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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有西:答《東莞時報》記者問

陳有西:答《東莞時報》記者問2011-5-17 23:51:24

中國律師目前不會成為意見領袖

東莞時報記者 葉能軍

http://dgtime.timedg.com/html/2011-05/16/node_297.htm

  

在社會法治進程中,律師能發揮多大的作用?律師為什麼會成為主動施力法律制度爭議的主力軍?具有公共知識分子情懷的律師們,是否能通過法制啟蒙促成公眾向公民成長?

  當今律師群體律政先鋒般的表現,只是律師個人的職業追求和價值擔當,還是司法建設的開放現狀提供了舞台?背後是否也折射出中國社會轉型至今,從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到更加註重公平的籲請與需求?東莞時報記者就此專訪了著名刑辯律師陳有西。

東莞時報:一提到依法治國,各地普遍將國作為地理概念,提出「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縣」的口號;但有觀點認為,依法治國的「國」應當理解為國家機器(包括操縱國家機器的人),因而依法治國從本質上講是依法治權,依法治官。對此您如何理解?

  陳有西:這種理解很新,也很深刻。應該說,依法治國既包括治理地理概念上的國,即整個國家按照法律來治理、管理。同時又是治理國家權力,國家官員,把膨脹的權力關進籠子。任何人不能超越法律搞特權。  

  東莞時報:再好的制度也需要人去執行,再好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也需要良好的司法官去執行。您認為在未來有沒有可能大量出現從律師和大學教授中選任法官的現象?對司法官的選任您有什麼見解?

  陳有西:不論從什麼時候開始,我認為這條路是必須走的,任何人都繞不過去。我的預測是中共十八大後不久會啟動司法體制改革,這一步會進入實質性實施階段。

  東莞時報:在參政議政層面,過去和現在都有律師通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角色建言獻策。在行政層面,從中央國家機關到地方政府,未來有無可能出現一批律師出身的官員?

  陳有西:這是必然的。法律人治國是必然到來的。不是這一代,就是下一代。國家必須理性管理、依法管理。中國政治60年,從軍事官員治國,到技術官員治國,再到法政官員治國。法律共同體中會出現一些有全面思維的理性的政治人物,能夠把國家穩定、理性的治理好,更穩健地組織國計民生和經濟建設。

東莞時報:能否談談李庄案律師顧問團形成的細節?您個人是基於什麼原因加入到這個顧問團的?您加入律師顧問團後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陳有西:李庄罪第二季的案情,非常清楚。如果法院是嚴格依法辦事的,檢察院、公安局是依法辦事的,無需有什麼顧問團。只要兩個律師依法辯護就行了。但是我們審查了案件事實和證據後,知道這已經不限於案件本身,也知道這個案子並不是江北區一級能夠真正合議決定。因此,我們覺得要將這個案件公開化。需要在場外給出庭律師更大的聲援。讓全國人民知道真相和法律。所以我們成立了顧問團。我是第一次審判的律師,李庄和家屬都很信任我,因此加入。主要的工作,就是對出庭律師進行法律幫助,向社會各界解答法律和證據理解,把小法庭變成一個社會大法庭。因為從法律來說,法院審判就是要完全公開進行的。

東莞時報:在最近諸多有影響力的案件中,律師的辯護除了主張案件當事人的個人權利,還多涉及法律制度建設。例如李庄案,關涉程序正義、律師制度;葯家鑫案,掀動死刑爭議;夏俊峰案,律師在辯護詞中直指城管制度爭議等等。能否據此認為,律師通過個案積極介入社會制度建設、擔當法治推進者正在成為一種趨勢?怎麼評價?

陳有西:律師,是現代法制社會中,國家的重要法制力量。他是一個國家法律共同體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官、檢察官、警察、律師、法學教授,這些法律共同體中,只有律師是不拿國家工資的法律人員,他是站在公權力的對立面,保護民權的。當然國家機器也在保護民權,律師也在從另一角度保護國家公權的良好運營,但是在個案中,律師同公權就是對抗的,就是要指出公權的失誤,防止司法專橫,防止冤假錯案。因此,律師,是一個國家公民權利的守護神,是天生的公民權利的捍衛者。西方法學界有一句非常流行的話:法官守護法律、律師創造法律。因為法官是被動的,他只要兼聽則明,坐堂問案,擇善而從;而律師則要調查取證,發現問題,主動提出意見,辦理好每一個不同的案件。辦案中發現不公,發現錯案,他會去找原因,有的原因是立法上的,司法解釋問題造成的,他就會上升到制度性思考。這樣,就是會推進一個國家法律制度的進步。同時,法律只是書面的。通過律師的起訴、引用、辯論、解釋,法律能夠活起來,能夠讓法庭在爭論中加深理解,能夠讓百姓們懂。因此,律師在法的實施中也起了非常重大的作用。一個國家沒有律師,法律就會死亡。

