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進行書法創作

臨習到了一定階段,可與創作結合起來。這樣不公能夠提高用筆、結這了與整幅作品的把握能力,還能增強學書的興趣和自覺性。 通過臨習,我們對某種書體技法比較熟練掌握之後,自己平時便會有意或無意地根據文字內容,按照一定的格式書寫作品。這種獨立從事完成書法作品的藝術性勞動就是書法創作。有人認為,書法創作公公指寫詩軸、對聯、題額之類純觀賞性的作品,而平時寫稿、寫信、寫日記、寫便條等實用性文字均不屬書法創作。事實上,歷代流傳下來的名碑、名帖和名家墨跡,其中絕大多數正是信函、文稿、便條之類的應用文件,如王羲之《十七帖》、顏真卿《祭文稿》、張旭《肚痛貼》,等等。可見,是不是書法創作,不能光看書寫的形式和內容如何,而主要看書者所從事的活動是否帶有藝術性質,也就是說,要看所書寫的作品是否具有藝術價值。 書法創作,除了掌握用筆、結字等技巧外,還必須懂得章法、格式等有關方面的知識。 章 法

章法體現書法作品的整體效果,一件作品給人的第一印象便是章法,故「古人論書以章法為一大事。」(董其昌《畫禪室隨筆》)。章法指書法作品中線結構的組織,它包括單字中對點畫的組織和作品中對單字的組織。而習慣上把單字中對點畫的組織稱為結字、結體,也稱「小章法」;把作品中對單字的組織稱為章法、「大章法」。但一件完整的書法作品,通常由正文、落款、印章構成。這三者相輔相成,構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附圖187)因此我們這裡講章法,把這三者都包括在內。

一、正文

正文是決定作品優劣的主體部分,它對單字的組織,即分行布白,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有行有弄,二是有行無列或有列無行,三是無行無列。 1. 有行有列:就是橫豎成行,通篇整齊一律,清楚美觀,如秦代刻石、漢魏碑誌等。整齊一律,這是簡單的形式美,像農民插身、儀仗隊的行列,就有一種整齊的美。寫楷書、隸書、篆書或要求工整的實用文字,宜用這種形式。書寫時應注意字正行直,疏密有致。初學分布,應先從零亂入手,待掌握這種布局形式之後再求變化。 2.有行無列或有列無行:就是豎排列有縱行無橫列,橫排列有橫列無縱行。這種布局形式,通篇整齊而又有變化,顯得神態活潑,氣勢貫通,如羲之《蘭亭序》、楊凝式《韭花帖》等。寫行、草書多採用這種形式。它既實用、又有很強的藝術性,應用範圍很廣。 3.無行無列:就是橫豎都不成行,字形大小參差、錯落有致、變化多姿、渾然一體,如張旭、懷素、鄭燮的一些作品。這種形式,不受行列限制,書寫時無拘無束,可以盡情揮灑,具有強的藝術性;但只宜觀賞,實用價值不大,初學者也不易掌握。 張懷瑾論述章法,要求做到:「偃仰相背,陰陽相應,鱗羽參差、峰巒起伏,遲澀飛動,剔空玲瓏,尺雨規變,隨字變轉。」這就是說,一幅作品應該使字與字、行與行之間疏密有致,顧盼有情,參差變化,因字取勢,追求諧調自然之美。

二、落款

落款也稱款識、題款,(參見圖187)最初是為了應付實用而產生的。隨著書畫藝術的發展,落款逐漸成了書畫作品中的有機組成部份,在整幅構圖中起著平衡.襯托、補充等作用。落款合適,與正文相映成趣,相得益彰;落款不好,則破壞整體,降低作品的藝術水平。 落款的內容外乎說明正文的出處,饋贈的對象,作者的姓名、籍貫,創作的地點、時間乃至創作感受等。落款的形式有雙款與單款之別。雙款則有上下款:上款一般寫正文的出處或受書人的姓名(一般只書名不姓),下款寫作者姓名、籍貫、或年月等;單款則只有下款,沒有上款。 落款的字應小於正文的字,切忌主次不分,或喧賓奪主。為了求得整幅作品的筆調和諧統一,除榜書和楹聯這些大字外,不宜正文寫好後再換一枝筆來落款。落款的字體,可以和正文字體相一致,如正文是楷 書或行楷,款字就用楷書、行書;但為了有變化,也可以改換其他字體,如正文字體的甲骨文、金文之類的古文字,款字和正書、行書,最好還寫出正文的釋文;正文是隸文,落款可用正書、行書等。總之,款字可以比正文寫得更輕鬆、瀟洒一點,在變化中求得統一。落款的位置不當,將會影響通篇布局。作者在書寫正文之前就應考慮到這一點。當然也要隨勢應變,如果正文末行空白多,款字少,款字可以直接寫在下邊;空白少,款字多,也可另起一行落款,注意應比正文略低一點,使之高低參差,切忌與正文並頭,也不要與正文齊腳;款字可或多或少,甚至不落款。

