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福婚姻的基礎
文/陸昆
上篇 重生與真幸福
一、重生的含義
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這人夜裡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跡,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尼哥底母問他說:「怎能有這事呢?」耶穌回答說:「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還不明白這事嗎?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 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他裡面得永生」)。(約3:1-15)
這是聖經中一個非常著名也非常重要的段落,它是從一個問題開始的。一個相當熟悉舊約聖經,相當有人生閱歷,在猶太社會中相當有地位,並有非同尋常的宗教性敬虔的——法利賽人尼哥底母夜裡來見耶穌。(在約翰福音里,「夜」有很特別的意味,尼哥底母如日中天卻留在夜中。)他來見耶穌,是要問耶穌一個問題。他說:「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跡,若無神的同在,無人能行。」尼哥底母什麼都有,但他從這個出身貧寒、沒有地位、沒有財富、也沒有受過正規的拉比教育,與他相比一無所有的耶穌身上,卻發現可羨慕之處。是什麼呢?有神同在。
聖經中「有神同在」不是空間概念,而是原則性的概念,是神與人進入親密無間的關係,並且支持他,保護他,成全他。就如以賽亞書中預言已經因著罪而被神棄絕的以色列要被神召喚、找回時說:「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你趟過江河,水必不漫過你;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火焰也不著在你身上」。(賽43:2)舊約中的約瑟是有神同在的。經文中說「耶和華與約瑟同在,耶和華使他所作的盡都順利」。(創39:23)但約瑟在順利地幹什麼?先是順利地做奴隸,後是順利地做囚犯;然而無論身為奴隸或囚犯,因為有耶和華同在,約瑟竟在如此艱難的際遇中顯出非同尋常的能力、才智、穩定和可靠的品格,以至於行走起來如同君王。所以對以色列人來說,非常知道什麼叫有神同在。有神同在,窮人也極為富足、豐盛;有神同在,為奴也如同君王,被囚也如同自由。這是一種極大的平安、能力。尼哥底母一無所缺,但沒有「神同在」,他看耶穌的時候,發現耶穌有。
在這段對話中,非常驚人的是,當尼哥底母談有神同在時,耶穌直接說神的國。實際上「見神的國」、「進神的國」和「有神同在」是一回事。進入神的直接統治領域,在神的恩慈、公正統治之下蒙恩,這就是進神的國、見神的國,也是與神同在。尼哥底母想跟耶穌討論有神同在,耶穌說:你是想跟我討論進神的國嗎?人若不重生斷不能見神的國。尼哥底母立即說:人已經老了,怎麼能重生呢,難道還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這一句顯出尼哥底母根本的問題,也顯出今天很多人根本的問題——對自己的存在一無所知。在尼哥底母對生命的體驗里,只有兩個層面,身體的層面和心理的層面;但還有一個層面,是他遠遠沒有經歷過也根本不懂的,就是靈的層面。
今天很多知識分子也是如此,你跟他說:「信耶穌不是精神的事。」他說:「啊?那難道是物質的事嗎?」你說:「也不是物質的事」,然後他就茫然了。為什麼?因為他的世界裡只有精神和物質,只有心理和身體,沒有靈。尼哥底母說:「這怎麼可能呢?」他談自己生命里的那個身體、那個「我」:我已經老了,怎能再從母腹里出來?耶穌告訴他:從肉身生的是肉身,從靈生的才是靈。
重生有兩層含義:第一,再生一次;第二,從上頭生。實際上耶穌是同時使用這兩個意思:你要再生一次,但這次是從上頭生。從上頭來的生命區別於我們已經有的生命。「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我們已有的生命包括我們的心理現象、心理人格、感覺……是跟肉身一起生的,因此從肉身裡面、從身體和心理的反應里,無論怎樣改進、扭轉、改變,它仍只能是心理和肉體,而不可能生出靈的變化來;但真正的生命之為生命卻在乎靈。於是耶穌直接地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翰福音1:12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什麼叫兒女?從誰生的,就是誰的兒女。「作神的兒女」跟「重生」是同一個意思。接待耶穌基督,信耶穌基督名的人,他就重生,從單單肉體的生命轉變成從神而來的、靈性生命的存在。「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1:13) 人已經墮落的天然生命都是從血氣、情慾、人意生的,重生的生命卻是從神生的。
