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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參同契正義》(一)

在電腦上敲了十幾天,才把周易參同契正義上卷打完,剩下的爭取這個月打完發上來。

在下不才,沒有實修,也沒有師傅。但通過書本上知識,也覺得受宜非淺。個人覺得,明師的著作,由其是得到實證的師傅留下來的文章比一般的名師要好的多。

《周易參同契正義》一書,一直是我渴望看到和學習的,但道教的書藉比佛教的書藉要難找的多,尤其是在新疆這個地方。好在網上電子書補充了實體書的不足。只不過在電腦上看,一是太費眼,二是看著不方便。所以自己動手,能搜到列印的自己花錢到街上列印後裝訂,搜不到的只有自己敲鍵盤了。

《周易參同契正義》就是在下根據網下載的電子書打出來的,原書是古文繁體字,列印此書,使在下也學習了繁體字,受宜非淺呀!

《周易參同契正義》

清元真子董德寧注

漢魏伯陽撰,補後漢書藝文志,舊唐書經籍志,宋史藝文志均著錄,清徐立純序曰:萬卷丹書,參同第一。後世丹家,無不以此為祖,文古辭奧,而義理幽深,包羅廣大,巨細靡遺。以言乎易,則變化陰陽,天地位育。以言乎丹,則火候藥物,內外兼明。實儒道並行之至文,仙佛不背之正旨。無論用之治國御政,用之養性修真,用之明心見性,諸無或違。誠與經子諸書媲美千古而不朽者也。世多不察,每忽其易理而指為純丹經書,實大誤矣。宋大儒朱子窮力於斯者有年,並為考異注釋,稱為易中先天之學。嘗曰:「邵子得於希夷,希夷源流自參同契。」又曰:「眼中見得了了如此,但無下手處。」後與西山蔡先生訂正研討,竟夕不寐。其價值之高可知矣。歷代解者百數十家,而以俞琰、朱雲陽與四峰山元真先生解本為最精。元真先生本分章詳解,顏曰正義。使大易內養爐火三者,無不鉤深致遠,合一窮源;真機透露,燦若日星。道明而義正。讀者如不憚煩難,忍持精研,則一旦豁然貫通,即可升堂入室,超凡作聖,達妙登玄矣。周易參同契正義序萬卷丹書,參同第一,其文古,其辭奧,而義理幽深、包羅廣大。以言乎易,則變化陰陽。天人合法,以言乎丹,則火候藥物、內外兼明,實儒道並行之至文。此誠與經史諸書媲美,千古而不朽者哉。奈何拘曲之人,少學之輩,不能精究其義,深悉其玄,僉指為修丹之書,而遺其儒教之旨,致使大道沉淪,至言晦暗,是深可痛惜者也。間有一二之士,欲思闡發其道,羽翼其書,無如真師未遇,口訣未逢,不過出自己之臆度,安能探魏公之元機。遂至紛紛沓沓,謬誤者實多。嗚呼,如此之箋注,即或汗牛充棟,有何益於是書。而既無其益,豈不反有損乎。此道之所以常不行也。仆素慕玄修,乃從事斯道,亦有年矣,而滯於案牘之勞,世事之鞅,未獲專志行持,深造堂室。以匡正是書之誤,殊有愧焉。今四峯山元真先生,棄利名如敝蹝,視身世如浮泡。曾受至人之要訣,得大道之玄微,不忍使真經煙沒,遂為分章細解,逐句精詳,盡洗諸家陋習,乃獨開生面。使大易內養爐火之三者,無不鉤深致遠,合一窮源。真機透露,燦若日星,是所謂道明而義正者也。其有功於前修,加惠於後學,誠非淺鮮。先生異日功圓沖舉,晤諸真於蓬壺瓊苑中,魏公必曰:子真能參吾之元,同吾之真,契吾之書者矣。斯時焉,豈不快哉!俊傑之士,夙有靈根,能得覩是書,乃三生之大幸。務須專心致志,勤久精研,庶幾學歸正道,不惑多歧,而升堂入室達妙登玄,是所厚望於諸君子者也。敬為之序!