三、鈐印

鈐印在書法中起著和落款同樣重要的作用在書法作品上常長 三類印章,即起首印、壓角印、名號印。(參見圖187) 起首印:蓋在右上角正文起首處,故名「起首印」。常見的有長形、橢圓形、不規則形等;不宜用正方形印。印的內容主要是室名、籍貫、紀年或字數不多的格言;不宜用姓名印。 押角印:蓋在右下角或左下角。它的內容比較廣泛,多為作者喜歡的成語、詩句或簡短格言,所以也稱「閑章」。 名號印:蓋在下款作者的署名下面或左側。印的內容主要是姓名、字型大小、籍貫等。如果連用的兩方印,則應一方為朱文印,一方為白文印。兩印之間隔開一印以上的距離。此外,印章的大小應該和款字協調一致,不宜過大或過小;其風格也與書體風格相配合才好。 總之,間法之妙,在於參差均衡,疏蜜得當,尋比調和,變化統一,並沒有固定的模式。再說現在通行簡化字及橫排列,也必然要突破前人的章法陳式。因此,我們在掌握上述一般的章法規律之後,可以大膽探索,創造出新時代的新章法。

格 式

無論是信函、文稿、便條之類的應用文件書寫,還是純供欣賞的書法作品,都有一定的格式。所謂格式,也書法篇幅的形式。書寫格式應根據具體環境場合、作品用途、文字內容及書體來決定。這裡公介紹幾種覺的傳統格式。 一、屏條:指長方形的獨幅作品。(附圖188)一般是將整張宣宣紙豎著對開,自上而下,從右到左,逐行書寫。比屏條寬大,適宜掛在廳堂當中的獨幅作品,則稱中堂。除了獨幅之外,還可以由多幅屏條並為一件作品,這種格式的書體最好統一,以求首尾貫氣、渾然貫氣、渾然一體。 二、橫披:指橫幅作品(附圖189)。這種格式的字數或多或少。如果字數多、寬度小、長度大的作品也稱長鄭或手鄭。對字數少、字形大的招牌之類的橫幅作品也稱匾額(附圖190)。舊式題字習慣自右至左書寫,現在為了千方百計適應人們的閱讀習慣,一般自左至右書寫(附圖191)。 三、楹聯:就是左右對稱的對聯。這種格式的文字內容對仗工整;書寫講究天地對齊,字字對正;(附圖192)或天地對齊,中間的字錯落變化(附圖193)。如果是字數較多的長聯,可分行寫,上聯自右向左排列,下聯自左向右排列,這種式俗稱「龍門式".(參見附圖205) 四、扇面:指扇收法作品。扇又有兩種式樣,一種是橢圓形的團扇式(附圖194),其構圖可與圓形一致以允實飽滿,也可以圓中取方,以求變化。另一種是摺扇式(附圖195),這種格式,上寬下窄,呈輻射尖因地制宜,靈活安排,使章法豐富多彩,饒有趣味。

