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有西:答《東莞時報》記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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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律師群體律政先鋒般的表現,只是律師個人的職業追求和價值擔當,還是司法建設的開放現狀提供了舞台?背後是否也折射出中國社會轉型至今,從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到更加註重公平的籲請與需求?東莞時報記者就此專訪了著名刑辯律師陳有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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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時報:能否談談李庄案律師顧問團形成的細節?您個人是基於什麼原因加入到這個顧問團的?您加入律師顧問團後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陳有西:李庄罪第二季的案情,非常清楚。如果法院是嚴格依法辦事的,檢察院、公安局是依法辦事的,無需有什麼顧問團。只要兩個律師依法辯護就行了。但是我們審查了案件事實和證據後,知道這已經不限於案件本身,也知道這個案子並不是江北區一級能夠真正合議決定。因此,我們覺得要將這個案件公開化。需要在場外給出庭律師更大的聲援。讓全國人民知道真相和法律。所以我們成立了顧問團。我是第一次審判的律師,李庄和家屬都很信任我,因此加入。主要的工作,就是對出庭律師進行法律幫助,向社會各界解答法律和證據理解,把小法庭變成一個社會大法庭。因為從法律來說,法院審判就是要完全公開進行的。
東莞時報:在最近諸多有影響力的案件中,律師的辯護除了主張案件當事人的個人權利,還多涉及法律制度建設。例如李庄案,關涉程序正義、律師制度;葯家鑫案,掀動死刑爭議;夏俊峰案,律師在辯護詞中直指城管制度爭議等等。能否據此認為,律師通過個案積極介入社會制度建設、擔當法治推進者正在成為一種趨勢?怎麼評價?
陳有西:律師,是現代法制社會中,國家的重要法制力量。他是一個國家法律共同體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官、檢察官、警察、律師、法學教授,這些法律共同體中,只有律師是不拿國家工資的法律人員,他是站在公權力的對立面,保護民權的。當然國家機器也在保護民權,律師也在從另一角度保護國家公權的良好運營,但是在個案中,律師同公權就是對抗的,就是要指出公權的失誤,防止司法專橫,防止冤假錯案。因此,律師,是一個國家公民權利的守護神,是天生的公民權利的捍衛者。西方法學界有一句非常流行的話:法官守護法律、律師創造法律。因為法官是被動的,他只要兼聽則明,坐堂問案,擇善而從;而律師則要調查取證,發現問題,主動提出意見,辦理好每一個不同的案件。辦案中發現不公,發現錯案,他會去找原因,有的原因是立法上的,司法解釋問題造成的,他就會上升到制度性思考。這樣,就是會推進一個國家法律制度的進步。同時,法律只是書面的。通過律師的起訴、引用、辯論、解釋,法律能夠活起來,能夠讓法庭在爭論中加深理解,能夠讓百姓們懂。因此,律師在法的實施中也起了非常重大的作用。一個國家沒有律師,法律就會死亡。
東莞時報:越來越多的律師熱衷投身公共事件,引導公眾參與公共事件的討論。律師們對公眾的影響可能不止在法律方面,甚至在公民意識與現代思維方面都有影響。律師群體正在成為意見領袖(他們在微博和博客上發表觀點)。您如何分析這種現象?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律師的職業理想?或是知識分子情節?還是其他?如果可以,希望能聽聽您的個人經歷與想法。)
陳有西:在中國,律師過於熱衷政治,是危險的。成為意見領袖,則更會引火燒身。因此,律師界真正的大牌律師,一般不願意成為公眾人物,埋頭賺他的錢,不發聲。因為中國的政治環境、社會心理環境,不適宜政治性的律師成長。我們國家所謂的關心、重視律師,是希望培養聽話的律師,能夠按照官方意圖辦事的律師。現在進入人大、政協的律師,都不是律師界別推上去的,多數是非黨員,反而從民主黨派薦上去了;有的是「無(黨派)知(識分子)少(數民族)女(律師)」,才上去的。
但是,律師是既有激情、又精通法律規則的人,是天生的產生政治家的群體。世界各國,很多偉大的政治家,都是從律師起步的。因為他看到了社會最底層的呼喊,知道底層人民的企求,又能夠知道整個國家的法律體系,管理規則,在現實中每天運用;他的執業方法是按照法律條規,遵守規則辦事,不會用非理性的暴力的方法治國,不會導致國家動蕩和災難。因此,律師業中出現管理國家的人才最方便。
但是,在目前中國,變種的「門閥觀念」嚴重,沒有實現真正的選舉,「台階論」和血統論、裙帶風,扼殺了大量體制外的人才,律師從政的大門根本沒有打開。中國律師出現意見領袖、出現治國人才的時機還沒有到,我不認為已經產生這樣的群體。過分強調,是不利於正確理觧今日中國律師的行為的。他們目前在做的僅是普法而已,把已經制訂的國家法律變成現實,告訴人民。並沒有特別的意見領袖產生。
東莞時報:律師投身影響力大的公共案件,帶來高關注度的同時,也容易引發各種質疑,例如為了出名或炒作等等。您是如何看待一名律師在平衡案件本身與自身炒作之間的關係?