乾隆五十四年孟春之望上虞後學平陽道人徐立純書於括蒼山房周易參同契正義自序古人學道之出處,在仕隱兩端。其先隱而後仕者,伊尹太公也。先仕而後隱者,微子箕子也。有全仕者,皋夔周召也。全隱者,巢許夷齊也。有半仕半隱,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者,孔子也。又有仕隱無定,而行藏莫測者,老子也。此皆古之聖賢,其出處雖不同,而所同者道德。故或仕或隱,與時消息,乃達則兼善天下,而窮則獨善其身。聖賢未嘗有固必之心,以先定其行止,但聽天以順其命焉耳。今夫神仙之學,其殆隱者之事乎。同巢許而遁世避人,效夷齊而采芝食蔬,行倫常以崇聖學,修性命以達真源,積精累氣養志存神,及其道成德就而施功於世者,雖未及聖教之廣大,然亦隨時匡濟而澤被斯民。其於治道,豈小補之哉?所以夫子與老子講禮,並無支吾之言。而孟子距楊墨,未聞有非老子之語,此足明其道之同,而德之合也。不然,孟子肯緘默而不闢之哉。故自三代以及秦漢,皆無彼此之別。殆至唐宋,而儒者始以佛老並稱之。於是儒則為儒,道則為道,不能合一而同歸。此其故何也,蓋斯時佛教大盛於世,而學仙之流,往往以釋氏為引證,且間有議,及於儒者,又其居止觀宇,並出處行蹤,皆有類於佛氏,其所不同者,僅不髡其發,而有姓氏為稍別耳。故令儒者目之為異學,此皆後人不善奉道之過,豈昔日之本來如是乎哉?而道之不達,道之不行,職此之由焉。然其道授受之由,而出於上古者,是難深悉。第自老子傳關尹子以來,代不乏人,指不勝屈。至漢有伯陽魏公,盧陽董公,青霞楊公,又有正陽鍾離公,而唐有純陽呂公,呂則授道於遼之劉海蟾,而劉復授於宋之張紫陽,張則傳於石杏林,石傳薛紫賢,薛傳陳泥丸,陳傳白紫清。此十餘公者,皆能與儒道合一而同歸,故名列青編,身登碧落,而稱述人口。雖女子小兒,亦曉其姓氏出處,是誠神仙中之錚錚者也。又有陶貞白、陳希夷二先生者,儒乃真儒,仙為真仙,而能並行不悖,此又儒道二教中之矯矯也。至於道書之來,自道德經關尹子二書以後,雖代有所作,而究未能暢發其玄妙。迨伯陽魏公。乃發明周易先天之學,並日月為易之義,以乾坤坎離四卦為陰陽之體用,而作眾卦之綱領,其餘六十卦,皆由此變化而出,以達其吉凶消長之理,歲時氣節之數,而闡大易御政為歷之治道也。又以陰陽交合之道,日月往來之機,用乾坤為鼎爐,坎離為藥物,以眾卦作火符,剛柔作運用,而明黃老修悚之丹道也。此誠為儒道並行之書,實繼夫周易而作者,故其命名曰《周易參同契》,良有以也。而後世註解此書者,數十餘家,除邪偽之說姑置不論外,其有指為內丹之學者,又有指為爐火之術者,乃竟將本源之易道,皆不深究。而丹法之真機奧義,亦總未明,且謂其言卦爻易象者,不過借之以發揮丹道耳。噫!此參同契之書,所以求明而實反晦焉。殊不思其書,乃大易內養爐火之三者俱備,故下篇第六章曰:三道由一,俱出徑路。而第七章曰:同出異名,皆由一門。此二章歷敘三道之功效,以總結其三篇之大旨。夫子所謂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者,其參同契之謂也。今余山陬陋質,樸野無文,然家本業儒,於聖賢之書雖未能入其堂室,而亦稍涉其門牆,且幼慕修養、性命之道,乃不獲遇其傳,荏苒二十餘載,至乾隆壬辰歲,仰賴天佑,始得真詮,而朝夕闡發行持。又十有餘年,雖沖舉之羽翮尚猶待也,其修鍊之元機,業已得之,安可隱默,有負天心。因不揣鄙俚,而註解是書。其草本成於甲辰之首夏,迄今五稔,而稿凡十易,本擬秘之山中,不欲問世,復蒙真師囑以流布,於是付之梨棗,顏之曰正義,蓋有取於董子正其義,不謀其利之意。又義者,人之正路也,欲使後來之士,俱歸於正道,而不入於曲徑旁門。此區區之心也,用贅數語,弁諸簡首,以質夫有道者正之焉。

