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多少官員家中可搜出巨款?
06-13
還有多少官員家中可搜出巨款? 據2011年12月20日人民網報道:湖南運輸局原副局長家中搜出炮彈殼,內藏一百萬。
這不禁讓我想到了發生在這幾天的新聞,一國企老總家中被盜5000萬,卻報案稱損失300萬。 官員家中藏巨款早已不是什麼大新聞,關鍵是我們的社會,究竟還會有多少官員家中藏著不為人知的巨款? 當每個家中私藏巨款的貪官被揪出時,都會千篇一律地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都犯一個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貪官犯此罪,在我們當前的法律制度下,其刑法過於偏輕,以至於一些貪官們寧願不說其財產的來源,也不肯實招其犯罪經過,以揭發他人加重自己刑罰。 如果我們的社會從現在開始,如果重判貪官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相信每一位貪官在最後的生死關頭,每一分錢都會講的頭頭是道,因為其來源途徑其心中都是有數的。 我們的社會為何會有越來越多的官員家中能搜出巨額錢財,相信這與我們的社會對懲處貪官的刑罰上有著最為直接的因素。在和諧社會制度下,我們對待貪官總是太過於心慈,腐敗貪官總是能逃脫我們法律的嚴懲,而即使進了牢獄,也未必就同其他牢犯一樣做力工,有的可以「保外就醫」,有的可報「書畫特長班」,就是囚犯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我們的社會,總是會有一些事情被一些不法之徒攪的難以公平公正合理,使得社會風氣並不是十分樂觀。以至於一些官員們膽子也大,總敢踐踏法律以權謀私利,作威福於我們的人民百姓。 一些貪官們錢斂的多了,但心裡並不是十分的踏實,這就使得一些貪官們總是喜歡將所斂取的錢財私藏家中,所以類似的貪官家中巨款事件總是會時有發生。 為了社會風氣的進一步好轉,為了我們社會更加和諧與穩定,希望我們的社會嚴懲貪官,擴大貪腐官員們的死刑範圍,並對貪腐官員們貪污腐敗額制定一個民眾最大的忍耐上限,凡達到此限者,不論其官職高低,不論其功過與否,均一視同仁,殺無赦,以有效警示他人,這樣做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杜絕官員腐敗行為的繼續發生,讓官員們都能靜下心裡真誠服務於我們的人民百姓,讓人民百姓滿意,以利於社會和諧穩定。(馮文傑)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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