其實只有從神生的生命,才是真正聖經創造意義上的人。創世記1:26-27中,三位一體的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造人,而且是「造男造女」。人因此是靈性的、共同體性的、位格性的,也是道德性的,他在和神的相交中存在。人特有的生命的特徵是有靈性,所以他成了有靈的活人,我們也說「人是萬物之靈」。靈在哪?靈在與神的生命相通。神是個靈,所以聖經說,拜他的,要在真理和聖靈里拜他,神要這樣的人拜他。(參約4:23)請注意,這裡不是說「神要人這樣拜他」,而是「神要這樣的人拜他」。這是什麼意思?誰是能夠在靈里,在誠實和真理裡面拜他的人呢?只有重生了的人!重生的人才能夠有靈性的反映。也只有重生的人,能因著和神真實的相交,而獲得真正的幸福。
二、「幸福」與「不幸」
1、幸福的本義
聖經中有一個相當於中文「幸福」的詞,那就是「伊甸」。神造完亞當之後,就將他放在伊甸園中,伊甸園是一個極為滿足和歡樂的地方,但亞當在其中被神看為「不好」(獨居不好)。
於是神使亞當沉睡,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這裡有一個字眼叫「幫助」。在我們已經墮落的文明中,「幫助者」是一個等而下之的存在;但在聖經里,最典範的幫助者就是上帝自己。聖經里的「幫助」是一個強有力的詞,它在生活中用的時候,往往指這樣的情形:一個人落到水中,另一個人下到水裡,把他搭救上來。幫助的含義跟「搭救」很像。上帝造了一個女人,把亞當從神看著不好的狀態中,搭救出來。當上帝領著女人到亞當跟前,亞當接過這個女人的時候,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這是一句非常不簡單的話。這句話中,表達的第一層意思是認同。女人是誰呢?女人是我自己,不是外人——認同和接納。第二層意思,這是更好的我。「什麼中的什麼」是表示更好的意思,當我們指著一個弟兄說:「看!男人中的男人」,這話的意思不是世界上有的三十億男人當中的一個,而是比一般的男子更有男子氣概的男子。因此「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是「更好的我」的意思。最近在英語里有介紹妻子的一種方式是my betterself或者是my bestself——比我更好的我,或是,我當中最好的那個我。「更好的我」,這是愛慕的根據,在價值上,承認她是比自己更重要的。第三層意思,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自己在外,而要把對方放在裡面,這是愛護和保護的稱謂。亞當的這句話是世上第一個愛的表達,但這表達是對誰作的?不是對女人作的,而是對神說的。因此,這是亞當對神作的承諾。這是最早的,第一個人際關係,也是第一個婚姻。基於神的創造的婚姻成了人從神那裡領受的祝福,也成為人向神當盡的責任。
祝福、福分,在中國文化中相當重要,但從中國人的傳統中理解,福分就是比需要的更多地擁有緊缺的生活資源:多財多祿是福,多子多孫是福,甚至多妻也是福。有的男人一個老婆也討不到,他討了六個,「我比你有福吧!」。總之,緊缺的資源我多多擁有,這被看成是幸福。但在聖經里,幸福表明的不是佔有,而是一系列的關係。
基本上,人處於這幾種關係中:神和人的關係,人和人的關係,人和自然的關係(在人和自然的關係中包括人和工作的關係),人和自我的關係。起初人在伊甸園中,這一切關係都是和諧正當的,因此,人也是有福的。為什麼有福?因為在這一切中,他被神喜悅。「幸」這個漢字表達的是在下者被在上者喜悅,而且,這個詞最初的意思就是宗教性的,是跟神、跟天有關的,後來被用在社會中等級生活的層面上;但它的本意就是這樣,被造物——人,在地上的人被天上的神喜愛,這叫「幸」。反過來呢,就叫「不幸」。
2、不幸的源頭
亞當和夏娃犯罪之後,不能直接面對神,就用無花果樹的葉子遮蓋自己而躲避神。上帝問亞當:「你在哪裡?」亞當說:「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上帝說:「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亞當回答:「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亞當急急忙忙地把責任推卸給妻子,這時夏娃不再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而是「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一個外人。而這個外人是如何闖入我的生活的?——你給我的。所以人從此就怨天尤人,把自己所有的事都推到神那裡,再賴到別人身上。而這時,他的女人就成了「別人」。
神和人的關係破裂,人和人的關係破裂,人和自然的關係也失去和諧,人身處於一個對他不友善的自然世界中,墮落之後,亞當的勞動成了咒詛當中的一部分,工作成為極痛苦的事。更為重要的是,他們用無花果樹的葉子遮蓋自己,不再赤身露體了,這不是指文明進步了,而是說亞當和他妻子的生命里有了原來沒有的東西。是什麼呢?罪,羞恥。非常奇特的是,這罪和羞恥在聖經裡面是通過性體現出來的。
有些人說,基督教是一個把性看得非常低下的信仰體系,這是他們的誤解。這就好比你家裡有一個明朝的、非常珍貴的碗,如果有人要碰,你肯定會說:「嗨!那個別碰,那不是喝水的碗。」而這個人由此得出一個結論說,這是一個很醜陋、很骯髒、很低下的碗,所以不讓我碰。——為什麼碰不得,因為太尊貴了。在聖經里,性不是生理性的事,而是人格性的事。