乾隆五十三年歲次 戊申二月朔旦 會稽後學元真子董德寧靜遠序於四峰山居之集陽樓周易參同契正義凡例一參同契者,原為儒道兼行之書也。儒者用之,可以治國御政。道家行之,可以養性修身。奈諸家之注此書者,俱指為丹道,而略其易理,所以儒者置之而不察也。惟朱子知其本源。且謂易中先天之學,後世失其傳,至邵子始發明之。其邵子乃得於陳希夷,而希夷之源流,實本於參同契也。故朱子嘗與蔡西山反覆辨論參同之旨,而且為之考異注義。今二賢之書,具在儒林,歷歷可據非誣。一參同契之書,乃漢人之語。其文辭古奧。加之易理深微,丹道玄妙,故在諸書之中,尤為難曉。後人讀此書者,不但不能達其玄理,而於文義亦是難明。以致人人各見,而紛紛多歧。此道之不行,其由於不明也。所以注此者,宜詳考其文義,深究其易道,而後研窮其丹學,庶幾內外兼融,功侔造化,而道可期矣!一朱子謂:參同契文章極好,其用字皆根據古書。又謂其做得極妙極精緻,故此契中引用之典故。予乃晚學,何能盡曉,且又限於尺輻,亦不能具載,惟出於易者,皆一一標出,兼稍解其義,以明其契,為繼易而作也。一自來注述丹書者,皆不反切其字音,並不解其字義,此未知其故何也。夫四子六經,固聖人經天緯地之文,是應通達博洽者,方可窺其門戶。而先賢注之者,猶恐其未明,乃先詳其字之音義,而後釋其辭之義理也。下至於諸子百家之注,無不皆然。今之丹書者,既丹法之玄奧難明,又於字句之音義,或有未達,而並不為之解釋,豈學道之輩,皆是通達文義,而盡識字音者乎。無怪乎讀之者少,而學之者寡也。故余注此書,寧得其鄙陋,乃切其字音,解其字義,然後詳釋其玄理,庶使智愚,皆可共由,此亦道之自然歟。一注是書者,無慮數十家。而余藏書既寡,且又心目慵懶,不耐搜羅,故所見者不過六七種,而是注出於鄙意為多,此誠孤見寡聞,其中闊略之處,是所不免,然不敢杜撰,亦有所受之也,諒明者知之。一前人之言,其有失於義理之當者,本應逐條論辨,以歸於其正,但立言著書,原為開發道德,若紛紛指斥謬誤,是乃聚訟之書,非達道之學也。故向來有差誤之處者,而余注中,但倍加詳明,使讀者瞭然心目,則自不為他說所搖奪耳。一天地之轉運造化,日月之升沉晦明,乃陰陽之至廣大,而至高明者也。無論治國修身,皆宜深究,所謂乾坤運施行,天下然後治。又謂學道須洞曉陰陽,深達造化,方能追二氣於黃道,會三性於元宮。故是注於天地七政之道,頗為詳悉,以證夫天人合發之機也。一注中引用儒道之書,皆取其切當者,以證其義。不敢妄扯經典,及攙入邪偽之說,以獲罪於天,而貽譏於大雅也。倘同志者,能修德行仁,精研熟究,斷有心靈神悟之妙,以造真玄之大道焉!一予自束髮時,即慕養生之學,而每讀丹經,儼如嚼蠟。因嘗有言曰:倘予得明此道,當無隱以告學人,而償其宿願。今蒙天佑,獲其真詮,故注中雖不敢盡泄天秘,然較之於從前諸書,其品節詳明,真機透露,則大相徑庭矣。有志於道者,自可循流以達其源耳。一是注者,其分章之處,略同舊本,而更為裁訂,以定其章旨。至於分節之體,大與舊說不同,乃仿先儒注經書之法,詳其義理,考其文辭,可分則分之,可合則合之,而注中務使其脈絡貫串,不敢妄為割裂,且每章之後,又加總結數語,以明其一章之大旨。此乃余之愚魯,每苦於讀書之難,故注是書,不厭其言之頻繁也。然又有期望之心,欲其人人知道,個個談玄,而使志士仁人登峰造極以躋無為之聖域,此亦予之深願也夫元真子識周易參同契正義目錄上篇乾坤者易之門戶第一章天地設位第二章易者象也第三章聖人不虛生第四章八卦布列曜第五章內以養己第六章知白守黑第七章是非歷臟法第八章火記不虛作第九章金入於猛火第十章子午數合三第十一章胡粉投入中第十二章世間多學士第十三章若夫至聖第十四章以金為堤防第十五章推演五行數第十六章中篇乾剛坤柔第一章君子居其室第二章晦朔之間第三章朔旦為復第四章將欲養性第五章陽燧以取火第六章太陽流珠第七章不得其理第八章河上奼女第九章坎男為月第十章丹砂木精第十一章關關雎鳩第十二章下篇惟昔聖賢第-章法象莫大乎天地第二章升熬於甑山第三章自然之所為第四章圓三五第五章參同契者第六章會稽鄙夫第七章辭隱而道大第八章

