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間禁忌(四)
06-13
中國民間禁忌(四) 房事禁忌(1) 1婚戀房事禁忌房事是指性行為、性生活。婚姻是性行為、性生活的合法化。那麼在婚姻禁忌中,凡屬於男女雙方禁忌結為婚姻的,實際上都包含有禁忌他們之間發生性關係的意義,因此在上文中所提到的擇婚禁忌(包括氏族內外、同姓異姓、表親血統、長幼異輩、等級差別等情況下的擇婚禁忌)和議婚禁忌(包括婚齡、生肖、門戶等方面的禁忌)都有房事禁忌的性質。例如佤族婚俗中有同姓不婚的禁制,實際上也意味著嚴厲禁止同姓之間發生性行為,他們以為這是大逆不道,會觸怒鬼神。如有人違犯,全村人、全姓人都要受鬼神的懲罰,會遇上旱災或澇災。如果發生了什麼災禍,他們也往往會從這裡尋找原因,懷疑是有同姓人發生了性行為。據《佤族簡史》雲,「一九五七年春旱,西盟永廣寨飲水都感到困難。該寨頭人認為有人亂倫了,便到處偵察,一天晚上,發現艾香的養子與同姓人發生性關係,於是頭人便擊響了木鼓,立即有很多人手持火把、長刀奔跑寨內,邊跑邊吹家畜(按他們的習慣,在這種情況下,誰家的家畜都可以砍,最後由亂倫者賠償)。艾香的養子嚇得逃跑了。艾香趕快請魔巴殺雞做鬼,求鬼神饒恕,並向因此損失家畜者一一賠償」。可見性行為的禁忌是可以與婚姻禁忌相一致的。黎族在允許通婚的範圍內,可以參加「放寮」。據吳存浩《中國婚俗》云:「(黎族)參加『放寮』的男女主要是未婚青年人,但是,已婚尚未落夫家的女子亦可參加。這樣的女子『放寮』中發生性行為一般也不受社會輿論的譴責,與別的男子所生子女不但不被夫家刁難和歧視,反而受到歡迎。至於寡婦參加『放寮』,更是無可非議的事情。但是,『放寮』對象必須和通婚範圍一樣,嚴禁在同血緣氏族內部進行,同血緣的人不能通婚,也不得『放寮』。」這裡,通婚的範圍幾乎等同於「放寮」的範圍了,當然這不是一個共性的規律,並不是所有民族都是如此的。但從反面來看,不能通婚的人,也不得「放寮」卻對理解性行為禁忌和婚姻禁忌的一致性是有所幫助的。從以上列舉的兩個例子來看,性行為禁忌和婚姻禁忌是可以相一致的。凡是禁忌通婚的,也就禁忌發生性行為。這一點尤其在婚姻的群體意識方面,表現得更為顯著。這是與原始時期的圖騰禁忌和亂倫禁忌有直接關係的。至於婚前性行為禁忌,主要是指允許通婚的男女在結婚前的性行為禁忌。它主要是關於個人的身體和精神的,而一般於群體無直接的利害關係。當然,從道德風尚出發,這種禁忌也體現著整個群體的意向。由於這方面的實例,我們在前面「婚姻禁忌」中已經談過不少,這裡,就不再重複了。2婚外房事禁忌中國大多數民族禁忌婚外性行為,以為是極其不道德的事情。廣義的說,婚前性行為也是屬於婚外性行為範疇的。婚前性行為的禁忌,在於女性更為嚴厲。漢族舊時「洞房驗貞」和男性對於新娘一定要是處女的強調都體現了這種觀念的存在。對於男子,雖然也是禁忌婚前有性行為的,但舊時實際上並不十分嚴格。尤其是對於富家子弟,有些地方甚至鼓勵男子婚前在性生活方面的放蕩行為。這雖然不合禮教,但至少這種性行為是被認作一種享樂的,而非危險的、可怕的事情,因而它不是被堅決的制止的。如果同一民族中一種禁制只是針對一部分人的,而另一部分人則可以不受此約束,那麼它一定是社會化了的、制度化了的禁制,而不再是與恐懼、危險相關的,出自人們內心的禁忌了。中國還有一些少數民族對男女婚前的性行為並不看重,不但不禁忌,還設有公房,為了提供方便。但是,發生了性關係,或者有了孩子之後,便要結婚,否則會受到輿論的非難或物質的懲罰。一旦結了婚,便不能再有婚外的性關係了。有些民族有不落夫家的習俗,其婚外性行為禁忌的時限是被延續到長居夫家之前了的。這說明,結婚或者有孩子,或者長居夫家便是一個禁忌的符號,一個自由的(不受婚約限制的)性行為的終止符號。凡是有婚姻形式存在的民族和社會裡都會有婚外性行為禁忌(亦即婚外房事禁忌)。違犯這一禁忌的性行為都要受到譴責和懲罰,因為,沒有被禁止的性行為也就無所謂合法的性行為了。狹義地講,婚外性行為禁忌,是指已經結了婚的人又與第三者發生的性關係、性行為。這種婚外性行為是不合法的性行為,因為它極易引起亂倫畏懼。據信,婚外性行為是會給自己或他人帶來災難的。漢族中流傳的俗諺:「賭近盜、奸近殺」、「賭博場里出賊情,花柳巷裡出人命」、「過去桃花運,就是窟窿山」,便是這種思想觀念的反映。民間還以為「萬惡淫為首」。如果有婚外性關係,將會導致輪迴報應,所謂「淫人妻女,吃谷還米」。許多傳說故事中都有淫人妻女的人,自己的妻女又被他人所淫亂的情節。這是冥冥中落在當事人頭上的自我報應。如果被人捉了奸,大家還可以對其實施公眾的現實的處罰。漢族是這樣,其他一些民族也是這樣。據《佤族社會歷史調查》云:「(佤族)男女婚後不能再與第三者發生性關係,否則當事雙方會受到全寨人的處罰,有因此而被罰牛數十頭的。」《開封民俗》也指出:「按###教的教規,除了正當合法的婚姻外,嚴禁兩性之間發生不正當之男女關係,一旦發生,會遭到嚴厲的罰處,且為全體回民所唾棄,幾無容身之地。」可見婚外房事禁忌在中國許多民族中都是很嚴格的。 房事禁忌(2) 3養生房事禁忌即便是合法的夫婦間的性生活、性行為,也有許多禁忌,這多數是出於健康方面的考慮。俗以為淫慾過度,會損傷身體。前文已經講過,人們對於精液的認識是很神秘的,以為那裡面含有某種精氣、元神,一滴精水,萬滴血水,精液是比血液更珍貴的東西,因而房事過多會損神折壽的。俗話說,「色是刮骨鋼刀」,「貪花,不滿三十」就是這個意思。房事年齡的大小,體質的強弱,也有關係,台灣俗諺「驚死暝暝一,不驚死暝暝七」,是說怕死的一晚上只交合一次,不怕死的一晚上交合七次。誰不怕死,所以男女房事過度就成為一種禁忌了。還有一種說法是「二更更,三暝暝,四數錢,五燒香,六拜年」,意思是,二十歲時每更可交合一次;三十歲時一晚上可交合一次;四十歲就要像一五一十數錢那樣,每五夜交合一次;五十歲時就要像初一、十五燒香那樣,每半月一次;到了六十歲就要像一年一度的拜年那樣,一年只能交合一次。這些規勸節慾的俗諺是有一定的養生健身的道理的。在民間,也確實起著禁忌淫慾過度的告誡作用,直至現今,社會中仍有不少事業心強,成就欲大的人,每每以禁約房事來逼促自我上進。甚至有禁慾、節慾可以直接影響到貨幣、糧食、物質增長的迷信思想存在,俗以為禁絕房事可以使精力得到儲存,並因此而影響到其他事物也產生類似的效應。《素女經》中也有此類勸誡。其言曰:「人年二十者四日一泄;年三十者,八日一泄;年四十者,十六日一泄;年五十者,二十一日一泄;年六十者,畢,閉精勿復泄也。若體力猶壯者,一月一泄。凡人氣力,自相有強盛過人,亦不可抑忍。久而不泄,至生癰疽。若年過六十,而有數旬不得交接,意中平平者,可閉精勿泄也。」還有的時候,房事雖不過多,也會損傷身體的。如在身體勞累睏乏時是禁忌房事的。俗話說「百里行房事者病,行房百里者死」。意思就是遠行前後禁忌行房事。走遠路後再房事會生病的,而行房事後再走遠路就更危險。行房事的危害還與人的情緒有關。一般心情鬱悶、憤怒的時候是禁忌房事的。因為情緒悶躁、惱怒是肝火太盛的表現,此時行房事,會火上澆油,傷肝損脾的。另外,受到驚嚇之後,情緒緊張,也不能行房事。還有吃得太飽或空肚腹時也不宜行房事。俗以為醉飽後行房事會損傷五臟,空腹時行房事會大傷元神。凡有病,或病未痊癒時都禁忌房事,俗以為癆病者,性行為的要求很強烈且頻繁無克制,然而癆病者最忌行房事,雖已養好痊癒,看上去很強健了,仍要斷欲一年以上,否則,將無可救藥。生瘡出痘後,如未完全復原,千萬不可行房事,否則,瘡破痘發,無可收拾。眼疾未愈或始愈,不可行房事,否則眼會失明。傷筋動骨的,要養好傷後再斷欲兩個月才行。俗話說,「傷筋動骨一百天」,即是一百天才能復原的意思。那麼行房事則需要再加上七十天才行。否則百日內行房必死,剛過百日就行房也會導致殘廢。行房的場所忌陰冷,竹席上忌行房事。因竹子性寒冷,犯者易感寒氣,將來會落得腰酸腿疼。台灣民間有忌與白虎女子行房事的禁例。白虎指女陰無毛者。其由或為對少女的保護作用,或以成年女子陰戶無毛為異常凶象,故禁忌之。行房事時男女的精力十分集中,事後,雙方都鬆懈下來,需要休息。此時是本身防禦力量最虛弱的時刻,因而也就有許多禁忌,以保障房事後不會發生災難。民間以為行房後,最忌飲涼水,尤其是剛從井中打上來的「井巴涼」(水)。喝涼茶,扇扇子也不行。行房後,暑天不可貪涼,冷天不可冒風雨,否則男縮陽,女縮乳,四腳冰冷,不是落疾病,便是會死亡。婦女行房後,忌馬上乳嬰,恐血氣受損,對嬰兒也有不利。為了節慾,為了防止性行為的混亂,民間禁忌男女平日接近能夠引起性慾的事物。要求「多沐浴,少情慾」;「男勿看春,女勿看燈」,「美女不觀燈」。因為燈節上人群簇擁,男女混雜,摩肩擦背,難免引起苟且之事,所以乾脆禁忌女子觀燈,也就防止了淫穢的事情發生。鄂溫克族還有禁忌寡婦參加群眾性的娛樂活動的習俗,也是防止有不名譽的事情發生的。漢族民間以為「寡婦門前是非多」,一般男子都要盡量少與寡婦來往,以免發生誤會,或者真的有不正當的性行為發生。這些除了對寡婦不公正的歧視態度以外,也都是房事禁忌的擴延。《紅樓夢》、《西廂記》過去是被認作「淫書」的,因而禁忌婦女觀看。俗語有「男不看西遊,女不看紅樓」、「男人莫看三國,女人莫看西廂」。但是,為什麼只限制女的看紅樓西廂,而不限制男的看呢?顯然,舊時在夫權社會中,婦女是被看作「淫佚」的禍水的,一切不正當的男女關係,都歸罪於女性了,男性只是受誘惑而已。這當然是不公平的,是性歧視、性壓迫的表現。4不潔房事禁忌中國民間有性行為不潔的觀念。其不潔之來源,主要是婦女不潔的觀念引起的。婦女之月經,被視為「血污」,俗以為是不潔的。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就指出:「女子陰類也,以血為主,其血上應太陰,下應海潮,月有盈虧,潮有朝夕,月事一月一行,與之相符,故謂之月水、月信、月經……女人入月,惡液腥穢,故君子遠之,為其不潔,能損陽生病也。」所以男子以此卑視女子,說女子是不潔的。除了在月經時禁忌行房事外,也視一般房事為不潔的行為,常常小心避忌之。東北地區有「寧承喪,不承雙」的說法,即是寧可把炕借給人辦喪事用,也不願意借人結婚用,認為借給人結婚用,會髒了自己的炕,會遭晦氣的。如果夫妻外出借用人家的炕了,臨走時一定要扔下幾個錢,叫「買炕錢」,是對自己不潔行為的一種贖罪。漢族、布依族及其他一些民族中都有忌外來夫婦在自家同宿的習俗,包括自家女兒、女婿也是如此。否則便於家不吉利,或說會影響自家後代子嗣的續衍等等。浙江一帶,船家也忌諱男女搭客在船上交媾。鄂倫春族、漢族等許多民族中都有禁忌孕婦、產婦行房事的禁忌習俗。在懷孕期間,尤其是大月份(8~9個月)時,忌房事,是恐胎兒受損,怕早產。又有此時行房事,會導致生下的孩子長大後好淫佚的說法。產後「過月子」期間,忌房事,是認為產婦身上不幹凈,會使男女染上疾病。 房事禁忌(3) 5褻瀆房事禁忌由於認為性行為是不潔的,所以又產生出性行為會褻瀆神明的觀念。於是在鬼神常在的地方,或者鬼神出沒的時間裡,在與鬼神交往(遭遇)的場合下,或者涉及到鬼神意志的方面都是禁忌行房事的,惟恐褻瀆了鬼神,使人們自己遭受不幸。例如在日蝕、月蝕、暴風、驟雨、地震、電閃、雷鳴、水災、旱災、雹災、蝗災、瘟疫等情況下會有房事禁忌的心理反映。以為此時行房事是對天意的違背,是對天神的不敬,是對鬼神意志的褻瀆。或許那災厄正是由於這種褻瀆才來臨的,或許還會因這種褻瀆而繼續發展下去,惡化下去。因此,人們在這些情況下禁忌房事,並幻想由自己的節慾而能感動上蒼,感動神靈、鬼魅,使它們不再降下災難。另外,在宗祠里、祖堂上、廟宇內、宮觀中、神龕下、井灶旁、墳墓地、棺柩處等位置都是嚴禁行房事的。因為這些地方都是鬼靈神明常居地或出入處,男女如在此交合,勢必會褻瀆、觸犯了鬼神精靈。如果惹得它們惱怒起來,是會給人類降下災禍的。雲南彝族阿西(阿細)人有祭密枝活動,這期間,禁忌夫妻同床。清代南方賽水神活動期間也禁忌夫妻同床。據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槐西雜誌篇」雲,在賽水神活動中,曾經有一名當會首的舵工,因「一夕犯不潔(即指房事),方跪致祝,有風刮灰撲其面,骨栗神悚,幾不成體。退而拂拭,則額上現一墨畫秘戲圖,神態生動,宛肖其夫婦,洗濯不去,轉更分明,故以膏藥掩之也」。其意皆為祭祀神明期間不得行房事,否則必會受到神的懲罰。因為天地是天神地祇的駐處,所以民間有禁忌在露天野合的俗信。俗以為男女交合必在避開天地的房間里、床鋪上。因而將性交行為雅稱為「房事」、「床第之歡」。不在房中交合的則稱之為「野合」。野合是犯忌諱的。野合會污穢天地,冒瀆神明。違犯禁忌者會遭五雷轟頂,被劈而死。其用意當在於以此來恐嚇那些男女間不正當的性行為。漢族及其他一些民族在這種思想觀念的影響下,積久成習,養成了行房避天地,進而避人耳目的習俗。據張紫晨《中國民俗與民俗學》云:「(真臘國)行房不欲令人見,此俗與中國同。」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云:「(苗族)獠人夫妻異宿,唯于晴晝,牽臂入山為樂。於路口插松竹,以斷往來。謂之插青。見者即避。如或誤入,刀斧相加。」又云:「(苗族)夫婦野媾,插青路衢,以斷行路,不知誤入,張弩射之,媾精入地,是生短狐。」性行為忌諱直露人前的觀念,還形成了一種道德風尚。俗話說:「上床夫妻,下床君子。」「君子廳,小人房。」即是要求盡量使夫妻之間的性行為、性生活不外露的。民間,不但忌諱公開談論性行為,就是夫妻間在這方面也都諱言極深。一般行房事還要避開日月燈光能照耀到的地方,要在黑暗中進行,否則,即使在房中也怕不夠隱蔽。這足以反映出民間對房事的保守性和隱蔽性。由於長期以來,行房事都是隱蔽的,因而,一旦行房時被人撞見,便會驚慌失措,羞愧難當。雖是夫妻,也會駭然,若是不正當的兩性關係,就會更加驚恐。然而,行房被人撞見,因而受驚嚇,感羞恥而病傷夭亡者也確實不乏先例,所以行房忌被人見也成為一種禁忌風習。比較起來,在一般民眾心目中,行房事避天神地祇的觀念倒不是那麼自覺明朗的了。反而不如忌被人見顯得更切實、可信,這也許是體現了風俗傳承中某種正常的變異性規律吧。再者說,人言可畏。被人看見了自己的「醜行」,難保他不到處傳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人人都知道了的事情,還能再瞞得了神靈嗎?所以被人知道也就等於冒犯了神明,同樣會遭到神鬼的懲罰的。這就又聯想到了冥冥間的懲治,各種各樣的因果報應等等,所以房事是絕對禁忌裸露的,必須極其隱蔽才行。