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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王制》今譯二?(華夏復興堂誦讀本)

《禮記王制》今譯二(華夏復興堂誦讀本)(2011-03-29 16: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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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文化 分類: 《禮記》學習資料

5.18

五月,南巡守(狩),至於南嶽,如東巡守之禮。八月,西巡守,至於西嶽,如南巡守之禮。十有一月,北巡守,至於北嶽,如西巡守之禮。歸假[ge2]於祖禰[ni3],用特。

註:假[ge2],至也。特,特牛也。祖下及禰[ni3],皆一牛。

【五月,由東方至南方巡守,至於南嶽,霍山或衡山,如東巡守之禮。八月,由南方至西方巡守,至於西嶽華山,如南巡守之禮。十一月,由西方北巡守,至於北嶽衡山,如西巡守之禮。然後歸至於始祖廟,下及禰廟,七廟皆用一牛。】

5.19

天子將出,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諸侯將出,宜乎社,造乎禰。

註:帝,謂五徳之帝所祭於南郊者。類宜造皆祭名,其禮亡。【禰,祖禰也。】

【天子將巡守,以事類仿照郊祀之儀祭告感生帝,請社主於社,且告將誅伐得宜也,自禰廟而上遍告七廟,並取祧主而行。】

5.20

天子無事與諸侯相見曰朝。

註:事,謂征伐。

考禮,正刑,一徳,以尊於天子。天子賜諸侯樂,則以柷將之。

註:將,謂執以致命。柷[zhu4]、鞀[tao2]皆所以節樂。

賜伯子男樂,則以鞀將之。諸侯賜弓矢然後征,賜鈇[fu1,fu3]鉞[yue4]然後殺,賜圭瓚然後為鬯。未賜圭瓚,則資鬯於天子。

註:得其器乃敢為其事。圭瓚[zan4],鬯[chang4]爵也。鬯,秬[ju4]酒也。

【天子無征伐之事而與諸侯相見曰朝。考察其禮儀,訂正其刑法,專一其道德,以尊崇天子。天子賜給諸侯舞樂,則使者執柷(狀如木箱,為一曲之前奏)以致命。賜給伯子男樂,則以鞀鼓(類撥浪鼓,唱一句,一擊之)致命。諸侯得弓矢之賜為州牧,然後可征伐抗命之諸侯。得鈇鉞之賜,為二伯,然後可處決諸侯之死罪。九命之二伯,若得圭瓚之賜,然後祭祀時可以圭瓚灌鬯迎神。若未得賜,則以璋瓚與薰迎神,天子特賜鬯,乃用之,不得自備。】

5.21

天子命之教,然後為學。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

註:學,所以學士之宮。尚書傳曰:百里之國,二十里之郊。七十里之國,九里之郊。五十里之國,三里之郊。此小學、大學,殷之制。

天子曰辟廱,諸侯曰頖宮。

註:尊卑學異名。辟[bi4],明也。廱,和也。所以明和天下。頖[音半]之言班也。所以班政教也。

【天子命諸侯教化,然後立學。殷制,小學在諸侯宮殿的東邊,大學在郊。若百里之國,二十里內為郊;七十里之國,九里內為郊;五十里之國,三里內為郊。周制則大學在國中,小學在四郊。且遠郊上公五十里,侯四十里,伯三十里,子二十里,男十里也,近郊各半之。天子之學曰辟癰,取明、和之意。諸侯之學曰頖宮,取班布政教之意。】

5.22

天子將出征,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禡於所征之地。

註:禡[ma4],師祭也,為兵禱,其禮亦亡。

受命於祖。

註:告祖也。

受成於學。

註:定兵謀也。

出征執有罪,反釋奠於學,以訊[xin4]馘[guo2]吿。

註:釋菜奠幣,禮先師也。訊[音信]、馘[guo2入聲],所生獲、斷耳者。詩曰:執訊獲醜。又曰:在頖獻馘。馘或為國。

【天子將出征,以事類仿照郊祀之儀祭告感生帝,請社主於社,且告將誅伐得宜也,自禰廟而上遍告七廟,並取祧主而行。為師祭,祭始造軍法者,以祈禱士氣倍增,其神或曰蚩尤,或曰黃帝。不敢自傳征討,稱祖禰之命,定軍事策略於太學。出征討伐,執有罪之人還師,釋菜奠幣於太學,以從俘虜口中得到的情報和殺死及正法的敵人的左耳高於先聖先師。】