按參同契三篇,自來以為魏公所作,彭真一亦嘗言之矣。或有謂魏公與徐從事、淳于叔通而三人各述一篇,然總之世遠年湮,固不免於舛誤,而終難究其本源,未便擅為改易。奈後人有以上篇為正文,以中下兩篇俱作為注者。又有將四言、五言及散文乃各集成章,以為經注者。且紛更不一,而錯亂實多也。殊不思其書中之四言、五言以及散文,有斷不可分之處,比比皆然,不能枚舉。且上中下三篇之書,各有義理,如何可分作經注?此明眼人自能知之。予亦不暇細述,但三篇之作,總敘大易、內養、爐火之三道。是以上篇言易道為多,而次之以內養,其爐火則間及之。中篇則內養為多,而易道次之,爐火則又次之。下篇乃爐火為多,而內養為次,易道更為次也。此三篇之中,其三道之詳簡有不同也。如此,故魏公之三篇者,以象三才之體也。今予注分上篇為十六章,以象二八之權也。中篇十二章,以象歲月之度也。下篇八章,以象八卦之用也。總之為三十六章,以象老陽之數也。合而言之為參同契,以象太極函三之至理,此謂正義之道云爾。元真子再識

《周易參同契正義卷上》會稽後學元真子董德寧注

上篇

乾坤者,易之門戶,眾卦之父母,坎離匡郭,運轂正軸。

轂音谷。軸音逐。

易曰:乾坤其易之門耶。又曰:闔戶謂之坤,辟戶謂之乾,一闔一辟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又曰:乾坤其易之蘊耶。故此,乾坤之變通眾卦,包蘊諸爻,猶人物之居藏,出入於門戶中也。又本篇第二章,以易謂坎離,以日月為易。蓋乾坤為天地,定位乎上下,而日月往來於東西,出入於天地,則乾坤豈非日月之門戶哉。故曰:乾坤者,易之門戶也。

易以乾為父,以坤為母,而乾坤化生六子。震得乾之初爻,曰長男。坎得乾之中爻,曰中男。艮得乾之上爻,曰少男。巽得坤之初爻,曰長女。離得坤之中爻,曰中女。兌得坤之上爻,曰少女。是乾坤相索相交,以生六子成八卦,而八卦相重相合,乃變化六十四卦,故以乾坤為眾卦之父母也。

坎離者,易以坎為月,以離為日也。匡,正也,又古有匡城,今言匡郭者,即城郭也。此喻日月之輪。徐天池所謂猶俗言腔當是也。

轂者,乃車輪之中心,以容軸也。軸者,乃車輪之輻股,以湊轂也。蓋郭正則城全,軸正則輪轉,而日月之形象如匡郭,其日月之運行如轂軸也。又坎離為乾坤之二用,匡郭猶範圍,其二用變化眾卦,周流六虛,如匡郭之範圍民物,轂軸之轉運輪輿,故謂坎離匡郭,運轂正軸也。然乾坤為陰陽之體,坎離為陰陽之用,千變萬化,皆由此出。故魏公首言之,以發明易道之綱領焉。而丹道用乾坤為鼎爐,坎離為藥物,亦以此四卦為樞紐者,又不可不知也。牝牡四卦,以為橐籥,覆冒陰陽之道,猶工御者,準繩墨,執銜轡,正規矩。隨軌轍。

牝,婢忍切。牡音畝。覆,敷救切。銜音咸。

牝、畜母;牡、畜父。此喻陰陽也。陳抱一曰:乾者,純陽之牡卦。坤者,純陰之牝卦。坎者,陰中有陽。離者,陽中有陰。乃牝牡相交之卦,故謂之牝牡四卦也。

橐籥者,虛器也。橐即鞴囊。籥乃其管。即冶工用以鼓風之物是也。道德經云:天地之間,其猶橐籥乎?蓋天地覆載乎外,二氣往來乎內。猶橐籥也。是以乾坤為橐為體,坎離為籥為用。

凡陰陽之消長,爻象之變化,無不在此四卦覆冒之中,以成歲時之節候,以作眾卦之綱領也。易曰: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即此義耳。然是道也,猶工者准其繩墨,則規矩正而無差。如御者執其銜轡,則軌轍隨而勿失。此言天地日月,經常有定。氣數盈虛,亘古如斯,而無少差謬者也。處中以制外,數在律曆紀。月節有五六,經緯奉日使。

