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您推薦︱母親與妻子同時掉進水中了-你會先救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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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搜索一下,五花八門的答案

謝迦勒

這是一個經典的老問題,常常會被人在一些場合提出。如果收索搜索,五花八門的答案已經有很多了,但是,很多答案其實不過都迴避了正面的回答而已,換句話說,等於是什麼也沒回答,因為這兩個人都是自己最愛的親人,放棄哪個都會陷自己於不義。

雖然發生這種情況的機會極低,幾乎就等於零,在絕大多數人身上根本一輩子也不可能遇到這樣的事,但是,假設此題的目的就是為了檢驗我們的一個觀念——父母與妻子對自己優先次序的問題。

這個問題其實很重要,儘管假設的情況不會出現,但是優先次序卻會影響我們平時每件事情的處理。如果優先次序弄不好,會嚴重影響自己婚姻的質量,同時也會間接影響上一代與下一代。

我們看到很多人的婚姻都不是快樂的享受,而是痛苦的忍受,究其原因,竟然很多都是因為夫妻雙方都沒有照著聖經要求,把自己的配偶當成自己的第一關係人,結婚之後仍然以自己的父母為優先次序的第一人造成的。

這是破壞婚姻關係的最大隱形殺手。並且許多婚外戀的產生,也都間接與此有關。所以,如果說婚姻中的優先次序是影響婚姻關係第一重要的原因也不為過。

家務事是非常難處理的,因為情況太複雜,家家各不相同。但是原則一定是要清楚的。

有的是妻子常常去幫自己的父母幹活、買點菜送去、給自己父母一些零花錢,丈夫就生氣了,給她臉色看,她也不管,吵架她也不怕。以為自己做得是對的,孝敬父母天經地義,是因為丈夫不通情理,所以不能順服他。

丈夫說:「這個妻子的心根本不在自己的家庭里,愛父母超過愛我,不顧我的感受。我為家庭付出那麼多,她卻胳膊肘往外拐。」

也有做丈夫的有什麼話都學給自己的父母,處處聽自己父母出的主意,令妻子覺得自己在這個家裡是一個局外人,嚴重傷害自己的感情付出,妻子說:「丈夫已經與自己都結婚了,卻還沒有『斷奶』。」

這些事情的本身都是極小的事,不過區區一點點錢,一點點時間而已,可是對婚姻的破壞危害巨大,如同蛀蟲,日子久了,或許某件事情就會成為導火索,就可以令家庭分崩離析了。

如果優先關係沒弄好,就算是婚姻存續期間,也享受不到婚姻應該帶來的快樂與安息,因為這樣的狀態是不可能二人成為一體的。

這裡說「離開父母」,不是說地點上遠離父母,更不是說結了婚就要遺棄父母,而是說首先在心理上一定要脫離對父母的依賴,結婚前,父母是第一次序人,結婚後,夫妻互為第一次序人。

這和現行的法律精神是一致的,如果夫妻一方除了事故,配偶是第一順序人。而聖經告訴我們,夫妻結婚之後,不再是兩個人了,乃是成為一個人了。

聖經不是讓我們不愛自己的父母,別說是父母這麼親近的人了,就是再遠一點的親屬,聖經要求我們也要愛,提前5:8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並且聖經將愛父母列入十條誡命中。

但是,上帝不是要夫妻雙方各自愛自己的父母,而是要夫妻先相愛成為一體,然後二人再同心愛雙方的父母如同愛自己的父母。神這樣吩咐,正是因為神知道,如果夫妻雙方不把自己的配偶看為自己最愛的人,不能二人成為一體,那麼,他們想愛自己的父母也愛不了,並且他們各自對自己父母的愛還會離間他們之間的關係,這樣,他們的父母也苦,他們自己也苦,他們的孩子也苦。

我甚至聽過有的傳道人在講道時,是這樣回答這個問題的,說:「我會優先救自己的母親,因為母親就一個,妻子死了還可以再換。」他的家庭關係可想而知。

當同樣的問題問及另一位牧師時,他說:「我會先救我的妻子,因為救我母親的工作,是我父親的責任。」台下有人點頭,也有人哈哈大笑,說:「大大的不孝啊!悖逆之子啊!父母白生、白養你了……」,可是,他的母親與他的妻子都生活的非常幸福。

那些以父母做第一優先次序的人,本來是好心,希望父母能快樂生活,可往往事與願違,父母和妻子都不快樂。

大家好好想一想吧!願我們每個家庭和睦融洽!掉進水裡的事,但願永不會發生,呵呵。

以上文章選自尊理閱讀《聖經與信仰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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