6日時房事禁忌中國傳統的觀念,把男女分歸為陽、陰,男歸陽,女歸陰。男女交合方可繁衍後代,所謂「孤陰不生,孤陽不長」。然而,男女交合必以時,才能達到陰陽調和,否則,陰陽不調,不但不能有利於後代的繁衍,還會生出許多禍患來。所以男女行房事也要有陰陽時日方面的禁忌。民間在一些特殊的日子裡禁忌房事,如冬至、夏至前後半月內禁忌房事,據信,冬至陽氣尚微,夏至陰氣尚微,如草木萌生,易於傷伐,陰陽不能調和,雖說指的是自然界里的陰陽二氣,也怕感染了男女體內的血氣精神,這時候行房事恐怕不能配合節氣而走泄了精血,導致神氣疲乏,引來禍災。每個月的初一、十五是月廓虧空之時日,月屬陰,此為陰虛,民間也忌房事,惟恐陰陽不調。每年五月初五,俗稱「五毒日」;九月九日,俗稱「九毒日」,均忌房事。五月俗稱「惡月」,據說五月初五日這天,陰陽之氣爭雄,陰勝陽,鬼魅、邪祟、瘟疫、毒氣猖獗一時。此時行房事自然危險,或謂會「倒陽」,或謂會「中毒」,所以要禁忌行房;九月九日稱「重陽節」,或者是因陽盛陰衰,或者是因「重九」是陽數之顛峰,恐過後則一轉而為陰數了,所以禁忌一切冒失的行為,小心慎行,包括房事也在禁忌之列了。每日的晨昏,也是陰陽轉換交接的時刻,此時亦恐陰陽不調而禁忌房事。實則昏時人體勞累睏乏不易行房,晨起精神未振,行房事也易影響一天的勞作,所以晨昏刻均不易行房。陰陽之說只不過是對此類民間經驗的一種解釋。除此之外,本命生辰日正沖甲子、庚申晦朔之日行房事也是忌諱的。還有各地不盡相同的祭神持齋日也忌諱行房事,否則,以為是對神明的大不敬,會受到神鬼的懲罰或陰譴的。《素女經》中提到的「合陰陽」、「避九殃」,也是指的此類禁事。其言曰:「人之始生,本在於胎合陰陽也。夫合陰陽之時,必避九殃。九殃者,日中之子,生則毆逆,一也;夜半之子,天地閉塞,不瘖則聾盲,二也;日蝕之子,體戚毀傷,三也;雷電之子,天怒興威,必易服狂,四也;月蝕之子,與母俱凶,五也;虹蝗之子,若作不祥,六也;冬夏日至之子,生害父母,七也;弦望之子,必為亂兵風盲,八也;醉飽之子,必為病癲疽痔有瘡,九也。」又據台灣一九八八年《中國民歷》講:「每月初一 房事禁忌(4) 、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諸日為神明降鑒,察人善惡之期,宜戒齋不可行房,以免冒瀆而受陰譴。」又《台灣民間禁忌》龔序云:「忌初一、三、五、七、九、十五日行房」。如果再加上諸如「月經期」、「風雨日」等等禁忌,那麼可以進行房事的時日實在是沒有幾天了。可見,禁忌事項的繁多已經到了令人無所適從的地步了。禁忌太多,適得其反,顧不過來的,也就不能再顧及了。7結語房事禁忌是一種遠古的禁忌,從圖騰時代直到現今,這一禁忌始終存在。因為它直接關係到人類、族群的繁衍、生息,所以歷來被人們所重視。往往會有這樣的情形,越是大家都慎重對待的事情越是避忌談論,生怕觸動了什麼而引出不好的結果,損傷了那共同珍視的事物。房事一直是中國人視為神秘禁區的事情,人們習慣在各種情況下盡量避開它,而不習慣使這類事情或與之有關聯的事情被自己看到或聽到。中國人在性方面諱莫如深,因此,這方面的禁忌很難傳播、很難搜集。許多有關習俗,也囿於某一社區,或者在家族、種姓系統等極狹窄的範圍內傳繼著,很少為外人所知。只是近年來,人口問題成為中國一個至關重要的迫切問題之後,人們才開始不得不正視性的問題。為了控制人口的過快增長,人們開始公開談論生育問題了。這必然涉及到性生活,於是房事禁忌也就相對公開一些了。房事禁忌是個體的事也是集體的事。大的方面可以影響到一個族群的生存、倫理、秩序,小的方面可以制約個人的性生活規範。其中有些是帶有人類發展的共性特徵的,有些則是地方性、個別性很強的經驗歸結。不管它們正確與否,事實上這些禁忌總體上說,在形成一個民族的社會生活風貌方面和促使其發展至今的過程中都是起了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的。 生養禁忌(1) 如果把孕育和最初的撫養比作人類的「搖籃」的話,那麼編織這個「搖籃」的過程中,就充滿了禁忌。1孕婦禁忌孕,懷子也。孕,是兩性結合的直接後果。有孕,才有可能有育。孕,又是生命之開始。在重子嗣的中國社會中,孕是一件喜事,俗稱婦女懷孕為「有喜了」。然而,自從婦女受孕那一刻起,一個個難解之謎就誕生了。那小小的生命是男是女?將來會成就一個什麼樣兒的人材?產時是順利還是難產?希望和憂慮交織並存,再加上懷孕期間生理方面的反映,頭暈、嘔吐、偏食、懶倦、無力、浮腫等等,會時常引起孕婦以及親屬們的焦躁不安。於是,能不能度過這一關,讓那喜事真正安全地降落在自己家中便成為周圍人們最最關切的事了。為此,大家都覺得有必要而且應當樂於遵守一些共同的禁忌。胎神禁忌古時,人們不清楚胎兒是怎樣孕育的。他們只看到婦女的身體發生變化,肚子漸漸地大起來,但是,是什麼原因導致婦女如此地懷上了孕直至最後生下一個孩子來呢?他們理解不了。於是就想像是由超人力的神靈起的作用。中國古時候有許多關於婦女懷孕是因神鬼感應的傳說,比如說,婦女的懷孕是龍、鳳、麒麟、大鳥、巨人、虹、日、月等有關,或者說是命中注定的,是前世的緣分等等,總之是由某種超人的力量所決定的。這種超人的力量後來就被人們想像成為一個具體有形的「胎神」了。「胎神」是專管胎兒的神靈,它通常存在於孕婦的周圍。人們對胎神既敬又畏。因為胎神有保佑胎兒和傷損胎兒的雙重性質。當胎神有益於胎兒時,人們自然敬它;當胎神有害於胎兒時,人們又畏懼它。這時,人們不管它叫胎神,而管它叫胎煞。其實神、煞一也,不過是反映出人們對胎神敬畏的雙重態度而已。神可敬,煞不可犯。據民間信仰認為,胎神對胎兒的損傷皆因人們對胎神亦即胎煞的觸犯。俗傳胎神能與胎兒的魂魄交通。胎神按一定的時刻有規律地出現在孕婦周圍一些固定的方位或者附著於某些物體上。人們不得觸犯、傷害到它,否則,便等於傷害到了胎兒,嚴重的會導致孕婦肚痛難產,或者胎損子夭。布依族孕婦的丈夫忌狩獵、捕魚。據信,動物、魚類的靈魂因敵不過男性的陽魂,被捕殺,便會尋了孕婦所懷的處於陰陽界中的胎兒腹嬰進行報復,使之夭亡、流產。孕婦的丈夫也忌參加征戰,如果丈夫在征戰中面臨恐怖場景,腹嬰也會受到驚嚇,受到傷害。基諾族婦女懷孕期間丈夫打獵時忌砍棕樹,不能打猴子,不能割岩蜂,不能打黑色、紅黑色、黃白色、花色的鳥類,不能打大嘴鳥、犀鳥、叫聲不好聽的鳥,否則認為會影響嬰兒的容貌和聲音。妻子懷孕時,丈夫還忌參加某種社會活動。如葬人忌參加抬死人;忌參加綳大鼓;忌斗刀把;不能打蛇;不能爬樹摘果子。否則,孕婦生育時會難產。畲族孕婦也有許多禁忌,如三種事情不能看,一是孕婦不能看做功德,因為他們認為祖圖花花綠綠,如果讓孕婦看見了,這將影響胎中幼兒,小孩將來會得神經錯亂之病;二是不能看戲,戲服也是色彩斑斕的,孕婦看後會使胎動;三是不能看棺材出殯,否則會相衝。另外,人們認為,孕婦橫跨扁擔會引起難產、跨越牛繩犁耙會使孕婦延長孕期達十二個月才能生出嬰兒。孕婦也不能進產婦房,否則將來會難產。在飲食上忌食田螺、牛肉和兔肉。但凡有孕婦人家,其牆、磚、瓦等都不能動,也不能敲釘子,否則會引起胎動。據信胎神是會按月令的變更自動調換位置的。瑤族稱胎神為「胎魂」,大概是指胎兒靈魂的意思。據說一月和七月懷孕的,胎魂在正門,禁忌修理正門和在正門處挖地;二月和八月懷孕的,胎魂在庭院,禁忌在庭院存放重物;三月和九月懷孕的,胎魂在舂米的臼里,禁忌移動米臼;四月和十月懷孕的,胎魂在廚房裡,禁忌在廚房裡淋水;五月和十一月懷孕的,胎魂在卧室,禁忌修理或挪動孕婦卧室;六月和十二月懷孕的,胎魂在孕婦的腹腔,禁忌將孕婦的衣服泡在開水裡。以上禁忌,如有冒犯就會導致流產、死胎或嬰兒先天殘疾等災異。過去漢族、畲族、土家族等許多民族都有此俗流行。如今大陸胎神信仰已經淡漠了,除了個別偏遠地區仍有殘留外,一般很少有人講究了。據有關資料表明,台灣關於胎神的信仰,還是比較普遍的。不過和瑤族胎魂的流動存在情況不同,台灣胎神的流動存在不是按婦女懷孕月份分定的,而是按月份定死了的,對每個孕婦來說都是同樣的適用。另據《古今圖書集成》記載,宋代陳自明「胎煞避忌產前將護法」中有一種按農時節氣分定胎煞位置的辦法,其文曰:「月游胎煞:立春在房床,驚蟄在戶,清明在門,立夏在灶,芒種在母身,小暑在灶,立秋在碓,白露在廚前,寒露在門,立冬在戶及廚,大雪在爐及灶,小寒在房母身。」還有一些以天干地支來推算的胎神日遊方位禁忌大都出於江湖郎中或者遊方術士之口。這些玄言,由於太繁複、艱澀,極難在民間生根。民間還是易於接受那些一目了然、便於記憶的東西,像以上所列舉的幾項與月份、節氣相關的胎魂、胎煞禁忌便是民間可通行的。其中談到的胎神所處的位置,也都是中國普通農家小院的典型環境,更是一般中國家庭婦女經常所到之處。這也可以看出,所謂觸犯胎神的禁忌,實際上是要處處提醒孕婦小心行動,並且盡量限制孕婦的活動範圍和勞動強度,以便保護胎兒不受傷害。其他人在胎神存在的地方也要小心從事,否則,傷著了胎神就會通過感應的方式傷損胎兒。據說,刀犯者形必傷,泥犯者竅必塞,打擊者色青黯,系縛者相拘攣。總之以什麼方式觸犯了胎神,便都會以相應的損傷體現在胎兒的形體上。因此,民間在婦女「有喜」之後便有許多禁忌存在。 生養禁忌(2) 室內禁忌孕婦的住室也是胎神常駐的主要處所,民間似乎有把孕婦的腹腔與孕婦的住室相類比的慣習和信仰。或者是把胎兒的駐處由腹腔擴大到寢室了。以為在室內的活動會感應到孕婦的腹中。因此在孕婦室內的行為要處處小心謹慎,不可稍有大意。否則便會影響到孕婦腹中的胎兒。歸納起來,孕婦室內必須注意的有以下幾點:(1)忌動磚瓦土石室內牆壁房上的磚瓦土石禁忌移動、毀壞,恐怕觸動了胎神,胎神自己可以按月令變更位置,但忌諱它不變時,人為地給它變動。也就像胎兒自己可以在孕婦腹###,但不能人為地推拿,幫他移動。否則,恐有拔苗助長之虞。(2)忌釘釘子室內牆壁上、傢具上、門窗上都忌釘釘子。俗以為會傷害胎神。如果萬一不幸把胎神釘在那裡不能動彈了,豈不意味著胎兒也不能正常發育而變成「死胎」嗎?故而嚴禁之。(3)忌掛人物畫像湖北一帶孕婦室內忌掛人物畫像。據說多看畫上的人會使孕婦腹中的胎兒和畫上人物長得一樣。俗稱「換胎」。《清稗類抄》「鄂婦妊忌」篇云:「湖北婦人妊子,避忌最甚。有所謂換胎者,言所見之物入其腹中,換去其本來之胎也。故婦人妊子,幾房中所有人物畫像,藏之棄之,或以針刺其目,雲其目破不為患矣。」(4)忌動剪刀、針線動剪刀會剪斷東西,動針線、錐子等會扎穿衣物,如果恰逢胎神在時,豈不又傷著了它。一旦傷著了胎神就會生下無耳朵、豁耳朵等不全活的孩子,或者生下瞎眼的孩子。(5)忌捆綁東西據說在室內捆綁東西,會生十指不能伸直或手腳彎曲的怪孩子,又有的說會使胎兒生時肚臍帶纏繞在脖子上。(6)忌塞瓶口據說孕婦塞瓶口,會使胎兒的口、鼻、耳、肛門閉塞。亦是出於同類相互感應的信仰。浙江溫州一帶有此俗信。(7)忌拆、堵門窗恐弄瞎胎兒的眼睛。(8)忌手臂上舉俗以為胎兒在母腹中咬著一個奶頭一樣的東西(有稱為「奶筋」的)才不致墜落。孕婦如在室內舉臂向上摘、摸、夠什麼東西,會使胎兒所含的奶頭(奶筋)脫落,導致胎兒餓死或滑胎(流產)。(9)忌搬動大型傢具、器物忌隨意移動室內箱籠、桌椅、櫥櫃、床凳,以防觸動胎神,導致流產、滑胎,或生下五官不齊全的嬰兒。(10)忌聲響過大恐生下耳聾的孩子。(11)忌燒烤東西恐生下有痣、胎印(紫斑)或被燒傷的孩子。(12)忌屬虎的人闖入因畏虎的心理和屬相即為本命的思想,所以擔心屬虎的進入孕婦室內會暗傷胎兒。(13)忌坐、睡在熊皮、獐子皮上鄂倫春族孕婦忌坐、睡在熊皮、獐子皮上。不能接觸熊皮、獐子皮。否則,會引起流產。(14)忌冷水洗浴孕婦忌冷水洗浴,恐傷胎氣。(15)忌肩披線、繩孕婦忌肩披線、繩,恐嬰兒繞臍生。以上孕婦室內的禁忌所起作用,明顯地是要給孕婦製造出一個清靜幽閑的環境,讓其平平穩穩地產下嬰兒來。但是,有些時候又不得不做某些禁做的事情,那又該怎麼辦呢?民間常常用一張紅紙,上寫「胎神在此」四字,安貼在室內某處,意思是先把胎神暫時請到一個安全的處所,就可以翻箱倒櫃,釘敲穿鑿而百無禁忌了。還有的人家先請道士、和尚來祈禱一番,貼上咒符,再辦那些素常禁忌的事也就沒什麼要緊的了。如果事先沒有準備,無意間觸動著了胎神,便要舉行一些「安胎神」的儀式。情況輕微的,只需用掃帚在「動著」的地方,比劃著輕拂三次,口誦「請胎神退避,庇佑母子平安」就可以了。據說掃帚是有靈力的,而且家家具備,使用方便。舊時輕賤婦女,說婦女是專司洒掃的人,漢字掃(掃)與婦(婦)的邊旁是一樣的,民間又有蔑視婦女為掃帚星的說法,所以用掃帚去安胎神,亦有以孕婦本命去安胎神之意。假如情況比較嚴重,觸動胎神後已經造成孕婦肚子疼痛了等等,那就必須請道士、法師來作法祈禱,並加貼安胎符、鎮煞符,以保母子平安了。當然,這是迷信的作法,如今已沒有多少人相信了。如果孕婦肚子疼痛不適,人們首先想到的已不是掃帚和法師了,而是馬上到醫院去檢查治療。現時期,以上所談禁忌也起了很大變化。由於科學知識的普及教育,人們不但不再相信胎神、胎魂,甚至也放棄了一切靠靜養保胎的辦法。室外禁忌如果說胎神主要是在孕婦寢室內駐足的話,那麼孕婦假如要離開寢室,實際上也就要遠離胎神了。雖說胎神還可能在孕婦的腹中,但畢竟有時是不在孕婦身上的,所以當孕婦離開住室時,往往會暫時得不到胎神的護佑。因而,離開室內到室外去,對孕婦來說是更有一層危險的,歸納起來,孕婦在室外的禁忌又有如下幾種:(1)忌手抓食鹽跨過戶磴孕婦忌手抓食鹽跨過戶磴。據說分娩時,會因此而難產。俗信孕婦手抓食鹽跨過戶磴會得罪戶磴(門坎)神,將來孕婦分娩時,嬰兒的手會先出來。 生養禁忌(3) (2)忌在門口伸頭縮頭孕婦忌諱站在門口看人。這樣一會兒伸頭到門外,一會兒縮頭到門內,會使嬰兒出生時伸伸縮縮不能順利地產下。這和上邊一條禁忌相仿,都說是民間俗信是把門戶和陰戶相類比、視同了,也和把寢室等同於孕婦子宮宮室一樣,是出於相似互感的原始思維邏輯的。(3)忌夜晚不歸,在外露宿孕婦忌諱夜晚外出不歸。因夜晚室外多鬼祟,恐胎兒被鬼煞的邪氣傷害。據說夜間會有黑虎神、白虎神出沒,如孕婦撞見,對胎兒最為不利。忌夏夜在室外露宿,恐有妖魔撲身,而生怪胎。尤其在霧夜,孕婦最忌在室外露宿。俗說會「霧(誤)了胎兒」。(4)忌爬果木樹雲南巍山地區彝族孕婦忌爬果木樹,更不能摘果子。爬果樹可能會被摔著,當然是危險的。樹上的果子和孕婦腹中的孩子也有相同之處,因而摘了果子也會感應得胎兒早產。(5)忌接近牲畜滿族婦女懷孕五個月以上者,禁忌再進入馬棚內,也不許牽馬。鄂溫克族孕婦忌坐毛驢車,恐會被牲畜踢咬碰撞著,傷了胎兒。(6)忌跨過牽牛繩漢族、畲族等民族都有禁忌孕婦跨過牽牛繩的習俗。據說孕婦跨過了牽牛繩,就會發生難產。