處,治也。制,御也。律,律呂也。律呂有十二,乃均布一年之節氣也。歷者,歲時氣節之數也。紀者,記也。

謂坎離處治乎中,乾坤制御乎外,其陰陽上下之升降,日月東西之往來,以成晨昏晝夜、寒暑溫涼,則律歷之數可記,而歲功乃成也。故曰:處中以制外,數在律曆紀也。

月節有五六者,蓋一月有三十日,以五日為一候,而六候為一月之節也。經緯奉日使者,縱曰經,橫曰緯,又南北為經,東西為緯。今以年為經者,則以月為緯。以月為經者,則以日為緯也。使,命也,猶主也。言歲月者,總以奉日為主使也。蓋有日則有月,有月則有歲矣。兼并為六十,剛柔有表裡。朔旦屯執事,至暮蒙當受。晝夜各一卦,用之依次序。既未至爽晦,終則復更始。

屯音肫。直與值同。復,伏候切。

周易之卦有六十四,今言六十者,以乾坤坎離四卦為體為用,乃諸卦之綱領。其餘六十卦,皆由此四卦之陰陽交合,二用之周流六虛,爻畫相兼,體象相併,而成六十卦者也。故曰:兼并為六十也。

夫卦之屬陽者為剛,如乾坎艮震之類是也。屬陰者為柔,如巽離坤兌之類是也。又有爻畫之剛柔,則奇者為剛,偶者為柔也。凡重卦有六爻,以下三爻為內卦,即里也。上三爻為外卦,即表也。故曰:剛柔有表裡也。

朔旦屯直事,至暮蒙當受者。朔,月之初一也。旦,早也。蓋上文牝牡四卦,覆冒陰陽之道,以成歲時氣節之數。今將此兼并之六十卦,乃分布於一月之中,以成日辰晝夜之度。是以初一日之旦,應屯卦直事。初一日之暮,當蒙卦受事,此即謂晝夜各一卦也。

用之依次序者,謂依周易上下經之次序,而惟除乾坤坎離四卦外,其餘諸卦,依次而用之也。

既未至晦爽者,既,既濟卦也。未,未濟卦也。晦,月之盡也,又暗也。爽,明也。言至三十日之明,用既濟。三十日之暗,用未濟也。

終則復更始者,自朔日屯蒙起,至晦日既未濟終。終則復起,如環之無端也。然丹法以此六十卦為火候,而鼎爐中亦有晦朔弦望、並屯蒙既未濟之體用,學者當深究之焉。日辰為期度,動靜有早晚。春夏據內體,從子到辰巳。秋冬當外用,自午訖戌亥。

訖音吉。

夫一年有十二月,一月有三十日。而一日之期,則以十二辰為度也。日出為早而應動,日入為晚而應靜。故曰:日辰為期度,動靜有早晚也。

天地陰陽之道,陰為內為體,陽為外為用。陰主降,陽主升,如子月冬至陽升,蓋自內體而達為外用也。午月夏至陰降,乃自外用而斂於內體也。是以子為陽生,至巳為陽極。而午為陰生,至亥為陰極。其在四時,則春夏為陽為外,秋冬為陰為內。今以日辰比四時,乃子丑寅為春,卯辰巳為夏。故曰:「春夏據內體,從子到辰巳」也。而午未申為秋,酉戌亥為冬,故曰:「秋冬當外用,自午訖戌亥」也。

又上文以一日之內,用兩卦直事,其兩卦有十二爻,今一日之中,有十二辰,猶兩卦之十二爻也。

賞罰應春秋,昏明順寒暑。爻辭有仁義,隨時發喜怒。如是應四時,五行得其序。

爻,音餚。

應,當也。陽氣當春而發生,生為賞也。陰氣當秋而肅殺,殺為罰也。故曰:賞罰應春秋也。

日出為明而氣溫,日入為昏而氣涼。順,從也。言以一日昏明之溫涼,猶從乎一歲冬夏之寒暑。故曰:昏明順寒暑也。

爻辭有仁義者,爻,卦畫也。辭,周公所系之辭。夫子所作之傳,總謂之爻辭,以斷每爻之吉凶也。但爻有剛柔,辭有仁義。而剛為陽為仁,柔為陰為義也。易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首,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此之謂也。