東莞時報:越來越多的律師熱衷投身公共事件,引導公眾參與公共事件的討論。律師們對公眾的影響可能不止在法律方面,甚至在公民意識與現代思維方面都有影響。律師群體正在成為意見領袖(他們在微博和博客上發表觀點)。您如何分析這種現象?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律師的職業理想?或是知識分子情節?還是其他?如果可以,希望能聽聽您的個人經歷與想法。)

陳有西:在中國,律師過於熱衷政治,是危險的。成為意見領袖,則更會引火燒身。因此,律師界真正的大牌律師,一般不願意成為公眾人物,埋頭賺他的錢,不發聲。因為中國的政治環境、社會心理環境,不適宜政治性的律師成長。我們國家所謂的關心、重視律師,是希望培養聽話的律師,能夠按照官方意圖辦事的律師。現在進入人大、政協的律師,都不是律師界別推上去的,多數是非黨員,反而從民主黨派薦上去了;有的是「無(黨派)知(識分子)少(數民族)女(律師)」,才上去的。

但是,律師是既有激情、又精通法律規則的人,是天生的產生政治家的群體。世界各國,很多偉大的政治家,都是從律師起步的。因為他看到了社會最底層的呼喊,知道底層人民的企求,又能夠知道整個國家的法律體系,管理規則,在現實中每天運用;他的執業方法是按照法律條規,遵守規則辦事,不會用非理性的暴力的方法治國,不會導致國家動蕩和災難。因此,律師業中出現管理國家的人才最方便。

但是,在目前中國,變種的「門閥觀念」嚴重,沒有實現真正的選舉,「台階論」和血統論、裙帶風,扼殺了大量體制外的人才,律師從政的大門根本沒有打開。中國律師出現意見領袖、出現治國人才的時機還沒有到,我不認為已經產生這樣的群體。過分強調,是不利於正確理觧今日中國律師的行為的。他們目前在做的僅是普法而已,把已經制訂的國家法律變成現實,告訴人民。並沒有特別的意見領袖產生。

東莞時報:律師投身影響力大的公共案件,帶來高關注度的同時,也容易引發各種質疑,例如為了出名或炒作等等。您是如何看待一名律師在平衡案件本身與自身炒作之間的關係?

陳有西:在中國當前的環境下,無論是官方,還是民眾,對中國律師的作用,並沒有真正認識到。律師出位的條件都沒有具備。因此真正成功、優秀的律師都不會去爭。現在真正搞炒作的律師是不多的。相反,總在說話的人,很多是有良知的中青年法律學者,並不是律師,出於一種社會責任和道義,關心的都是底層百姓的疾苦,根本不是什麼炒作。所謂稱律師炒作,是一種社會的偏見,有的是利益相關人,比如說一些被揭露刑訊逼供的人,匿名進行誹謗和塗黑。也有個別過激的律師沒有耐心等待現狀,急於求成,一些行為導致了自己的犧牲。我從來不炒作自己。認真做事,踏實做人,律師業是靠真本事的,炒作出來的人不會有人相信,也搞不長。客戶都是有判斷力的,他不會去找一個光會吹牛的律師。

東莞時報:在當下的法治現實中,律師充當著什麼角色?

陳有西:中國律師現在應該說環境相當不好。忍辱負重。刑事律師很難發揮作用,民商律師在司法腐敗的夾縫中生存。官方不信任律師,社會不理解律師。隨著國家的進步,和律師的身體力行,這些問題會有所改觀。

東莞時報:2008年6月1日新修訂的《律師法》實施以來,長期困擾刑辯律師的「會見難、閱卷難、調查取證難」問題有無得到解決?

陳有西:基本沒有改觀。個別地方在閱卷、會見上有改善,但多數地方還倒退了。三難沒有解決,五難、七難都出現了。最惡劣的是,國家的法律,《律師法》,要文件去保障執行。沒有文件,這個法就無法執行。有的省市的文件明顯違法,取消了律師法中的律師權利。如會見陪同,會見審批,會見監聽等。

東莞時報:律師行業存在這樣一種現象,會搞關係的律師往往比尊崇法律、真正辯護的律師更受各方的歡迎,原因何在?

陳有西:中國律師業確實存在這種劣化選擇和逆淘汰。主要原因,一是官方沒有克服擔心心理;二是司法環境腐敗叢生,價值觀扭曲;三是社會公眾心理相信關係和權力不相信法律;四是堅持原則頂真的律師都沒有好下場,搞關係的如魚得水。政治體制不改革,司法體制不改革,這種現象還會長期存在下去。

東莞時報:在西方國家,媒體被稱為立法、行政、司法之外的第四種力量。在我國,如何理解媒體對司法監督的現狀?是否存在媒體對司法監督不夠的問題?

