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防隊長帶人打死同事被判死緩 因立功改判無期
因懷疑新入職的保安薛某是其他保安公司派來挖牆腳的,朝陽區崔各庄鄉巡防隊二中隊隊長何某,糾集多名手下長期毆打薛某,竟將其活活打死。為掩飾罪行,何某還指使他人毀屍滅跡,因得知有人報警而終止。何某因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處死緩,其餘9人也分別獲刑。判決後,何某等人提出上訴。鑒於在二審期間何某在看守所積極阻止同監室在押人員自殺,北京市高院認定為立功,二審改判其無期徒刑,其餘被告人維持原判。
聚眾毆打新同事致死
何某、閆某和武某等10名被告人均系朝陽區崔各庄鄉巡防隊成員。其中,何某是該巡防隊二中隊隊長。2015年3月中旬的一天傍晚,何某懷疑新入職的薛某是其他保安公司派來的中介人員,想鼓動他手下人去其他保安公司工作,遂在他辦公室內糾集閆某和武某等人毆打薛某。
後在何某的指使下,薛某被先後帶至該巡防隊七班、四班宿舍,連續遭到毆打。當晚,何某又指揮他人沒收了薛某的手機並將他拘禁在六班宿舍,由閆某、武某等人看守、監視。其間,閆某和武某等多人分別持木棍、金屬管、臂力器等對薛某毆打以及拳打腳踢,實施不同程度的加害行為。
同年3月29日,薛某因被長期毆打、虐待致身體狀況不佳,何某指使武某將薛某帶離巡防隊未果。後又指使他人將薛某背回到巡防隊南院倉庫內。次日凌晨,薛某死亡。為掩飾罪行,何某指使閆某二人實施毀屍滅跡行為,因得知他人報警而終止。同年3月30日,何某等人被相繼抓獲。
養父母索賠200萬元
今年28歲的何某系小學文化,2013年初到巡防隊,後擔任隊長。何某曾供述說,薛某來巡防隊後,他聽武某說薛某想打自己,於是就生氣地打了薛某。他不知道別人為何參與,曾對他們說下手別太重,沒想到後果會如此嚴重,所以也沒帶薛某就醫。
但相關證人證實,薛某剛來的第二天,何某就開會說,他是別的保安公司派來的中介,跑過來挖人的,讓大家別相信他,不要和他說話,後薛某一直挨打。死前幾天,薛某被打得大小便失禁,想要自殺。
據悉,薛某出生兩三天就被遺棄,後養父母從民政局將其領養。薛某初中畢業後外出打工,2015年3月來京擔任保安。庭審中,家屬索賠近200萬元。
一主犯立功二審改判
一審法院認為,何某、閆某、武某非法拘禁他人,並使用暴力致人死亡,3名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故意殺人罪;其餘7名被告人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何某系犯罪行為的組織、領導者,武某、閆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據此,一審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何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武某和閆某被判處無期徒刑。其餘7名被告人分別獲刑4年6個月至10年不等。何某等人連帶賠償死者家屬4.9萬餘元。
判決後,何某等7人提出上訴。北京市高院認為,鑒於何某能供認部分犯罪事實且在二審期間積極阻止同監室在押人員自殺,可認定為立功,故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據此,二審改判何某無期徒刑,其餘被告人均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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