隨時發喜怒者,隨,順也。時,四時也。春夏主發生,為陽為喜。秋冬主斂藏,為陰為怒。言隨順四時之令,而斂發喜怒之陰陽也。

如是應四時,五行得其序者。蓋上文歷敘牝牡四卦之體用,以變化六十四卦。而範圍天地陰陽之神機,以成歲月日辰之氣數,則自然春溫、夏熱、秋涼、冬寒,而四時各應其氣候也。春木,夏火,季夏土,秋金,冬水,而五行乃得其次序矣。

右(上)第一章

此章言乾坤坎離四卦,覆冒陰陽之道,以成年月日時之節候。而作六十四卦之綱領,為周易參同契之樞要也。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

設,置也。易者,生生之謂易。蓋陰陽相生無窮也,又有變易交易之義。如陰變陽,陽變陰。陰交陽,陽交陰之類是也。故天地設位乎上下,而陰陽變化行乎其中矣。此二句,乃易大傳夫子之言也。今魏公引之,以發明易謂坎離,並日月為易之義,下文乃詳言之焉。

天地者,乾坤之象也。設位者,列陰陽配合配合之位也。

易曰:乾為天。又曰:坤為地。故以天地為乾坤之象也,天設位乎上,地設位乎下,此乃陰陽之配列也。易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又曰: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陰陽之義配日月。故曰:設位者,列陰陽配合之位也。

此一節乃魏公發明天地設位之句耳。

易謂坎離。坎離者,乾坤二用。二用無爻位,周流行六虛。往來既不定,上下亦無常。

上,上聲。下,去聲。

坎為月,離為日,而日月為易,故以易謂坎離也。乾坤者,陰陽之體。坎離者,陰陽之用,故以坎離為乾坤二用也。而二用者,易所謂用九用六是也。蓋卦爻之奇者,為陽為九。而偶者,為陰為六。易本義曰:陽數九為老,七為少。老變而少不變,故謂陽爻為九也。又曰:陰數六老而八少,故謂陰爻為六也。然九六之二用,初無一定之爻位,乃周行於六虛之間也。六虛者,每卦六爻之虛位也。往來者,如易所云,往者屈也,來者伸也,即此之義。言二用往來屈伸於諸卦之中,而未嘗有定體也。上者,上外卦也。下者,下內卦也。謂二用升降乎內外之卦,而無常居之所也。易曰: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此之謂也。然坎離為日月,而日月為易,日月之運行往來,其象亦如是夫。

幽潛淪匿,變化於中。包囊萬物,為道紀綱。以無制有,器用者空。故推消息,坎離沒亡。

二用無爻位,周流行六虛,此即謂幽潛淪匿也。然二用之剛柔相易,奇偶相生,而實變化於六位之中矣。物,猶事也。言二用之見於諸卦,乃包舉百物之消息,囊括萬事之吉凶,以定其進退存亡之機。則豈非為易道之綱紀者哉!道德經曰: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又曰: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蓋埏埴為器者,和土為器也。當其無者,中間虛處也。其器中虛,所以善盛物。但人知其盛物之有而為利,豈知其空虛之無而為用耶。今魏公謂以無制有,器用者空,是用此之義。以為二用之無爻位,而乃製造以有卦象者。猶埏埴之器空為用,而可盛物以為利也。是故推測其爻位消息,但見有眾卦之體象,而坎離二用乃沒亡矣。蓋其周行乎六虛之間,淪匿乎三極之內故耳。

此節與上節,乃魏公發明易行乎其中之句也。然丹法亦以乾坤為體,為鼎爐。坎離為用,為藥物。其陰陽二用,亦周流於六虛之中,往來於鼎爐之內,而亦無中生有,以結其靈胎者也。

言不苟造,論不虛生。引驗見效,校度神明。推類結字,原理為征。

校,音教。度,音鐸。

此魏公自述其言辭,非苟且而造作。論議非虛偽而妄生,乃引其將來證驗。見其已往功效,考校陰陽之神化。計度日月之晦明,推究其等類。連結其字句,是窮原數理之徵兆,而作為是說者也。

此節乃承上文,以起下文之意。

坎戊月精,離己日光。日月為易,剛柔相當。

按納甲法,即納干法也。以十天干納於八卦之下,則乾納甲壬,坤納乙癸,震納庚,巽納辛,坎納戊,離納已,艮納丙,兌納丁也。今以坎納戊土而為月,而月為陰氣之精華。離納己土而為日,而日為陽氣之光明。故曰:坎戊月精,離己日光也。夫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而日月之代明,有交易變易之象。又日月二字相疊,則湊成易字。故曰:日月為易也。其易字之義,日為陽剛而居上,月為陰柔而居下。又日昱乎晝,月昱乎夜,此乃陰陽得其體,故謂剛柔相當也。