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書法創作,除了要掌握上述有並基本知識之外,還必須意下列幾個問題: 一、繼承鑒和革新創造書法創作,必須正確處理繼承與革新創造兩者之間的關係,由於很多人對此存在不同的認識和理解,在書法創作中,往往產生兩種偏向:一種認為當代書法世術抱著民族虛無主認態度,摒棄優秀的傳統,片面追求西方藝術現代派的審美趣味,其作品特徵表現為新奇、狂歡;另一種則唯古為上,唯古獨尊,唯古是法,反對變法創新,其作品特徵表現為俗舊、僵化。我們認為:這種偏向都違背了書法藝術創作規律。 因為書法藝術的生命在於創造,墨守成規,陳陳相依,它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故李邕告誡學書者:「似我者俗,學我者死」。(《藝概》引)可是,「人們通常認為獨創造性只產生稀奇古怪的東西,只是某一藝術家所特有而沒有任何人能了解的東西。如果是這樣,獨創性就只是一種很壞的個別特性。」(黑格爾《美學》)因此,要想在藝術上有所革新、有所創造,既要敢於打破前人的框框,敢於標新立異;同時又要善於從前人的作品中吸取營養,學古而不泥古。如果摒棄傳統、憑空創造,就等於無水之源,無本之木,同樣沒有生命力。 可見,在書法創作過程中,批判地繼承借鑒和革新創造是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的,二者缺一不可。繼承借鑒是革新創造的基礎和前提;而革新創造,又正是對遺產最好的繼承。朱履貞《書學捷要》中說:「學書未有不從規矩入,亦未有不從規矩出。」歷史上凡有成就的書法家,無不是較好地處理了繼承與創新的關係,既有繼承,又有創新,從而在書法史上佔有一席之地。比如在中國書法史上佔有重要地位的顏真卿,他對張旭以前的書法家蔡邕、王羲之、褚遂良等曾下功夫學習地;並在繼承前人遺產的基礎上能夠突破藩籬,大膽創新,形成自己雄強茂密、渾厚剛勁、既有傳統又有個性特點的書風。「若執法不變,縱能入木三分,亦被號為書奴終非自主之地。」(《黃賓虹畫語錄》) 綜上所述,在書法創作中,我們應該自覺地遵循「古為今用」、「推陳出新」的方針,批判繼承和發揚祖國的書法藝術遺產,創造出具有傳統性、民族性、時代性的優秀作品。 二、書法創作與情緒 書法創作同做其他事情一樣,多少都會受到情緒的影響,如懷素在《自敘帖》中記敘自己作書的情況:「醉來信手兩三行,醒後卻書不得。」心理學研究也表明:輕鬆、愉快、喜愛等積極情緒有助於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而緊張、悲哀、嫌惡消極情緒則會降低人的智力活動水平。可見書法創作與情緒有很大關係。 影響書法創作的情緒有著多種多樣的原因,正如唐孫過庭《書譜》中所說:『又一時而書,有乖有合,合則流媚,乖則雕疏。言其由,各有其五:神怡務閑,一合也;感惠徇知,二合也;時和氣潤,三合了;紙墨相發,四合也;偶然欲書,五合也;紙墨不稱,四乖也;惰怠手闌,五乖也。乖合之際,優劣互差。:」由於情緒是由客觀事物所引起的,一個人對同一事物在先後的時間內的情緒則可以改變。因此,歷代書法家都懂得根據個人的性情,充分作好創作準備,排除影響情緒的消極因素,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促使自己的創作情緒達到最佳狀態。蔡邕在《筆論》中說:「書者,散也。欲書先散懷抱,任情恣性,然後書之。」王羲之主張「先乾研墨,凝神靜思,預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動、令筋脈相連,意在筆前,然後作字。」(王羲之《題筆陣圖後》)再看唐張旭作書,「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筆,或以頭濡而書,既醒自視為神,可復得也。」(《書林紀事》)現在有些人作書不願別人觀看,喜歡環境幽靜;而有些人則偏偏喜歡有人圍觀助興,也是這個緣故。 當然,情緒對書法創作的影響相對於書法技巧來說,畢竟是次要的,如果沒有紮實的基本功,再好的環境條件和心境也無法創作出好作品。 三、書法創作與文字內容 我們在前面講過,書法藝術是實用與審美的統一,因而書法創作不能忽視作品的文字內容。對一件書法作品的起碼要求是把字寫得正確。要做到正確使用漢字,必須嚴格正字,按規範文字來寫,主要包括:不寫錯別字,自學地寫簡化字和不寫或少寫異體字。當前通用的規範漢字是以國家正式公布的《簡化字總表》和(1986年10月10日重新公布)、《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和《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為依據的。每一個使用漢字的人都應自覺遵照使用,師範學生更應該帶頭維護祖國語言文字的純潔性。 當然,書法作為一種藝術,也可以寫繁體字。不過「我們也歡迎書法家按照簡化漢字書寫,以提高簡化字的藝術水平」。(周恩來《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從藝術的角度來看,書法可作為一種獨立的藝術形式而存在,不能與作為應用工具的文字等量齊觀。但書法也是關於語言的藝術,一件完美的書法作品總是語言新穎、內容健康、文情並茂,字裡行間流露作者的思想感情,達到內容與形式的完美統一。可是,「常常看見有不少條幅出自不同書法家之手,書法風格各有獨到,但內容都是幾首常見的詩詞,毫無新鮮感。內容的千篇一律,影響我對他們的書法藝術的欣賞」。(姚雪垠《書法門外談》)作家姚垠的這一點意見,既反映了書法創作中的一種弊病,也反映了書法欣賞者的普遍心理。這就要求我們進行書法創作,必須考慮文字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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