因為牛的懷胎期為十二個月,孕婦如果跨過牽牛繩,就會和牛的懷胎期一樣長,那自然是難產的象徵了。另外,要跨過牽牛繩一定離牛很近了,所以忌跨牽牛繩的習俗也包含有忌諱接近牲畜的意義。(7)忌跨過戥秤舊時,孕婦忌跨戥秤。過去的戥秤為十六兩一斤,據說孕婦從上邊跨過就會使她的孕期延長到十六個月。(8)忌跨過扁擔畲族孕婦忌跨過扁擔,否則難產。(9)忌把澡盆拿到室外台灣七月份普渡孤魂餓鬼期間,一說是在盂蘭盆節(農曆七月十五日,又稱「中元節」、「鬼節」)期間,禁忌把孕婦的洗澡盆拿到室外院子里。恐夜間忘收回,觸怒了普渡公、黑虎神或孤魂餓鬼,對胎兒不利。(10)忌坐房檐下河南有此習俗,俗忌孕婦坐於房檐下,恐胎兒中風。(11)忌在葡萄架下乘涼河南有此習俗。傳說葡萄架下易藏仙家、鬼祟,怕孕婦中了邪氣,又恐將來會產下葡萄怪胎。(12)忌足踐落花湖南有孕婦忌踏落花的習俗,否則,分娩時必致踏花生。俗謂小兒生時雙腳先下為踏花生。據《中華全國風俗志》雲,舊時,此禁忌習俗在當地閨中少女中亦流行。(13)忌在非常地大小便孕婦大小便忌在生地。在平日不常去的地方大小便,會有「異常」之虞,或謂將導致難產,使母子傷亡。(14)忌把衣褲曬在蜂窩旁雲南巍山彝族孕婦禁忌把衣褲曬在蜂窩旁邊。(15)忌見月蝕、月暈月亮屬陰,俗稱「月娘」、「太陰娘娘」,是女性的象徵。因此,民間忌諱孕婦看見月亮發生異常現象,如月蝕(月食)、月暈(月亮周圍的亮圈,又稱「白虹」或「風圈」)等。惟恐受此感應,導致孕婦貧血、流產,或生下四肢殘缺的嬰兒。(16)忌看戲曲俗間多以孕婦不宜看戲聽曲。其由不一,有的說看布袋戲,會生無肝肺內髒的孩子,有的說是看傀儡戲,會生無骨或有軟骨病的孩子;有的說看戲,會使胎兒面花(因劇中有花臉出現)等等。這些都是「換胎」禁忌觀念的演繹。即認為看戲能把戲中人物形象的特徵帶給(由感應而傳染給)腹中的胎兒。湖北一帶還有忌諱孕婦見優人的習俗。原因也是怕生出胎兒來和戲台上化了裝的優人相像,成為怪人。據《清稗類抄》「鄂婦妊忌」云:「又一婦偶觀優,及生子,頭上有肉隆起,如戴高冠,兩耳旁各有肉一片下垂,如以巾冪之者然。因憶觀優時,有優人之冠如是,為其換胎矣。」換胎觀念在民間的影響頗深遠,許多人篤信不疑。或者有不甚信者,亦不敢冒險犯忌。然而,從另一方面看,禁忌孕婦看戲還是有一定的客觀實際意義的。這樣做可以限制孕婦到人多噪雜的熱鬧場合中去,令孕婦深居簡出,以避免孕婦被擠著、撞著,以至閃腰撲跌,確保胎兒不被損傷;再者,戲中情節大起大落,有悲有喜,或使孕婦感傷落淚,或使孕婦喜樂大笑,或令孕婦情緒鬱結,或令孕婦岔氣不支,都對胎兒不好。所以禁忌孕婦看戲,並非全無道理。以上室外活動禁忌,多數仍是與胎神禁忌有關的。是從孕婦及孕婦腹中胎兒的安全、吉祥方面考慮的預防措施。沖犯禁忌另有一些孕婦的禁忌項目,是從沖犯的觀念中生髮出來的。沖犯觀念,又源於婦女不潔和婦女的不潔會褻瀆神明等觀念。在婦女不潔觀念中,是以孕婦為尤甚的。(1)忌接觸嫁娶由於孕婦不潔的觀念和「喜沖喜」的忌諱,孕婦禁忌接觸嫁娶方面的事物。孕婦不能參加別人的婚禮,也不能觀看嫁娶,不能到新娘身邊去,忌摸新娘的轎子、嫁妝,忌到洞房裡去,忌坐新人的婚床,忌出席喜筵。這方面的禁忌前文(婚姻禁忌)中已談到過,這裡就不多說了。漢族、滿族、白族、彝族等許多民族都有此類禁忌的習俗。一般說來,這類習俗,其中當然也有為怕「喜沖喜」而影響到胎兒的意義,但更多、更主要的是在於害怕影響到嫁娶的一方,以為孕婦接觸嫁娶的事物,會對新娘子產生不利的影響。因為孕婦乃是被視為不潔的因素而加以避忌的對象,孕婦(俗稱「雙人體」)此時因其具有更為突出的異常性和危險的特徵而成為一種禁忌體。 生養禁忌(4) (2)忌接觸孕婦、產婦民間俗信,孕婦忌接觸孕婦、產婦。這裡邊有「喜沖喜」的顧慮,也有不潔對不潔,結果更不潔的思想,還有同類相斥,「二虎相鬥,必有一傷」的推導。總之,是擔心雙方或者對其中的一方不吉利。民間忌諱孕婦與孕婦同坐一張長椅或同睡一張大床。其中除了一般禁忌相見的顧慮之外,還擔心會與對方「換胎」。假如自己本來懷的是個男孩,對方懷的是個女孩,據信,兩個在一起時,就可能會暗中調換過來的。這在重男輕女的時代,是很計較的。一旦有一個生男、一個生女時,那生女的就會想到,是因和那生男的孕婦在一起坐、睡時,被她偷換掉了的。這雖然是屬無稽之談,但在人們極端失望而又無其他理由可尋的時候,便也會很自然地聯想到這一層的。台灣高山族孕婦禁忌與曾流過產的婦女交換用物、借貸錢貨,恐怕被沾染而難產。對於多產、順產婦女家的東西則喜好借用,以求自己也多產順產。東北鄂倫春族孕婦忌入產房。據說曾經有一個孕婦對一個產婦說:「你等等,咱倆一塊兒生吧。」結果那產婦就生不下來了。所以再不準孕婦進入產房。河南林縣一帶孕婦忌進產房,據說是怕孕婦自己會難產。東北一帶也有類似的習俗。當地禁忌孕婦看產婦分娩,也是怕將來自己難產。也許這是有一定科學道理的,因為孕婦看到產婦分娩時痛苦的樣子,會使自己產生某種心理上的壓力和精神方面的過度緊張,以致引起難產。白族也忌諱孕婦進產婦的家門,產婦生下小孩後往往在門前掛上蒸籠底,見到這個標記,孕婦就不能進去了。否則,孕婦會把產婦的奶踏干,使新生嬰兒無奶吃。據信,孕婦腹中的胎兒會將產婦的奶吸了去。一個人的奶喂兩個嬰兒是不夠的,一般做母親的最怕的就是自己的嬰兒受屈,所以禁忌孕婦上門。如果孕婦無意中進了產婦的家,按白族的規矩,必須到這家潑水,以示賠罪和補救。東北一帶也有此俗,孕婦如果進了產婦的家門,並把產婦的奶給「帶走」了。產婦家一定要讓孕婦再把奶「送回來」的。「送奶」的具體做法是:由「帶走」奶的孕婦做一大碗麵湯送給產婦喝。進院時要喊著產婦的名字說:「喂,××,給你還奶來了。」這時產婦在屋裡要應聲:「哎,奶回來了!」接過麵湯後,產婦要背著人,臉沖牆把麵湯全喝光。這和白族潑水一樣,是一種賠罪儀式和補救的措施。民間相信通過這種儀式和措施,那水和麵湯就會變成乳汁再回到母體身上,從而挽回孕婦所造成的損失。(3)忌接觸喪葬漢族、畲族、鄂倫春族等許多民族都有禁忌孕婦接觸喪葬方面各種事物的習俗。俗以為是「凶沖喜」,對胎兒不利。孕婦忌看喪葬時做功德、上供、祭祖等,否則認為是大不吉利。畲族因祖圖花花綠綠的,據信,孕婦看了,會導致小孩生下後神經失常。孕婦忌觸棺木,忌看入殮、出殯,忌食葬儀食品,忌受喪家贈物,忌摸喪葬用具。否則,皆為大不吉利。孕婦忌入墳地,忌入喪家,忌走抬過死人的路。這一切都是為孕婦及孕婦腹中的胎兒著想。喪葬是凶事,有邪氣、穢氣,怕沖犯了孕婦,傷著了胎兒。即便孕婦是喪葬家親人,也要避開喪事。因為孩子未生就去送終是不吉利的。如果再悲傷痛哭起來,更會使孕婦母子雙雙受損。迷信者還以為接觸喪葬事物陰魂還可能會撲在孕婦身上,使胎兒受害。這些禁忌,總的說來,是擔心「凶」沖了「喜」,是要求孕婦節哀、保重身體的防禦措施,是為胎兒著想、重視子嗣的表現。(4)忌接觸神事婦女的不潔會褻瀆神明。孕婦因其不潔,所以忌接觸神事。漢族孕婦一般是禁忌參與祭祀的。據說孕婦靠近神龕、巫祝,都會污染神地,冒犯神祇。滿族忌孕婦侍奉祖先神。台灣禁忌孕婦擅入寺廟。湖北忌諱孕婦見到彌勒佛像。據《清稗類抄》云:「(湖北)其地每月游僧擔荷衣裝,乞食村落,擔上有彌勒像,此尤為所忌,孕婦見之,謂生子必肖彌勒像矣。故此僧所至,村人輒噪而逐之。孕婦或不及避,猝與相遇,必坐於地,自解其履,以左履換至右足,右履換至左足。此僧亦必將所荷之擔,從右肩換至左肩,從左肩換至右肩,如此相持。及人眾咸集,逐此僧去,乃得無事。」民間還忌諱孕婦觀看蓋廟、雕塑神像。據說,建廟、塑神像時如有孕婦在旁,此廟無香火,此神不靈驗。這些都是舊時輕視婦女、賤視婦女所致。在男權社會中,一切都是男子的意志體現。在男子眼中,婦女是「污穢」、「不潔」的,被人輕賤的,所以也就想像神也是厭惡女人的。如果有女人,尤其是有孕婦在旁,舉行神事就是對神的大不敬,對神的褻瀆,神事活動一般都是在嚴肅、莊重、聖潔的場合。男人們對神靈都要小心敬奉,磕頭求拜,女人們就更不能自由行動了。因此,孕婦禁忌接觸神事,在客觀上也使孕婦免去了叩拜大禮和戰戰兢兢的心情,對於孕婦和胎兒是有一定的好處的。然而,這卻未見得是出自於此一禁忌習俗形成的初衷的。(5)忌接近要地由於舊時對婦女的輕視,許多重要的活動都禁忌婦女參與。說婦女「頭髮長,見識短」,「辦不成大事」,還是輕的,重則將一切失敗的原因都歸之於婦女。說婦女是「喪氣鬼」、「喪門星」、「災星」、「禍水」。什麼事辦壞了,辦砸了,都往婦女身上找原因,說婦女會把本來可以辦好的事情毀了。孕婦又是將臨危險的女人,更是挨不得碰不得的。俗以為無論什麼事,一挨近孕婦就算「觸了霉頭」,十有###是要倒霉的。因此民間禁忌孕婦到重要的地方去。過去,農村裡的大事,要算打井、建灶、上樑了。凡屬此類事,都禁忌孕婦近前觀看。據說,打井時,孕婦要靠近了,這口井就肯定白打了,不是打不出水來,就是打出的水是苦的、鹹的,不能食用。建灶、上樑,過去都是很慎重的事,灶有灶神,梁有梁神,如果被孕婦的穢氣沖犯了,人家是不會善罷甘休的。在一家之中,鍋台、窗檯、磨台這三處是最重要的地方了。這三處最忌孕婦坐。孕婦或許可以在這些地方的旁邊幹活,但累了,想坐一坐,是不行的。孕婦的穢氣會污染這三處要地,使全家「霉氣」。東北漢族還忌諱孕婦到醬缸跟前。過去,做醬也是農家普遍重視的事情,有許多禁忌。下大醬時,醬缸上要系紅布條,醬缸忌挪動等。因為在生活水平很低的農家說來,醬是一年中重要的副食品。因為相信孕婦不潔,所以,也不讓孕婦接近醬缸。 生養禁忌(5) (6)忌接觸巫事由於沖犯的忌諱,禁忌孕婦接觸許多事物,而孕婦本身也怕被巫術所傷害。江蘇民間俗信,認為雄黃精會有「轉女為男」的巫術力量,因此,婦人懷孕,常將雄黃精佩在身畔。若想要女孩的,則避忌之。舊時,民間不理解懷孕生男生女的道理,嘗以為胎兒的性別決定於臨出生的一瞬間,或者決定於出生時的那一瞥。因此擔心會被人使用巫術的力量「栽花換斗」,將男孩換成女孩,或者將活胎兒變成死胎兒。舊時,廣東東莞一帶民間有一種「打席」的習俗。「打席」又名「打胎」。某家有了病人時,經過百般治療,不見好轉,便會懷疑病人將死。根據轉世再生的迷信觀念,又認為病人會投胎到別的人家。這時,就要運用「打席」的巫術,把病人投胎的去路斷絕,使病人的靈魂重新回到病人身上,使其好轉過來。「打席」的時候,請鄰居老媼數人,各人拿捲成一捆一捆的席子,攜帶香燭冥紙,來到十字街頭土地神處。先焚化香燭冥紙,然後大家一齊動手,把席在地上用力亂拍亂打。從土地神處一直打回家中。沿途還要不斷地叫著病人的名字。是一種叫魂壓驚的法術,俗以為,這樣做後,便可把病人投胎的胎魂打下追回。所以當地孕婦最忌見著此事,惟恐腹中胎兒真的會被打落而致流產了。執炊禁忌俗話說,「婦女圍著鍋台轉」。這是舊時婦女家庭活動的真實寫照。一般中國人的家中,多是婦女執炊。但是婦女有了身孕之後,在執炊做飯方面也就有了許多禁忌。(1)忌砍柴夾住斧子基諾族孕婦砍柴,忌把斧子夾在柴中間。又忌採摘白參、黃色菌、獨朵的雞棕。背柴時,忌把竹子柴和樹木柴背在一起,否則會難產。(2)忌用草繩升火台灣俗信,孕婦要動手燒灶煮飯時,忌諱使用草繩起火,因為草繩一綹綹的形狀,類似鸚兒的垂涎。如不避忌,恐怕將來生的嬰兒會有不斷垂涎的毛病。(3)忌切肉、魚浙江一帶孕婦做飯時,忌切肉、魚,否則,以為胎兒會皮膚破裂,或者四肢畸形,五官不端正。(4)忌煎焦食物民間還忌諱孕婦在鍋里將魚、肉、蛋等食物煎焦炒糊。否則,將來生下的嬰兒身上會有燒爛的疤痕或黑痣。(5)忌烤肉食俗以為孕婦烤肉會生爛手腳的孩子。(6)忌胳肢窩夾蔥河南鄭州一帶有此禁忌,據說恐生下的孩子得狐臭。以上執炊禁忌,都是將執炊中各類現象與胎兒的未來相互聯想,由此大約可以推斷,此類禁忌最初可能是由孕婦本人心中生髮出的某種禁忌思想,經過傳播、遞繼,造成一定影響,而成為一方一地之習俗的。飲食禁忌民間俗信,胎兒的成長,以及日後生下小兒的形象、稟性,都與孕婦的飲食有關。因此孕婦的飲食一定要注意,不能吃下影響胎兒健全發育或會造成日後小兒某種缺陷的食物。這方面禁忌,主要有以下幾處。(1)忌想吃的吃不到據信,孕婦想吃什麼實際上也是胎兒想「吃」什麼。這時一定要讓孕婦吃上她想吃的東西,而且,最好是讓她吃足吃夠。否則,怕胎兒在腹中急出紅眼病來。(2)忌食兔肉這一禁忌,在中國流行最廣泛,也最久遠。意思是恐吃了兔子肉,胎兒會像兔子一樣長一張「豁嘴」。《論衡?命義篇》雲「妊婦食兔,子生缺唇」。可知漢代已有此俗信禁忌存在了。熊伯龍曾在《無何集》中發問道:「世間缺唇之母,皆食兔乎?」這是不同意此一禁忌的疑問。無疑,熊伯龍的質問是有道理的,食兔和缺唇之間並無必然的聯繫。然而民間卻也不光是認為食兔一項可導致生子缺唇的。河南一帶還有孕婦跳豁牆,或在門坎上劈木材,都會導致生孩豁嘴,缺唇的習俗禁事。其中反映的都同樣是民間的一種「同類互感」的巫術迷信思想。(3)忌食驢、馬肉這一禁忌也是流行很廣的。據說孕婦如果吃了驢、馬肉,會使孕期延長。就如驢、馬的懷胎期一樣,會超過十個月而到十二個月。這當然是令人不安的。這種「食驢馬肉,令子延月」的俗信,醫聖孫思邈曾經在其著述中提到過。可見這一習俗禁忌早在唐代就已經廣泛流行於民間了。(4)忌食羊肝、羊肉古俗。據說孕婦食羊肝,令子多厄,食山羊肉,令子多病。(5)忌食糯米、雞肉古俗。據說孕婦食糯米、雞肉,令子多生白蟲。(6)忌食鴨肉古俗。據說孕婦食鴨肉,令子倒出。(7)忌食魚肉河南一些地區,有孕婦禁食魚肉的習俗,據說會使嬰兒皮膚上生魚鱗刺。古代有禁忌孕婦食干鯉魚的習俗,以為會使生下的孩子多瘡。(8)忌食狗肉黑龍江一些地區孕婦忌食狗肉,否則,將來生下的孩子愛咬人,吃奶時愛咬奶頭。河南也有孕婦禁食狗肉的習俗。豫東虞城縣一帶尤忌婦吃黑狗肉。據說孕婦吃了黑狗肉,會化胎、流產。舊時漢族未生育的婦女也禁忌食狗肉,以為狗肉不潔,食之日後有孕時會導致難產。 生養禁忌(6) (9)忌吃熊肉、獐子肉、獾子肉鄂倫春族孕婦禁忌吃熊肉、獐子肉,否則會流產。鄂溫克族孕婦禁忌吃獾子肉。台灣泰雅人孕婦禁食動物血和內臟,否則以為會流產。(10)忌吃田螺、牛肉畲族孕婦禁忌吃田螺和牛肉。(11)忌食豆醬、雀肉古俗。據說孕婦食雀肉和豆醬,令子滿面多雀斑黑子。如食雀肉和酒,令子心淫情亂,不畏羞恥。(12)忌食蝦米古俗。據說孕婦吃了蝦米、鱔魚,令子喑啞。俗間也有說是吃狗肉,或其它畜、禽肉,令子無聲喑啞的。各地禁忌不同。(13)忌吃螃蟹江浙、台灣一帶有此習俗。據說孕婦吃了螃蟹,會使胎兒橫生難產。據說宋代已有「食螃蟹,令子橫生」的記載。可見此俗亦頗久遠。(14)忌食鱉肉古俗。據說孕婦若食鱉肉,令子短項。此是出於老鱉常將頭縮進龜殼中的聯想。(15)忌吃異常雞蛋河南鄭州一帶,孕婦忌食異常雞蛋,如雞因缺鈣而下的「軟蛋」,或殺雞時從雞肚中扒出的未成熟的小雞蛋等。