土旺四季,羅絡紿終。青赤白黑,各居一方。皆稟中宮,戊己之功。

春夏秋冬四季之末,而土各旺十八日,此謂土之羅絡其始終也。青赤白黑之四者,以青屬木而居東,赤屬火而居南,白屬金而居西,黑屬水而居北,皆各居其一方。惟黃居乎中,而為戊己之土,其分布於四時四方,則為辰戌丑未之土,故謂皆稟中宮戊己之功也,此喻坎離九六之用。其周流變化諸卦,以明吉凶消長之理。猶戊己之土,分布四季四隅,而成陰陽節候之氣也,況戊己乃坎離所納之甲。則坎離之功用,豈不大哉!

右(上)第二章

此章首引夫子經文,發明乾坤,列陰陽之體,坎離為乾坤之用,以成其變化之道。次言原理,結字而立論,日月相交而成易。終言戊己之土分旺,猶坎離之用周流,而為易道五行之綱維者也。

易者,象也。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窮神以知化,陽往則陰來。輻輳而輪轉,出入更卷舒。

輻,音福。輳,音湊。卷,上聲。

易大傳曰: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又曰: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又曰:窮神知化,德之盛也。今魏公引此,以發明日月為易之義。蓋言易則謂象,而象即為日月。其日月之著明,乃現像之最大者也。於是窮其日月之神,而知其陰陽之化。陽往則陰來,陽伸則陰屈,如輻之輳於轂,而輪轉無停耳。節首章運轂正軸之義一也,是以日昱乎晝,月昱乎夜,更迭出入,卷收舒放,殆亘古今而不息者,此乃易象之神化也。

易有三百八十四爻,據爻摘符,符謂六十四卦。

據,按也。摘,取也。符,合也。謂卦之合體也。夫每卦有六爻,一部全易,計三百八十四爻。今據按其爻畫,摘取其合體,是符合為六十四卦矣。然上節乃言日月之迭運以為易,而此以爻畫符合眾卦為易也。又按古有三易,乃三代之易也。夏曰連山,商曰歸藏,周曰周易是也。又有天易、聖易、心易之三易,蓋陰陽之升降,日月之往來,乃天易也。卦爻剛柔之變化,吉凶消長之數理,乃聖易也。善惡之靡常,動靜之無定,乃心易也。然聖易實包乎三易,故夫子曰:易與天地准,故能彌綸天地之道。又曰: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又曰: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是以學道者,當明天易之運行。聖易之變化,心易之動靜,則於修養思過半矣。

晦至朔旦,震來受符。當斯之時,天地搆其精,日月相撢持。

搆,音姤。撢,音潭。

晦至朔旦者,即所謂晦朔之間也。震來受符者,符,信也,驗也。蓋坤初索於乾,而乾初交於坤,以成震卦,乃一陽生之信驗,猶晦朔相交之象也。搆,牽也,結也。撢,猶疊也。言當晦朔亥子之時,而天地牽結其精氣,日月疊持其形神也。易曰:天地絪縕,萬物化醇,男女媾精,萬物化生。蓋絪縕者,元氣交密也。醇者,厚而凝也。男女者,喻陰陽也,所以為化生萬物。此言天地之元氣交密,則萬物醇厚以凝其形者也。而陰陽之元精搆結,則萬物生生成其質者也。然精由氣化,而氣由精生,其初未嘗相離,但所謂精者,乃至純至粹之稱,非粗雜庸惡之物也。今魏公用此之意,以日月合壁於晦朔之間,亥子之分,其陰陽兩相交合,而後化育流行,亦此之象也。故下文重言天地交接,並人物生化之義耳。

雄陽播玄施,雌陰化黃包。混沌相交接,權與樹根基。經營養鄞鄂,凝神以成軀。眾夫蹈以出,蝡動莫不由。

施,去聲。樹,上聲。鄞,音銀。蝡,音盾。

雄陽播玄施者,天為陽為雄,其色為玄,而德主播揚施與也。雌陰化黃包者,地為陰為雌,其色為黃,而德主化育包含也。夫晦朔之間,陽稟陰受,雄雌相須,乃天地之氣交接,日月之精疊持,猶太初混沌之未分,故謂混沌相交接也。