沒有墮落以前,人有身體、心理、靈,有神的形象,也有神的性情(所以聖經裡面說,我們被恢復重造的時候,得以與神的性情有份)。人所處的五重關係都是很美好的。人的行動是自然的,因為他的生命就是那樣的生命,他在自然中去滿足神的意願,完滿地成就神的旨意。
現在呢?人的靈缺失了,靈死了,人的生命性情毀壞了,甚至連人的慾望和情慾都是敗壞的,整個關係瓦解扭曲了。人從這樣一個本性、這樣一個構成、這樣一個關係里發出的行動,是惡的;實際的生命境遇和體驗,是不幸的;結局是永死。我們必須知道,現在的人,是已經毀壞成這樣一個存在,因此他不可能在仍然是這樣的存在的情況下回復到幸福狀態。
三、沒有重生的生命與不幸的人生
尼哥底母問:我怎樣才能擁有完滿的幸福,有神同在,進神的國?耶穌說:你不能,只要你還在原來的這個生命中,就絕對不能,你必須要被神重生。一個沒有重生的生命,在聖經中被表現為一個屬肉體的、屬血氣的生命。屬血氣的人就是從血氣、情慾、人意生的沒有重生的人。屬血氣的生命有怎樣的特點呢?哥林多前書2:14說:「……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按他肉體里一切的智慧,這個屬血氣的人可以讀博士,做博導,做科學家,做藝術家,甚至成為某種精神的一個標誌;但就他自身而言,仍然是屬血氣的,他不明白神聖靈的事,他不可能懂,反倒把那個當成愚拙。很多人到教會來,對教會中人的生活樣式會作一些觀察,也對基督教對社會的影響有某種稱讚,凡表現在肉體、外面的東西,都多少有點感覺;可是,更核心的,我們所信仰的對象正在怎樣跟我們交往,這是他們完全不知道的。甚至有一些對基督教相當友善的人以為,把基督徒外在的表現整個接受下來,自己就跟他們沒有任何區別,「我也是基督徒」。但,不是,就如你不能通過扎羊角辮成為一個也扎著羊角辮的女人的女兒,她的女兒是從她生的,不是跟她有一樣髮型的。他「不領會神聖靈的事。」
羅馬書8:7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一個人,當他沒有重生的時候,他的生命就是在肉體中;一個已經重生的生命,當他不順從聖靈時,他的生命也仍然受肉體本性的控制。在這個狀態中,他跟神處於敵對關係。跟誰?!哪怕你跟一個小人處於敵對關係,你的生活也會惶惶不可終日;當你和天上的神處於敵對關係,這是件極可怕的事情。因為神聖潔、公義、良善的旨意,體現在律法當中,卻是我無法遵守,不愛遵守,不能順服甚至恨惡的。換言之,一個人無論他外面的德行怎樣,如果他沒有重生,如果他不是在聖靈里,他內在的品格方面的敗壞,是無可阻止的。
一個沒有重生的人,他生命的本質只能這樣,他在神面前的地位只能這樣,「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8:8)——他不能得神的喜悅。那麼他會在自己的人生中體驗到什麼?不幸!他得不著神的寵愛,得不著神的寵幸,他不幸,就是這麼回事。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他的生活、生命必然不幸。如果你不幸,你娶了一個人,她跟著你不幸;生一個孩子,會因著你不幸。所以家庭是一個相當深刻的共同體關係。伊甸,很多人現在把婚姻期待成這樣一個樂園,但如果我整個的存在是一個背離神的存在,卻如何能期望借著婚姻進入到樂園裡面?!
約翰福音3:36說:「……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如果一個孩子不討父親的喜悅,以至於他的父親一看見他就生氣,那這個孩子在家裡會有好日子過嗎?人生天地間不得神的喜悅,以至於神一注意他,就對他發震怒,這個人在地上會幸福嗎?他這個存在本身是毀壞了的,扭曲了的,而這個存在一旦行動,肯定就會對神頂撞、攻擊,甚至神把一樣足以使他幸福的好處給他時,他因為裡面的敗壞,也不可能真正地、正常地接受這好處來享受它,反而會因為這個好處而遭遇更大的毀壞。這一切並不是基於局部的、某一次行動舉措不當,而是他的生命本質使他必然如此,只能如此。
你若不重生,就不能進到神有效的、足以使你蒙恩的統治裡面;你若不重生,就不能進神的國。一個在神面前蒙愛的生命和一個在神面前毀壞了並且沒有得到神的特別恩寵的生命,是完全不一樣的生命。而這樣一個毀壞了的生命,在具體的人生之中會無知,缺乏對神的敬畏;在日常的生活態度中也會無知,基於感受和衝動而胡亂行動。猶大書10節說「……他們本性所知道的事與那沒有靈性的畜類一樣,在這事上竟敗壞了自己。」在這之前的經節描述天使長和撒但爭戰時,縱然對方是敵人,都不直接毀謗、攻擊他,只是說:「主責備你吧。」但是人呢?卻完全沒有這種靈性的意識,以至於他被說成是如同無知的、沒有靈性的畜類一樣。他的本性所知道的事,與畜類所知道的事一樣,所以他會任意妄為。
有的人結婚之前,在婚前男女關係中胡鬧;結婚之後,又很輕率地離婚,自己卻覺得無辜,因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麼,也不知道發生的是什麼。這不是靠教導所能解決的,他裡面缺乏能使他足夠意識到問題所在的那個力量。以前社會整體上還有輿論和規則能勉強約束他,但現在已經徹底地沒有了外在的約束。
