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閔行釣魚執法案宣判 行政處罰決定違法

上海閔行釣魚執法案宣判 行政處罰決定違法2009年11月19日15:11   中國新聞網  陳靜 

中新網上海11月19日電(記者 陳靜)今日下午,上海閔行區「釣魚執法」案在閔行區法院開庭審理。經過一個小時庭審和半個小時的休庭後,法官當庭宣判,被告閔行區交通執法大隊在9月14日作出的NO.2200902973行政處罰決定違法。50元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9月上旬,上海私家車主張暉因搭載自稱胃痛要去醫院的人,被閔行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認定「非法營運」並罰款一萬元。隨後,張暉起訴了當地交通執法部門。

張暉事件回顧:

9月8日:交管人員裝病求助 張暉好心搭客反被稱黑車

9月14日:閔行區執法大隊作處罰決定:罰張暉1萬元

10月9日:張暉起訴執法大隊獲立案

10月26日:閔行區政府:張暉案取證方式不正當處罰撤銷

論壇爆料 (更多精彩內容)

張暉:我家人被鉤頭威脅,為何要如此苦苦相逼

專家觀點:

律師稱應追查上海「釣魚執法」所有收入

專家表示釣魚事件之後應加強防範公權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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