俗以為孕婦吃了這些蛋會流產。(16)忌吃辣椒河南一帶,有孕婦忌吃辣椒的習俗。一說是恐怕將來生下孩子爛眼圈、害紅眼、長眼瘡;一說是恐怕將來孩子脾氣火爆,性格毒辣。(17)忌食桑椹古俗。所說孕婦食桑椹,令子倒出。(18)忌食梅、李、梨古俗。以為孕婦食梅、李子,令子目青失明。梨性寒,孕婦亦忌食用。台灣高山族孕婦及丈夫不吃並蒂果實,並生野菜和桔子(桔子多瓣兒),忌怕生雙胞胎、多胞胎。(19)忌食豆醬和茴香古俗。以為孕婦食豆醬和茴香,會導致墜胎。(20)忌吃鮮姜這一禁忌習俗,也非常普遍。見鮮姜外形「多指」,恐孕婦食後生下的孩子有餘指。據說東漢張仲景已有「妊婦食姜,令子余指」的記載。可見此俗流傳是很久遠的了。又因為姜有辣性,所以又以為孕婦食後,會得眼疾。還有的因姜可以散氣,便說孕婦食後,會導致散胎、流產。總之姜是孕婦嚴禁食用的。(21)忌食生冷物俗以為,孕婦不能吃生冷食物,不能喝涼水。否則會鬧肚子,影響胎兒生長。古時也有「妊娠食冰漿,絕胎」的說法。以上孕婦飲食禁忌主要是從食物的性能,包括外形和內質可能對胎兒造成影響這一角度進行的考慮。其依據無非是「同類互感」的俗信原則,擔心對胎兒或者孕婦會造成災難禍患,所以要禁止食用。其中有些食物禁忌甚至被醫家所引用,這是因為中國自古就有巫、醫不分的歷史。中國的醫術很多都是心理上的醫治同藥物上的醫治並舉同用的。有時下一味葯,或者減一味葯,究竟是物性方面的考慮還是理性方面的考慮連醫師自己也很難說得清楚。此風至今猶存。民間用藥很可能由於藥名的諧音、語義的忌諱而導致禁用此葯。據河南鹿邑縣同人講,當地民間醫師為孕婦用藥,就忌用「蟲退」(蟬蛻)、「丹皮」、「無寸」(麝香)、「班毛」(斑蝥)、「紅娘子」等等。其中的意義,多是出於藥名的忌諱,怕對胎兒不利。嚴格地講,這也是一種禁忌習俗的反映。當然,從藥性來講,對孕婦的病或胎兒不利的也有忌用的,比如含麝香的葯,孕婦禁用,就是有科學道理的,這不是有關信仰而是有關經驗的。這種禁忌不屬於我們所談的範疇。另外,出於沖犯的觀念,孕婦還禁忌吃食諸如禮餅、喜果、冬瓜、冰糖、酒菜等等有關嫁娶的喜物,以防「喜沖喜」,對人對己都不吉利。還忌諱孕婦吃食用以祭神的酒飯。佤族禁忌尤嚴,不僅孕婦忌食祭品,就連孕婦的丈夫也要受此禁約。這是怕孕婦不潔的身體沖犯了神明,給大家帶來不幸(這方面的內容還可參見本書「婚姻禁忌」和「祭祀禁忌」等有關篇目)。胎教禁忌胎教的觀念源於物事間相互感應的觀念。《周易》中就有陰陽二氣相互感應的思想表述。人們在現實生活中觀察到「銅山西崩,洛鐘東應」的現象,又看到母子之間有許多類似之處,所以相信母親的言行舉止會直接影響到胎兒,因而要求母親在懷孕期間的一切行為必須謹守禮儀,給胎兒以良好的影響,這就是所謂的「胎教」。「胎教」一詞漢代或漢代以前就有了。漢?賈誼《新書?胎教》云:「周妃聽妊成王於身,立而不跛,坐而不差,笑而不喧,獨處不倨,雖怒不罵,胎教之謂也。」(轉引自《辭源》「胎教」條)從這裡看,當時的胎教已經注意到了要以母親的行為影響胎兒將來的身體和稟性等諸多方面。漢?劉向《列女傳》中也有這類記載,據云:「古者婦人妊子,寢不側,坐不邊,立不蹕,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視邪色,耳不聽淫聲,夜則令瞽誦詩書、道正事。如此則生子形容端正,才德過人矣。」不過,這裡的記載都是以儒學禮教的規範篩濾過的民間信仰了。有許多原始意義的胎教信條,很可能因儒家不語「怪、力、亂、神」的緣故而未能收錄記載下來。 生養禁忌(7) 到了北齊,胎教的規約更進一步詳盡。據徐之才《逐月養胎方》云:「一月,宜食大麥,毋食腥辛,不為力事,寢必安靜,勿令恐畏。二月,毋食辛臊,居必靜處,當慎護之,勿驚動也。三月,欲生男者操弓矢,欲生女者弄珠璣,勿悲哀、思慮、驚動。四月,當靜形體,和心志,節飲食。五月,卧必晏起,沐浴浣衣,深其居處,厚其衣服,勿大飢,勿甚飽,勿食乾燥,勿自炙熱,勿大勞倦。六月,身欲微勞,勿得靜處,食甘美勿太飽。七月,居處必燥,飲食避寒,勿大言,勿號哭,勿薄衣,勿洗浴,勿寒飲。八月,和心靜息,勿使氣極,勿食燥物,勿輒失食,勿怒大起。九月,勿處濕冷,勿著炙衣,不可轉側。十月,但俟時而生。」其中「三月,欲生男者操弓矢,欲生女者弄珠璣」一點,透露出古人相信「妊娠三月,未有定象,見物而化」的思想,這種思想現今仍存在於民間。鄭州現時流行一種說法:婦女懷孕後,先吃一隻公雞,可生男孩。又說孕婦吃雞蛋生女孩,吃核桃生男孩。唐代醫聖孫思邈也在《千斤方?養胎論》中指出:「舊說凡受胎三月,逐物變化,稟質未定。」這裡邊都含有胎教還可以通過感化而影響到胎兒性別的意思。這就是比較原始的感應巫術信仰了。其實,胎教本身,說到底,就是一種巫術信仰。像上文我們提到的孕婦禁忌,包括孕婦飲食禁忌在內都有胎教的性質,也都曾被引入一些禮教、醫術書籍中去。只不過有些屬於道德行為規範的,其巫術性質不大容易覺察,而那些能令孕期延長,或者能夠造成胎兒發生異常變化的,其巫術性質更明顯一些罷了。巫術可以分成兩種,一類是積極的法術行為,如「欲生男者操弓矢、欲生女者弄珠璣」、「宜食大麥」、「居必靜處」等等宜行的主動性行為;另一類便是消極的禁忌行為,如以上所談到的一切忌戒的避諱行為。中國人歷來重視開端、伊始,所以在重視子嗣方面,尤其重視胎教。據《大戴禮記?保縛》從「胎教之道,書之玉板,藏之金櫃,置之宗廟,以為後世戒」。可見胎教是非常重要的。只是胎教有上層文化與下層文化之分別。在於上層文化中的胎教其禮教意味太濃,其中的禁條已遠非民間的禁忌習俗信仰,而幾乎成為統治階級按照自己的思想意願要求規範子嗣德行模式的一部「法典」了。如果說民間也有民間的胎教,下層文化中也有下層文化的胎教的話,那就是以上我們談到的那些孕婦禁忌,它們真實具體,並且客觀上也是一直流行在民眾之中的真實思想。這種分別也是自然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因為,文化際、層次不同的人,對子女的希望和要求,也確實存在著差異和區別。小結孕婦禁忌帶有一種婦幼保護的性質。不過這種婦幼保護完全是為男子著想的,是為男子的子嗣遞繼、宗族傳承著想的。婦女的利益只是其的附屬成分。由於這種性壓迫、性歧視、性偏見的根源的存在,孕婦實際上並不是根據自己的意願來行使禁忌的。各種禁忌實際上對孕婦形成一種更加密不透氣的禁錮氛圍,孕婦在此間並不能感到有執行了禁忌後的坦然,相反,她們常常為不能夠完全地、正確地、嚴格地執行那繁多博雜的禁忌而感到恐慌和緊張。事實上孕婦不是在享受優待,而是如身陷囹圄,處處不得伸展,不得自由。單是飲食方面的禁忌就幾乎剝奪了她們享受任何新鮮、特別口味的權利,除了主食,家常飯外,其他食物幾乎一概不能品嘗了。這難道不是一樁苦事嗎?行動、視覺方面的禁忌就更苛刻而帶有蔑視的意味。所以,總的來說,對孕婦的禁忌乃是一種婦女壓迫的表現形式。從這裡不難看出舊時中國婦女卑賤的社會地位和所經受的苦難折磨。如今,婦女的地位提高了,國家實行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的政策,婦女在懷孕期間得到了真正的科學的人道主義的保護,一些陳舊的無理的禁忌事象已經逐漸地被人們拋棄了,有些甚至已經早被人們遺忘了。2分娩禁忌分娩是嬰兒脫離母體,降生世上的神聖時刻,也是決定大喜大悲的關鍵時刻。母子平安,闔家歡喜;若遇難產,或可造成悲劇。因此,這期間,人們的心情是複雜的,既有熱切的希冀,又有焦急的等待,還有恐惶和畏懼。就像下了大賭注,馬上要揭寶時的心情一樣,人們必須做好喜悅、失望、悲傷、遺憾等等各種思想準備。因此,就要屏氣凝神,不能稍有疏忽,不能稍有分心。於是禁忌事項在此種場合就又該大顯身手了。產地禁忌分娩時隨著嬰兒的降生,會有血水、羊水相伴而下。民間以為這是污穢不潔的,並會褻瀆神明,帶來災害,俗所謂「血光之災」。因此,在分娩的地處方面就有許多禁忌事項存在,現略歸納如下:(1)忌在原住處分娩產婦分娩是一件吉凶未卜的要事,因此,通常都專門特設一產地,忌諱在原來的住處分娩。舊時,鄂倫春族產婦禁忌在原來住的「仙人柱」里分娩,要遠離住處,在另外搭起的一個「仙人柱」(「糾哈漢」即「產房」)內分娩。建國後,為了尊重鄂倫春族這一習俗,鄂倫春自治旗在已定居的鄂倫春人村屯修蓋公共產房。誰家婦女分娩,可以到那裡去「坐月子」,滿月後再回自己家中。後來,一些人家漸漸改變了這一習俗,現在婦女也可以在自家分娩了。過去,鄂溫克族、赫哲族也有此習俗,規定產婦必須到另搭的簡易窩棚里去分娩,直到「滿月」後才搬回原住處。 生養禁忌(8) 藏族婦女也不能在帳房內生孩子,分娩一定要離開住家。獨龍族禁忌產婦在室內分娩,說是怕產婦的「不潔」之氣,沖犯了室內的弓弩等狩獵用具,致使有獵無獲。產婦分娩時必須到室外,生下嬰兒洗凈後方可抱回室內。此俗今仍流行。羌族忌在室內生產,其俗規定,產婦必須到牛羊圈中分娩。漢族也有忌諱產婦在原住地分娩的習俗。早在漢代,就有這方面的記載。據王充《論衡?四諱篇》云:「諱婦人乳子,以為不潔。將舉吉事,入山林,遠行,渡川澤者,皆不與之交通。乳子之家,亦忌惡之,舍丘塞廬道畔,逾月乃入,惡之甚也。」可見當時忌婦人乳子的習俗與今時仍存於以上一些民族中的這一習俗是頗為相像的。又據王充所記,當時江南、江北,其俗又各不同。「江北乳子,不出房室,知其無惡也。」可知,這一習俗也有地域上的不同。經過幾千年的歷史演變,這一習俗如今在漢族已很少見了。一般漢族產婦分娩還是在室內,或者也仍然是在產婦原來的住室內,或者到醫院裡(接生婆處)等等。只是個別地區還有這一習俗的遺迹存在。(2)忌回娘家分娩漢族、哈尼族、壯族、苗族等許多民族中都有孕婦忌回娘家分娩的習俗。出嫁的閨女,就成了婆家的人了,再到娘家生產是不合情理的。如果母子有了什麼差錯,娘家也是擔待不起的。據說還會因分娩的血污、穢氣,給娘家帶來「血光之災」。苗族婦女懷孕八個月後,就禁忌轉回娘家了,怕因早產而把孩子生在娘家,俗以為姑娘把外姓人生在娘家家裡,會把娘家的「福氣」帶走,給娘家留下災難。苗族孕婦如果萬一來不及回婆家生產了,就由娘家人(一般是她的妹妹)在室外搭一個小草棚,讓她在那裡分娩,如果連草棚都來不及搭了,孩子生在了娘家裡,那麼等滿月後,回到婆家,要讓丈夫請一位巫師(「阿爺布說」)到娘家舉行「凈屋」的儀式。巫師作法,直到把屋內的污物都「洗凈」了,惡鬼都攆走了,娘家的災難才能被免除掉。可見,民間對這一禁忌習俗的重視。哈尼族婦女一旦懷孕,就須立即停止「不落夫家」的生活,改為長期定居夫家。按哈尼族的傳統風俗,孕婦一律不得在娘家分娩,否則認為不吉祥,甚至是全村人的災難,會遭到娘家親屬及村人的嚴厲譴責和處罰。漢族忌在娘家分娩的習俗,由來已久。《風俗通義》雲,「不宜歸生,俗雲令人衰。按婦人好以女易他男,故不許歸。」可知漢代已有此俗,且是由男方作主的。其理由,一是怕孕婦身體受損、衰弱;二是擔心回到娘家後,怕人「移花接木」,換了他姓人。山東泰安一帶,認為在娘家生孩子,會使娘家一輩子受窮。臨清一帶認為,在娘家生的孩子不成人,如果真在娘家生了,丈夫要把自己的宅院用牛耕一遍才能破解。總之,忌在娘家分娩的習俗,在中國流傳較廣,許多民族都有此禁忌。這是中國宗法制度的影響,也是中國家族觀念的表現。不過,現實城鎮有一種逆反的風習似乎正在興起、流行。即,產婦分娩反倒常常是在娘家進行。由娘家負責產前護理,送往醫院分娩,然後又被接回婆家,在娘家住一段時間才回婆家。俗說,閨女是娘身上掉下來的肉,還是娘家會疼她,閨女吃不了虧,受不了氣,對母子身體也都有好處。當然,這一現象還不足以成為一時代的風俗特徵,但也可以看到男女平等的思想觀念以及主要從母子身心健康著眼的新風尚對於舊慣習俗中迷信思想的干預和抵制了。(3)忌在他人家中分娩隨著長期的定居生活,許多民族不再以為一定要在室外分娩,漢族隋唐以後,民間已無在自家室內生子的禁忌了。只是分娩「不潔」的思想觀念依然普遍存在,所以仍然忌諱別家產婦在自家分娩,同時,也禁忌自家產婦在別家分娩。據說,借給外人房屋分娩的人家,「福氣」會被新生嬰兒帶走。又說會因別人在此生了孩子而影響到本家不能再生孩子,或者不能再生出如此有福氣的好孩子來。因此,一般人家都忌諱借給產婦房屋,讓其在自家分娩。如果萬不得已,產婦在別家分娩了,按東北一帶的習俗,事後產家要為主家買紅布鋪炕、蓋鍋蓋,以祛邪氣,討吉利。台灣俗間有此事時,產家也要給借家掛「紅彩」,燒「糕仔金」(即備辦糕餅、香燭、鞭炮、金紙等物,向借家神龕禮拜),以挽回借家的損失,保障借家的福氣不被產家帶走,這些習俗反映在俗諺中就是所謂「寧借人死,不借人生」。可見此一禁忌的嚴重性,是比凶喪事間的某些禁忌更加厲害的。(4)產房禁忌即便是在自家分娩,也有「不潔」的忌諱。因而產房安置在何處,也很有講究。滿族產房忌設在西屋(又有忌設在正房的)。在居住方面,滿族有「崇西」的習俗。西牆是供奉祖先的神聖部位,不準懸掛其他東西;西炕俗稱「萬字炕」(也就是「姓氏炕」的意思),是神聖的位置,不準隨便坐卧。西屋如果作了產房,也恐怕會沖犯了祖靈,褻瀆了神明,所以忌設產房於西炕。雲南哈尼族孕婦的產房多設在丈夫的小屋內,忌諱設在公婆居住的大房中。西雙版納的基諾族,過去是一個大家庭住一座竹樓,內含許多小家庭,每個小家庭有一個火塘。婦女生孩子不能在竹樓樓上,只能在竹樓下炒茶葉用的小房內分娩。嬰兒臍帶脫落後,才能上樓。 生養禁忌(9) (5)產床禁忌東北人睡火炕,漢族有句俗話,說「門坎是當家人的脖子,炕席是當家人的臉」,舊社會,生孩子忌諱沾炕,必須首先把炕席掀起來,鋪上穀草,把孩子生在穀草上,俗稱為「落草了」。否則,如果在炕席上生孩子,會認為髒了當家人的臉,今後日子必定過不好。東北一帶,孕婦分娩時,產床忌對有煙囪的牆,說是怕沖犯了「太歲」。據說沖犯了太歲會有礙生育。俗以為太歲神在地,與天上的歲星(木星)相應而行。天上為大,地下為小。沖犯了小太歲,六年內不能再生育;沖犯了大太歲,十二年內不能再生育。這在信仰「多子多福」的年代裡是足以對人們形成很大威脅的。台灣至今有相信「產圖」風習。「產圖」又稱「安產圖」,是對產床方位的限定圖示,據說唐宋期間大陸民間就有張貼安產圖的習俗了。俗以為「不依產圖,令子母多妨」,或者將發生難產。台灣也有產婦分娩在稻草堆上的習俗,和東北地區不同的是,台灣普通人家是在床前地下鋪上草分娩的,而不是在床上。據說是怕血污沖犯了床母(神)。哈尼族元江、墨江一帶的多塔(豪尼)孕婦是在大房火塘前面分娩的,其俗規定產婦的身向直對屋脊,不能偏斜,否則,不吉。(6)玉器禁忌滿族產房內禁忌放置玉器。產婦忌見玉器。產前要把玉器拿出去,或者用紅布包好。(7)出入產房禁忌產房是禁地,許多人是被禁止出入產房的。