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愛必管教—家規的建立與執行
父母愛孩子是天性,管教孩子則必須學習。若能在愛與管教中尋得平衡,就能幫助孩子建立良好行為。
當我剛從美國回來時,參加朋友的聚餐,很驚訝的看到孩子們吃完飯,在餐廳里追逐嬉戲,而服務生端著熱菜穿梭其中真是險象環生,但只見父母毫不擔心地忙於交談。有時坐公車,看到年輕的媽媽放縱小孩,在座位上跳上跳下且大聲吵鬧,卻不加以勸阻。
雖然,餐廳和公車裡都是公共場所,也不需要特別安靜的地方,但是否想到孩子的行為會干擾他人呢?
相信天下父母都深愛孩子,也關心他們,可是僅有「愛」是不夠的。兩、三歲的孩子還不能自我約束、辨別是非,一定需要父母的管教況且每位父母都擁有天賦的管教權,有管教才能讓孩子有規可循,也才能幫助他建立正確的行為,發展健全的人格。
尋找愛與管教的平衡點 在倡導民主教育的今日,與昔日長輩權威式的管教的極端差異中,現在父母對自己的管教方式產生了困惑與衝擊,而有種逐漸管不住孩子的乏力感,失去「做父母「的信心與能力。
「愛」與「管教」在孩子人格的建立與成長中是並重的,缺一不可,兩者需保持平衡。因為如果偏重權威而缺乏愛的管教,會使孩子心中充滿畏懼,沒有主見,對父母的服從也只是因為害怕。如此,父母與孩子之間將樹立隔閡,使親子關係不佳,溝通也就愈發困難。
倘若只有愛,卻沒有適當的管教,孩子會因缺乏行為規範,而自制力低落易以鬧情緒控制父母,與同伴的人際關係也不好。
父母要在「愛」與「管教」中找到平衡點,確實需要多費心。首先,要用心去了解自己孩子的個性、能力和特質,然後夫婦倆共同溝通協商,具體討論在哪方面的管教需加強?哪方面的情緒沒有被顧及?最後在與孩子一起制定家規,讓他們清楚地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必須做」、「什麼不可以做」。
在說明理由後,應賦予孩子責任。當孩子一定要選擇做「不可以做」或不去做「必須做」的事情,他就得為自己的選擇和行為負責。父母一定要與孩子一起遵守,如此才能幫助孩子從內心產生自律。
家規的制定
每個家庭的管教模式都不一樣,您不能將別人成功的管教模式套在您的孩子身上。因為每個孩子都有不同的特質,我們先要了解自己的管教目的及孩子的需要,再決定如何協助孩子。一般常見的家規包括: 教導孩子料理自己的事,培養良好習慣 孩子自己能做的事,盡量讓孩子去做,切勿凡事代勞。父母宜從小鼓勵孩子料理自己的事,並依孩子的能力要求孩子分擔家務。如此,孩子不僅能學習獨立,也能從中肯定自己的能力,增進自信心。
所以,父母應衣自家生活習慣及孩子的需求,制定一些能幫助孩子建立良好習慣的常規。比如:就寢、起床的時間,吃飯時不看電視,飯後幫助收拾碗筷,飯後必須刷牙……等。此外,父母應避免設定太多的非必要的規矩,使孩子因做不到而放棄。父母也要依家中不同年齡的孩子修改常規,例如:3歲與15歲孩子的就寢時間不可能相同。
教導孩子有公德心、有禮貌
在蒙氏幼兒園裡,老師教導孩子應該愛惜教具,使用後完整歸回,好方便下一位小朋友使用;想介入別人的工作時,也會事先詢問可否一起玩或工作;得到別人幫忙時也不忘說「謝謝」等有禮貌的表現。
