這類材料中歸納出遠古時代社會生活的圖畫,彌補文獻記載的不足。
三是對於古代的「禮」不要看得很神秘。封建時代的禮,大多源於人們的日常生活規律和習慣,而這些生活規律和習慣又有其合理性。形成禮的時代越早,其源於生活的現象越突出。待到當政者使之規範化,形成明文,又加以雕飾,搞得更為繁複,再假託什麼先王聖賢所定,於是就成了教條戒律,神乎其神了。我們讀「禮」時,應該學會剝去蒙在古禮上面的障眼的外衣,看到其最初的生活依據。
例如《禮記·曲禮》規定:「堂上接武,堂下布武,室中不翔」;「帷簿之外不趨,堂上不趨,執玉不趨」。這些都是關於走路的規定,初看時或者覺得太煩,似乎連走路都不自由。實則不然。「武」即足跡。堂上地方小,宜於小步走,「接武」,即一個腳印挨著一個腳印,不要大步。「布」即分布,「布武」即腳印不相連接,也就是放開大步走。堂下也就是庭院,地方寬敞,所以走路不受限制。室內呢?空間也小,可能還坐著或立著人。「不翔」即走動時不得像鳥飛翔那樣揮舞兩臂,以免妨礙他人。「趨」是小跑,在他人面前趨,是對對方尊敬的表示。如果自己在帳幕之外,對方在帳幕裡頭,彼此見不著,自然不必趨,堂上的地方小,不可能趨;手裡捧著玉為什麼也不趨呢?玉是貴重物品,執之應該小心翼翼,萬一趨得不好玉會摔壞,因此執玉時可以不趨。—《曲禮》上的這些規定,豈不都是生活之必然嗎?
需要注意的第四點,是古代的許多禮為歷代所承用,但形式上不斷有所變化,有一些則直到今天也並沒有徹底消亡。通過一定的思索、研究,我們可以看出歷代禮儀的沿革和現代一些風俗的來源。例如《儀禮》、《禮記》中,都有關於婚姻過程中「六禮」的規定。這「六禮」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納采是男方通過媒人向女方表示求婚的意願,媒人去時要帶著男方的禮物(即後世所謂彩禮);如果女方願意,男方就再派去媒人詢問對方女子的名字,從名字上可以推斷輩分、嫡庶,這就是「問名」;「納吉」是通過占卜,判斷婚事的吉凶;「納徵」又稱納幣(幣為布帛之類),即男方送給女方定禮,把婚事確定下來;這之後男方就可以向女方徵求對婚期的意見了,這就是「請期」;最後要成親了,就要「親迎」,即新郎要親自到女家迎來新娘。
這「六禮」基本上為歷代所繼承,直到幾十年前我國廣大地區的舊式婚禮,也還在履行這一套手續,只不過有局部的變化。舊式婚禮有所謂「換帖」,雙方交換議婚男女青年的生辰八字,其實這不過是「問名」與「納吉」的結合而又賦予了時代特色:龜甲占卜被測算八字取代。現在這些迷信的東西不流行了,但是經介紹而成的婚姻有許多也還要通消息、送彩禮、了解對方家庭身世、商定婚期,偶爾也還有講究什麼屬相跟什麼屬相相剋不相剋,舉行婚禮那天也要新郎親自去迎接。這裡面,就既有生活之必然,也有舊時婚姻的殘跡。
任何時代的禮制(其實也就是一個社會的行為規範),都有很多來自前代的風俗習慣,同時又成為後代風俗習慣的源頭之一。用科學的方法去分析研究,我們就會對民族文化的演變有更深切的認識。
本文選自《古語趣談》(中華書局出版)
推薦閱讀:
※一二三菩薩談懺悔:菩薩以辜負佛菩薩眾生而懺悔!菩薩不介意自己受報!
※關於性別——給孩子成長為「自己」的機會
※永泰公主李仙蕙:生而落難但墓地與帝王規格相等
※【招募】幼兒園一線教師支持團隊
※【短故事】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