5.23

天子諸侯無事,則歳三田。一為乾豆,二為賔客,三為 充君之庖。

註:三田者,夏不田,蓋夏時也。周禮,春曰蒐 sou1,夏曰苗,秋曰獮[xian3],冬曰狩。乾[gan1]豆,謂臘[xi1]之以為祭祀豆實也。庖[pao2],今之廚也。

無事而不田,曰不敬。田不以禮,曰暴天物。

註:不敬者,簡祭祀,略賔客。

天子不合[he2]圍,諸侯不掩羣。

註:為盡物也。

天子殺則下大綏[rui2],諸侯殺則下小綏。

註:綏[rui2]當為緌[rui2]。緌,有虞氏之旌旗也。下,謂弊之。

大夫殺則止佐車,佐車止則百姓田獵[lie4]。

註:佐車,驅[qu1,qu4]逆之車。

獺[ta3]祭魚,然後虞人入澤梁。豺[chai2]祭獸,然後田獵。鳩化為鷹,然後設罻羅。草木零落,然後入山林。昆蟲未蟄[直立反],不以火田。

註:取物必順時候也。梁,絶水取魚者。罻[wei4,yu4],小網也。昆,眀也。眀蟲者,得陽而生,得隂而藏。

不麛[mi2],不卵,不殺胎,不殀[yao3]夭[yao3],

註:重傷未成物。殀,斷殺。少長曰夭。

不覆巢。註:覆,敗也。

【天子諸侯無征伐凶喪之事,每年春、秋、冬三時田獵。田獵之用,一為祭祀宗廟加工肉食,二為饗燕賓客,三為君之庖廚所用。無征伐凶喪之事而不田獵,謂之不敬,蓋簡慢祭祀,忽略賓客。田獵而不以禮,謂之暴殄天物。禮,天子四時田皆圍而不合,諸侯春田且不得圍。大約田獵之時,有驅逆之車,把野獸趕向田獵的車隊,兩陣相會則對野獸形成包圍之勢。若兩陣皆保持陣型,則圍而不合,野獸逃出者不追,為不盡殺之也。諸侯春田不圍,或許是不設驅逆之車。天子已射殺,則放倒大緌,則諸侯始射。諸侯已射殺,則放倒小緌,而大夫始射。緌,即旗桿綴氂牛尾者,明朝桿首繋紅絨縧,綴若干層五彩羽,以層數為等級。大夫已殺,則驅逆之車停下。驅逆之車停,則百姓田獵之。夏曆十月,水獺捕魚而後陳列於河梁,如祭祀然,此時虞人始入山澤,築河梁攔水,從其缺口處設笱捕魚。九月末十月初,豺捕獸而藏於樹上,亦如祭祀然,此時百姓可以田獵。八月鳩去而鷹來,可以設大小網子捕鳥。十月草木黃落,然後官民可以入山林取材木。十月之前,昆蟲尚未蟄伏,不可以放火燒田。不取幼鹿,不取鳥蛋,不殺胎生之幼獸,不殺未長成之幼鳥,不傾覆鳥巢。】

