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月嫂持旅遊簽赴美或涉欺詐罪 最高可判15年
(原標題:中國月嫂持旅遊簽赴美或涉欺詐罪 最高可判15年刑拘)
月嫂月入過萬的新聞屢見報端,因為市場行情導致薪酬看漲,甚至有不少白領辭職去做月嫂。一些有想法的月嫂瞄準了海外市場,將事業做到了國外。美國《僑報》近日報道稱,加州本地的月子中心喜歡從中國大陸聘請月嫂,導致本地月嫂工作難找。而這些從中國來美做月嫂的女子或涉嫌簽證欺詐、非法打工等罪名,最高可面臨15年牢獄。記者就此採訪了美國的華人律師、赴美生子的辣媽以及相關從業者。
美國當地月嫂不好請 價格不菲
《僑報》11月16日的報道稱,近來南加州有本地月嫂抱怨說,因有月子中心從中國大陸招聘月嫂,使得本地月嫂的工作難找。一位在南加州地區做月嫂超過10年的中年月嫂抱怨說,現在工作變得越來越難找,而她找不到工作的原因是一些月子中心在設法從中國大陸招聘年輕女子來美工作,這些人搶了她們的飯碗。
一名中國孕婦在洛杉磯當地的超市購買嬰兒用品
這位月嫂稱,因為她擅長月子餐以及懂得中國傳統坐月子的方法,以前找工作比較容易,可最近在爾灣一處月子中心做工的她表示,近來她發現找份工作已經不像以前那麼容易了:一些月子中心,包括她工作過的月子中心都在從中國大陸招聘月嫂,這些新招聘的月嫂年輕、手腳利索、很能吃苦,都快把她們這些中年月嫂比下去了。
不過,賬號為「做美國人的爸媽」的微博博主告訴記者,從國內聘請月嫂的現象雖然有,但是比例並不高,因為月嫂成功獲得美國簽證的概率比較低。
另外,據這位博主介紹,在洛杉磯當地請一位月嫂大概需要一個月4500美金左右,而且月嫂只管孩子,孕婦這邊還得承擔月嫂的食宿,費用不便宜。「而且當地月嫂並不好請,好的月嫂都被月子中心請走了。DIY是最好的,帶自己的老公或者爸媽過去幫著照顧。」
不少中國孕婦選擇「DIY式陪產」
來自深圳的辣媽姍姍的兩個孩子都是在美國出生的。她大兒子今年已經4歲多了,那時中美兩國還沒有開放10年簽證,於是她跟她媽媽一起申請了一年期的旅遊簽,一起到洛杉磯待產。
姍姍就是所謂的DIY客戶。她沒有找國內的中介,也沒有找當地的月子中心,而是選擇在當地的一個朋友家居住,並由自己的媽媽全程陪同照顧。「我們沒有請月嫂,而是訂了月子餐。因為那邊有很多來自台灣的華人專門做月子餐,每天上午送一次,送當天的午飯、晚飯和次日的早餐。搭配得很有營養,味道也不錯。」
洛杉磯有華人專門做月子餐生意
姍姍告訴記者,她生孩子期間一共在洛杉磯呆了5個多月。她本來也想帶自己家的阿姨過去照顧,但是感覺阿姨家條件不是很好,估計拿不到美國簽,於是就放棄了這個念頭。
姍姍說,她朋友中也有一部分是住在月子中心。孕婦可以選擇純居住,或者配一個做飯的阿姨,或者配月嫂,根據所需服務收取不同的費用。「月嫂也有一對一的,也有一對多的,價格不一樣。」
「做美國人的爸媽」的微博博主認為,2016年選擇赴美生子的中國孕婦可能已經超過10萬,而DIY客戶在中國人赴美生子的人群中大概佔到20%到30%。
中國月嫂持旅遊簽赴美 最高可判15年
《僑報》的報道稱,從中國聘請來的月嫂均是持10 年多次往返的旅遊簽證來美的。對此,華裔律師劉龍珠表示,這些從中國大陸來美做工的女子,若在來美之前已計劃好做月嫂,但卻用旅遊簽證入境,則有可能涉嫌簽證欺詐,一旦罪名成立,將面臨最多15 年的牢刑,此外她們還涉嫌在美國非法打工,違反勞工法。
劉龍珠說,那些從中國聘用月嫂來美的月子中心老闆,則涉嫌與中國月嫂同謀簽證欺詐罪,若罪名成立同樣面臨最高刑期15 年的牢刑,而且這些老闆非法僱用勞工,涉嫌違反移民法。那些自帶保姆來美生產的中國孕婦以及她們的保姆也會面臨相同的法律問題。
中國月嫂基本都是通過申請旅遊簽赴美
月子中心從大陸僱傭持旅遊簽的月嫂去當地工作涉嫌違法比較好理解,因為美國法律規定,要持有相關的工作簽證才能在美國工作。但是自帶保姆來美國生產的中國孕婦以及她們的保姆為何也會面臨相同的法律問題呢?
全美律師協會第一位華裔女性議會代表、南加州華裔律師華強接受記者採訪表示,雖然部分孕婦在面簽的時候選擇「誠實簽」,也就是坦白自己的赴美目的,從而獲得移民官的批准,但是保姆不可能以「我要去美國伺候月子」為由獲得簽證官的批准,因為這是跟當地人搶飯碗的事兒,移民官肯定不會批准,所以基本上都是持旅遊簽證過去的,因為實際的赴美目的並不是旅遊,所以就涉嫌簽證欺詐。
華強說,現在中美兩國相互開放了10年多次往返簽,所以部分國人可能覺得可以去美國打個短期工啥的,「千萬不要有這個想法,一旦被查到,這屬於簽證欺詐,最高可判刑15年。」
美國的月子中心實為灰色經營
2015年3月初,美國聯邦執法人員聯合當地執法人員曾突擊抄查分布在南加州的多所「月子中心」,其中大部分孕婦為中國籍。當時被查抄的「月子中心」多達50多家,涉案孕婦達500多位。
2015年3月,美國執法部門突查加州月子中心
「『月子中心』在美國不存在合法經營的說法,因為大部分孕婦都是以觀光簽證進入美國,但是來美目的並不是觀光,這本身就違反移民法。」曾代表多位月子中心客戶與執法部門打交道的聯邦刑事辯護律師、法學博士鄧洪當時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稱,雖然月子中心為南加州華人提供了許多工作及生意機會,但一直都是在灰色地帶經營。
當時執法部門對月子中心調查及起訴的罪名主要集中在四類:簽證欺詐罪、欺詐福利罪、洗錢罪以及共謀罪。因為月子中心的經營者教唆他們的客戶在簽證上欺騙聯邦政府,在經濟狀況上造假,以便在醫療服務上獲得更低的費用。而且有時候這些孕婦甚至會被教唆在穿著打扮上遮掩自己懷孕的事實,以逃過有關她們真正來美的目的。
本文來源:國際在線 作者:何雨陽 責任編輯:徐萌_MN7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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