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九旬老人為領補助被辦「我活著」證明

原標題:九旬老人為領補助來辦「我活著」證明

近日,馬鞍山市73歲的楊建俊來到轄區博望派出所,希望開具一份證明,證明自己91歲高齡的老母親還活著,雖然公安部門已經要求不再開具公民健在、死亡證明等18類證明材料,但是派出所民警為了群眾方便仍然為其開具了證明,並寫下一段溫馨附言。

今年73歲的楊建俊老人是馬鞍山市博望區居民,他的母親已經91歲高齡,因為父親去世前曾經在宣城市寧國福利院工作,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母親可以享受遺屬補助,每個月的補助有數百元,以前經常要到馬鞍山市公安部門開具證明材料,證明老母親還活著。去年以來,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曾多次批評一些政府部門要求開具奇葩證明。國家公安部、民政部等部委也先後下文要求不再開具公民健在、死亡證明等18類證明材料。楊建俊老人表示,今年12月份,寧國市民政局聯繫上自己,要求出具老母親還活著的證明,這讓他百思不得其解。為了領取補助,楊建俊在兒子陪同下於12月11日來到轄區派出所。

警方:開證明後寫下溫馨附言

據博望派出所王警官介紹,12月11日,楊建俊老人和兒子來到派出所,要求派出所為其91歲的老母親開具一份健在證明,王警官經過了解,目前老人家確實健在,但是按照公安部要求,派出所不再出具相關證明了。

據了解,今年公安部曾出台了一項規定,公安機關對「公民生存(健在)、死亡證明」等18類證明材料不再出具。隨後民警將相關政策向楊建俊老人進行了解釋說明。但是楊建俊老人央求民警,如果拿不到派出所出具的證明材料,這幾百元的遺屬補助就會被取消。民警於心不忍,於是勉為其難為楊建俊老人開具了證明,隨後他還在證明下方寫下一段溫馨附言。「但願各級各類機關真心關心關懷百姓,今後不再出現此類不該出現的情況。」

民政局:未要求證明,家屬誤解

昨天下午,安徽商報記者就楊建俊老人的遭遇致電寧國市民政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胡女士表示,楊建俊母親所領取的是遺屬補貼,寧國市民政局目前享受遺屬補貼的有四五人,而楊建俊的母親就是其中之一。按照相關規定,領取遺屬補貼每年都需要年審,民政部門要求當事人出具身份證、戶口本,並提供兩份證件的複印件即可,並沒有要求家屬提供健在證明。對於楊建俊老人為何到公安機關出具健在證明,胡女士表示,她也不知道家屬為何這樣做,猜測可能是家屬理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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