5.24

冢宰制國用,必於歳之杪[miao3],五榖皆入,然後制國用。註:制國用,如今度[大各反]支經用。杪,末也。

用地小大,視年之豐耗。

註:小國大國,豐凶之年,各以歳之收入,制其用多少。多不過禮,少有所殺[shai4色戒反,色別反]。

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量[liang4]入以為出。

註:通三十年之率[lv4,音類],當有九年之畜。出,謂所當給為。

祭用數之仂[le4]。

註:筭suàn今年一歳經用之數,用其什一。

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為越紼[fu2]而行事。

註:不敢以卑廢尊。越猶躐[lie4]也。紼,輴[chun2]車索[suo3]。

喪用三年之仂。

註:喪大事,用三歳之什一。

喪祭用不足曰暴,有餘曰浩。

註:暴猶耗也。浩猶饒也。

祭,豐年不奢,凶年不儉。

註:常用數之仂。

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凶旱水溢,民無菜色,然後天子食,日舉以樂。

註:菜色,食菜之色。民無食菜之飢色,天子乃日舉,以樂侑yòu食。

【冢宰作財政預算,必於年末。五穀皆入,知道生產總值,然後計劃國家用度。分別小國大國,根據年之豐收或凶耗,各以其歲入之多少。多不過禮,少則有所減殺。通計三十年之平均狀況,以估算來年的用度,比量收入以計劃支出。祭祀支出,應當一年計劃支出的十分之一。三年服喪期間不祭祀,既殯之後,只有祭天地,可放下藏靈柩之車的繩索(靈柩載於車,並執車索,是為防禦火災),而百官奉事。案:周禮,喪時,朝夕祭五祀,未殯前,及送葬在道不祭。但五祀小,宮中之神,不及百官耳。杜元凱以為祔而作主,新主特祀於寢,宗廟四時常祭,三年後逢大禘審明世次,新主入廟,然後祭祀皆如常。喪禮的費用,相當於三年財政支出的十分之一。喪禮、祭禮,支出不足比例,那是為政奢侈耗費,而不能侍奉宗廟;支出太多,乃是示浩大於鬼神。祭祀之用,應當豐年有禮,故不奢侈,凶年有備,故不茍簡。國家沒有足撐九年的積蓄,叫做不足,不足以備災害。不足六年的積蓄,叫做急,應當急切應對了。沒有三年的積蓄,叫做國非其國,一旦荒歉,不足以守國。三年耕作,必可儲備一年之糧食。九年耕作,必可儲備三年的糧食。三十年如此儲備,雖有凶年大旱水澇,而百姓無饑饉吃不上糧食而以野菜充飢的面色,然後天子乃安心吃飯,日舉太牢,以鐘鼓侑食。】

5.25

天子七日而殯bìn,七月而葬。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殯,三月而葬。

註:尊者舒,卑者速。春秋傳曰: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踰yú月,外姻至。

三年之喪,自天子達。

註:下通庶人,於父母同。天子諸侯降期。

庶人縣[xuan2]封[bian3],葬不為[wei4]雨止,不封,不樹,喪不貳事。

註:縣封當為縣窆。縣窆者,至卑不得引紼下棺。雖雨猶葬,以其禮儀少。封謂聚土為墳。不封之,不樹之,又為至卑無飾也。周禮曰:以爵等為丘封之度,與其樹數。則士以上乃皆封樹。貳之言二也。庶人終喪無二事,不使從政也。喪大記曰:大夫士既葬,公政入於家;既卒哭,弁絰biàndié帶,金革之事無辟[bi4]也。

自天子達於庶人,喪從死者,祭從生者,支子不祭。

註:從死者,謂衣衾棺槨。從生者,謂奠祭之牲器。

【天子之喪,從死之明日起,數七日而完成收斂入棺,包括死的那個月,數七月而下葬。諸侯從死之明日起,數五日入棺,包括死的那個月,數五月下葬。大夫從死的明日起,數三日入棺,從死的下個月算起,數三個月而葬。士庶人包括死的當天,數三日而入棺,包括死的那個月,數三月而下葬。為父母服三年之喪,自天子下達於庶人。庶人下棺,不設碑[bei1]繂[lv4],謂之縣窆。碑以木為之,類似今天的石碑,頂端有孔,安裝轆轆。繂或者紼,乃是大繩索,繞於轆轆上。眾人背對墓穴,執紼緩緩退行,以下棺。士無碑,但有兩條繂,有人退行執之。庶人禮簡,只用繩索下棺,大約面朝墓穴下棺而已。庶人葬日既定,不因下雨而推遲,不堆起丘封,亦不在墓旁或丘封上種樹。案周禮,士以上皆有丘封。其樹,天子松,諸侯柏,大夫栗,士槐。庶人終喪不使從政役。案:大夫士父母初喪如遇君喪,君收斂入棺之前當在君側,唯父母大小斂、朝廟、發引回家。若君已入棺,則回家,君有朝廟、發引則勤勞之。又大夫士既葬,公政入於家。國君許其守喪,然後回家。既卒哭,國有軍事,則不可推辭。自天子通於庶人,喪禮依照死者的爵位,祭禮依照孝子的爵位。非宗子不得奉祀祖先。宗子去國,則庶子有爵者可稱宗子之名而祭,但有諸多限制,如不受福之類;庶子為庶人,則祭於墓。】