陳有西:在中國當前的環境下,無論是官方,還是民眾,對中國律師的作用,並沒有真正認識到。律師出位的條件都沒有具備。因此真正成功、優秀的律師都不會去爭。現在真正搞炒作的律師是不多的。相反,總在說話的人,很多是有良知的中青年法律學者,並不是律師,出於一種社會責任和道義,關心的都是底層百姓的疾苦,根本不是什麼炒作。所謂稱律師炒作,是一種社會的偏見,有的是利益相關人,比如說一些被揭露刑訊逼供的人,匿名進行誹謗和塗黑。也有個別過激的律師沒有耐心等待現狀,急於求成,一些行為導致了自己的犧牲。我從來不炒作自己。認真做事,踏實做人,律師業是靠真本事的,炒作出來的人不會有人相信,也搞不長。客戶都是有判斷力的,他不會去找一個光會吹牛的律師。
東莞時報:在當下的法治現實中,律師充當著什麼角色?
陳有西:中國律師現在應該說環境相當不好。忍辱負重。刑事律師很難發揮作用,民商律師在司法腐敗的夾縫中生存。官方不信任律師,社會不理解律師。隨著國家的進步,和律師的身體力行,這些問題會有所改觀。
東莞時報:2008年6月1日新修訂的《律師法》實施以來,長期困擾刑辯律師的「會見難、閱卷難、調查取證難」問題有無得到解決?
陳有西:基本沒有改觀。個別地方在閱卷、會見上有改善,但多數地方還倒退了。三難沒有解決,五難、七難都出現了。最惡劣的是,國家的法律,《律師法》,要文件去保障執行。沒有文件,這個法就無法執行。有的省市的文件明顯違法,取消了律師法中的律師權利。如會見陪同,會見審批,會見監聽等。
東莞時報:律師行業存在這樣一種現象,會搞關係的律師往往比尊崇法律、真正辯護的律師更受各方的歡迎,原因何在?
陳有西:中國律師業確實存在這種劣化選擇和逆淘汰。主要原因,一是官方沒有克服擔心心理;二是司法環境腐敗叢生,價值觀扭曲;三是社會公眾心理相信關係和權力不相信法律;四是堅持原則頂真的律師都沒有好下場,搞關係的如魚得水。政治體制不改革,司法體制不改革,這種現象還會長期存在下去。
東莞時報:在西方國家,媒體被稱為立法、行政、司法之外的第四種力量。在我國,如何理解媒體對司法監督的現狀?是否存在媒體對司法監督不夠的問題?
陳有西: 媒體,現在應當分開來談。中國的主流媒體,現在基本上在司法監督領域完全失聲,成了官方意圖的傳聲筒。由於報道的都是公檢法的聲音,對於其中的錯案、司法腐敗問題的揭露,基本上已經不起作用。現在是靠官媒的二級媒體,比如一些深度報道的周刊、增版,起一些有限的監督。主要的監督司法不公和司法腐敗的重任,現在基本上是靠新媒介,即網路媒體的網站、博客、微博在行使。因此,腐敗、專制和民主、法制的較量,基本上是在網路媒體上進行。有時已經非常激烈。
東莞時報:然而,媒體監督不當往往會干擾司法權的獨立行使,帶來法律問題的政治化、道德化。您認為在我們國家應如何處理好司法獨立與媒體監督之間的關係?