漢族、苗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滿族、阿昌族等許多民族都有禁忌男人入產房的習俗。鄂倫春族男人不許進產房,包括自己的丈夫在內。婦女分娩時,如家中無婦女照顧,男人做好了飯,用木杆拴牢飯桶,挑進產房給妻子吃飯,也不準進去。彝族婦女分娩時,丈夫也不能留在產房內服侍妻子,要和全家的男人一樣離開屋子。產婦如要出門時,必須選擇吉日,並洗臉、掃地,不然便認為產婦會把髒東西帶到屋外。達斡爾族忌諱男人進產房,據說是男人容易踩了孩子。假如有男人無意間進了產房,他走後,小孩如有什麼毛病,如鼻塞等,就會認為是那個男人踩的,必須找到他,把他的腳趾甲剪下幾片,拿到產婦家和艾蒿一起點火燒掉。等冒煙時,把小孩子抱著在煙上悠幾下,吐幾口唾沫,說:「唾唾,邪氣快跑掉!」如此,才能消除災厄。阿昌族孕婦分娩後七天內,別家的男子禁忌進入產家的院子。禁忌男人入產房,一是怕產婦不潔,恐對男人形成威脅;二是,男屬陽,女屬陰,分娩時女陰虎弱,難與男子陽盛相抗衡,恐男子進入產房後對產婦母子不利。除此之外,也還有男女易避忌、產期內禁忌房事等顧忌的因素存在。產房不但禁忌男人進入,女人也不宜隨便出入。產房內的人數不能太多。黑龍江一帶有產房人多孕婦難產的俗信。據說產房內多一個人就會使產婦分娩延長一個時辰,胎兒也就要晚出生兩個多鐘頭。因此,產房內的人即便都是女的,也要盡量少才好。白族孕婦分娩後,忌諱女人進屋,據說會踩掉孕婦的奶水。這是擔心婦人會把別人哺乳的能力吸引、轉移到自己的身上。鑒於此點,白族家中如有牛、馬生子,也忌諱婦人進屋,道理是相同的,怕被婦人踩掉了牛、馬的奶水。這種產婦的奶水可以被人「踩掉」的觀念在許多民族中都存在著。尤其是孕婦進產房,更容易「踩掉」或「帶走」產婦的奶水。河北定縣又稱此為「蹬嘴頭」。如果有人無意中走進產房,蹬了小孩嘴頭的話,這進屋的人就得同產婦調換腰帶。俗以為這樣一換腰帶,產婦的奶就能恢復過來。當著孕婦的面,還忌諱說「填圈」、「糊窗」等話,也是怕產婦失奶的一種禁忌。為了防止外人進入產房和產婦失奶,各地各族有許多規矩、禁忌,如:青海藏民孕婦分娩後禁忌接待一切客人。漢族產婦分娩後,一個月內禁忌生人入產房。特別是孕婦、寡婦、屬虎的、新娘子、信佛教神靈的,帶孝的人,更是忌諱。即便通常以為是照料產婦分娩的最合適的家裡人,如果屬於這幾種情況的,也必被拒之門外,不得入內。因為俗以為她們會給產婦母子帶來災難。正鬧眼病的人也不能進產房,否則眼病會越鬧越嚴重。漢族還禁忌帶銅、鐵等金屬器皿進入產房,尤其禁忌帶鑰匙的人進入產房。更忌諱產房的東西往外拿,也忌諱外借。這些禁忌都是怕將產婦的奶水帶走。為了防止萬一,東北一帶,還要用鎖鎖住炕席,意謂鎖住了奶,即便有人帶了鑰匙等物進來也不害怕了。鄂溫克族除了忌諱進產房的人帶鑰匙,還忌諱帶槍或馬鞭子的人進產房,大約這些東西都是與男人有某種聯繫的,因而會引起「男人進產房」的聯想。產房忌門,在許多民族中都有類似的習俗存在。古時,家中生男孩,即在門左掛弧,「弧」是木弓,象徵男性陽剛;家中生女嬰,則在門右掛帨,「帨」是佩巾,象徵女子陰柔。如今,漢族多改為懸掛紅布條,以為警戒。山西定襄縣一帶,產房忌門,是將帶根的黍谷與紅布連結紮成一束懸掛在門口。俗稱「掛紅字」,又稱「看葫蘆」。生的是男孩,就在「紅字」上佩以弓箭和大蒜;生的是女孩,就只佩大蒜。俗以為如此既可以阻人進入產房禁地,又可以避免嬰兒生病夭折。雲南蒙古族產房忌門是在門外掛一頂篾帽。按男左女右,生男孩掛左邊,生女孩掛右邊。據說也是為了防止被外人踩斷了奶水。瑤族人產房忌門是以新生青草扎一個小人兒,以示嬰兒降落人間。其俗尤忌外人穿草鞋進產房。苗族、壯族忌門以草帽。苗族俗有不慎誤入產房者,出門時要洗腳,並喝下一碗冷水,以防將產婦的奶水「踩干」。哈尼族人產房忌門是在門頭上懸掛起用紅泡刺、野薑汁、筍葉剪成的人像和鋸形木刀等物。一方面具有抵抗惡神的符咒意義,一方面也提示人們,不得入內。如果不知情的外人無意中闖進了產房,家人便立即將一塊燒得通紅的火塊浸入小盆水中,並用手指蘸起一點盆中水向嬰兒輕輕彈去,以避邪祟,以為破法。羌族以紅旗為門標,忌生人入產房,認為生人會帶「鬼」進入,於產婦母子均有妨害。侗族產房忌門是用柔草縛雞翅毛,另加一塊布(生男用紅布,生女用青藍布),合掛於產房門前以為記號,禁止外人進入。又有一些地區的侗族人是在門上扎蛋殼和青樹葉。達斡爾族的忌門,是在門前橫放車軸為標誌,外人不能擅入屋內。如非進不可時,可在屋門外放一鏟火,讓進來的人從火上跨過。俗以為這樣經過了「火的祓除」之後,產婦和嬰兒便無被驚擾和傷害之慮了。其他,如畲族、拉祜族等民族也都有此類禁忌習 生養禁忌(10) 俗。(8)產地忌刮鍋、劈柴產房宜靜,尤其是產婦分娩後,忌諱在產地附近刮鍋、劈柴。這是怕刮鍋時發出的刺耳的噪音和劈柴時發出的轟然巨響驚嚇著了嬰兒。(9)產家炊事禁忌河南林縣一帶,產家月子里忌燒乾鍋,忌烹、炒、油炸,否則,嬰兒身上要起泡。實際有注重炊事,忌讓產婦食油腥物的效用。若實在避不開時,也有破法,可在鍋台上放碗涼水解之。(10)產褥忌燒毀產婦分娩使用過的產褥,一般是埋掉或拋進河中沖走,忌諱燒掉。據說如燒掉產褥,會使嬰兒身上長紅斑,就像被火燒著似的。這是因為產褥和嬰兒有過接觸粘連,所以俗以為二者之間可以互相感應。產褥被燒,嬰兒也要受到某種感應,這是典型的「接觸巫術」思想的體現。還有的說產褥如被燒掉,嬰兒就難養活。這也是一種認為產褥始終與嬰兒有著某種連帶關係的迷信思想。(11)產房內忌燒金冥紙燒金冥紙,意在與神明交通,求神明保護。在產房內燒金冥紙,神靈降臨,會受到產婦不潔的血污沖犯,對產婦也可能造成傷害,於雙方都不吉利,所以禁忌在產房內燒金冥紙等物。俗傳,如不注意,在產房內燒了金冥紙還會使嬰兒身上長紅斑或黑斑。(12)忌亂丟胎盤胎盤,即胎衣,又稱胞衣。民間很重視胎盤的保存。常用石灰鋪墊,裝在大瓦壺內,埋在床底下,忌諱亂丟亂棄。河南林縣一帶,舊時要將胎衣埋在屋內炕跟或牆角,或院內避人處。還有人把男孩女孩的胞衣分開來埋,男孩的埋在門裡邊,意謂男孩「頂門勢」;女孩的埋在果樹下,取意「花繁子多」,黑龍江一帶有人為使子女能得高官厚祿,又將胎盤埋在山坡、高崗上,取意「站得高,看得遠」;或者將胎盤埋在大門口,取意「眼觀六路,耳聽八方」,也有願子女光宗耀祖、頂立門戶的,就把胎盤埋在房屋門坎下邊,取意「頂門杠」。這些都是以為胎盤關係著嬰兒前途、命運的思想觀念在民間習俗中反映。黑龍江一帶還有胎衣的埋法關係著嬰兒的食慾的俗信。以為胎盤不能隨便埋,必須將胎衣的開口朝上,這樣才能裝住奶,嬰兒才能安生吃奶;否則,若是開口朝下,就會漏奶,嬰兒也不會好好吃,光吐奶。另外,胎盤正反面也與胎兒的性別有牽連。如果胎盤翻過來了,下胎會生一個不同於上胎的孩子,如上胎是女孩,下胎便會是男孩。如果胎盤未翻過來,那麼下胎將和上胎生的一樣,是男仍是男,是女仍是女。光生女孩,想要男孩的家庭是很注意反轉胎衣的。埋胎盤時禁忌張揚,多是在夜深人靜時悄悄掩埋。埋好後不許亂動。俗信以為胎盤與嬰兒始終有著某種神秘的連帶關係,胎盤埋不好,會使嬰兒噎乳吐奶,不得安生。又說,如埋胎盤的地點發生火災,這個孩子就會被火燒死。明朝有人記錄了當時的藏胞衣法,並說明了胞衣與小兒的互應關係。現摘轉其文如下:「兒衣(胎盤)清水洗,勿令沙土草污,又清酒洗之,仍納錢一文在衣中,盛新瓶內,青綿裹瓶口,密蓋置便宜處。三日後,依月吉地,向陽高燥處,入地三尺埋之。瓶上土厚一尺七寸,須牢築,令兒長壽。若不謹,為豬狗食,令顛狂;蟲蚊食,令病惡瘡;犬鳥食,令兒死;近社廟,令見鬼;近深水污池,令溺死;近故灶,令驚惕;近井旁,令聾盲;棄道路街蒼,令絕嗣;當門戶,令聲不出耳聾;著水流下,令青盲;棄火里,令生爛瘡;著林木頭,令自絞死;此忌須慎。」此記錄該俗,可謂翔實。可知當時人們對胎盤處理的慎重,簡直把胎盤認作是第二個「自我」了。胎盤的安危直接關係著小兒人身的安危,並且還聯繫到後世子嗣,這種俗信的繁瑣程度和聯想之豐富、有趣,即使是不迷信此說的今人,也不得不由衷地驚嘆而感慨萬千了。雲南哈尼族多塔產婦對胎盤的處理方式,有的用炭火將其燒毀,任其消失,有的是在火塘近旁挖一個小洞,將胎盤埋入,蓋上灰土。如果遇到臍帶纏繞嬰兒脖頸的現象時,胎盤要用棕片包住,帶到村腳(村後)或村兩側,不到村頭(村前),丟在樹上任其乾枯腐爛。日後如果發現樹上的胎盤生蛆蟲,要用開水澆殺蛆蟲,從哈尼族人對胎盤處理的態度和用開水澆胎盤上蛆蟲的行為來看,哈尼族對胎盤的處理也是極慎重的。也有關於胎盤和嬰兒間存在著某種神秘的連帶關係的信爺,所以違背這些習俗,對胎盤任意所作的其他行為也是屬於禁忌的事情了。(13)忌亂丟肚臍帶肚臍斷後,忌將肚臍帶亂丟。俗以為肚臍帶和胎盤一樣,是與小兒的本命元神互通靈犀的。據信肚臍帶如能好好保管,等這孩子長大後,和人打官司時,把肚臍帶帶在身上就可以見官不畏,增強膽力,獲得勝訴。還說肚臍帶是個寶,帶上它打賭,可以贏錢等等。總之,是相信本人的肚臍帶有保佑自己的某種神力,所以要妥善保管,切忌亂丟,也忌諱被人偷走。產婦禁忌分娩對產婦來說是人生的一大關口,是悲是喜,是吉是凶都要看分娩的成敗了;分娩也是產婦身體和精神經受考驗的最嚴峻時刻;又由於產婦分娩不潔凈的觀念存在,所以,不論是從外界對產婦分娩易沖犯的防範角度考慮,還是從產婦及嬰兒身心健康的角度考慮,對產婦來說都有一系列的禁忌事項需要遵從。 生養禁忌(11) (1)忌緊張、憂鬱產婦心情易緊張,特別是生頭胎時,更是如此。因為聽說或見到過一些難產的凶事,就不免容易引起聯想,惟恐自己臨產時也遇到類似情況,想得多了,又產生憂鬱的心情,整天悶悶不樂,鬱鬱寡歡。這對胎兒不好,對分娩也不利。俗以為,「人越怕,狼越嚇」、「事情是人想出來的」,想的凶事多了,鬧不好,還真就應了。臨分娩前想什麼,往往有一種兆示作用,據信還很靈驗。所以忌諱產婦心情緊張、憂鬱,忌諱想不好的事。要多給她講些順心的、開心的話,讓其精神放鬆,保持樂觀。俗話說「瓜熟蒂落」、「自然成活」。這樣分娩時就會減少麻煩,順利多了。(2)忌冷水、冷風產婦分娩後要注意保暖,不能受涼。俗說分娩時產婦的骨頭榫都張開了,這時如果被冷風吹著了,或被冷水激著了,會落下病根,一輩子受罪的。所以產婦分娩後,要捂得嚴嚴的,連房間門窗的縫隙都封上,一點不能透風。河南一帶要求產婦產後避冷風一百天。否則,會得「產後風」,或稱「月內風」。漢族、苗族、瑤族、畲族、布依族等許多民族都有禁忌產婦用冷水沐浴的習俗。苗族產婦產後三日內禁忌洗衣服;瑤族、畲族產婦分娩後四十天內禁忌接觸冷水。河南、山東、安徽一帶,均忌產婦分娩滿月前用冷水洗浴、洗衣服,甚至洗臉、洗手的水也嚴禁用冷水。由於怕產婦接觸冷水,河南一帶還忌諱產婦坐月子期間到井裡打水。布依族(荔波縣一帶)也忌坐月子的婦女到井邊去。當然,其中也有產婦不潔的觀念存在。據河南鹿邑縣一帶人講,產婦去井中打水,水井內會生出小紅蟲子來。(3)忌陽光直射白族產婦在產期內要出門,必須戴笠帽,忌讓太陽直照頭頂,否則,認為是冒犯太陽的行為。實則有護衛產婦,使其免受強太陽光直射的作用。(4)忌污水亂潑產婦臨盆,分娩時的污水最忌隨意亂潑,俗以為會污及送生娘娘,或污及其他神靈鬼煞,遭其譴責或報復。此俗流行甚廣。(5)忌早掀炕鋪產婦在產後滿月前忌掀炕鋪,否則小兒難成。意在保障產婦產後靜養足月。中原一帶有此俗。(6)忌遇紅白喜事產婦分娩前後,都忌遇紅白喜事,以防「喜沖喜」、「凶沖喜」,對雙方不利。(7)忌月內串門民間最忌產婦產後未滿月就到別人家去串門。俗以為,產婦坐月子期間,「血污」未退盡,穢氣重,俗稱之為「血腥鬼」。如入他人家門,則被認為是「產婦沖宅」、「熱血撲門」,是污穢不堪的事,是不祥之兆。如有犯諱者,俗傳她死後做鬼也要去洗人家的門坎。除非她頭頂紅布(條),焚香、紙祭人家宅神,插柏枝謂「百(柏)不忌諱」,方可破除不祥,得到解脫。此俗流傳甚廣,幾乎遍布全國。漢族、佤族、白族、畲族等等許多民族都有此禁忌。基諾族生孩子的人家要在大門邊插兩枝帶葉子的桐樹尖,作為不準外寨人進家的標誌。在樓梯頭的門頭上放些竹葉片和桐樹葉,以阻止鬼神進屋。傈僳人家生孩子,家門口掛茅草葉或刺枝,防鬼進來。嬰兒多啼哭,則家門口掛毒箭一支(或非毒箭二支)。若生的是男孩,客人不能帶弓箭和長刀入門;若生的是女孩,客人不能穿鞋進家;遠道來客則不能進門。家裡不能燒包穀花,不能取燃燒著的柴塊,等等。認為觸犯這些禁忌,小孩會夭折、短命。(8)忌參與神事產婦產後未滿一月,忌到寺廟中去,忌參與祭祀和敬神的一切活動。也是出於產婦不潔的觀念,恐對神靈有所沖犯。(9)忌見產婦產婦忌見產婦,兩個分娩未滿月的產婦忌互相賀喜,恐犯「喜沖喜」之諱。(10)忌夜間外出產婦坐月子,忌出門,尤其是夜間,更忌外出。在家中院子里也忌諱坐到星星出全。俗以為夜間是鬼煞四處活動的時候,恐沖犯了神煞鬼魅,給產婦及嬰兒帶來不幸。如果實在需要夜間外出,可用一把雨傘遮穢,中原一帶及台灣等地有此俗流行。(11)忌觸打小兒俗傳產婦手指有毒,忌以手觸小兒眼睛或打小兒,否則,嬰兒會染上紅眼病,或長大後不畏挨打,不好管教。南方有此習俗禁事。(12)忌養鵝俗傳鵝糞有毒,恐產婦飼養時,不小心腳踏鵝糞,使嬰兒受到感染而出痘疹。南方有此習俗。(13)忌穿蓑衣、擔空桶、踏火炕土家族產婦忌穿蓑衣出門,忌擔空桶進屋,忌腳踏火炕及三角架。(14)忌房事產婦分娩前後禁忌房事。恐孕期、產後不潔凈而損傷身體,對男女雙方不利(參見本書「房事禁忌」)。(15)飲食禁忌產婦飲食禁忌是各地各族中普遍存在的習俗現象。俗信產婦分娩後的飲食直接關係到產婦母子的身體健康,尤其關係著產婦奶水的多少。所以在安排產婦膳食結構方面,要盡量使其避免吃那些「叉奶」的食物,多吃「下奶」的食物。由於地理環境、自然條件和民間信仰的不同,所以各地產婦飲食禁忌的習俗也不盡相同。一般說來,剛分娩後的頭幾天里,中原一帶漢族和多數畲族地區以及其他一些民族和地區都禁忌產婦吃生冷的饃飯,忌吃硬性食物,和難以消化的食物,如肉類、油類等。而讓產婦多吃(或者只吃)雞蛋、紅糖、雞湯、麵湯、小米稀飯等。按河南一帶說法,生、硬、冷食「叉奶」。虞城縣一帶還說產婦過月子吃大肉,怕到年老時屙屎提不上褲子。實屬產婦戲謔性的恐嚇。湖北也有忌產婦吃食豬肉、牛肉的禁忌。據當地人說吃豬肉會滯氣血,吃牛肉會使產婦乳子「吞謇」,亦即會令嬰兒吃乳難吞咽之意,也都是與乳養有關的。不過,河南俗間又盛傳吃豬蹄「下奶」。不知豬蹄上的肉與其他地方的豬肉有何不同,或者是民間貧家無力供給產婦吃食豬肉,只能讓其吃豬蹄才有此說法的吧!除此之外,河南一帶還忌產婦食芹菜、花椒,說是此亦為「叉奶」之物。畲族產婦產後不足一百天,忌食鴨、鵝,不足四十天忌食青菜和食鹽。