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智哲學:一個古老而又充滿新興活力的研究課題
06-13
所謂心智哲學(the philosophy of mind),其所研究的主要是這樣一個問題:什麼是有意識智慧(conscious intelligence)的本質?或者說什麼是心理狀態和過程的本質? 正是圍繞上述的基本問題,在心智哲學的歷史研究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二元論與唯物論的對立:後者主張,心理活動只是一個複雜的物理系統——大腦——的各種微妙的狀態和過程;與此相反,各種二元論者則認為心理活動不僅僅是一個純粹的物理系統的各種狀態和過程,而是構成了其本質並非物理性的另一種現象。 例如,各種關於「靈魂不滅」的學說或主張顯然就屬於以上所說的二元論的範圍,而這同時也就清楚地表明了心智哲學的研究有著十分悠久的歷史。然而,如果說在過去主要是各種與宗教有關的思考為心智哲學的研究提供了必要的基礎,那麼,在現代,我們則又應當首先看到由於計算機技術的迅速發展和普遍應用,特別是由於人工智慧的研究所造成的巨大影響。例如,由人工智慧的研究人們必然會想到這樣的問題:計算機能否思維?而這顯然就從另一側面為人們積極地去從事關於有意識智慧本質的思考提供了重要的動力;另外,在筆者看來,這同時也就表明心智哲學的研究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更為一般地說,我們在此即應提及心理學、神經科學、認知科學等多門學科對於心智哲學現代研究的重要影響,而這又不僅是指它們為關於心理活動本質的深入研究提供了新的動力,而且也是指它們為心智哲學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論據,從而事實上造成了心智哲學在理論上的重要進步。以下將首先從這樣的角度對心智哲學的現代發展作一介紹;其次,我們也將指明心智哲學對於心理學,乃至人工智慧、神經科學等相關學科的研究有著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一 一般地說,科學技術的現代發展即可被認為是為批判哲學上的一些錯誤立場提供了有力的論據。就心智哲學的研究而言,我們應當特別提及以下的事實: ⑴神經科學與實質二元論 所謂「實質二元論」,在此是指應當把有意識智慧看成是一種非物質性的實質的東西,也即認為其可以脫離暫時所「寄附」的物質的東西而獨立存在。例如,笛卡兒就曾明確地提出過這樣的主張;另外這事實上也就是各種「靈魂不滅說」的一個基本立場。 實質二元論的一個重要困難即在於其缺乏真正的科學論據;與此相反,現代神經科學的研究則更可以被認為是對實質二元論給予了致命的打擊,因為這方面的研究已經清楚地表明了心理活動對於大腦這一特殊的物理系統的依賴性。例如,人們現已認識到,很多種孤立的認知缺陷(無法說話、無法閱讀、無法了解語言、無法認識面孔、無法加減、無法驅使肢體、無法把新的信息放進長期記憶,等等),都與大腦某個特定部分受到了傷害有著密切的聯繫。當然,這並非是指人們現已獲得了一張大腦的全面的「功能地圖」(可參見以下的討論);但是,這方面的研究確又使得各種關於有意識的智慧可以脫離人腦這一特殊的物質系統而獨立存在的論點顯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令人難以接受。 ⑵人工智慧與性質二元論 如果說神經科學的現代研究構成了對於實質二元論的沉重打擊,但卻不能對所謂的「性質二元論」構成嚴重的威脅,因為,後者的基本立場並不在於確認我們應當把有意識智慧看成一種非物質性的實質的東西,而是突出地強調了心理活動的「不可化歸性」,也即認為有意識智慧具有這樣一些特殊的性質,它們不可能藉助於大腦的物理性現象獲得徹底的解釋。 事實上,在一些二元論者看來,智慧的某些特性即就可以被看成區分大腦這一特殊的物理系統與其他各種物理系統的根本分界線。例如。