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入境18項新規今起施行,支持科創中心建設
上海出入境管理局說,在公安部發布的上海科創中心系列出入境政策措施基礎上,上海制訂了實施細則並於今天(7月1日)起實施,細則包括海外人才認定標準、申請永久居留規定、辦理人才簽證規定等。同時還出台了拓展電子輔助辦證功能等配套措施。詳見下文。
(一)關於海外人才認定標準的規定1、以市場化方式認定的外籍人才掛鉤工資和稅收,參照上一年度上海市人均工資水平的倍數和納稅標準進行調整。今年定為工資性年收入達到6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12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在滬就業外國人。2、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的外籍人才、港澳特殊人才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外國專家局等有關主管部門認定並出具證明的外籍人才和港澳特殊人才,或上海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外國專家局認定並出具證明的外籍人才和港澳特殊人才(不受60周歲年齡限制)。3、科創「職業清單」所屬企業聘僱並擔保的外籍人才、港澳特殊人才由上海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科創主管部門認定的上海科技創新職業清單所屬單位聘僱並擔保的行業高級專業人才(不受60周歲年齡限制)。(二)關於海外人才申請永久居留的規定1、以市場化方式認定的外籍人才,只要工資性年收入和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規定標準,在上海已經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少於6個月,經所在單位推薦,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2、經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的外籍人才,提供人才認定證明,可以申請加註「人才」的工作類居留許可,有效期為5年。工作滿3年後,經單位推薦,可以直接申請永久居留,同時審批時限由原來180日縮短至90日。3、經科創「職業清單」所屬企業聘僱並擔保的行業高級專業人才,提供企業聘僱合同和擔保證明,可以申請加註「人才」的工作類居留許可,有效期為5年。工作滿3年後,經擔保單位推薦,可以直接申請永久居留,同時審批時限由原來180日縮短至90日。(三)關於外籍人才申請辦理R字(人才)簽證的規定持有人才主管部門認定證明或科創「職業清單」所屬企業擔保證明的外籍人才,未持簽證來華的,可以向上海口岸簽證機關申請R字(人才)簽證入境;持其他簽證來華的,並具有上述人才證明或擔保證明的,可以在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為R字(人才)簽證。(四)關於外國留學生在上海創新創業申請辦理居留許可的規定▲原規定:外國留學生須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才可以來華工作。▲新的實施細則:外國留學生憑國內高等院校畢業證書和創新創業計劃書或創辦企業證明,就可以申請加註「創業」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有效期2年,進行畢業實習及創新創業活動。期間,被有關單位聘僱的,可以按規定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五)關於簡化來上海就業的外國人辦理入境和居留手續的規定▲原規定:外國人來華工作,必須先辦妥就業或專家許可證明,然後出境,再持中國駐境外使領館簽發的工作簽證入境,才可以申請工作類居留許可。▲新的實施細則:在境外的外國人,持有工作許可證明,可以向上海口岸簽證機關申請工作簽證入境。在上海的外國人,持有工作許可證明,可以先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1年以內的工作類居留許可,然後再補辦相應的外國人就業證、外專證等就業手續。(六)關於來上海投資或者創新創業的外國人申請辦理簽證和居留許可的規定對計劃來上海投資或者創新創業的外國人,來不及辦理工作許可證明的,可憑投資證明或者創業計劃、生活來源證明等,向上海口岸簽證機關申請私人事務簽證,入境後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可以向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加註「創業」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七)關於擴大長期居留許可申請範圍的規定▲原規定:只有外籍高層次人才和投資者可申請2至5年的長期居留許可。▲新的實施細則:在上海工作的外國人,如其已連續兩次申請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且遵守中國法律法規的,第三次可以直接申請有效期5年的工作類居留許可。