5.26

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大祖之廟而七。

註:此周制。七者,大祖及文王、武王之祧[tiao1],與親廟四。大祖,后稷。殷則六廟,契xiè及湯,與二昭二穆。夏則五廟,無大祖,禹與二昭二穆而已。

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大祖之廟而五。

註:大祖,始封之君。王者之後不為始封之君廟。

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大祖之廟而三。

註:大祖,別子始爵者。大傳曰:別子為祖,謂此。雖非別子,始爵者亦然。【殷制也。】

士一廟。

註:謂諸侯之中士下士,名曰官師者。

上士二廟,庶人祭於寢。

註:寢,適[di2]寢也。

【周制,天子七廟:大祖后稷為始祖廟,在正中。文王廟在始祖廟之西南,為穆廟。昭穆所以別世次,父為昭則子為穆,父為穆則子為昭。武王為昭廟,在始祖廟之東南,較文王廟稍南。此外時王之父、祖、曾祖、高祖之四廟,世次為昭的,列於武王廟之南;為穆的,在文王廟之南。高祖以上為祧[tiao1],其木主,世次為昭的藏於武王廟,為穆的藏於文王廟,故文武二廟為祧廟。文王以上之木主藏於始祖廟。殷則六廟,契及湯為祧廟,與二昭二穆。夏則五廟,無大祖,禹與二昭二穆而已。周之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蓋父、祖、曾祖、高祖廟,祧主藏於大祖(始封君)之廟。當然,王者之後如宋,得以帝乙為始祖,郊祀以契配。魯國為周公之後,得祀周公以天子之禮,郊祀以后稷配。殷制,大夫三廟,一昭一穆(父、祖),與大祖(諸侯別子,或始受爵者)之廟而三。周制若非諸侯別子五世內之後,則立父、祖、曾祖三廟。天子之士皆二廟。諸侯之中士下士一廟,上士二廟。庶人祭於正寢。】

5.27

天子諸侯宗廟之祭,春曰礿[yue4],夏曰禘[di4],秋曰嘗,冬曰烝。

註:此蓋夏殷之祭名。周則改之,春曰祠,夏曰礿,以禘為殷祭。詩小雅曰:礿祠烝嘗,於公先王。此周四時祭宗廟之名。

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

註:五祀,謂司命也,中霤[liu4]也,門也,行也,厲也。此祭謂大夫有地者。其無地祭三耳。

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長江、黃河、淮水、濟水)視諸侯。

註:視,視其牲器之數。

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

註:魯人祭泰山,晉人祭河是也。

天子諸侯祭因國之在其地而無主後者。

註:謂所因之國,先王先公有功徳,宜享世祀,今絶無後為之祭主者。昔夏後氏郊鯀[gun3],至杞為夏後而更郊禹,晉侯夢黃熊入國而祀夏郊,此其禮也。

【天子諸侯宗廟之祭祀,商朝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嘗,冬曰烝,周朝改春曰祠,夏曰礿,以禘為五年一行之大祭。天子得祭祀天地,諸侯祭祀社稷,大夫有采邑者祭五祀:司命、中霤[liu4]、門、行、厲,無地者祭後三。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其牲牢器用之數,五嶽之祭如饗三公,四瀆之祭如饗xiǎng諸侯。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封地內者,如魯國祭泰山,晉人祭黃河。天子諸侯祭曾在其管轄土地上建立國家,留有功德,而子孫流離,無人奉祀的先王、先公。】

5.28

天子犆[te4]礿,祫[xia2]、禘,祫、嘗,祫、烝。

註:犆[te4]猶一也。祫[xia2],合也。天子諸侯之喪畢,合先君之主於祖廟而祭之,謂之祫,後因以為常。天子先祫而後時祭,諸侯先時祭而後祫。凡祫之歳,春一礿而已,不祫,以物無成者,不殷祭。周改夏祭曰礿,以禘為殷祭也。魯禮三年喪畢而祫於大祖,明年春禘於羣廟,自爾之後,五年而再殷祭,一祫一禘。