哈尼族產婦產後半個月內,忌食酸、冷、辣、腥味,和香油煎炸的香脆食品,忌食牛、鴨、鵝、公雞肉和鴨蛋、姜等。鄂倫春族婦女在產期中忌吃狗、鹿、犴的內臟和頭肉。在產房內忌煎食野獸的鮮肉。據說吃了這些東西,狩獵時槍彈就打不中野獸了。台灣產婦也忌食鴨肉和生冷食物(如白菜、蘿蔔)以及鹽等,據說都是怕得月內風。當地人相信,鹽會生風;鴨屬寒性且有毒,並諧音「押」、「啞」,所以有諸多不吉的因素,故而一概忌之。產婦飲食禁忌南北方差別較大,這 生養禁忌(12) 和南北方水土不一,產物不同有關。北方氣候乾燥,所以產婦分娩後多以稀飯為主,忌食干硬米飯。南方氣候濕潤,平日以主飯為主食,習以為常,產婦分娩後亦不忌乾飯。等等,如此之類,是謂風俗異趣。小結以上所談分娩禁忌,多是在以往家庭中自行安排產事的情況下興起和存在著的。如今整個社會的醫療保健水平大大提高,處處有婦產科醫院、診所,孕婦未臨產前就多次經醫生檢查、治療,臨產時又住在醫院裡,不要說沒有難產的情況,即便是出現了難產的情況,經過吃藥、打針、手術等醫療處理,也大都化險為夷了。如今,產婦分娩的危險性已大大減少。人們信仰方面也發生了許多明顯的變化。人們把分娩的安全不再是全部寄托在神靈保佑之上,而是轉向了現代科學醫術;人們淡漠了往昔那些嚴厲的禁忌慣制,轉而漸漸地習慣于謹遵醫囑了。婦女地位的提高,男女平等的思想,使分娩不潔的俗信越來越沒有市場。產房、產地的公共設施化,分娩知識的普及教育,產婦對產厄顧慮的基本解除等等,都使得許多舊有的民間禁忌自行消除了。還有一些意在保護產婦母子身心健康的禁忌習俗(包括一部分迷信禁忌),雖然還一時難以磨滅,但除了在一些偏遠地區仍然有著實用的「價值」而外,大多數只是作為一種輔助性的保險措施,作為一種心理上的補償而徒有虛名地保留著罷了。然而,分娩的危險性,畢竟沒有得到徹底地消除,分娩的神秘性也依然存在,所以,舊時的分娩禁忌也必然會長期地殘存於人們的集體意識之中,並且不斷得到新的禁忌信仰意識的補充。而且,新舊禁忌信仰在一定的場合下還會顯出它們共同「干預生活」的力量。3嬰兒禁忌嬰兒,一般是指人周歲以內的一段時間。這期間是人的生命最脆弱的階段,需要各方面嚴格的護衛、細心的照顧才行。在特別看重子嗣的中國,對嬰兒有著豐富的看護經驗和諸多的禁忌事項。始生忌中國人重「始」,總以為「始」為「終」兆。所以嬰兒剛剛生下的時候,有許多類似占卜的俗信,相信是以後嬰兒成長過程中的徵兆,其中,屬不吉或凶厄者,是謂忌諱。(1)產期變異忌俗信在臨近產期的某月份上生產,可以兆示生下的嬰兒是否能夠成活。一般是懷胎十月,正常分娩。如有異常,則俗語有「七成八不成」、「七成八敗九難育」的說法,即是講,如果早產,七個月時早產的嬰兒尚能成活,八個月、九個月早產的嬰兒倒難以成活了。據說這種俗見還是挺效驗的,很可能是民間對大量早產嬰兒成活與夭折的經驗的正確總結。過去,有的民族對懷孕七個月生下的嬰兒,還要作進一步的占卜(神判)才能決定棄、養。據《中華全國風俗志?苗族》云:「(僚人)婦人孕七月生子,置之水中,浮則養之,沉則棄之。」另外,還有「男怕生前,女怕生後」,「男怕超前,女怕落後」的說法,這是從嬰兒性別上總結出的產期變異後果。意思是講,男孩怕不足月而出生,女孩怕超月份出生。假如男孩超前出生,女嬰落後出生,恐難成活。(2)多胎不站忌如果產婦前邊有幾胎連續未成活,舊時,東北一帶俗以為此屬「多胎不站」,是犯了「白虎吃子」的忌諱,很可能此胎仍然不活。其破法是:等胎兒生下後,將灶上的大鍋掀起來,把赤身的嬰兒從鍋上口送入灶內,然後從灶口接出。因為民間有「死孩子走煙囪」的說法,這樣做的意思是表明孩子沒被「白虎」領走,給拉回來了,也就意味著災難祛除了。當地有些孩子的乳名叫作「拉鍋子」、「虎剩子」,大約就是源於此俗的。(3)生辰忌「八字」是中國特有的能夠寓人一生命運禍福於其中的信仰習俗。嬰兒呱呱墜地,其「八字」就確定下來了。「八字」,不過是以干支排列出某人出生的年、月、日、時。人的出生時間是難以自定的,然而中國民間卻迷信,人的命運全在於出生的那一瞬間。漢族人的「八字」是必須記清楚的。否則,不但無法求人算命,不識前途吉凶,甚至將來長大後連找配偶結婚都有困難。因為,在那篤信「八字」命的時代里,不知「八字」,不知命運的人就像一個來路不明的「黑人」一樣,是沒有人敢跟他談婚事的。漢族古俗,忌嬰兒與父親同月出生。據《風俗通義》云:「不舉父同月子,俗雲妨父。」所以嬰兒「八字」與父親「八字」月份上兩字相同,是犯忌諱的。這種習俗信仰也影響到許多其他民族。例如白族也必須記住嬰兒的「八字」。並且,嬰兒一出生,就須請算命先生排「八字」,算本命,如果「八字」上有與父母的「八字」正沖(如子、午卯、酉)的,便很忌諱。必須把這嬰兒拜寄給別人或神靈,或於大路口上立指路碑,以消除隱患。在「八字」命相中,生年還忌屬羊。據說羊年出生的人會遇到各種災難。俗話說:「十羊九不全。」但據有人調查,屬羊的人和其他屬相的人情況是大致相同的,並無所謂一定有所「不全」的現象。許多屬羊的人父母健在,兒女齊全,自身也無疾病殘廢等情況。可見,這只是一種盲目的諱忌。而且,這種在嬰兒出生時就判斷其命運的做法本身就是不科學的。 生養禁忌(13) 在嬰兒出生方面,舊時,中國有幾個日子是很忌諱的。一是正月的初一、十五;一是五月初五;一是七月十五。正月里,是過年的閑暇熱鬧日子,如果嬰兒趕在正月里出生,俗以為是嬰兒性毒,不讓父母安生,好容易過年時想輕鬆一下,歡樂一下,一生孩子,又很緊張、繁忙,甚至於還要擔心、害怕、受苦、受累。所以忌諱此時生的孩子,說是長大妨父母。河南一帶有俗語:「男怕初一,女怕十五。」初一是年節,年節出生的男孩,命大。過年不能打罵小孩,所以這孩子將來父母不敢管教,會妨父母的。正月十五,是元宵燈節,正是觀燈的時刻,女孩這時出生,大人不能觀燈游賞事小,還恐怕女孩生在這個時辰,長大了會貪玩耍,無管教,成為一個「瘋丫頭」,克傷父母。據說,民間曾有把正月十五出生的女孩兒拋棄不要的事情。「五月五日生子不舉」,在中國民間的影響是很普遍、也很久遠的。據《風俗通義》云:「俗說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又據《史記?孟嘗君列傳》所云,五月五日生子不舉的原因是,「長與戶齊,將不利其父母」。而《西京雜記》又云:「俗諺舉(五月)五日子,長及戶則自害,不則害其母。」民間還一種說法,是說這一天出生的人,因五、戶、父、母,同音,所以有妨於「門戶」,有害於父母。男克其父,女克其母,實際上,整個五月,舊時民間都認為是惡月,五月五日又稱「五毒日」,是不吉祥的。這一天生下的孩子,或有「五毒」轉生、投胎之嫌,故而民間這一天中常有棄嬰、溺嬰之舉,實為迷信所害。這一習俗的影響,也曾達於上層社會,如《世說新語》、《孝子列傳》、《宋書》、《唐書》等典籍中都有五月五日生子不舉的記載,據說因為此俗的「威力」,連五月五日出生的宋徽宗也不得不隱匿自己的生日,而改作十月十日出生,並定為「天寧節」。當然,這一禁忌本來是毫無科學道理的事情,所以,古時就有人反對過它,如孟嘗君。如今,就更無多少人還相信它了。七月十五日,舊時俗稱「鬼節」,民間有放河燈的習俗。俗以為這天是野鬼還陽的日子。這天出生的嬰兒,多半都是野鬼托著蓮花燈轉世投胎而來的。這日生的孩子長大後不好管教,會克害父母,北方多有此說。河南林縣還有七月十五日是牛、驢、騾、馬生日的說法,大概以為野鬼在這一天多數轉生為牲畜而為人們效力了吧。人們在這一天不役使牲畜,還要善待之。而民間,也就因此而忌諱說人是七月十五日出生的了。只有開玩笑、罵人時,才說:「你是七月十五日生。」可見七月十五日出生是人們非常忌諱的事情。(4)仰俯忌黑龍江一帶有以嬰兒生時仰俯來卜日後是否好淫逸的習俗。有些老年人愛打聽剛生下的嬰兒是仰臉來的還是趴著來的,如果女仰、男俯,則認為不吉。尤其女仰,忌之更甚。(5)便溺忌民間忌諱嬰兒剛出生就大小便,俗稱此為「屙爹尿娘」,據說意味著孩子命硬,會克父母。對此忌諱的破法,各地不一。河南林縣一帶是抱起嬰兒,將其頭在牆上輕碰三下,便可化解了。台灣民間常常事先做好了禳祓的準備,在產房內放置一壺清水,等嬰兒一旦生下時就便溺,連忙用清水將其大小便沖洗乾淨,也就相安無事了。(6)啼聲忌正常的嬰兒降生,都伴以哇哇的啼聲。聽到嬰兒的啼聲,產房內外的人都一顆心放到了肚中,喜笑言開。如無聲無息地降生,則令人心焦,無聲無息表明嬰兒呼吸不通,必須趕快搶救。民間常常倒提嬰兒雙腿,輕輕拍打後背,使嬰兒氣出聲發。古時,也有用灌暖水、捋臍帶或用蔥白慢慢鞭打的辦法,使嬰兒發出啼聲的。如果嬰兒降生後,較長時間無聲響,便是凶厄的徵兆了。古醫道又有忌嬰兒啼聲斷絕,散、深等說法,以為嬰兒初生時啼聲連續緊湊者壽,啼聲斷絕、或時斷時續,或又突然很急迫者不壽,啼聲散者不成人,啼聲深者不成人,這也反映了民間從嬰兒始生時的啼聲中判斷吉凶禍福的俗見,有些還是有一定道理的。(7)逆生、橫生忌逆生,是先生出腳,後生出頭。這種嬰兒降生的情況,多數屬難生。民間很忌諱的。俗說:「逆生者子孫逆死,順生者子孫順亡。」意思是,逆生者,雖成活了,亦不得好死。橫生,就更是難產了,常常是先生出手來,這是很危險的,往往導致母子雙亡。所以民間最忌「橫生」、「倒養」。有時罵人時,還以此來詛咒對方。(8)寤生忌寤生妨父母,古來忌之。《春秋左傳?隱公元年》云:「庄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後雖有「黃泉相見」的故事流傳,但最初庄公因寤生遭忌,確是無疑的,可知這是當時就已存在著的一種嬰兒始生禁忌。然而,何謂寤生,歷來卻眾說不一。官字本意為「睡醒」,或根據此字意,林明峪先生在《台灣民間禁忌》中說:「寤生子,指嬰兒一墜地即能睜開眼睛看人,屬不正常現象。」今人也多有從此說者。而與此說恰恰相反,東漢學者應劭在《風俗通義》中卻又有另一種解釋,他說:「不舉寤生子。俗說兒墜地未能開目視者,謂之寤生,舉寤生子妨父母。」(見《風俗通義校釋》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9月版第435頁)。這兩種說法雖然意思相反,但有一點卻是一致的,即推論寤生與否的根據都在於眼睛的開合方面。另有一些說法,卻不與此同,據《辭海》(1979年版)「寤生」條云:「逆生,謂產兒腳先下。」其根據為「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豫部》:『寤假借為牾,足先見,逆生也。』」顯然,這裡是把寤生解釋為一種難產現象了。和這一解釋幾近將反的另一種說法,似乎又把寤生解釋為一種順產現象了。而且順產之容易,竟使產婦不自察覺地生了下來。例如,晉?杜預、唐?孔穎達便持此說。他們在《春秋左傳?隱公元年》「庄公寤生,驚姜氏」的註疏中意見是一致的。杜預在「注」中說:「寐寤而慶公已生,故驚而惡之。」孔穎達在「疏」中又進一步說:「謂武姜寐時生庄公,至寤始覺其生。故杜云:『寐寤而庄公已生。』」這裡說姜氏是在睡著時生下庄公的,當她醒來發現庄公已經降生了,便以其「寤生」而惡之。以上所舉四說,大相徑庭,莫衷一是,筆者因無深入的探究,也不便指定某說正確與否,姑且羅列於此,以期明君指教。不過,無論寤生是其中的哪一種,其妨父母的禁 生養禁忌(14) 忌俗信,總是存在於民間的,或者至少是曾經於民間存在過的。(9)有須忌俗以為嬰兒始生即有鬢須者為怪異,謂其妨父母。《風俗通義》云:「不舉生鬢須子。俗說人四十五乃當生鬢須,今生而有之,妨害父母也。」俗間又忌初生嬰兒額上有旋毛,以為其子早貴,會妨父母。(10)有牙忌嬰兒始生即有牙齒,據信會克父母。(11)余指、豁嘴忌嬰兒有餘指(多為六指,即拇指上多長出一指),或缺唇豁嘴,俗以為不吉。哈尼族以為在日蝕或月蝕之日婚娶會生六指兒和缺唇嬰。舊時,若有人生下六指(趾)嬰,則視為大不吉,全寨必「竜(lónɡ)」多日。嬰兒被處死,嬰兒的父母被逐出寨門,房屋燒毀,財物分盡。許多人曾因此被摧殘得家破人亡。如今,此俗已被革除。(12)畸形忌畸形兒系指初生嬰兒形體非同一般,如連體嬰、雙頭嬰、多臂嬰等等,民間謂之怪異,俗信以為大不祥,多棄之。又以為能光示國運、世運。《風俗通義》云:「光和二年,洛陽上西門外女子生兒,兩頭異肩,四臂共胸,俱前向,以為不祥,因棄去。朝廷瞀亂,上下無別,二頭之象也。」民間還忌初生嬰兒骨胳不健全,以為不能成活。據說:「兒生枕骨不成者,能言語而死;###骨不成者,能倨而死;掌骨不成者,能匍匐而死;睡骨不成者,能行而死;臏骨不成者,能立而死。」(13)陰部白赤忌初生嬰兒,忌陰部白赤。據說,男孩剛生下時陰囊下白赤者死,卵縫通達黑者壽。(14)一胎多子忌雙胞胎、多胞胎,因各族習俗不同,抑揚不一。漢族等許多民族不忌雙胞胎,俗以雙胞胎為喜事,大吉大利。但古時漢族也有忌一胎生三子的。據《風俗通義》云:「生三子不舉。俗說生子至於三,子似六畜,言其妨父母,故不舉之也。」現在,人們對一胎生多子已不再有什麼忌諱,多是顧慮、擔心如何能夠更好地撫養他們健康地成長。過去,也有一些民族很忌諱一胎生多子的。例如,雲南西雙版納哈尼族就特別忌諱婦女生雙胞胎,以為是怪異事,大不吉,須要「竜(lónɡ)」。由全寨的首領和主持宗教迷信活動的儒瑪下令處死嬰兒,驅逐嬰兒的父母,燒毀房屋,分掉財產。若當事人富有,可請儒瑪做九天「大禮」,大量殺牲獻祭,才可回寨居住,但一年內仍不得與他人交往,並從此不能參與全寨性的宗教活動,家貧者,無力做「大禮」,只好遷居他寨,或棲身山野。此俗現已革除。(15)肚臍忌嬰兒出生時,忌肚臍帶盤住脖子。民間俗稱「犯鎖」、「雙掛珠」等。是大不吉利的事情。俗以為此兒難活,或者即使活了,將來也要被扼殺或有上吊的厄運。東北一帶有「破鎖」的習俗。遇上「犯鎖」的嬰兒降生,要由產家的人將一把鎖頭鎖在臍帶上,然後將鑰匙交給助產士,由她把鎖打開,就可以破災免禍了。等嬰兒安全生下後,產家還要向街坊鄰居討要七家的大錢(古銅幣),用七家不同顏色的綵線將大錢一一串起,掛在嬰兒項上,叫做「長命鎖」,直到六七歲時,才能摘下不帶。台灣遇到「雙掛珠」的情況也深以為忌,嬰兒長大後,要多次請巫師禳災,以期消除災厄。嬰兒的臍帶,忌小,忌臍中有血。否則,不吉。斷臍時,忌諱用刀剪。如非用不可時,應在懷中暖一會兒。否則,恐嬰兒中「臍風」。斷臍時,一般是先沐浴,後斷臍,忌諱先斷臍後沐浴,以免臍帶內進水。斷臍後,忌諱包裹得太緊太厚,忌尿浸濕,忌風寒邪氣。臍帶間,據信藏有嬰兒的本命元神,所以,肚臍帶忌亂丟棄。否則不吉(參見本書「產地禁忌」一節)。舊時北京一帶還有忌臍帶五日落的。俗以為五日落臍的嬰兒,必忤逆不孝(參見《中華全國風俗志》)。(16)性別忌漢族俗重生男,忌生女。生男民間稱「大喜」,生女則稱「小喜」,或稱「如意」。