有一次,一群姐妹和一個師母在一起聊天,師母就建議她們:「不要管錢,不要管學歷,不要管容貌,找個愛主的弟兄。」有個姐妹就說:「教會裡哪有那麼多愛主的好弟兄啊?」師母說的是愛主的弟兄,她說的是哪有那麼多愛主的「好」弟兄,還是把那些外在的條件都加上去了,然後她接著說:「我覺得找個不信主的也行,像師母這樣當年找個不信主的,現在熱情地服事神不是也挺好嗎?」這位師母的丈夫是在結婚八年之後信主的,而且成了一個非常被神重用的僕人。此時,這位本來極有涵養的師母臉紅了,不是羞愧,而是憤怒,直接斥責那個女孩:「你胡說些什麼,你知道八年對一個女人來說意味著什麼嗎?你要真願意的話,那你就那樣。假如你想的是,像一個正常的女子那樣,婚姻中雖然有艱難,但是慢慢熬,仍然能熬過去,一起去面對,那是一回事。不然的話,你想的是用大半生的眼淚,大半生的痛不欲生的委屈,一直有的無法突破的隔膜,夜夜守著一個在外面嫖妓的男子。要是你願意這樣去做,最終以你的大愛把這個男子挽回來,那你就這樣結婚吧。」當時,她的丈夫,那個牧師也在旁邊,她直接說:「你看他現在像個人似的,當時什麼事情不做啊?!」當時就是這樣。
四、重生的人與幸福的人生
你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你若不重生,就不能進神的國。那麼重生的途徑是什麼?神怎樣使一個人重生?聖經里直接說,是借著水和聖靈。水代表道的傳講。重生的途徑就是:因著聖靈外在的工作——讀經,聽講道,又因著聖靈內在的感動和引導而產生了一個屬靈的新生命,是從聖靈生的,有聖靈的內住。這就是重生。重生與信心是一致的,信道是從聽道來的,重生也是從神的話來的;產生信心是聖靈內在的工作,重生也是聖靈內在的工作。教會中的人不都是重生的人,品格顯得好的人也不都是重生的人,重生的人會有一些與沒有基督的人不一樣的生命特徵。
首先,重生的人有對基督的委身。我不是說,他承認有神,並且按某種角度來說,敬畏神;而是說,他裡面有對三一神第二位格基督的委身。
其次,重生的人在他的生命中體驗著、也關注著永生永死,他不是只關注今生。聖經把不信的人、沒有重生的人的生命特徵描述為「只在今生有福分」的人(詩17:14);而重生的人,他覺察到自己的罪,知道這罪怎樣得罪神,並且為自己脫離了那永遠的罪進入到神的永生裡面,滿了感激。這是他對永生、永死的關心。因為這救恩,所以他裡面有歡樂,有感激。其實判斷一個人是不是真基督徒的最基本的看法就在於,他裡面有真實的、因著救恩而有的歡樂和感激嗎?——「我原來是個罪人,與神隔絕,如今通過基督而與神和好。如今我得到了天上的身份、天上的榮耀,我脫離了地獄的火,我不再受神的審判,這一切是因為神為我捨棄愛子,他為我死為我復活來為我成就的。」因此,重生的人有真實的、強烈的蒙愛體驗。有這樣的內在蒙愛體驗的人,他對人的需求了解比較深切,而對別人的愛的需求比較少。
許多人缺乏被愛體驗,就通過娶一個妻子、找一個女朋友,或者娶多個妻子、找多個女朋友這樣的方式來解決自己缺乏愛、缺乏被愛體驗的困境,害人害己。但在福音里重生了的人,他有因著救恩而生髮的被愛體驗,並有因此而來的滿足感。他也有正確的自我認識,而且這個認識最終不單指向自己,也指向別人。因為知道自己裡面的光景,知道裡面充滿了各種各樣的惡欲、自私、狂亂、懶惰,只知道自己疼,不知道別人疼,只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不管別人想要什麼,除非靠著神恩典特別地去跟這個作對,要不然活出來的樣子絕對是一個像毛毛蟲一樣的吃、吐、拉,然後一路毀壞過去的生命。「既然我是如此,周圍的人也是一樣」,這實際上帶來了一個更真切的自我認識;但另一方面,如此去了解別人時,就不會驚訝於別人的失敗。在救恩里了解人,能夠讓自己謙卑,也會容易容納別人;而且,自己謙卑能產生對罪的恨惡。
第三,更重要的,一個重生得救的人有福音的熱忱。其實人最難得的品質是忘我,你可以不太計較個人的得失、利害、損益、毀譽,但沒有一個外在的、非常強和有效的目標,人是不可能忘我的。什麼樣的人,能夠真的活出忘我的人生呢?重生,有確切的救恩之樂的人!他會有福音的熱忱,他渴望得著人,他渴望被神使用以福音去得人。當人有外在的目標,不是關注自己,而是渴望在自己身上成就神對別人的心意的時候,這個生命會不一樣。福音的熱忱本身使他產生極為專註的力量,使他在人性上、智慧上、能力上都會因一種特別的激情而產生極大的發展和成就。只有重生的人,他才真正地進入生命重建的過程,神自己在他裡面做這樣的大工程。
所以一個重生者,是「以基督為中心」信耶穌基督,而不是一般地信有神。一般地信有神跟基督徒毫不相干,釘死耶穌的人都是一般地信有神的人。一個重生者信耶穌基督,信神通過他的兒子為自己做成的永遠的救恩,而且關注永生、永死的問題,勝過關注今生的問題。
聖經不像我們這樣高看愛情,甚至於對婚姻也是。沒有辦法,我們太軟弱了,不結婚會出很多毛病,所以還是結吧。但要是沒有那麼軟弱,能不結的話,不結也罷。這是保羅的教訓。但這教訓是基於什麼?——生命里已經有的、真正寶貴的東西,不是通過婚姻建立的,而是在婚姻之前,你通過耶穌基督獲得的。只要有了那個,有婚姻不多什麼,沒婚姻不少什麼。你的婚姻變成了一個可衡量的東西,因為你在救恩里,有了一個不可衡量的把握、確據和福分。也正是因著不可衡量的把握、確據和福分,你裡面有了一個如此不同尋常的滿足和能力。
我們一起禱告:親愛的神,你帶領我們今天去面對你的命令。你告訴我們,必須要被聖靈重生,不然以我們原有的生命,無法承受任何真正的福分。主,求你引領我們,使我們真實地面對我們的確據和把握,面對你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做的,免得我們沒有,卻自以為有,免得我們以為現在擁有的就是,卻錯過了真正的生命的甘泉。謝謝你,這是奉耶穌的名,阿們!
