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心經講義5(轉載文章)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此空緣覺法界。
法界有十,「六凡」之外,尚有「四聖」。「四聖」者:(1)佛法界,(2)菩薩法界,(3)辟支佛法界(亦云緣覺法界),(4)阿羅漢法界(亦云聲聞法界);
此緣覺法界。
「緣覺」者:順逆觀察十二因緣,而得覺悟,克證無生之理,是名「緣覺」。
十二因緣者:先順觀流轉門,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十二支連環鉤鎖,相續不斷,而成三世輪迴。
無明者:無所明了,即迷惑心,昏迷無智,於理不明。
由(1、2)「無明」故緣「行」,「行」即「業行」,依迷惑心,所造之善惡不動,種種業行,此即「過去世」惑業二支因,依因必定感果,感「現在世」識等五支苦果,
即(3)「行」緣「識」等:識即第八阿賴耶識(譯雲含藏識、含藏根身、器界、種子),而為總報主,依業受報;在眾生分上,去後來先作主翁,投胎時,此識先來,舍報時,此識後去,此識即指投胎時第八識。
(4)「識」緣「名色」者:既已投胎,即有胎中之「名色」,「名」即「心」也,心無形相,但有其名,「色」即父母精血和合之色;初七名羯羅藍(凝滑),二七遏蒲曇(如胞),三七蔽屍(軟肉),四七羯南(硬肉),五七五官,六七形位,七七人相具足,皆屬色攝;中有靈知,乃屬心攝。
(5)「名色」緣「六入」者:「六入」即「六根」,「根」有「入塵」之功能,又「根」能吸入塵境,故名為「入」。此當出胎六根完具之位。
(6)「六入」緣「觸」者:「觸」即孩童時「六根」但能觸對前塵,受力不強。
(7)「觸」緣「受」者:年稍長大,即知領受一切塵境,此即依過去世無明與行,二支惑業之因,感現在世五支苦果。復由現在世,果上再種因,依因再感果,
即(8)「受」緣「愛」等:年既長成,「六根」受「六塵」之境,心生迷惑,不了諸法如幻,而起分別貪愛之心。此愛即生死根本,若無貪愛之惑,那能造業,既無惑業之因,安受苦報之果。汝我諸人,欲求離苦,欲了生死,就要從當人意根用工夫,不起分別,能斷貪愛,為惟一方法。愛字範圍極大,喜怒哀樂愛惡欲七情,皆愛攝。喜,即成我所愛,故生喜;怒,即奪我所愛,故生怒;哀,即喪我所愛,故生哀;樂,即享我所愛,故生樂;惡,即違我所愛,故生惡;欲,即順我所愛,故生欲;七情之怒、哀、惡,一一無不是愛。
(9)「愛」緣「取」者:年齡愈長,智識愈開,既愛一切塵境,則必多方設法而取之;「愛」「取」皆是「惑」。既然欲取,必成所作之業,
故曰(10)「取」緣「有」;「有」即是「業」。此三支,為現在世惑業三支因,再感未來世二支苦果。
(11)「有」緣「生」者:既有善惡不動諸業,必定依業受生,語云:臨終一切帶不去,只有善惡業隨身,一切眾生,無不是依業受報。如修上上品十善之業(身三善業:不殺、不盜、不淫;口四善業:不妄言、不綺語、不惡口、不兩舌;意三善果:不貪、不嗔、不痴),及修出世禪定不動之業者,或證聖果,了脫生死,或生佛國;及修世間禪定不動之業者,乃生第六天以上,色界諸天。如修上品十善,無有禪定不動之業者,但生六欲諸天。如修下品十善,則生阿修羅道。如持五戒,則生人間。如造十惡(身口意業與十善相反)五逆,毀謗正法,則生地獄。如不圓造十惡,或生餓鬼畜生。
何以證之?正當人死之時可驗,經云:佛頂眼生天,人心餓鬼腹,旁生(畜生)在兩膝,地獄腳底出;可驗一生善惡。善者,臨命終時,從下身先冷上來,暖氣到頂門方盡,頂門最後冷,其八識從頂門而出。生天者,從眼而出,眼最後冷。生人道者,從心而出。生餓鬼者,從腹臍而出。生畜生者,從兩膝而出。生地獄者,從腳底心而出,倒懸其頭,入於地獄。若約人道,既已有生,必有老死,
故曰(12)「生」緣「老死」。此二支,屬未來世苦果。十二支合論,過去二支因,現在五支果;現在三支因,未來二支果;十二支循環不絕,流轉無窮,即成無邊生死,故名「流轉門」。又十二支不出惑業苦三道,
頌曰:無明愛取三煩惱(即惑道、煩惱是迷惑故),行有二支為業道,從識至受並生死,如是七事為苦道。惑業苦三,相續不斷,不能出離三界。「三界」者:欲界、色界、無色界。
六天以下及五趣,未能離欲,故名欲界。
六天以上,共有十八天,雖然離欲,尚有形色,故名「色界」。
四空四天,滅色歸空,並形色亦無,故名「無色界」。
此「三界」共有二十八天,並五趣,如牢獄,如火宅,無不是苦。
凡夫之人,貪戀三界,以苦為樂。
緣覺之人,聞說十二因緣之法,順觀之,乃知無明為生苦之因,輾轉相生,無有窮已。後逆觀還滅門,乃知無明一滅,則行等十一支俱滅,無惑不造業,無業則眾苦自息。由是發心斷無明,如砍樹者,從根下手,不向枝葉上用功,故稱「利根」。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則老死滅,能了生死,能出三界,能證涅槃。
文雲,「無無明,亦無無明盡」四句,即空「流轉」「還滅」二門。「乃至」二字,超略中間十支不說,但舉首尾二支。無無明,乃至無老死,此「空」流轉門,即空生死也。
亦無無明盡,乃至亦無老死盡,「盡」即是「滅」,此「空」還滅門。「亦無」二字,即涅槃亦空也。此經是大乘,不僅破除凡夫我執之病,並要破除二乘法執之病(即執有涅槃之法可證)。菩薩入生死,不為生死所縛,此中意義,即本無生死可斷,亦無涅槃可證也。
無苦集滅道。
此空聲聞法界。
聲聞,即羅漢,聞說「苦」「集」「滅」「道」四諦之聲,而得悟道,故稱「聲聞」。「諦」者,諦實之理(知苦、斷集、慕滅、修道)。此中二種因果:
苦,是三界內生死苦果;
集,是三界內煩惱苦因,煩惱集聚於心,故名為集。
滅,是出三界寂滅(不生不滅)之樂果;
道,即出三界修道(三十七助道品)之樂因。約小乘法說,欲出三界分段生死苦果,須斷見思煩惱,集諦苦因;欲斷見思煩惱,必修出世道品;見思斷盡,即得滅諦涅槃之樂。世間之人,無不厭苦,盡欲求樂,若不發心修行道品,其苦何由離,其樂豈可得哉?此經約般若大乘而說,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無集可斷,無苦可舍,無道可修,無滅可證,故四諦一一無之。
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
此二句,還是聲聞法界。無智者:空能證之智;無得者:空所得之理。下句解釋無得之義:以字因也,何故無得?因無所得故。聲聞所證涅槃,即自心本具真諦無生之理。昔日迷之,本來無失;今日悟之,亦復無得。如人家藏寶物,昔日遺忘,似失非失,忽然記憶,無得為得;乃是自家寶藏,本無所得故。三明離相竟。(「無智」:不舍智慧名愚痴。《金剛經》云:「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無得」:說法無所得是名「獅子吼」,說法有所得斯則「野干鳴」。)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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