又男曰弄璋,女曰弄瓦。俗諺云:「生個男子滿堂紅,添個女孩年年窮」。「生個閨女,灶王爺噘嘴三天」。舊時,有溺女嬰的現象。其他一些民族也有此俗。塔吉克族生男孩,鳴槍三響或大喊三聲,祝其長大英武有為;生女孩則在其頭旁放一把掃帚,願其長大後善理家務。都是重男輕女的思想體現。由於俗重生男,諱生女。所以產婦生下嬰兒,忌問是男是女。一是怕生了男孩時,一經說破,萬一嬰兒不成活,就應了「樂極生悲」的俗話,會給家人帶來痛苦;二是怕生了女孩時,一經道出,被產婦聽見,會令她心沉氣悶,有傷身體和精神。如今,實行計劃生育,一對夫婦一般只生一個孩子,俗間仍還是以為生男比生女好。在「從妻居」的時代和一些「從妻居」的民族中,也有「俗重生女不重生男」的,如古代沿海一帶民族和如今台灣高山族中就有此俗存在。以上所談嬰兒始生禁忌,遠沒有概全民間對嬰兒初生時的諱忌。民間各處還有許多很細微的禁忌事項。有些禁忌雖屬極個別的現象,並不見得能夠稱之為一方一地的風土民情,但其中對嬰兒初生時的視察之重視以及由此而呈現出的占卜心理卻也是值得注意的,如民間盛傳的包公,就曾因其生時面黑且丑而被丟棄了。若不是其嫂將他撿抱回來,撫養成人,那「包青天」抑惡揚善,為民除奸的千古佳話,便也就無從談起了。可見民間對嬰兒初生時的狀態是很看重的,有時一些並不見得怎樣嚴重的怪異現象,也極易引起父母的諱忌,並且會因此而拋棄自己的親生骨肉。為的是將來不致於受到他(她)的克害。如今,人們對生育的問題有了較為科學的理解,這類禁忌習俗,才漸漸失去了那種「瘋魔的威力」。 生養禁忌(15) 育養忌嬰兒初生,如果一切順利,安定下來,接著便是嬰兒的乳養和照顧了。在最初時期里,嬰兒的發育和養護方面,也存在許多禁忌。因為這個時期里,嬰兒的生命仍是很脆弱的,需要精心地照料,才能發育成長得好。這方面的禁忌,有如下一些:(1)乳兒忌浙江及沿海一帶,民間有嬰兒周天(24小時)討「開喉奶」,亦即「乞奶」的習俗。有些地區有嬰兒降生的第二三天,只讓其喝點甘草水或蜜水,不給奶吃。要到「三朝」以後,才開始餵奶。餵奶之前要先「乞好緣奶」,即向鄰居家討要奶水喂嬰兒。生男孩者要向生女孩家討要;生女孩者要向生男孩者討要。並且,乞奶忌同姓。其意在於祝願自己的孩子將來能夠得到好姻緣。被乞奶的一方要是產後四個月的人家。否則,會有「喜沖喜」之虞,民間甚忌之。在哺乳嬰兒方面,忌乳母在熱、寒、怒、醉、房事時乳嬰,以防嬰兒受損。如果請別人乳己嬰,應選身體健康,有福氣的人家。忌用有狐臭、疥癬、癲癇等病的人作乳母,以免嬰兒受感染患病。嬰兒忌喂得太飽,防積食。據說乳兒太飽,會中臍風。(2)襁褓忌襁褓是指包裹嬰兒的布和被褥。一般忌新喜舊,主要是恐新布會損傷嬰兒。又有人說最好是用高壽老人的舊裙襖做襁褓,可保嬰兒長壽。襁褓又忌太厚,俗謂易使嬰兒生瘡,或說易令嬰兒體弱畏寒。襁褓被嬰兒的便溺弄髒,忌洗完後搭在高處晾曬,又忌夜晚不收回室內。否則,俗以為會遭鬼祟,傷害嬰兒。(3)穿衣忌嬰兒降生三朝時,民間一般要給嬰兒洗一次澡,俗稱「洗三」。洗完澡後,可給小兒穿件小褂子,但忌諱穿褲子。其中,迷信的說法,是嬰兒不到一百天不許穿褲子。不穿褲子腿腳靈便,如將夭亡可速轉生。否則,將被絆住腿腳,到了陰間將一去而不復返,實際上,因為嬰兒不受束縛有利嬰兒發育。雙生(雙胞胎)嬰兒,穿戴忌不一致。如雙天子(女)穿戴不一,別人見了會責怪的。大概因其相像是天意,而天意不可違。實則也是以雙胞胎為喜、為榮的習俗下,其父母的一種炫耀心理的表現。(4)飲食忌嬰兒忌食生硬、不好消化的食物。北方忌讓嬰兒吃大米飯、饃、油餅、青菜等,未滿月時,只吃母乳,別的忌食。滿月後,可喝稀粥、麵湯、菜湯、肉汁等,忌食肉類、豆類食品。直到滿周歲後,才能動葷腥。否則,認為嬰兒會積食、生病。南方,嬰兒滿月後,即可開葷,吃米飯、肉食。浙江溫州一帶,還有「叨光」的習俗。即嬰兒滿月開葷時,忌食自己屋裡的食品,必須到人口多的人家辦喜事的地方,去乞取雞、鴨、魚、肉之類的食品來開葷。俗信,可以將那種興旺熱鬧的喜慶之光「叨」回家來,所以叫做「叨光」。如果碰不上這類機會,甚至有一連等待幾個月才給嬰兒開葷的,無非是要圖個吉利。(5)洗浴忌嬰兒宜勤洗浴,否則,恐生疔、瘡。用水要冷熱適中,洗得時間不能過久。俗以為洗浴後用蚌粉撲身,可避邪。舊時給嬰兒洗浴還要擇吉日。有「寅卯酉日吉,壬午丁未癸巳凶」的說法。勤洗浴是好事,對嬰兒健康有益。洗後撲粉,也可爽身。惟擇吉日,無一可取,純屬迷信。洗嬰水,尤其剛生下來頭次洗嬰水,忌諱亂潑,恐會褻瀆神明。據信,嬰兒四個月內,胎神還在附近滯留未去,因而處處仍須小心,如果污及胎神,就將使嬰兒罹難。(6)驚嚇忌嬰兒忌受到驚嚇。嬰兒初來世上,對一切均屬首次感觸,未免奇異驚覺,常常最易被「嚇著」。所以產房內忌大聲喧嘩,忌器物碰撞,忌生人來往,忌燈光過強,忌冷熱物觸動嬰兒,讓嬰兒先保持一個相對穩定的環境,等慢慢長大後再漸次擴大視野,接觸更多的新鮮事物。如一旦嬰兒被嚇著,忌大人大聲喊叫。俗以為可輕輕摸摸嬰兒的耳朵垂,便能使嬰兒安定恢復過來。河南林縣一帶還有一種「掛神鎖」的習俗。為了防止嬰兒的魂魄被驚嚇著或者被生人、野鬼「帶走」、「攝去」,當地人在嬰兒降生後,即用一把鎖,鎖在門上,直到滿月後才開開。或者用紅線穿一到四枚小銅錢掛在嬰兒脖子上。俗以為嬰兒的魂魄也像自己家中的物什一般,是可以用這樣的辦法「鎖定」、「拴牢」的。(7)剃胎髮忌嬰兒的胎髮,一般要在百天日或滿月時剃去。俗說,因胎髮沾染有母體的血污及穢氣,所以要在百天或滿月孕婦出產房前剃掉,以免觸犯神靈。江浙一帶,剃去嬰兒胎髮叫做「打光光」。杭州一帶百日為嬰兒剃髮,叫「百祿」(「祿」讀如「羅」。參見下文「言語忌」一節)。剃時腦門上(俗稱「腦忽門」、「天靈蓋」,或「忽歇頂」)要留足方一寸多的頭髮,叫做「孝順發」。河南、山東等地也有此俗,叫做「胎裡帶」。俗間將所剃之胎髮用紅布包裹好,送到神廟中,求神保佑長生高壽。有些地方,剃去胎髮,還要用杏仁等物擦拭嬰兒頭皮,以避風邪,免生瘡毒。還有一些地方剃胎髮的時間不都在百天日或滿月日,且有男女的分別。如,女兒剃胎髮有選在二十日的;男孩剃胎髮有選在二十四日的,據說是取意「二十四孝」。也有的地方男孩剃胎髮要在滿兩月日,女嬰剃胎髮要在滿一月日。剃胎髮和成人剃頭理髮一樣,有避忌正月之說(參見本書「人體禁忌」、「發須禁忌」一節)。 生養禁忌(16) (8)撓腳板忌嬰兒忌撓腳底板,俗以為撓嬰兒腳底板會使其長大後沒膽量,不敢過橋。實則,恐驚嚇著嬰兒。(9)見人忌嬰兒出生後,許多民族、許多地區有懸物忌門的習俗,其中的道理之一,就是忌諱嬰兒見到生人。浙江溫州一帶嬰兒百天以內禁忌出門,外客也禁忌入內看視嬰兒。否則,嬰兒見到生人「犯沖」,對嬰兒不利,甚至會引起死亡。畲族也有此俗,忌嬰兒月內見生人,怕「沖」。瑤族認為有穿白衣、草鞋的外人進入產房,會引起月子里的嬰兒日夜啼哭,不吃奶,不睡覺,後果會是很嚴重的,白族禁止帶弩弓的人進產房去看女嬰,看男嬰倒還無妨。台灣忌屬虎的人看視嬰兒,恐被其「虎性」沖犯、嚇唬著(以上參見本書「產地禁忌」一節)。侗族人家添丁生子,將第一個來家者稱為「踩生」人。若是男踩女嬰,則認為陽氣重,女嬰吉利,易養成人。而踩生者要晦氣三載,主人須熱情招待。若女踩男嬰,則認為陰氣重,男嬰不吉,會體弱多病。踩生者三年內必交好運,但要受到主人冷遇。這顯然是男尊女卑,男祥女晦的俗信在此間的反映。(10)見物忌嬰兒忌見生人,也忌見生物。雲南佤族嬰兒不滿月忌把老鼠、螞蚱帶到家裡來,否則,嬰兒見了身上會起疙瘩。基諾族嬰兒滿月時,獵物和瓜菜忌帶進產房。直到太陽落山後,才能解除此類禁忌。否則對嬰兒不利。(11)搖籃忌鄂倫春族忌往嬰兒搖籃里擱置馬鐙、獵刀和獵斧一類的器物,否則,嬰兒會遭不幸。漢族有忌搖空搖籃的習俗。否則,嬰兒會愛哭,或將遭受不測。搖空搖籃又意味著失去了嬰兒,大不吉利。(12)看戲忌忌嬰兒看布袋戲、傀儡戲。恐受沖害,或懼怕嬰兒因此而身殘體弱。(13)言語忌河南林縣一帶,生男孩之家,一個月內禁忌說「男」字,怕走露真相,被邪魔拉去。甚至要偽稱是個「女孩」。這一方面說明民間重男輕女的思想嚴重,另一方面也看得出生男孩者是怎樣地害怕再失去他!當人們無比珍視某種東西時,甚至不敢提到它,惟恐一說出口,這東西就沒了。禁忌的作用之一,就是幫助人們維護這種心理的變態平衡。杭州嬰兒百日忌言「百日」,而言「百祿」。因百日專指人死後百天而言,故避之。「百祿」又因與「不祿」同音,不祿者,亦死也。故又讀「祿」如「羅」,以避之。基諾族在嬰兒滿月那天,甚至一整天都禁忌講話,以此來確保嬰兒滿月日的順利度過。漢族大部分地區都有忌言嬰兒有病與否的習俗。說嬰兒有病,固然犯忌,恐其真的病了,或者病會越來越重;如說「這孩子身體不錯,從沒病過」,卻也同樣是犯忌的。因為,說「沒病」若被病魔聽去,提醒了它,倒非叫嬰兒大病一場不可,豈不就糟了。民間還忌議論嬰兒胖瘦。說瘦,怕真的瘦起來了;說胖,怕被神靈誤聽成「嫌胖」的意思,反而使其羸瘦起來。這些都反映了民間在「說凶真兇」、「說吉反凶」之類矛盾心情下的求吉心理。所以,最好的辦法是禁口,處處少說為佳。這也正是民間繁重的禁忌所必然造成的一種死氣沉沉的公共禁約現象。沖犯忌舊時民間「沖犯」觀念很嚴重,動不動就說會沖犯到什麼什麼神靈。尤其在嬰兒剛出生的前幾天里,人們的行動更是百倍小心,甚至頭三天內不敢暢快地高興、熱鬧一番,惟恐高興過了頭,折了嬰兒的福氣,弄個樂極生悲,夭折了嬰兒,到那時可就又後悔莫及了。這種「慎行」恐「觸犯」、怕「沖犯」的觀念,形成了各種禁忌,反映在鬼神信仰方面。俗以為,嬰兒降生後不久,眼睛是乾淨的,乾淨到既可以看清塵世,又可以看清鬼魅。所以,許多時候,嬰兒突然發顫、抽搐,驚恐不安,或者眼睛發直,視線導引不轉,就是他(她)看到了什麼成年人看不到的東西了。正因為如此,出於對嬰兒的保護,要讓嬰兒盡量避開神事,以免在人們還不察覺的時候,被神鬼驚嚇著了。所以民間一般廟會、打醮、道場、佛事、祭祀、朝拜等事,都禁忌讓嬰兒參加或者靠近。一般婚喪事,也忌嬰兒靠近。如果不小心碰上了這類事,要趕緊躲開,並請人占卜化解。天一黑,就不準再帶嬰兒出門了。否則,嬰兒會被野鬼嚇著。南方有床母神靈的信仰(床神有床公、床婆之分,但通常稱作「床母」)。俗信,嬰兒一出生就受到床母的保護。床母還能在嬰兒睡覺時,教導他(她)。俗以為嬰兒睡眠中時有微笑、皺眉、嘟嘴等表情,便是床母正在教他(她)呢。這時候忌諱將嬰兒弄醒,使他(她)「學習」中斷,恐將來變成獃痴。因為有床母信仰,所以也怕沖犯、觸怒了床母。常常要拜床母。拜時要用衣食、香燭等物敬祀,但忌用酒。據說是怕床母喝醉酒,疏忽了看護嬰兒,使嬰兒從床上滾落下來。另外,嬰兒睡著以後,據信床母神還會帶著嬰兒的魂魄四處遊玩。這時候最忌在嬰兒臉上塗抹各種顏料,以防魂魄回來時,不認得歸宿了。如果真的如此,嬰兒會失去生命的。民間許多到寺廟中求過子的人家,真的生了孩子後,要到寺廟中去還願。否則,惱怒了「送子觀音」、「送子老奶」、「註生娘娘」等神靈,會把嬰兒再「收回去」的。還願時除交上許願時說的錢數外,還要用黃金紙包一整塊磚,放在寺廟中,寫上還願人的姓名,用這種方式表達對神靈的酬謝。這是至今仍殘留於民間各地的一種求子還願迷信陋俗。不知何時能夠根除!在台灣,若是替嬰兒禱告神靈,敬奉神明的雞腿與通常敬神的雞腿不同,即雞腿不能屈入雞腹中,而要完全放直。取意使嬰兒「腳骨長,有食福」。敬神的酒也不能像通常那樣分三巡注滿,而要一次斟滿酒杯。取意嬰兒尿大泡,不要一會兒一尿,使母親多洗尿布。從此看到民間是事無論巨細都要依靠神靈的,在敬神求吉祥的嚴肅場合中,竟連雞腿的作用和小孩撒尿之類的事聯想了進來,也是民俗中極有趣味的一例。 生養禁忌(17) 關於嬰兒沖犯的禁忌,舊時還與「灶神像」和「孩兒燈」兩事有關。據《中華全國風俗志》雲,遼陽人逢朔望必敬灶神。灶神像上繪一犬一馬,俗傳買回的灶神像,像上之犬口若張開,當年所生的嬰孩,必不能長壽;口若緊閉,則嬰兒發育壯旺。所以有初生嬰孩之家買灶王神像,忌諱買有犬張口的。「送孩兒燈」是舊時江蘇一帶的習俗。俗傳用泥捏製成的孩兒燈送至不生育人家,能使之生子。故望子心切的人家遇有人送孩兒燈來,必以酒食相待,且將此燈供奉於堂前。嬰兒生下後,則更要好好敬奉這孩兒燈,好像孩兒燈就是嬰兒的本命一般。如果這個泥偶的手足有所損傷。則以為是神意受到了沖犯,那麼這個嬰兒將來也勢必要遭殘疾。以上這些都是與嬰兒沖犯迷信有關的習俗禁忌,也可見到舊時民間對嬰兒看護的一些神秘觀念。喜禮忌中原一帶最重添人進口。生子養女是一件大喜事,俗中有許多慶賀的禮節。據舊志云:「新鄉縣初生男女,三日報喜。抬禮盒,用米、面、雞、酒之類。男用雄雞,女用雌雞。母家但受酒,余物各添少許。雞之雄者,配以雌,雌者配以雄。仍令抬回。亦有牽羊者,須添配一羊。否則,折羊錢。越五日,母家備禮叩喜,男家擇吉請酒,謂之『吃面』。母家贈小兒以首飾、衣物之類,厚薄不等。親友亦以雞酒致賀。彌月後,母家來接女,謂之『叫住滿月』。」這一記載,基本上反映出了中原一帶在慶賀新生嬰兒之喜中的習俗和禁忌。各地也還有一些細微的差別和特色。林縣一帶,頭胎嬰兒,不論男女,報喜最隆重。建國前富裕人家抬食盒、酒罈,趕兩隻褐山羊,項系銅鈴,一路叮噹作響,為讓眾人知曉。建國後,一般農家,報喜時將「喜帖」放在一小木匣中,裝入錢袋內,讓一童子背著去報喜。生男孩用左肩背,生女孩用右肩背,「男左女右」,一路不準換肩,是男是女,一目了然。到姥姥家後,款待報喜者,要烙油餅、做雞蛋麵疙瘩湯等,忌諱給報喜者做麵條飯,否則,據說嬰兒會愛流鼻涕。上蔡一帶報喜,俗稱「吃喜酒」。男家又稱「吃喜麵條」,女家又稱「送祝米」。生頭胎嬰兒後,男方的上輩要到女家報喜。報喜時,除送常禮外,生男孩要抱一隻公雞,謂之「大喜」,生女孩則抱一隻母雞,謂之「小喜」。雙胞胎,抱兩隻雞。女家見到雞,不言而喻,就知道生的是男是女了。報喜時,雙方商定「送祝米」的吉日。「送祝米」忌諱在中旬,因「十」與「死」諧音,故避之。「送祝米」抬禮盒,挑禮挑,忌諱用竹籃子。俗話說,「竹籃子打水一場空」,因而避忌之。禮物之中要配一隻雞。男孩配母雞,女孩配公雞,有祝嬰兒成人婚配之寓意。男方招待女家吃飯,主食一般是蒜麵條,俗稱「吃喜麵條」,即從此出。據有關資料講,雲南彝族生了孩子後,姑爺也要到岳父岳母家報喜。除帶酒食外,也要帶一隻雞。不過與中原一帶的習俗不同,生男孩不是抱公雞,而是抱母雞;生女孩不是抱母雞而是抱公雞。岳父、岳母看來抱來的是母雞,就知生的是男孩,看到是公雞,就知是女孩。岳父岳母收下雞後,要換隻雞給姑爺。抱來母雞,換隻公雞;抱來公雞,換隻母雞。姑爺把換來的雞抱回飼養,不準殺吃。這意思,抱走的雞,只是報信用的,換回的雞才是嬰兒的「本命屬性」,所以是殺不得的。從生子報喜送雞的不同習俗中亦可見到風俗之異曲同工之妙了。