下篇 被福音支配的婚姻
一、婚姻問題的實質:靈魂的饑渴
於是到了撒瑪利亞的一座城,名叫敘加,靠近雅各給他兒子約瑟的那塊地。在那裡有雅各井。耶穌因走路睏乏,就坐在井旁。那時約有午正。有一個撒瑪利亞的婦人來打水,耶穌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那時門徒進城買食物去了。撒瑪利亞的婦人對他說:「你既是猶太人,怎麼向我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呢?」原來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沒有來往。耶穌回答說:「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他,他也必早給了你活水。」婦人說:「先生,沒有打水的器具,井又深,你從哪裡得活水呢?我們的祖宗雅各將這井留給我們,他自己和兒子並牲畜也都喝這井裡的水,難道你比他還大嗎?」耶穌回答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涌到永生。」婦人說:「先生,請把這水賜給我,叫我不渴,也不用來這麼遠打水。」耶穌說:「你去叫你丈夫也到這裡來。」婦人說:「我沒有丈夫。」耶穌說:「你說沒有丈夫,是不錯的。你已經有五個丈夫,你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你這話是真的。」婦人說:「先生,我看出你是先知。我們的祖宗在這山上禮拜,你們倒說,應當禮拜的地方是在耶路撒冷。」耶穌說:「婦人,你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神是個靈(或無「個」字),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婦人說:「我知道彌賽亞(就是那稱為基督的)要來,他來了,必將一切的事都告訴我們。」耶穌說:「這和你說話的就是他。」(約4:5-26)
這裡有一個生命里滿了饑渴的人,她想用物理的方式——「在外面」打水來滿足她的饑渴。許多人面對婚姻時,心態也如同這個饑渴的人奔向井邊,不是正當地、自然地想要履行自己生命中的一個本分,也不是期待在這個本分里承受上帝的天恩;而是因為裡面的懼怕、焦慮,因為意識到自己沒有足夠地被愛,因為渴望被愛,於是就出去找。
裡面的饑渴是所有在這個世上活著的人的常態,所以人面對焦慮時產生的最基本的動作就是「吸」,例如吸毒、吸煙、喝酒、嗑瓜子……人稍稍有點不安的時候,下意識的,就是想要用外面的東西填補。這樣做常常會上癮,吃零食上癮,吸煙上癮,喝酒上癮,吸毒上癮,打麻將贏了上癮,輸了也上癮,結果造成更大的焦慮,而這更大的焦慮仍然是繼續通過做吸入的動作去解決。
面對這個饑渴的、來打水的女子,耶穌要使她看到自己生命的真相,就從水開始談她生命的需要。耶穌跟她說:你去,把你丈夫叫來。她直接回絕說:我沒有丈夫。但沒有想到耶穌接著說:你說沒有丈夫是對的。因為你有五個丈夫,現在和你一起過的那個人還不是你的丈夫。——這個從一開始就饑渴,而又不斷試圖通過找男人來緩解這種饑渴的女子一直是罪人形態的一個基本展現。
今天婚姻中絕大多數問題的起因就在於男子和女子試圖用對方來緩釋自己靈魂裡面的焦慮和饑渴。「我太孤單了,我需要一個人來愛我」,「我內里特別沒有確信,我需要一個人來給我確定的愛」,「我特別沒有安全感,我需要一個不遷移的保護」,「我需要一個人完全不在乎我是什麼樣,卻又完全地去愛我」……諸如此類。而這樣的愛沒有人能給你。如果有一個人不小心被你看成是能夠承擔這個期待的,以至於你娶了她或嫁了他,你們終會陷入絕望之中。為什麼?不是因為遇人不淑,而是一開始就把不正確的期待放在了根本不能滿足這一期待的人身上。
著急戀愛的人是不適合戀愛的,因為他(她)現在還沒有學會接受他(她)生命中任何不合乎自己慾望和期待的事情,也更沒有學會單單在基督的救恩中經歷一種滿足感。著急戀愛的人往往也是戀愛不成的,女人看到這個男人過分地著急,心裡就對他不安,「他指著我救他,我還指著一個人來救我呢。」男人也是一樣,「我期望找到一個我怎樣待她,她都不會覺得不幸福的人,而這個女人期望通過我善待她來得到幸福,我還不起這筆債,趕快逃命吧。」結果不成。
這個撒瑪利亞女子有五個丈夫,而現在和她同居的人又不是她的丈夫。很顯然,她在婚姻兩性關係中處於極端不正常的狀態。其實我們不容易猜測說,到底是這個女子不斷地厭倦了她所找的男人,還是她不斷地被所找的男人厭倦,但這兩者本質上沒有區別。實際上,我們面對的是這樣一個人,她試圖在異性的關係中解決自己內心的空虛和失落感,處於一種自我中心的狀態,她的世界裡沒有來世,只有今生。在今生中,她有時深刻地體驗到對自己的存在將要沉淪的焦慮,她沒有價值感,沒有穩定的可以倚靠的愛和支持;從聖經的角度來說,就是沒有真正的被神稱義,被神賦予一種正當性。她借著別人盲目的寵愛和犧牲來滿足自己,因此無論在戀愛還是生活中,她很少認真地想到自己應該擔當的責任,更沒有想到自己應該擔當他人的難處。她既不想承擔自己的責任,也不想承擔他人的難處。
二、婚姻期待的破滅:以錯誤的方式尋求滿足