陳有西: 媒體,現在應當分開來談。中國的主流媒體,現在基本上在司法監督領域完全失聲,成了官方意圖的傳聲筒。由於報道的都是公檢法的聲音,對於其中的錯案、司法腐敗問題的揭露,基本上已經不起作用。現在是靠官媒的二級媒體,比如一些深度報道的周刊、增版,起一些有限的監督。主要的監督司法不公和司法腐敗的重任,現在基本上是靠新媒介,即網路媒體的網站、博客、微博在行使。因此,腐敗、專制和民主、法制的較量,基本上是在網路媒體上進行。有時已經非常激烈。

東莞時報:然而,媒體監督不當往往會干擾司法權的獨立行使,帶來法律問題的政治化、道德化。您認為在我們國家應如何處理好司法獨立與媒體監督之間的關係?

陳有西:一方面,媒體的作用是窮追真相,而不是擔任法官進行媒體審判;另一方面,法院不能拋開事實,根據輿論情緒判案。「以民憤判案」恰恰會破壞罪刑法定,破壞法治。真相明白了,法庭就可以依照法律作出準確得到的判決。法院、法官如果亂來,就能夠影響人大對他的報告的表決、人員的任命。這當然是在人大真正有任命權的時候。

東莞時報:法學教育某種程度上決定中國法學的未來。您認為中國法學教育存在的問題在哪裡,如何去解決?

陳有西:第一,是要清理前蘇聯的法學思想影響,和前蘇聯影響的一些教材;第二,要進行人的啟蒙教育,培養獨立人格、具有現代法治理念的人才;第三,加強法律實務,把理論法學和應用法學相結合,培養心懷天下的有執行力的新一代法律人才。

東莞時報:有觀點認為,法律實務工作是一種職業,這種職業的技能必須經過系統的教育和訓練才能掌握,而絕不是通過機械的記憶就可以獲得的,而我國每年有有數萬名法學本科畢業生。因此呼籲改革司法考試製度,只有法學本科畢業生才可以報考,您怎麼看?

陳有西:這是一個可以逐步改進的方案。目前各種本科都可以考還是必要的。因為中國還需要大量有司法資格的人才。至於基礎知識,能夠考過司考的,一般都已經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識點。實踐中可以慢慢再加強。

東莞時報:社科院公布的《二零一零年中國大陸大學生就業報告》中,法學是連續三年失業最多的專業之一,畢業生成為了「就業困難戶」,這是否說明法學畢業生的就業市場已經飽和?對有志於報考律師職業的年輕人,您有何建議?

陳有西:法科學生完全不必悲觀,他們大有用武之地。未來十年,將是中國法學人才發揮作用的黃金時期。如果按人口千分之一看,光中國律師就要130萬,還缺110萬。還有法官、檢察官的更新,法學研究、教學人才,都很需要。現在的所謂飽和是以權治國時期的暫時現象。

東莞時報:作為一名律師,您如何預見律師在未來中國法制建設、法治進程中的角色?您做出這種預見的依據是?

陳有西:中國走向法治的趨勢不可阻擋。這有國內的因素,更有國際的因素。改革開放的大環境改變了一切;互聯網時代已經讓中國人的觀念溶入地球村。誰想阻礙這種步伐,必將被時代淘汰。不管他是個什麼背景的人。我相信中國的政治家是明智的。(201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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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未來發表於2011-5-18 8:44:19

    同意陳律師的所有判斷。

    刪除 |引用

    沒有註冊的常客發表於2011-5-18 8:29:20

    圍繞「依法治國」的前提,就事論事好!!這樣可以一步一步地推動中國的前進!!不要貼「標籤」!記者也要提高水平,不要為任何人簡單地貼上標籤。

    刪除 |引用

    六月飄雪發表於2011-5-18 8:19:24

    「法官守護法律、律師創造法律。」精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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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訪客發表於2011-5-18 7:52:26

    萬分敬佩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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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喚意見領袖發表於2011-5-18 4:15:26

    說得非常到位,不能不贊!有西律師說「中國律師目前不會成為意見領袖」,這是不想把中國律師放到火上烤,用心良苦。作為律師,心存感激。但我認為: 當「有良知的中青年法律學者」為民主、法治吶喊時, 律師群體也應更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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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369發表於2011-5-18 1:46:38

    希望中國高層領導有百分之50的人是法律人,知道怎樣去制定法律,制定規則讓社會運營在法律框架之中,實現公平公正。希望在黨代會,人代會討論問題有爭論,中國才會有希望。為人民服務,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三個代表,和諧社會其實都是想要百姓過的好一些,一個意思不同說法。要讓中國人民在幸福的陽光大道向前,向前,一定要有真正的法律規範在這條陽關大道上不停地亮綠燈,亮黃燈,亮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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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圍觀者發表於2011-5-18 0:49:45

    讓我更敬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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