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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雪:為什麼同志需要婚姻權

最近台灣媒體新聞上報道:今年迄今最「火」票房確定,為挺同志也享有婚姻平權的8月1日小巨蛋「愛最大」演唱會,有著aMei等10位歌手吸票房,14日開賣,1分鐘完售,預計可捐出200多萬元推動婚姻平權活動。分文不取地參與演唱會的10星,包括aMei、蘇打綠、蔡依林、田馥甄、蕭敬騰、蕭亞軒、A-Lin、小S、羅志祥、楊丞琳,各自都有驚人的票房魅力,因此中午開賣後,前3分鐘擁進7萬多人在在線等待,售票系統後台可見是在1分鐘內就售罄,平均每秒被搶購166張。如此票房不只創今年紀錄,可能是史上最賣演唱會,但公益演唱會不可能加場,也造成黃牛猖獗,以「代購」名義規避法規,特區一張票除原本的票價外,還要加代購價1500元,氣得相關藝人的經紀公司大罵「希望黃牛都買不到」。因門票低廉,總票房收入約1250萬元,扣除製作成本、場租與小巨蛋票房抽成等,估計可捐出200多萬元給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希望早日促成婚姻平權法案過關。

▲ aMei

我當然也參加了搶票,沒有搶到,但心中卻是高興的,這幾年以aMei跟蔡依林為主的幾位大牌藝人在各種場合為同志婚姻平權發聲,出錢出力,也讓台灣的同志婚姻推動多次躍上新聞版面,成為話題主流。但同時,以龐大宗教力量、用醜化的方式反對同志婚姻的護家盟等團體,也正以龐大的宗教、政治、經濟等力量,具辦聯署、遊行、宣傳等,更劇烈地反撲,力道也是前所未見的強烈。同志為何需要「婚姻平權」,「結婚」到底是不是同志運動的重要項目?「結不結婚」與「合不合法」到底有什麼關係?我與我的伴侶早餐人是在2009年於台灣東部的花蓮海邊結婚的,因為婚姻不具法律效力,所以只是兩位好友在一家民宿里為我們見證,非常低調的婚禮。當時我與伴侶心中的想法非常簡單,我們是分離多年後重逢,二度戀愛,人生都經過諸多風雨、滄桑,都認定對方為自己心中的「唯一伴侶」,「結婚」是我們對於想要長久一起戀愛、共同生活的「具體落實」,即使知道台灣的同志還無法得到結婚權,但彼此心證,覺得儀式只是「加強」承諾的過程。然而在我們真正開始同居之後,許多因為「婚姻不合法」造成的問題,卻逐一地浮現,使我們切切實實地感到痛苦與不便。第一次深刻的感受是一次我因為身體不適深夜到醫院急診,因為是下腹劇痛,很擔心是盲腸炎發作,當時早餐人就問我要不要聯絡我也住在台北的弟弟,「如果要開刀的話,需要家屬簽同意書」。深夜時分,弟弟住得又遠,不想驚動他,而且一路陪著我在急診室等待的,就是我最親密的伴侶,然而,一旦我突然出事,她卻無法為我簽署任何醫療同意書,倘若住進加護病房,有些甚至規定非親屬不得探望,這樣的時刻,我的親密伴侶,會突然變成「最熟悉的陌生人」,她完全使不上力,這些「設想」令人不寒而慄。再來是我2013年底動手術,因為是腹腔的大手術,之前我們倆討論了很多「萬一」的問題,伴侶小我5歲,我「萬一」如何如何,我的著作權、賬戶、房產、保險都無法以配偶的方式贈予給她,我們問了法律顧問,是有些方式可以做,但非配偶還是會有損失。我們因為結婚的消息見報,反而使得雙方家人親友都知道我們是同志的身份,使得我們與家人的關係更親密。後來出書、陸續接受很多媒體採訪,很多人問我,為何不到美國或歐洲等已經通過同志婚姻的國家「結婚」,我總是回答:「即使在美國結了婚,我們回到台灣生活,這個婚姻依然沒有法律效力,對我來說,我們結婚的意義除了對於我們彼此的誓約,更重要的是,希望透過我們婚姻的公開,為爭取台灣同志婚姻合法盡一點力量。」

我在意的不止是我自己的婚姻是否受到法律保障,我更在意的是,在台灣各地還有多少像我們這樣,彼此相愛、決心終身為伴,生活緊密相關,卻依然無法受到婚姻保障的伴侶。我認識的同志朋友S與E,相戀相伴20年,S突然病逝,因為S的家人並不認可他們的伴侶關係,登記在S名下但是兩人一起付房貸的房子因此被S的家人奪走,E不但失去愛人,也失去了她們一起生活、充滿回憶以及努力打拚掙來的家。另一對男同志伴侶,彼此跟對方的家人都熟,平時也常親密往來,宛如一家人,卻在其中一方過世之後,翻臉不認,為了爭奪遺產與兩人共開創的事業,打起了官司。我親眼見過伴侶死後的公祭上,悲傷的未亡人只能坐在朋友席上默默流淚,完全無法參與喪禮儀式的決定,變成「陌生人」。美國一個真實的紀錄片改編為同名電影《被拒人生》(Freeheld,台譯名《扣押幸福》),故事講述新澤西女警探羅拉·海斯特(朱麗安·摩爾飾),因身受疾病所苦最後去世,但政府卻不同意與她長期生活並相處的女伴侶泰西·安德里(艾倫·佩吉飾)領取她的退休金,這樣令人悲傷的故事。只要同志婚姻一日不合法,有許多愛侶就會像以上幾個故事主人翁一樣,即使相知相守,互相扶持,同甘共苦、不離不棄,他們的愛與婚姻卻無法得到法律保障,只要一方罹患重病或離世,無論探視權、緊急醫療同意書、遺產繼承、共同財產的分配等等,都會因此蒙受重大的損失,即使尚未離世,兩人想要建立共同的家,在現實層面上也會遭遇很多法律問題的阻礙。許多先進國家都已經通過同志婚姻法,同志與一般人一樣享有「婚姻平權」這應該是共識、是人權的概念,在許多地方卻還是滯礙難行,但即使如此,我們深信只要努力,世界就會慢慢改變,悲劇會減少,真愛可以得到保護。「愛最大,沒有什麼不一樣。」但願這句話將來會在各個層面上成真。

作者: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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