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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行與迪哲」中展出的兩份南宋告身卷

3月30日在上海龍美術館「敏行與迪哲-宋元私藏書畫特展」(31日閉展)中,除了看到王羲之《草書平安帖》、蕭照《瑞應圖》等眾多書畫名作外,給我帶來更大驚喜的是見到了兩份南宋行政文書:《司馬伋告身》(乾道二年)與《呂祖謙告身》(淳熙五年)。

王羲之《草書平安帖》

蕭照《瑞應圖》

這兩件文書在此次展覽的官網簡介上,並沒有提及。但除了本身展示的出色書法之外,這兩份文書的稀有和重要史料學價值,讓其具有不同於一般書畫作品的特殊意義,甚至可以說超越了此次展覽中大多數拍賣價格遠遠高於這兩份文書的書畫作品。

唐宋官員告身(授官文書,可以簡單的理解為「聖旨」)存世極少,並且是研究制度史的重要一手資料,所以異常珍貴。宋代存世告身原本,如《司馬光(充史官修撰)告身》(熙寧二年,日本熊本縣立美術館藏)、《司馬光(拜左僕射)告身》(元祐元年,台北故宮博物院藏)等,只有寥寥數份而已。從這些珍貴文書中的細節中,我們可以得知制度的變遷。

《司馬伋告身》全銜

告【右朝散郎、尚書戶

部員外郎、總領淮西

江東軍馬錢糧、專一

報發_御前軍馬文字、

兼提領措置屯田、賜緋

魚袋】司馬伋奉

敕 如右符到奉行

《呂祖謙告身》全銜

告【朝散郎、行秘書省

著作佐郎、兼國史院

編修官、兼權禮部郎

官】呂祖謙奉

敕 如右符到奉行

兩份告身的主人身份都很特殊。司馬伋是北宋名臣司馬光的族曾孫,曾經出使金國,與陸遊、洪邁、周必大等人都有交往。呂祖謙則是北宋名臣呂夷簡六世孫,更是南宋著名思想家,比司馬伋有名的多。

這兩份告身的格式大體相同,結構上可以認為與唐代、北宋告身一脈相承(當然細節上有很多差異,本身文書的意義也有區別)。首先是制詞,後面接三省官員的署名,最後一部分是授予官員的全銜(上面兩張圖釋文中我用「【】」框起來的就是尾部全銜)。

在乾道二年告身的「(中書、門下)兩省」署名處,門下省長官侍中和中書省長官中書令的位置還在(雖然早已不除授)。可見雖然此時已經距北宋元豐年間的官制改革很久,實際中樞運作上也和元豐後三省的理想運作方式並不相同,但是在官告文書中,卻仍然有著三省制度的遺存。

然而按照唐代三省制度的遺意和元豐設計制度的運作,外製文書籤署順序應該是先由中書省官員「宣奉行」,後接門下省官員署名。如是內製文書,因為起草人是翰林學士,並非中書省官員,故應該直接由門下省官員署名,跳過中書省(如存世元祐元年《司馬光告身》、《范純仁告身》,因是拜相詔書為內製,故只見門下省官員署名)。展出乾道二年告身卷為外製文書,雖然同時有侍中、中書令署名位,卻是單純按照理論上地位高低將侍中置於中書令之上,這僅有的一點三省遺意只是禮節性的留了官名,實際上連三省制度理論上文書運作方式都沒有體現。

《司馬伋告身》官員署名部分1

《司馬伋告身》官員署名部分2

《司馬伋告身》官員署名部分3

當然,不僅是兩省長官作此處理,門下省的給事中和中書省的中書舍人也被直接打包扔到了宰執大臣署名的下面,按照先門下後中書的順序排列。而兩省的通判官門下侍郎和中書侍郎,則直接從告身中消失。史料記載:

建炎三年,呂頤浩請參酌三省之制,左、右僕射並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門下、中書二侍郎並改為參知政事,廢尚書左、右丞。從之。