諸侯礿則不禘,禘則不嘗,嘗則不烝,烝則不礿。

註:虞夏之制,諸侯歳朝,廢一時祭。

諸侯礿犆。

註:互明犆礿文。

禘一,犆一祫。

註:下天子也。祫歳不禘。

嘗、祫,烝、祫。

【天子諸侯之喪畢,合先君之主於祖廟而祭之,謂之祫,此後三年一祫。遇祫祭之年,其春季只行時祭之禮,以品物未成,故不行祫祭。其祫祭可於夏秋冬擇一行之,屆時先祫祭,然後時祭。虞夏之制,諸侯因朝會天子之故,每年闕一時祭祀。南方諸侯春祭之後,夏季朝王,故闕夏祭。西方諸侯闕秋祭,北方諸侯闕冬祭,東方諸侯闕春祭。諸侯祫祭之年,春季只行時祭。祫祭若在夏,則闕其夏時祭。祫祭若在秋或冬,先行時祭,然後祫祭。】

5.29

天子社稷皆大[da4,tai4]牢,諸侯社稷皆少[shao4]牢。大夫士宗廟之祭,有田則祭,無田則薦。

註:有田者,旣祭又薦新。祭以首時,薦以仲月。士薦牲用特豚,大夫以上用羔,所謂羔豚而祭,百官皆足。詩曰: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

庶人春薦韭,夏薦麥,秋薦黍,冬薦稻。韭以卵,麥以魚,黍以豚,稻以鴈。

註:庶人無常牲,取與新物相宜而已。

祭天地之牛角繭[jian3]栗,宗廟之牛角握,賓客之牛角尺。

註:握謂長[丁丈反]不出膚[fu1]。

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shǐ,庶人無故不食珍。

註:故謂祭饗。

庶羞不踰牲。

註:祭以羊則不以牛肉為羞。

燕衣不踰祭服,寢不踰廟。

【天子祭社稷用太牢,即牛羊豕三牲皆備。諸侯祭社稷用少牢,即羊豕二牲。大夫士宗廟之祭,有田的,孟月祭祀祭祀後,仲月又有薦新之禮;無田的薦而已。士薦用特豚,即一小豬。大夫以上薦用羔羊。庶人春薦韭菜,夏薦麥子,秋薦黃米,冬薦稻米。韭配以蛋,麥以魚,黍以小豬(可能指豬肉),稻以鴈(可能是說鵝)。薦之禮與祭同,但品物減殺而已。祭天地之牛的角如蠶繭或栗子大小。祭宗廟之牛的角不超過四指長(大約三寸)。饗食賓客之牛角曰一尺。諸侯非祭祀饗食不殺牛,大夫非祭祀饗食不殺羊,士非祭祀及及宴重要賓客不殺豬狗,庶人非薦及宴重要賓客不吃美食。庶羞,平日及祭祀賓客所食各種食物,不得超過祭祀之牲,如祭用羊,則不得以牛肉為羞。平日所著衣服不得超越祭服,常居寢室(古人亦兼起居及辦公)制度不得超過宗廟。】

5.30

古者,公田藉而不稅。

註:藉[在亦反]之言借[在亦反]也,借民力治公田,美惡取於此,不稅民之所自治也。孟子曰:夏後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則所云古者,謂殷時。

市廛而不稅。

註:廛[chan2],市物邸[di3]舍。稅其舍,不稅其物。

關譏而不征。

註:譏,譏異服,識異言。征亦稅也。周禮:國凶札[zha2,音截],則無門關之徵,猶譏也。

林麓川澤以時入而不禁。

註:麓,山足也。

夫圭田無征。

註:夫猶治也。征,稅也。孟子曰:卿以下必有圭田。治圭田者不稅,所以厚賢也。此則周禮之士田以任近郊之地,稅什一。

用民之力,歲不過三日。

註:治宮室、城郭、道渠。

田裡不粥,墓地不請。

註:皆受於公,民不得私也。粥,賣也。請,求也。

【古代(殷朝),借民力治公田,不於百姓勞動收穫中抽稅。市場收取其貨倉的房租,而不就其商品收稅。門關呵察服裝、口音不類本地人者,並檢查其身份及出入事宜的憑證,但不就其貨物收稅。山林、山麓、水道、沼澤,以時節向百姓開放,官員不得禁止。卿大夫士必有圭田五十畝,以供其祭祀,圭田不出稅,以厚其賢。徵調民力治宮室、城郭、道渠,每年不過三天。民之田地,所居之鄉里,皆受之於公家。民不得私有,不得私相買賣。民之墓地亦有墓大夫掌之,皆有其處,不得別作請求。】