雖然公德心是由大人教導給孩子的,但父母一定要先「以身作則」。例如:教導孩子不可隨地丟垃圾,父母也要隨時遵守。記得我孩子小時候,出外玩時如果找不到垃圾桶丟手旁的垃圾時,一定會放到我的手提袋或口袋中,帶回家丟,而因養成了他們今天不會亂丟垃圾的好習慣。
教導孩子尊重別人,不要打擾別人
在蒙氏教室內的孩子不會大聲喧嘩,驚擾其他小朋友的工作,因為老師輕聲的教導他用室內音量說話。
父母在教導孩子如何尊重別人時,應先尊重自己的小孩,以「同理心」去了解孩子的感受。例如:當孩子專註做一件事情時,不去打擾他,這便是一種尊重。如此,孩子也會學習等待,當媽媽和別人說話時,知道不去打斷。
在日常生活中,父母更應隨機教育,讓孩子也以「同理心」去體諒別人的感受,進而懂得約束自己的行為。
教導孩子正確道德觀念、學習自律
父母應教導孩子學習以無愧於心的態度行事,建立正確的道德觀念——不做壞事或違規的事,不是因為怕受處罰,而是本來就不應該做,如果做了會心裡不安的。孩子在父母守法的態度感染下,逐漸學習如何判斷是非,並從內心產生自律。
家規的執行
常見許多家庭定了家規,孩子仍學不了規矩,這是因為執行不當所致。父母的管教方式、態度、用詞語氣,甚至自身行為和情緒反應,都會影響到家規執行的成效,所以父母應注意: 多用鼓勵代替讚美。
父母應該了解「讚美」和「鼓勵」是不同的。「讚美」是當孩子表現好時才給予的,但過多的讚美,使孩子得之乏味;不實的讚美,則讓孩子懷疑父母的誠意。唯有「鼓勵」則不論孩子表現好或壞都可以給予支持和關懷,特別在孩子遭受挫折時,更需要鼓勵,孩子才會感受來自父母「無條件」的接納與肯定。
避免在別人面前教訓孩子
每個孩子都有自尊,千萬不可在別人面前批評他或教訓他,如有不當行為需要及時管教時,也要盡量帶離,單獨與他溝通。
避免體罰
父母要認清,「管教非懲罰」「懲罰亦非體罰」。體罰只是對犯措者施加暴力,以達懲戒的目的。父母若以體罰為武器,將會使親子雙方陷入權利鬥爭,引起情緒戰爭。
堅定自己的立場
當孩子出現不良或負面行為時,父母在教導孩子時不可被孩子的情緒所控或被孩子的淚水軟化,而被迫妥協,如此反而增強其不良行為。比如:對吵鬧不休的孩子,可將其暫時隔離,但運用時要注意其適當性,且態度和藹,語氣要平和、堅定,告訴他:「我們都喜歡和你在一起,如果你也喜歡和我們在一起,你必須先學會安靜,才能在加入我們。」不要恐嚇他,而是讓他學習紀律,並做決定。
看住我們的口舌
言語的傷害往往重於體罰的肉體傷害,在我們提醒或規勸孩子時,應運用「正向肯定」而非「否定式的語句」,比如要勸止孩子不要在沙發上跳時,與其說「告訴你幾百次了不可以在沙發上跳,你就是聽不懂。」不如說:「我好擔心你會受傷,請你不要在沙發上跳。」
父母應避免相互指責
當父母管教上有差異時,應多溝通,以相互支持鼓勵代替指責與批評。
今日的父母常感嘆父母的難為,但是實上,如果我們肯投注時間,願意用心感受和學習,以「尊重」為管教的基礎,用「愛」為管教的活水源頭,那麼再與孩子一起成長的過程中,您的愛心、耐心與信心,將會源源不斷地如泉水湧出。您也會擁有許多別人無法體會的成就和樂趣,爸爸媽媽們,加油!
推薦閱讀:
※中國古代20大家規家訓,持家、旺家、傳家
※家訓家書家規
※家規資料(二)
※《中國家規》序言
※首屆「天府好家規」評選揭曉 巴中喻氏、岳氏家規獲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