在我們的生活中,常常見到這樣的實例:有一個男子帶著工作中極重的挫敗感回家,面對他的妻子,他很想把這一切傾瀉到他妻子身上;但是經過了一些生活的歷練之後,他學會了「今天我要為我的愛妻不這樣做」,他咬緊牙關,自己來承受。因此當他回到家裡時,完全沒有感受到,也沒有體會到,妻子在沒有經驗的情況下照顧兩個孩子——一個三歲、一個四歲,把家裡撲騰得一塌糊塗,她也在極重的挫敗感中,多麼期望晚歸的男人能給她一點安慰。男人沉默著,歇息、睡覺了,此時他所體驗到的是自己為妻子作了重大的犧牲,他本來想把憤怒發泄到妻子身上,但,他忍住了,這已經遠遠超出他自己平時能夠有的德行和正常的狀態;然而,此時妻子覺得他極為冷漠,她無法再忍受下去。我們可以想像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這其實是一種極度自我中心的狀態,渴望通過外界的、跟自己關係親密的人得到支持。他(她)不怕被別人控告,因為他(她)可以比較容易地宣稱自己的軟弱,而且他(她)可以經常控告男人,控告女人。他(她)在教會裡也特別容易控告,「你連我這點胡鬧都忍受不了,你哪有什麼愛心」,「他還是老信徒呢,還跟我發脾氣」,其實他(她)已經這樣發了三年的脾氣了,卻要求別人一直容著自己。
當你們在尋找丈夫或妻子的時候,所期待的是什麼?有時,男人和女人,試圖進入戀愛時,都對對方有一種角色性的期待。比如說,相當多的男人裡面得不到真正的肯定,就期待他的女友是他的「粉絲」,滿足他「被推崇、被稱讚」的願望。他期待一個盲目崇拜自己的女孩,一個蠢笨到一個地步的女孩,對他所做的一切都發出驚嘆:「啊!是嗎,你會這個。啊!你會這樣。」這類人進入戀愛時最主要的做法就是炫耀,而到了一定地步之後,他自己會開始累,因為他必須不斷地用別的驚奇引起這個女孩的驚嘆;當他無法做到時,就試圖去找另外一個女孩的驚嘆。
還有一些男人,他所期待的是一個好保姆——「該起床啦,該上學啦,寶寶」。無論你做了何事,只要投到她的懷裡,她會安慰你,接納你,但是做得過分的時候,她會責備你。他期望自己乖點,被她稱讚,這就算是他為女友做的最了不起的事情。
還有一些很幼稚的人,期望一個玩伴。「哎,咱倆一起玩電子遊戲呀?」他經常拿出自己喜歡玩而且玩得好的那些東西,鼓動女友跟他一起玩,而往往男孩跟女孩喜歡的又不太一樣,這時候就出現問題。他在找玩伴,「將來結婚嗎?」「不知道。」「結婚之後,你期望我們的家庭會有一個怎樣的將來?」「不知道,不想它。」——他還那麼著急,渴望戀愛。這類人活在不需要負責的童年狀態,但這不單單是人格不成熟的問題,而實際上是一個因離開了神而孤單的生命,想要用外界的不正確的方式來滿足自己內里的需求。
也有一類人,他期待的是別人的艷羨。男人有他特定的心理,「一個校花級的女孩,如果跟我好,那不得氣死、嫉妒死同宿舍的室友啊!」這是他在這個賣弄里所想到的最大的幸福。這個幸福與戀愛無關,與他所愛的那個人無關,而是他和室友的一個賭博式的遊戲。
當一個男人,對於他所「戀愛」的女子所抱的期望就是滿足自己的某種需要,他不會對她有很真實的感受、關切、興趣;他從不去想對方需要什麼,實際上,他根本就沒有關注對方是誰,對方想要什麼,他的關注點一直是自己,而且他享受跟她的這個關係。
有些女子也是一樣。有的女子所期待的是「爸爸」。她期望有一個極有權勢、極愛她的爸爸,因此,她可以做任何愚蠢的事,爸爸最嚴厲的責罰就是皺眉,只要她抱著爸爸撒個嬌,爸爸馬上就解頤而笑,事就這樣過去了。這個期待有時會變成宗教性的期待,有人認為信仰就是這樣,也有些人把這個期待投入到戀愛中,她對對方實際的情形不感興趣,她感興趣的是滿足自己某種情感的缺失。
也有一些女子期望的是崇拜者,這跟男子期望女子是他的崇拜者一樣。她的性格特質必須成為她期待的那個男子評價女子的標準,如果她乖,男子的標準就是「乖女孩是好女孩」,但如果她野,男子的標準必須重新修改——「野女孩是好女孩」。她渴望的是這樣。
我不是說這些心裡的渴望不正當,但是當把這些渴望投放到戀愛的關係中,以為這就是自己在愛情里應該被滿足的,此時最直接發生的事情就是,你沒有把對方看作一個獨立的、完整的、神按照他旨意而造的另一個人;對方的完整性、獨立性,和神的關係有著特定價值的目標都完全被忽略。其實對不信的人來說,戀愛中唯一的激情就是青春本身帶來的男女性愛方面的激情,但是居然連這個激情都不能使人稍稍脫離自我關心,以對方為中心,這是何等可怕的事!一般人們會說這是性情的問題,但歸根結底這仍然是信心的問題。如果你還沒有被福音支配,其實你不適合戀愛。這不是一般的會不會和別人相處的問題,而是你的生命有沒有能力、實實在在地突破自我關注,在和神的關係中關注別人的問題。
三、解決的唯一途徑:活水的泉源
「凡喝這水的,還會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涌到永生。」這裡提到兩個「水」,一個是蓄水池的水(當地的「井」不是水源而是蓄水池),物質的水,能暫時壓住心裏面的焦渴,但撲不滅裡面焦慮的火,所以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無論你在這世上期待以什麼來滿足自己,一旦離開那真正的水源,必然還會再渴。你可能會試圖換一個水源,但那沒有用,問題不在於外面的井,而在於心靈里的狀況。中國人說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靈魂里有焦渴的火,一個美麗的女孩能在這樣的焦渴中增加什麼呢?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凡用井水來解渴的人還要再渴,凡通過性愛的激情來解渴的人還要再渴,凡通過增加朋友來解渴的人還要再渴,凡通過用更多異性眼光的關注來滿足自己的人還要再渴,想靠權力來解決自己內心焦慮和不滿足感的人還要再渴,所有沒能在福音里獲得滿足感的人都是仍然饑渴。