開封一帶,生子報喜又嘗以雞蛋(雞子)為象徵物。頭胎產嬰之當天,就由女婿持雞蛋到岳家報喜。如生男孩兒,煮雞蛋六個或八個,必為雙數,忌單。用紅顏色染過之後,在雞蛋的一端,再用墨或鍋底炭塗一黑點,表示為「大喜」。如生女孩則煮雞蛋五個或七個,必為單數,忌雙,也用紅顏色染了,不再塗黑點,表示為「小喜」。報喜後,岳母要烙麵餅一張,令婿帶回,沿途撕碎喂狗,直到拋盡為止。俗信,如此可保嬰兒成人,免於夭折。因為代表其「本命」的那張麵餅已經餵過狗了,所以嬰兒可以不必再有什麼顧慮,也不會再有什麼災難了。俗間有孩子小名稱作「狗剩兒」的,也大體是屬此意。未滿一個月的嬰兒,河南沁陽一帶俗稱「胎毛鬼」,禁忌走門串戶。等到滿月時,女家要來接閨女住娘家,俗稱「接腿」,或稱「走滿月」、「過滿月」等。走前,須先給嬰兒剃去胎髮(參見本書前文「剃胎髮」一節),給理髮師封禮。離家門時,產婦頭上扎紅布條,插桃枝或柏枝。嬰兒頭頂紅布。俱是怕穢氣未退盡,恐有所沖犯,故以紅布、桃枝、柏枝禳解之。走時,嬰兒的姑姑要在嬰兒的鼻樑上抹一道黑色記號,到外婆家後,由嬰兒的姨母擦去。民間俗話云:「姑姑抹,姨姨擦,嬰兒能活一百八。」又云:「姑抹姨擦,嬰兒強似鐵疙瘩。」在外婆家,至少要住十天,否則,恐嬰兒將來不夠十成人。多則住一個月必須返回。返回時,嬰兒的姨姨還要在嬰兒的鼻樑上抹一道白色記號,由嬰兒的姑姑給擦去。民間俗話云:「黑來白走,嬰兒能活九十九。」開封一帶,產婦滿月後回娘家時,娘家要由產婦的親兄弟迎接嬰兒。產婦無兄弟時,才可由外祖母迎接。住滿月返回婆家時,男家要由嬰兒的祖父來迎接,祖母、伯母等禁忌迎接嬰兒。俗說女性屬陰,恐在嬰兒初次出門時,迎之不吉,故忌避女性迎接。 生養禁忌(18) 總之,從嬰兒出生到回外婆家小住,這一段時間內,姻親雙方家庭中都是很熱鬧、喜慶的。同時又要備加小心謹慎;以免造成什麼失誤和差錯,使得那已經來臨的喜事再生什麼變故。其目的,都是祝願嬰兒健康、長壽,闔家幸福美滿的,只不過,這些舊慣習俗中也難免含有迷信思想的困惑和封建禮教的侵擾。命名、認乾親忌嬰兒一生下,或者未生之前,長輩們便要給嬰兒起一個名字。漢族一般是沿用父姓,下添兩字,或一字,成為嬰兒的姓名。舊時,子女多,還有以伯仲順序或字輩形式固定下一字的,實際嬰兒也就是再起一個字,連綴成名了。這是大號。大號的起名是很慎重的,往往要請有學問的人來仔細推敲,反覆研究,才能定下嬰兒的名字。由於過去迷信五行克妨的思想嚴重,有些地方在與嬰兒起名時要先請算卦先生算命,命中缺少什麼的,便設法在姓名中補上。比如,命中缺水,則起名時要有「氵」旁;命中缺火,則起名時要加「火」字等等。實屬一種禁忌迷信,包括心理上對這種禁忌迷信的適應辦法。民間又有一種「碰姓」(或稱「闖姓」)的習俗。河南鄭州、開封一帶嬰兒出生後頭天早上,嬰兒的父親要出門碰姓。碰上第一個人,不管是男女老幼,跪下就磕頭,然後說明家中生孩子,讓對方起名。農村過去早起的,大都是拾糞老頭,有的毫無思想準備,礙於習俗,不能推卻,只好信口胡謅一個,於是「糞筐」、「籮頭」、「狗妞」、「豬娃」的,就出來了好多。不過,這一般都是小名兒,小時叫叫也沒什麼要緊的。有人還說,這樣的名字反而不生事、安穩。有些地方,給嬰兒起過名的還要被認成乾親。乾親最喜姓「劉」的和姓「程」的,因其與「留」、「成」等吉祥的字眼兒聲音相諧;最忌諱的是碰上姓「王」的和姓「史」的,因「王」、「史」與「亡」、「死」等凶厄的字眼兒相諧,恐不吉利,會使嬰兒夭折。但若真的碰上了,也不能不算,不能再去另碰一次。最多暗地裡禱告、禳解一番也就算了。可見「碰姓」習俗中也含有「碰運」的占卜性質。白族孩子出生後,如果八字與父母正沖,也要把他(她)拜寄給別人或神靈取名字。如拜寄給愛氏皇帝,就從愛字取,叫愛某;如拜寄給關帝君,就從關字取,叫關某等。這也是和「碰姓」、「認乾親」相類似的一種習俗,其中有些是直接把孩子託付給某一神靈護衛了。至於被認乾親的一方,也是有忌諱的。河南滑縣一帶,未結婚成家的人,或雖結了婚但尚未有子嗣的人,或自家嬰兒也還很小的人都是忌諱被認做乾親的。俗以為,認了乾兒之後,自己就不會再有親兒子了,所以「認乾兒,失濕兒」。可見,人人首要的,還是要顧及到自己的子嗣安全才是。死亡禁忌民間以為嬰兒在母胎內死亡,或降生不久死亡的,都要將死嬰丟棄在水中。俗以為,如不這樣做,嬰孩就會變成邪鬼來作祟,母親也不能再懷孕了。所以,死嬰屍體常常在水坑內或河水中發現,即是此迷信習俗影響的惡果。小結關於嬰兒的禁忌習俗是瑣碎、繁雜的。我們所錄下的都是比較普遍存在著的,還有許多更細微處,本書實難一一詳述。不過這些禁忌總的來講,其作用在於始生時刻,是判斷吉凶,表達民眾關於嬰兒近期前景(成活還是夭亡,健康還是殘疾等)的占卜信仰的;在於育養階段,又多數是為著維護嬰兒正常的發育和茁壯成長的;在於沖犯方面,是防止獲罪於神靈或者希望得到神靈的佑護的,在於喜禮方面,是遵守禮教,聯絡姻親情誼並且祝願嬰兒幸福長壽的;在於命名、認乾親方面,也是防止嬰兒有什麼缺憾,有什麼閃失的;最後,在於死亡方面,又是於無可奈何之中尋求死者與生者的安穩以及新的轉機的。總這,禁忌指出的總是凶厄災禍,要求的總是避忌躲閑,而希冀的卻又總是美滿、完善。這種希冀尤其在於嬰兒身上是更加豐富而閃爍著理想的光芒的。又因為,嬰兒自身本是無所謂禁忌的,所以關於嬰兒的禁忌實際上仍是關於大人們的禁忌。千百年來,正是這些民間禁忌習俗,像一架古老陳舊而又靈活多變的心理調節機器一樣,隨時調整著家家戶戶做父母的心態,使他們在恐惶、歡愉、擔憂、親昵、滿足、渴望等等多種複雜的情感中度過了產育嬰兒這一段令人難以忘懷的日子。4幼兒禁忌幼兒,即是幼小的兒童,也就是一至十歲的兒童。這個年齡正是小孩長身體、長知識、「全盤接受」的時期,他們不能獨立生活,需要父母長輩的照顧、引導。在父母的教導中就會有一些需要父母們注意(禁忌)的事情和一些需要教育給幼兒們注意(禁忌)的事情。從這此值得注意的(禁忌)事項來看,大體上不外乎是關於幼兒身心健康,體智發展方面的禁事。但是,由於民間知識的科學性不足,或者根本是迷信、荒謬的,所以這些禁忌的事項又常常是與其目的、用意毫無關聯或者根本無濟於事的。不過,從這些禁忌事項中,我們還是可以感覺到一種東西,一種十分可貴的東西,那就是火一般炙熱的天下父母心。病災忌幼兒時期,身體發育很快,幾天不見就又是一個模樣。做父母的都喜歡別人誇獎自己的孩子。但誇獎時又有忌諱。河南忌諱抱人家的孩子時說「沉」、「重」,忌諱說「這孩子身體真好,從不生病」。俗以為,說吉反凶,說「沉」、「重」,孩子會瘦下來,變輕;說「不生病」,反會引得孩子生起病來。 生養禁忌(19) 幼兒生病,也是常有的事兒。有些小病小災的,民間常用一些小法術祛魔消災,進行破解。如幼兒夜間不寐,民間就喜用紙符,上書,「天皇皇,地皇皇,我家養個小兒郎,仁人君子念一遍,一覺睡到大天亮。」以這樣的辦法,使幼兒熟睡。廣東一帶還有於晨、昏時「喊太陽」的習俗,也是通過向太陽禱祝的辦法來使自家的小兒安眠。但是,如果幼兒的病情嚴重,就不能自行其事了。一般要採取忌門的措施,即在門上貼掛紅布條,插樹枝,掛草帽、竹笠,或於門前生火等,禁忌生人進門。舊時,漢族、藏族、彝族等許多民族有此習俗。白族在小孩出天花時,用小紅紙旗和柏枝插在大門上,表示禁忌生人進門。將生病的幼兒與外界隔絕開來之後,一般還要再請巫師、鬼師、端公等來作法驅魔。布依族小孩生病要請鬼師「端命宮」,請鬼時,忌外人過路或接近講話。幼兒生病如有昏迷不醒的狀況,俗以為是被鬼祟所迷惑,或者是魂魄離體,被妖怪、鬼魅攝去。要行「喊魂」術。這些迷信的舉動,大都牽涉到鬼魂信仰。據說如果不「喊魂」,幼兒就可能病逝、夭折。這是父母最害怕出現的情景,所以忌諱違犯此俗。小孩蛻牙雖然是自然的生理現象,也有忌諱。蛻掉的奶牙忌亂扔。上牙要放在門枕上,或埋入土內;下牙要扔到房頂上,否則新牙長不出來,或長歪了。這也是順勢巫術在民間的遺存。服飾忌貴州忌小孩穿著鞋子睡覺,以為會被鬼迷著。浙江溫州一帶有忌幼兒穿鮮艷衣服的習俗。如果小兒穿了紅色衣褲,外邊還要罩上網衣,佩帶虎爪,或特製的腰帶,以避邪惡。中原一帶俗忌幼兒衣物過夜不收。據說夜間多鬼鳥,恐污衣物,使幼兒患疾病。《荊楚歲時記》中有些記敘,據稱還有一種鬼車鳥,能入人家收魂氣。如果讓其襲取幼兒露夜衣物,恐對幼兒不利。因此荊禁一帶入夜聞其聲,則滅燈、射門、捩狗耳以壓之。台灣也有此俗。據說忌兒衣露夜不收的原因有兩種:一是怕感染八邪之害,即溫、熱、風、寒、驚、積、餓、飽是也;二是怕感染無辜鳥屎,無辜鳥或為姑獲鳥。傳說此鳥夜飛晝藏,蓋鬼神類。無子,喜取人子養之。如有小兒露其衣者,此鳥度,即取兒去也。這種傳說從隋唐至明清至今時,相繼不絕。開封一帶也有九頭鳥的傳說,其傷害小兒之法,與此類同。景頗族忌用統裙直蓋熟睡的小孩,否則便認為孩子永遠也不會再醒了。這些幼兒服飾的禁忌都與幼兒的靈魂有關,說明民間有服飾是靈魂駐地的信仰存在。因此,傷害到服飾也就會傷害到幼兒的靈魂或者其本身;而成年人的服飾又有成年人更強的靈魂附著,或者與成年人可以傷害到幼兒一樣,成年人的服飾也對幼兒有著某種傷害的強力。飲食忌民間禁忌幼兒吃雞爪子。據說是怕上學讀書寫不好字,使字形如雞爪子。還有的說是怕抓破書本;怕寫字手發抖;怕與人打架。總之,由雞爪子能夠聯想到的不吉之事,都是所顧忌的原因。民間還忌幼兒食魚籽,說是怕長大了不識數,大概是因一團魚籽本來就難以數清而聯想到的吧,據說幼兒吃豬腦也不行,長大了也不識數,這是因豬素有「笨」名而來,幼兒還忌吃豬尾巴。據說吃了豬尾巴會事事落後,一輩子趕不上趟。又說吃了豬尾巴膽小,走夜路後怕。土家族還忌幼兒吃豬鼻子,說是吃了長大後睡覺打鼻鼾。台灣禁忌小孩吃豬蹄,說是將來婚事難成,恐怕會溜跑了媳婦或者女婿。沒有蛻奶牙的小孩兒忌吃生葫蘆種,否則,蛻牙後要生齙牙。忌小兒舔牙根兒,恐將牙抵出唇外,以牙露唇外為忌。民間祭祀祖靈神明的肉、菜、飯,忌讓幼兒吃,據說吃了會影響記憶力,長大好忘事。或者還會得罪神靈,受到衝剋損傷。這些幼兒飲食禁忌,多數是從食物會給幼兒造成不良的發育後果方面考慮的,然而其中的聯想又很荒唐可笑,反映出民間某種帶有原始意味的落後的愚昧的思維方式。現在這些禁忌習俗已無甚說服力了。不過,由於望子成龍的殷切期望,人們寧可讓孩子少吃一口,也不願冒降低兒童智力的任何風險,所以這些禁忌還真的能夠在民間實施並存在下去呢。遊戲忌忌幼兒數星星的習俗,是很普遍的。天氣晴朗的夏夜,繁星點點,小孩子們愛數著玩。這時大人總要告誡一聲:「小孩子不能數星星,長大了不識數!」這和上文中吃魚籽的禁忌差不多,星星是數不盡的,恐怕幼兒數來數去,數糊塗了,如果長大了還繼續糊塗下去,那就是不幸了。所以禁忌之。還有玩米時,也禁忌小孩兒數米粒,道理上和數星星禁忌是一樣的。小孩子玩耍的興趣很廣,然而水、火兩樣是犯忌諱的。俗話說,「水火無情」。在室外水邊玩有可能掉進河裡、溝里,會淹死的。在室內,也忌碰熱水瓶,一不小心,就會被開水燙傷的。玩火更危險,弄不好就失火,不但傢具房屋會燒壞,人也可能被燒死。因此,小孩禁忌在河邊、溝邊、湖邊、井邊玩,又禁忌玩缸里、盆里、壺裡、鍋里的水,特別是熱水;凡是與火有關的,如火柴、打火機等都禁忌小孩子玩。小孩也禁忌靠近火爐、煤氣罐、火坑洞、火塘、火盆等。都是為防止幼兒玩水、玩火發生事故。俗間還常敬祀水神、火神,禱祝其保佑幼兒,不要傷害他們。小孩忌捉麻雀,不然,寫字的時候,手要發抖。大約是由於麻雀的「麻」字和手麻可以形成通感而成忌。小孩又忌捅屋裡的燕子窩,據說捅了燕子窩要瞎眼的,不吉利。這是人們願意保護燕子,以玄鳥為吉祥物的心意體現。貴州的小孩還常被告誡,不要弄死毛蟲、螞蟻,不然睡覺後要被索命。夜晚不能照鏡子,否則會夢魘。不能用手指著未圓的月,否則耳根要潰爛。 生養禁忌(20) 山東鄆城一帶又忌諱兒童在家過立春日。不滿十歲的孩子要到鄰家渡過立春的時刻,稱之為「躲春」。幼兒喜愛模仿,但模仿口吃的遊戲卻作不得。俗以為小兒模仿口吃會真的成為口吃。尤其是在陰天下雨時模仿口吃,一學就會,而且很難再糾正過來。教訓忌幼兒是必須加強管教的。中國民間誰家的孩子有出息,都認為是與家教有關的,所謂「教子有方」。俗語有「子不教,父之過」,「逞子如殺子」之說。又有「慣兒不孝,慣狗上灶」,「國敗出妖,家敗出嬌」的說法,都是禁忌養兒不管教的。管教的方式,民間有主張體罰的俗見。所謂「棍頭出孝子,嬌養是逆兒」。據說貴州的小孩早晨禁忌謾罵吵架,也不能說鬼神及猛獸等事。說者,謂之「放快」。主這天有災,或者打破碗盞,或者有其他過失。為此,小孩非挨一頓打不可。但體罰也有所忌諱。一般說來,打孩子只打屁股,不打上身,更忌諱打頭、打臉,否則會「打傻了」,或者打得臉皮厚了,更不好管教。打孩子的器具忌用尺子。俗以為尺子是量長短的,恐怕用尺子會妨礙其長個子。民間禁忌在過年期間打孩子,尤其是正月初一日,更忌諱。俗以為正月初一為一年之始,始則有預示意義。這一天里打孩子,就預示著一年內要經常打孩子,孩子則要挨一年打。這是極不吉利的事,所以過年時孩子即便做錯了事,大人們也都盡量剋制自己,不打罵孩子,好讓孩子痛痛快快地過個新年。另外,平時吃飯時也禁忌打孩子,所謂於家事、年景不吉利。上學的年齡也有宜忌。俗以為男孩入塾,多以單數為吉,常在五歲、七歲時入學。俗稱「男忌雙,女忌單」,又有「男陽忌雙,女陰忌單」的說法。至冠笄亦然。北齊時,李渾弟繪,六歲願入學,家人以偶年俗忌約弗許。繪伺其伯姊筆牘之便,輒竊用,未幾通急就章。則其來久矣(參見本書「社交禁忌」宗法禮教有關部分)。小結從以上禁忌事項看,到了幼兒階段,已經不像嬰兒那樣禁忌繁多了,而且禁忌的理由也大都不再是擔心其夭折、死亡了,而是在一個生命業已存在的基礎上所做的進一步的保障。比如如何使孩子長得更結實健壯、智力超群、有出息、有作為等等。而且從此往後,再過幾年,小孩子就成長大成人了,其禁忌事項也就與成年人相同了。5結語生養禁忌中包括了從懷孕到分娩,從嬰兒到幼兒幾個階段。這方面的禁忌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有著重要的意義。總的來說,它是中國人種繁衍的民間信仰和民間經驗的概括與總結。其中雖然有濃重的迷信色彩和愚昧落後的思維形式、思想觀念,但確屬民間篤信過或仍然篤信著,遵循過或仍然遵循著的東西。有一部分禁忌事項還帶有真正的「經驗」的性質,只不過,多數這類「經驗」的正確性並不確定,而且它們還與一些原始的迷信思想雜揉在一起,所以,仍不能完全脫離禁忌的樊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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