陳有西:一方面,媒體的作用是窮追真相,而不是擔任法官進行媒體審判;另一方面,法院不能拋開事實,根據輿論情緒判案。「以民憤判案」恰恰會破壞罪刑法定,破壞法治。真相明白了,法庭就可以依照法律作出準確得到的判決。法院、法官如果亂來,就能夠影響人大對他的報告的表決、人員的任命。這當然是在人大真正有任命權的時候。
東莞時報:法學教育某種程度上決定中國法學的未來。您認為中國法學教育存在的問題在哪裡,如何去解決?
陳有西:第一,是要清理前蘇聯的法學思想影響,和前蘇聯影響的一些教材;第二,要進行人的啟蒙教育,培養獨立人格、具有現代法治理念的人才;第三,加強法律實務,把理論法學和應用法學相結合,培養心懷天下的有執行力的新一代法律人才。
東莞時報:有觀點認為,法律實務工作是一種職業,這種職業的技能必須經過系統的教育和訓練才能掌握,而絕不是通過機械的記憶就可以獲得的,而我國每年有有數萬名法學本科畢業生。因此呼籲改革司法考試製度,只有法學本科畢業生才可以報考,您怎麼看?
陳有西:這是一個可以逐步改進的方案。目前各種本科都可以考還是必要的。因為中國還需要大量有司法資格的人才。至於基礎知識,能夠考過司考的,一般都已經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識點。實踐中可以慢慢再加強。
東莞時報:社科院公布的《二零一零年中國大陸大學生就業報告》中,法學是連續三年失業最多的專業之一,畢業生成為了「就業困難戶」,這是否說明法學畢業生的就業市場已經飽和?對有志於報考律師職業的年輕人,您有何建議?
陳有西:法科學生完全不必悲觀,他們大有用武之地。未來十年,將是中國法學人才發揮作用的黃金時期。如果按人口千分之一看,光中國律師就要130萬,還缺110萬。還有法官、檢察官的更新,法學研究、教學人才,都很需要。現在的所謂飽和是以權治國時期的暫時現象。
東莞時報:作為一名律師,您如何預見律師在未來中國法制建設、法治進程中的角色?您做出這種預見的依據是?
陳有西:中國走向法治的趨勢不可阻擋。這有國內的因素,更有國際的因素。改革開放的大環境改變了一切;互聯網時代已經讓中國人的觀念溶入地球村。誰想阻礙這種步伐,必將被時代淘汰。不管他是個什麼背景的人。我相信中國的政治家是明智的。(201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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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未來發表於2011-5-18 8:44:19
同意陳律師的所有判斷。
刪除 |引用沒有註冊的常客發表於2011-5-18 8:29:20
圍繞「依法治國」的前提,就事論事好!!這樣可以一步一步地推動中國的前進!!不要貼「標籤」!記者也要提高水平,不要為任何人簡單地貼上標籤。
刪除 |引用六月飄雪發表於2011-5-18 8:19:24
「法官守護法律、律師創造法律。」精闢!
刪除 |引用訪客發表於2011-5-18 7:52:26
萬分敬佩陳律師!
刪除 |引用呼喚意見領袖發表於2011-5-18 4:15:26
說得非常到位,不能不贊!有西律師說「中國律師目前不會成為意見領袖」,這是不想把中國律師放到火上烤,用心良苦。作為律師,心存感激。但我認為: 當「有良知的中青年法律學者」為民主、法治吶喊時, 律師群體也應更有所作為。
刪除 |引用25369發表於2011-5-18 1:46:38
希望中國高層領導有百分之50的人是法律人,知道怎樣去制定法律,制定規則讓社會運營在法律框架之中,實現公平公正。希望在黨代會,人代會討論問題有爭論,中國才會有希望。為人民服務,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三個代表,和諧社會其實都是想要百姓過的好一些,一個意思不同說法。要讓中國人民在幸福的陽光大道向前,向前,一定要有真正的法律規範在這條陽關大道上不停地亮綠燈,亮黃燈,亮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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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觀者發表於2011-5-18 0:49:45
讓我更敬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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