井水是死水,耶穌說他能給活水。死水,活水,湧泉,這是耶穌在這裡用的三個——一個比一個更有活力、更能帶來生命的水的景象。女子說:你把這活水、這能在人裡頭成為泉源直涌到永生的活水給我好嗎?耶穌說:你去叫你丈夫來。女子說:我沒有丈夫。耶穌說:你說沒有丈夫,是不錯的,你已經有五個丈夫,你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此時,這個尷尬的、過分的、個人性的問題,讓這女子難堪,她試圖轉到一個相對來說非人格性的問題里。什麼問題呢?在哪兒敬拜。既然耶穌看起來很有學問,也知道一些別人不知道的事,那麼聊一聊屬神的事吧,於是她問道:「我們的祖宗在這山上禮拜。你們倒說,應當禮拜的地方是在耶路撒冷。」——正確的敬拜地點是哪裡?耶穌說:「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這是一段常常被人領會錯了的經文,我們常以為聖經的原則是:敬拜神不在於任何地點,任何時候,只要你誠懇地、真心實意地敬拜,就會被神接受。但這裡所講的其實是,誰來規定敬拜地點?是猶太人的規定,還是撒瑪利亞人的規定,還是上帝自己的規定?對在一個特定的地方敬拜神的規定,不是人自己編造出來的,而是上帝為人作的規定。上帝禁止人在任何一個地方按自己的選擇來敬拜神,而只能在一個特定的、上帝指定的地方敬拜神,只有在這個地方的敬拜才能被神接受。因此,耶穌說:「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這肯定了猶太人對救恩地點的說明,那就是只能在一個特定的地方敬拜神。但他接著說,「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 敬拜的地點是神定的,但到了一個時候,敬拜的地點就不再重要了。耶穌在這裡宣告說,那個即將來到的「時候」,如今就是了。整個猶太民族和外邦人,可以自由地敬拜的時候還沒到,但對撒瑪利亞婦人來說,因為她正面對耶穌,所以現在就是了。這個婦人說:「我知道彌賽亞要來,他來了,必將一切的事告訴我們。」耶穌說:「這和你說話的就是他。」——有區別力的地點變成了特定的這個時候,特定的時候變成了決定性的人物。那麼真正的結論是什麼?你們不可以隨意地,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敬拜神,必須在指定的時候和地點來敬拜神。這指定的地點和時候,實際是那一位——The Person,「這和你說話的就是他」。換言之,人不可以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敬拜神,只能通過那一位來敬拜神;不通過那一位,人不能敬拜神,不能認識神,不能正確地談論神;唯獨在那一位裡面,你和神進入有效的關係。這是基督教最核心的真理。
因為罪而與神隔絕的人,通過耶穌基督而進入和神有效的連接,於是從饑渴進入滿足。當你在基督里得到滿足之前,你試圖通過一個女孩得到滿足,這會出問題。你先在基督里得到真正的滿足,你生命的根本問題得到解決,以至於你作為一個蒙了恩的罪人,成為上帝恩典和賜福的一個器皿,來與神給你指定的這個配偶一起來承擔這個軟弱,這個失敗,這個罪性,這隻有在基督里的人才有可能承擔。
相當有意思的是,在這個故事的結尾,女子留下水罐往城裡去。她拿著水罐本來是想解決她的饑渴,但是滿足臨到她,使她不需要帶水回去。她正午來打水,是為了避開因為不道德的生活而引起的人們的非議;但這時,她把自己不道德的生活袒露在人們面前,是為著宣揚那一位,已經來了,他就是基督。什麼樣的滿足感、被愛感、確據使她扔掉了水罐,不再在乎人們喜不喜歡她?她在井邊遇見了真正的水源,得到了這個真正的水源,帶回了真正的水源。
四、真正的滿足:成為被福音支配的人
此前的撒瑪利亞婦人是完全沒有信的人,但一個已經信的人,若離開救恩的泉源試圖在別處解決靈魂的饑渴,他的狀態與這個婦人沒有什麼不同。有時一些人看起來好像是真信了,他也重生了,因此常常有真信徒的表現,有感激,對別人熱心,但是他的整個人生沒有同樣地被這福音支配,他的心有一部分仍然在今生上,他的關注點仍然在人所能看得見的事物上,而不是在神借著耶穌基督向他所做的那件事上。此時,他原有的肉體性情並不會因著「信了」徹底地被克服。教會裡有這樣的人,在小組查經、一起禱告的時候特別愛主,但是在生活中具體的選擇上,他仍然說:「我當然愛主,但是這些基本的需要得有吧。」而往往他對這個「基本的需要」有很高的標準。
現在福音支配你嗎?現在福音怎樣支配你?你和神的關係在支配你的生活嗎?你在乎他的聖潔嗎?我有時候覺得自己不夠愛神,如果我有比肉體的歡愉、人間的情愛、人間的虛榮更在乎的事,我會因著這件事的緣故而厭惡這些屬世的引誘的;如果基督的愛果真在激勵我,我會更有能力抵禦低下卑賤的私慾。神使你滿足,並且支配你的生活選擇嗎?