(八)關於擴大非上海戶籍居民在上海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的規定▲原規定:在上海居住的外省市戶籍人員,分為7種不同的身份類別,可辦理相應種類的出入境證件。申請時,需提交連續一年以上的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在學證明、戶口簿等材料。▲新的實施細則:在上海居住的外省市戶籍人員,持上海市居住證和二代身份證就可以辦理各類出入境證件(赴港澳定居除外),不再要求提交其他證明,不再審核社保繳納情況。(九)關於港澳居民特殊人才及家屬申請來上海定居的規定▲原規定:港澳居民申請來上海定居,必須是原上海常住戶口居民,並由公安部審批。▲新的實施細則: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入境,並持有人才主管部門出具的人才認定證明或科創「職業清單」所屬企業擔保證明,就可申請來上海定居,不再要求必須是原上海常住戶口居民。其配偶及未滿18周歲的子女,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入境,可隨同申請來上海定居。港澳特殊人才及家屬申請來上海定居由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報上海市公安局審批。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十)關於外籍高層次人才聘僱外籍家政服務人員的規定▲原規定:外籍人員不得受聘從事家政服務。公安部新政突破了這個限制。▲新的實施細則:符合認定標準的外籍人才,在獲得永久居留資格或持有工作類居留許可後,可以申請為聘僱的外籍家政服務人員辦理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每個家庭可以聘僱1名外籍家政服務人員。申請時,家政服務人員需提交僱用合同,提供經濟擔保、人身保險及健康證明。以上是上海科創中心系列出入境政策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具體辦理以《關於支持上海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出入境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為準。
(一)增設外國人永久居留、長期居留許可的受理窗口7月1日起,在自貿區公安分局和浦東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增設永久居留、簽證居留許可受理窗口,開展試點;9月30日前,在全市20個出入境接待大廳全面受理外國人永久居留、簽證居留許可業務。(二)設立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出入境辦證服務點7月1日起,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浦東公安分局張江出入境接待大廳設立「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出入境辦證服務點」。年內,逐步在全市公安出入境辦證窗口增設「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出入境辦證服務點」,提供更便捷的服務。(三)完善「口岸簽證網上預申請服務」7月底前,升級本市邀請單位電子政務平台預申請渠道,豐富申請事由和簽證種類;9月底前,新增本市邀請人通過電子政務平台為符合條件的外籍人員預先申請相應種類的口岸簽證。通過預先申請的外籍人員抵達上海口岸可直接申請口岸簽證,無特殊情況,2個小時內即可辦結。(四)拓展電子輔助辦證服務功能7月1日起,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廳推出「政務公開信息自助查詢機」,增加新政策措施的政務公開力度,提高知曉率;推出「辦證流程自助引導機」,為新政受惠人群提供個性化服務,讓科創中心人才享受到更好的辦證體驗;推出「窗口辦證多媒體輔助服務系統」,主動接受監督,提高服務水平。9月30日前,在全市20個出入境接待大廳推出上述服務。(五)進一步推廣港澳簽注自助辦證服務7月1日起,在全市各出入境辦證大廳逐步推廣電子港澳簽注自助服務,7月15日全部啟用;年底前,延伸至部分公安派出所,提供多點、多渠道、高效率的出入境辦證服務。(六)進一步擴大「網上、微信預約」辦證受眾面優化網上辦證服務,年內,實現網上辦證量占出入境辦證總量的比例從目前的20%上升到50%;加大微信辦證力度,年內,實現微信預約辦證超20萬證次。(七)試點推出「網上、微信支付」辦證服務功能7月1日起,在全市各出入境辦證收費窗口開通POS機刷卡支付功能;年內,逐步推出微信、銀聯卡在線等出入境網上支付新功能,實現快捷、便利繳費。(八)在科創中心人才聚集地增設境外人員服務站在全市現有33家境外人員服務站的基礎上,年內,在浦東陸家嘴、張江、花木、金橋地區等科創中心人才聚集地,再增加12至13家境外人員服務站,為科創中心人才提供出入境系列新政策的宣傳、諮詢以及簽證預受理等服務。
推薦閱讀:
※作風建設新規律 從嚴治黨新經驗
※毛澤東、劉少奇新中國經濟建設思路比較
※蘇州鐵路建設任務目標排定 加快推進6條鐵路建設
※社會建設目標及相關措施探討
※新圖書館建設穩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