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慈善的內幕

西方慈善的內幕 股神巴菲特(與搭檔芒格剛到中國)和前世界首富比爾?蓋茨這對「慈善二人組」來中國佈道的新聞引發了國內的慈善大討論,不過多數討論都流於形式,一味的指責中國富人為富不仁是沒有意義的,好在也有不少人從制度的角度指出,由於遺產稅的不同,使得西方慈善模式很難在中國推廣。  西方與中國有一個重大的區別,西方有高額的遺產稅,但中國沒有。遺產包括不動產和金融資產,前者是房子,後者主要是各類股票、債券等等,超級富豪們的身價主要部分是股票,這些資產價值的確定都是按照市場價計算的。聯邦遺產稅使用超額累進位,稅率分成18個等級,從18%到50%,和遺產總值直接相關。  美國遺產稅制度最大的特點是:先課稅再分配。例如某人留下1500萬美元的可徵稅遺產,他的繼承人必須先繳納800萬的遺產稅,然後才能拿到這筆財產。可徵稅遺產的總額越大,稅率越高,繼承人需要先繳納的稅款也越多。這就會誕生另一種情況,比如祖上留下一套豪宅市場價極高,但是子孫湊不出高額的遺產稅,一時半會兒房子又賣不掉,過了窗口期之後只能把房子拱手贈送給政府。如果遺產是股票,那實際稅率更高,在美國有資本利得稅,拋售股票之時先交一次資本利得稅,拿到的錢再交一次遺產稅,對於巴菲特和比爾?蓋茲這種級別的富豪,想要在市場上減持數百億美元的股票,基本上就不可能成功,因為找不到這麼多的資金來接盤。這結果就是,這些股票除了送給政府之外就沒有其他出路了。  在這種背景之下,富豪們想到了一個曲線繼承的好辦法,那就是設立各種名目繁多的基金會,一般都是掛著慈善的名義。富豪們不把錢留給子孫反而捐給基金會,這讓不少人覺得他們行為高尚,但他們不知道的是,將財產以慈善的名義捐給這類私人基金會是免稅的。更重要的是,西方社會私有產權發達,這種私人性質的基金會既非上市公司,又非盈利性質的企業,因此根本不需要信息披露,基金會實際控制人的任命程序也不需要對外公開。西方富豪們捐助這類基金會實際目的就是把基金會掌握在家族後代手裡,而這樣的好處避稅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在於保持家族的長久控制。  中國自古有「富不過三代」的說法,那是因為後輩並不都是精英人物,假如某個富豪把全部財產都給了兒子,可兒子是個紈褲子弟,除了會敗家,其他就不會了,那麼很快萬貫家財都會揮霍一空。如果你有很多個孩子,那勢必會產生分家的問題,但分家的結果是越分越小,分三次家之後就不會剩下多少財產了,因此「富不過三代」不是偶然,簡直是必然的事了。如何才能在你死後都能對未來的子子孫孫有控制力?這是不少富豪思考已久的問題。  設立基金會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讓死去已久的祖先在多年之後仍然保持著對家族財產的控制,前提是你的子孫們都遵守基金會的規章制度。未來在中國湧現出大大小小的各類基金會簡直是一定的事了(現在最大的麻煩是法律上不好辦)。之所以現在還很少,那是因為從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絕大多數富豪現在還處於積累中,還沒想到如何繼承的問題,等到20年之後多數富豪都進入風燭殘年,基金會的事自然會提上議事日程,不過那是幾十年之後的事情了。 (來源:21世紀網-《21世紀經濟報道》作者:端宏斌) 不要認為比爾蓋茲和巴菲特是神。他們才是最無恥的富豪!!!中國的富豪們都不要鳥這兩個人面獸心的傢伙,不是說請一百個嗎?結果是50個都沒有,只有找一些不入流的人來充數。真是無恥的兩個人。中國的媒體怎麼對他們這麼客氣啊!!!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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