被福音支配的人格外熱愛和順服神的話語。因為是道顯明了耶穌基督,那麼對我來說,道就是最重要的,因為耶穌基督對我是最重要的。基督是有形有體地顯明神,他有非常具體的內容,這個內容唯獨通過神的話能認識。唯獨在這話里我得到了滿足,於是水罐不重要,那說出我一切的先生才重要——這是撒瑪利亞婦人的經歷,但這是你的經歷嗎?你是在被福音支配的一個存在嗎?
被福音支配的人有真實的蒙愛感。在福音裡面產生真正的蒙愛感、蒙愛的確據和體驗的人,他才可能真正進入對別人的需要、軟弱、問題、麻煩、罪惡、罪性的擔待裡面。為什麼?因為他體驗過被擔待。在和基督的關係中,你體驗了軟弱、失敗、敗壞是怎樣完全沒有攔阻地被接納的,你體驗了你是被接納的,你真實地確信你是被接納的,自然你看待別人的方式就不一樣了——既然我被接納是因為基督的緣故,那我接納別的軟弱的罪人不是理所當然嗎?
被福音支配的人有使命感。基督徒是否有明確的使命感是非常重要的,我自己不能理解在生活中沒有激情的基督徒,因為他們被激動人心的事情控制,他卻沒有激情,他裡面怎麼啦?他宣稱天上的神為他捨棄他唯一的獨生子,愛了他,為他死而復活,他言之鑿鑿地這樣宣稱,但在他具體的生活里絲毫不像是經歷過這樣一個事件的人。
十字架上的愛能夠帶來全新的、足以支配人一生的使命,當你有這個使命感的時候,你的生命會單純和專註。在生活中,有人的性格有明確的原則和方向,有人會瑣碎;在不信的世界中,這種瑣碎是性格,但對於基督徒瑣碎不是性格,而是在信仰中不夠專註而造成的渙散的生活狀態。沒有使命感,沒有方向和目標,說到底就是:自稱信,其實不信,因為他沒有被福音支配。當我們真實地這樣經歷福音的支配的時候,內里會不一樣。
被福音支配的人會有心裡的坦蕩。今天的人只有不信里的忐忑,沒有信心裡的坦蕩。信心裡的坦蕩不是一個無謂的、自我中心的某種自我期許——「上帝肯定會給我好多錢,上帝肯定不會虧待我,不給我房子的」——不是這個,而是上帝已經把我們生命中真正需要的一切,以誰也不能奪取的方式給了我;此外,再增加或減少都絲毫不會影響到這個。而在此前提下我可以以任何方式順服上帝在我命運中的安排,接受他給我的祝福,也接受他給我的難處,在這一切事上,我所做的也僅僅就是謹慎而且坦蕩。當生活中經歷難處的時候,上帝在看你答題,不是別人會怎麼看,而是上帝在看。當你以神中心、以他的愛為中心來回應他——「主啊!你把兒子給了我,我呢,接受你給我一切的安排,同時,我要向你忠心地交卷」——那時生命里會坦蕩。有又如何,沒有又如何,誇讚我又如何,罵我又如何,多了又如何,少了又如何,沒有什麼能脫離神的安排,但神自己肯定在看我如何面對這一個個問題。
在一切事上坦坦蕩蕩,不計得失卻極力討神喜悅,生命的能力其實是在這裡。你們對自己的人生有什麼期待?再過十年二十年,「噢!我期望那時我至少有180平米的房子」,那時你的體積有那麼大嗎?你需要的不是這個,而是那時你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在和神的關係中,被神當做怎樣一個器皿來使用。
「啊,我倆都願意爬山,興趣相通,我們倆談戀愛吧」,你們可以作爬山的玩伴,但不適合談戀愛。生命里要有一致的、足以貫徹終身的一個目標,在那裡你能夠確定真正生命意義上的同志或夥伴。事工上的負擔也要常常調整以至於確認,在此你才可能真正發現:我是誰,對方是誰,而且能夠彼此擔當。先在基督里得到真實的滿足,不要用愛人來解決你的焦渴,而得到這種滿足的人要實實在在地被你所信的福音支配,並在這個道路上,接受神給你安排的同路人,不在乎外表、收入和屬世意義上的前景。
我們一起禱告:主啊,你教我們在你裡面成為你喜悅的人,好讓我們能被你用來去建造另外一個人,先讓我們在你裡面有真實的歡喜和滿足,免得我們去掠奪別人的歡喜和滿足,謝謝你,這是奉耶穌的名,阿們!
註解:
1、本文根據作者所在教會於2012年5月舉辦的一次婚戀講座的錄音整理。——編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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