5.31

司空執度[du4]度[duo2]地。

註:司空,冬官卿,掌邦事者。度,丈尺也。

居民山川沮澤,時四時,

註:觀寒煖[nuan3,xuan1]燥溼。沮[ju4]謂萊沛[pei4]。

量地逺近,

註:制邑井之處[chu4]。

興事任力。

註:事謂築邑廬宿市也。

凡使民,任老者之事,食[si4]壯者之食。

註:寛其力,饒其食。【此在周禮屬地官司徒。】

【冬官卿司空使其屬執丈尺度量土地,居處民間,知山川高下之宜,水澤生草之處,並候其四時寒暖燥濕之變。選擇平原之地設民居,而使之距山澤及市場遠近相宜。任用民力,建築城邑,修建城邑間的大道及道旁的中繼站,並設立市場。國家用民力之法,雖使壯年,但責以老年人之功程;雖有老者,皆給予壯年人之糧食的量。蓋寬裕其出力,而豐足其飲食。】

5.32

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煖燥溼。

註:使其材藝堪地氣也。

廣谷大川異制,

註:謂其形象。

民生其間者異俗。

註:謂其所好惡。

剛柔輕重遲速異齊[才細反],

註:謂其性情緩急。

五味異和[huo4],

註:謂香臭[xiu4]與鹹苦。

器械異制,

註:謂作務之用。

衣服異宜。

註:謂旃[zhan1]裘與絺[chi1]綌[xi4]。

脩其敎,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

註:教謂禮義。政謂形禁。

中國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

註:地氣使之然。

東方曰夷,被[bi4今讀bei4]髪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蠻,雕題交趾,有不火食者矣。

註:雕[diao1],文,謂刻其肌以丹青湼[nie4]之。交趾,足相鄉然。浴則同川,臥則僢[chuan3],不火食,地氣煖,不為病。

西方曰戎,被髮衣[yi4]皮,有不粒食者矣。

註:不粒食,地氣寒,少五榖。

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國,夷蠻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備器。

註:其事雖異,各自足。

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欲不同。達其志,通其欲,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譯。

註:皆俗間之名,依其事類耳。鞮[di1]之言知也,今冀部有言狄鞮者。

【凡量地居民而用其材,即開發土地,生育人口(古時遷徙較多),必順其生活習俗和身體所宜,以合於當地天地之寒暖燥濕。廣闊的山谷與大的河道等,其地理形象有所不同,民生活於其間者,習俗好惡有別,性情之剛烈柔和,輕易持重,遲緩迅疾不相同,所食香臭鹹苦之調和也不同,作物之器械,尺寸形制不同,衣服如北方之裘皮毛氈,南方之粗細葛布,所用有所不同。修飾其禮儀義理,而不變易其習俗。整齊其刑禁,而不應改變其因地制宜的器物利用之道。中國與蠻夷戎狄為五方,其民皆有其生之質,各有其性情所偏,乃是地氣使然,不可粗暴改變之。東方之民曰夷,披頭散髮,以丹青紋身,有不熟食的,地氣暖故也。南方之民曰蠻,以丹青刻其額頭,坐臥時兩足相交,或即跏趺坐,有不熟食的。西方之民曰戎,披頭散髮而穿獸皮,有不食五穀的,以地氣寒,不生五穀。北方之民曰狄,以鳥羽、羊毛為衣,居於洞穴,有不食五穀的。中國及夷蠻戎狄,皆有所安之居處,所好之調和滋味,所適宜之衣服,所擅長便利之用,所置備之器用。其事雖異,亦各自足。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欲不同。天子立傳語之人,能傳達五方之心意,溝通其嗜欲的,通東夷語言的稱寄,通南蠻語言的稱象,通西戎語言的稱狄鞮,通北戎語言的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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