能夠執行計算和數學推理、能夠適當地使用語言等就曾被看成這樣的一些特殊標誌。然而,如果著眼於計算機技術的現代發展、特別是人工智慧的現代研究,我們就可看到歷史上所曾列舉出的一些界限現正處於不斷地消亡之中。例如,計算機現已能夠執行十分複雜的數學推理和計算,人們也已經建造出了能夠理解和使用語言(儘管十分簡單)的機器人。從而,人們不禁要問:在此是否存在有任何真正的、絕對意義上的分界線?或者說,在此是否有任何絕對意義上的不可化歸性(不可解釋性)? ⑶認知科學與哲學行為主義 如眾所知,行為主義的基本主張即是認為心理學的研究應當局限於可見行為,而不應涉及內在的心理活動。儘管對於所說的行為主義可以僅僅理解成一種方法論,但是,從歷史的角度看,我們則又應當清楚地看到,行為主義在哲學上事實上代表了一種消極的消取主義,即是認為所有關於有意識智慧本質的討論都屬於無意義的形而上學,也即是所謂的「偽問題」。(與此相反,行為主義者認為,對於心理學的名詞,我們應當給出相應的操作性定義,從而,也就可以將任一關於心理狀態或過程的語句轉譯成關於可見行為的另一語句。) 儘管行為主義在心理學的研究中曾長期佔據主導的地位,但心理學的現代發展、特別是認知心理學(更為一般地說,即是認知科學)的研究事實上即就可以被看成對於行為主義基本立場的一種直接否定,因為,後者的一個主要特徵就是其直接肯定了深入研究內在心理活動的必要性,而且,這一方向上所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也已清楚地表明了這種研究活動不僅是可能的,更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理論意義。就前者而言,我們即可提及認知科學與人工智慧研究的相互促進;另外,就理論意義而言,我們則又應當特別提及,認知科學的現代研究事實上即是為內在的心理活動提供了一些可能的模型:儘管這些模型還不能被認為是十分理想的,但是,由於人們已經依據這些模型製造出了一些能夠在某些方面很好地模擬有意識智慧的複雜行為的機器,這就極大地促進了人們對於心理活動本質的理解。 二 以上的討論即已清楚地表明了神經科學、人工智慧與認知科學等方面的研究對於心智哲學深入發展的重要性;作為問題的另一方面,我們也應清楚地看到哲學思考對於實際科學活動的重要影響。 ⑴恆等論與功能論 心智哲學中所謂的「恆等論」,其所強調的即是各種心理現象和過程都可藉助於大腦或中央神經系統中某種類型的物理狀態或過程得到徹底的解釋。顯然,這一立場即是與上述的「性質二元論」直接相對立的。 就現實情況而言,所說的恆等論在很大程度上即可被看成現代神經心理學家在從事實際研究時所採取的一種工作立場,特別是,這更被發展成了一個具體的工作目標,也即是希望能發展出這樣的一種理論,它能成功地在我們關於心理狀態的各種常識性的概念和假設(原理)與關於大腦狀態的詞語之間建立「一一對應」,而這就可以被看成關於心理狀態和過程的最終的、「徹底的」解釋。 與此相對照,現代的人工智慧專家及認知科學家在其研究活動中則往往採取了所謂的「功能論」的立場,即是認為就心理活動的研究而言,重要的並不在於揭示出這些心理活動在大腦中是如何真實地得以實現的,而主要應從功能性的角度去進行分析。例如,從這樣的立場出發,在人工智慧的研究中我們就未必一定要以生物體的大腦為原型去從事研究,而也可以更加註重相應程序的開發,只要這些程序能夠表現出同樣的功能。事實上,這正是現代人工智慧與認知科學研究的一個主要特點,即是採取了「信息加工」的觀點,也即希望通過把思維活動看成是大腦按照一定的程序對信息進行加工(包括編碼、貯存、提取等)從而能對有意識智慧的各種活動作出合理的解釋,並能成功地進行計算機模擬。 由此可見,在從事神經科學、人工智慧及認知科學等方面的具體研究時,科學家們所採取的研究綱領或基本的研究傾嚮往往就體現了關於有意識智慧本質的某種觀念,也即是與心智哲學的研究直接相聯繫的。 ⑵更為系統的哲學思考 儘管科學家們在從事實際活動時所採取的研究綱領或基本的研究傾向可以被看成某種哲學思想的集中體現。