從這份告身中,可以很好的看到建炎三年官制變動後的執行情況。

此卷日期為乾道二年八月,按《宋宰輔編年》、《宋史·宰輔表》當時確無宰相在位,故「兩省」官員署名者只有執政參知政事魏??和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蔣芾兩人。如果此時有宰相在位,結銜應該為(尚書)左/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不會帶兩省侍郎,理論上也只能按照官職大小依次署名,並不能先寫中書省,再寫門下省。這種署名方已經和元豐理想化的三省制度有了結構上的不同。其中宰執大臣部分署名順序與其說像唐代制書,不如說更接近敕牒的署名方式。

兩省官員簽署後文件下發到尚書省,由尚書省相關官員繼續簽署、執行。這也就是宋人心目中三省制度所謂「中書出令、門下封駁、尚書奉行」之意。這裡值得注意的是在左、右僕射之上,還依然保留著尚書省名義上的長官尚書令,雖然尚書令已經很久都不曾除授。由於此時無宰相在位,左右僕射無人。接下來署名的官員仍然是當時在位的執政魏??與蔣芾。如果此時有宰相在位,會不會也在僕射位署名?我覺得如果執政都能署名兩次,宰相沒有理由不能再次署名。這裡和傳統意義上的三省又發生了衝突。在唐代和北宋時期,如果有官員同時兼任尚書省和中書、門下省的職務,制書一般只會署名一次,尚書省署名處往往會註明「在中書」等字樣避免重複署名。而這裡宰執大臣的重複署名,意味著他們在文書流轉中既當「運動員」(尚書奉行),又當「裁判員」(中書出令、門下封駁),與其說是三省制,不如說是一省制。

而時間更靠後的淳熙五年告身,署名方式又有了新的變化。我們已經看不到侍中、中書令的署名位置。署名的宰執大臣有兩人,參考史料可以定為:少[保、右]丞相史浩與參知政事趙雄。其下署名順序與乾道二年相仿,宰執署名後接給事中、中書舍人署名,然後送尚書省。在尚書省官員中我們已經見不到尚書令的位置,也就是說三省長官的署名留空都退出了制書。然後我們再次見到了宰執大臣的重複署名。而宰相的署名結銜由左/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這樣的三省制結銜,變為了更簡潔的仿漢制:左/右丞相。

這一個改變發生於何時?史載:

乾道八年,詔尚書左、右僕射可依漢制改為左、右丞相。詳定敕令所言:「近承詔旨,改左、右僕射為左、右丞相,令刪去侍中、中書、尚書令,以左、右丞相充。緣舊左、右僕射非三省長官,故為從一品。今左、右丞相係充侍中、中書、尚書令之位,即合為正一品。」從之。

實際上這一仿古的改變,與其說是對漢制的推崇,不如說是對於現實行政中三省合一的一種正式承認。刪除了三省所有名義上的長官,「令刪去侍中、中書、尚書令,以左、右丞相充」,其實是讓宰執群體這種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行為更名正言順而已。宋神宗元豐年間以復古為名的改制,似乎「復活」了三省制度(其實元豐三省制度本身就和唐制不同)。宋孝宗乾道年間的另一場所謂復古,卻給三省制度實際上畫上了句號。

《呂祖謙告身》官員署名部分1

《呂祖謙告身》官員署名部分2

《呂祖謙告身》官員署名部分3

在制度史之外,這兩份告身的書法風格與存世的北宋告身(司馬光熙寧二年、司馬光元祐元年、范純仁元祐元年)也有一定區別。其正文與告字行書瀟洒清勁、毫無凝滯,書風接近宋徽宗趙佶,有極高的藝術價值。書詔者的名字可能並沒有留下來(是否為卷尾的書令史,個人覺得存疑,因為書寫官告的部門編製人員要多於卷尾署名,可能實際書寫者未必有機會署名),但是他們的書法絕不亞於兩宋很多留名於後世的士人。

《司馬伋告身》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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