但是,就現實情況而言,科學家們對此並不總是有著清醒的、自覺的認識,另外,即使是他們的一些哲學言論、甚至是較為自覺的哲學思考顯然也不能代替系統的哲學研究。正因為此,我們也就應當大力提倡更為深入的專門研究,即如「人工智慧的哲學」、「認知科學的哲學」與「心理學的哲學」等。由於這些方面的研究顯然都直接關係到了對於有意識智慧本質的認識,因此也就是與心智哲學的研究密切相關、相互滲透的。 例如,作為認知科學的哲學分析,一個基本的研究問題就在於:我們應當如何去看待認知科學研究的基本立場,也即所謂的「信息加工」的觀點, 而這顯然是與心智哲學中對於「功能論」的評價直接相聯繫的。另外,就人工智慧的哲學而言,我們則又當應特別提及所謂的「強人工智慧論」的觀點, 這也就是指:如果我們能製造出這樣的電腦,其具有與大腦相似的功能,那麼,我們是否可以(或者說,應當)認為這一電腦已具有有意識的智慧,甚至更應將其看成是一個具有心理狀態的主體?顯然,這事實上也就可以被看成「功能論」的一種極端形式。 另外,就心理學的哲學分析而言,以下的事實應當說具有特別的重要性,即我們關於心理狀態和過程的各種常識性的假設或原理(或者說,通俗心理學)事實上也應被看成一種解釋性的理論(「假設——演繹理論」),從而與其它的科學理論在這一方面就並無任何實質性的區別。特殊地,從這樣的立場去進行分析,心理學研究中的一些「難題」,例如,所謂的「他心智問題」(即我們如何能知道其他的人也有著與我們相同的心理活動),也就可以得到較為合理的解釋;我們更可由此而引出方法論上的重要結論,例如,由於所謂的「內視」、也即關於心理狀態或過程的自我感知事實上充滿了「理論負荷」,因此,這就不能被看成心理學研究的最終依據。 容易看出,以上的討論事實上也就更為清楚地表明了心智哲學的研究對於實際科學活動的重要意義。 ⑶從辯證唯物的觀點看 最後,我們再從辯證唯物主義的立場對以上所論及的一些問題作出初步的分析——在筆者看來,這事實上也就表明了自覺地以辯證唯物觀作為指導思想的重要性。 第一,在心智哲學的研究中,我們既應明確反對實質的二元論,同時又應對「恆等論」等機械唯物論的觀點作出深刻的批判。特殊地,就現代神經心理學家的工作目標而言,我們並應突出地強調以下的事實,即任何科學的發展都必然地包含了對於常識的超越,也即必然包含有基本概念框架的轉換,從而,我們在此也就應當清楚地看到這樣的可能性,即神經科學的未來發展很可能會表明現有的關於心理學的各種常識性的概念和原理(作為一種解釋性的理論)是不恰當的,從而,我們就不應以「如何在我們關於心理狀態的各種常識性的概念和假設(原理)與關於大腦狀態的詞語之間建立『一一對應』」作為神經科學研究最終的工作目標。另外,在筆者看來,這種關於不可化歸性的斷言事實上也就從一個側面表明了「功能論」立場的局限性。事實上,正如前面所已提及的,這也正是對於認知心理學研究基本立場的一個主要批評意見,即是認為思維活動並不能唯一地被歸結為「信息的加工」。從而,我們就應更為明確地去肯定從各個側面(包括功能性角度和神經科學的角度)去從事有意識智慧本質的研究的必要性。 第二,作為對於上述立場的一個必要補充,我們也應對「性質二元論」所說的絕對的「不可化歸性」作出進一步的分析。事實上,在筆者看來,這正是歷史給予我們的一個重要啟示,即無論是就有意識智慧的解釋或是模擬而言,都不存在任何具體的、不可逾越的界線。特殊地,在筆者看來,這也就表明了現代關於「計算機能否思維?」這一討論中我們所應注意的一個問題:如果說「演算法」正是表明了現代電子計算機的特定界限(在很多人看來,這也就清楚地表明了我們應當對「計算機能否思維」的問題作出否定的解答,那麼, 這又不能被看成是為「人工智慧」的研究設定了一個絕對無法逾越的界限,或者說,我們在此即應明確肯定發展的無限可能性。 綜上可見,人工智慧、神經科學、認知科學等方面的現代研究既是對心智哲學的研究提出了新的挑戰,同時也為這一古老學科的進一步發展開拓了新的、更為廣闊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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