權與者,始也。樹,植也。言陰陽之肇始,以樹植其根基,故謂權與樹根基也。

經營養鄞鄂者,縱橫而度曰經,迴旋曰營。鄞鄂,乃地名,鄞在會稽而居東,鄂在荊楚而居西,此喻址基也。言陰陽之經營度旋,以養其址基者也。

凝神以成軀者,以經營有往來之義。是乃氣之所為,必須神凝其中,而後能成其形軀焉。

眾夫蹈以出,蝡動莫不由者。眾夫,眾人也。蝡動,蠢蟲動貌,喻萬物也。言人物之生化,亦皆由陰陽交合以成形質。而人物之性,亦稟賦於其中矣。朱子所謂蓋天地萬物,本吾一體,即此之義也。

於是仲尼贊鴻濛,乾坤德洞虛。稽古當元皇,關雎建始初。冠婚氣相紐,元年乃芽滋。

鴻濛,俱上聲。贊,稱美也。鴻濛,元氣也,乃氣之太初。言夫子嘗贊始初之氣化也。洞,空也。易先乾坤為陰陽之始,而其為德,乃空洞至虛,能包含萬物,變化眾卦,故曰:乾坤德洞虛也。

稽,考也。書始於二典,而稽古之堯舜,則克明峻德,濬哲文明,豈非至治之首君哉!故曰:稽古當元皇也。

建,立也。關雎,詩之首篇。得情性之正,立人倫之始,故曰關雎建始初也。

冠者,成人之始。婚者,夫婦之初。乃禮之所首重。紐,結會也。言冠婚亦陰陽之氣,始行成立而紐結。故曰冠婚氣相紐也。

芽,萌也。滋,蕃也。春秋首書元年春王正月,以表君道始立,而治化由此萌蕃,故曰:元年乃芽滋也。

此節魏公引聖人作經之首義,以證上文天地日月之精氣,乃先行交感,而後成其化育之道耳。

右(上)第三章

此章言易為象,而象為日月。易有爻,而據爻以符諸卦。當晦朔之間,震卦受符之際,天地搆精,日月合壁,乃陽施陰化,則鄞鄂成而易道行矣。於是人物之生,亦莫不由於此道,以成其形質者也。故末引聖人作經,亦取其始初之意,以明本章之義耳。

聖人不虛生,上觀顯天符。天符有進退,屈伸以應時。

符,信證也。言聖人上觀天道顯著之信證,而天信則有盈有虛,有生有殺。如陽長則陰消,陽衰則陰盛,寒暑之往來,日月之出入,此乃天符之進退屈伸,以各應其時候者也。故聖人生於天地之中,仰觀俯察,以立人極,為法於天下,豈虛生也哉。易曰: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此之謂也。

故易統天心,復卦建始萌。長子繼父體,因母立兆基。消息應鐘律,升降據斗樞。

長,音掌。天心者,北極子位之中也。復者,十一月之卦也。消息者,息為陽生,自子至已也。消為陰生,自午至亥也。鐘律者,律呂也。律為陽,呂為陰。而律呂有十二管,乃按其方位,均佈於地,以候一年之節氣也。

斗樞者,北斗也。北斗為帝車,而天之運動,乃依斗之所指也。言易象之變化,總統乎北極天心。而復卦之始萌,建立於十一月之冬至。故夫子贊易復卦曰:復其見天地之心乎。蓋天心者,天地生物之心也。天地生物之心,雖無時不見,然必待十月純坤,而陽氣收斂之極,至十一月冬至,極陰之下,一陽復生。此萬物生意將絕而復續,故曰復也。堯夫邵子曰:冬至子之半,天心無改移。一陽初動處,萬物未生時。是此義也。但復卦之內卦是震,外卦是坤,其震為長子,長子乃繼乾父之體而受事,然實因坤母之軀以立基。蓋坤初索於乾,而得一陽爻以成震也。至於陰陽氣化之消息,則應於鐘律之十二節候。其日月之升降明晦,在日則為亥子之分也。然丹法之人身中,亦有冬至。如復命篇曰:煉丹不用尋冬至,身中自有一陽生。此又不可不知耳。

三日出為爽,震受庚西方。八日兌受丁,上弦平如繩。十五乾體就,盛滿甲東方。

爽,疏兩切。爽,明也。受,納也。蓋月與日,自晦朔亥子之間,合璧之後,漸漸相離,至初三日之昏,而月始出微明於西方之庚位,其象如震。而應震卦之納庚,乃一陽生也。月至初八日之昏,現半明於南方之丁位,其象如兌,而應兌卦之納丁,乃二陽生也。此時謂之上弦,其形如弦之平,如繩之直也。月至十五日之昏,吐全明於東方之甲位,其象如乾,而應乾卦之納甲,乃三陽全也。此時月與日相對,故謂之望。其體盛滿而無少虧也。

蟾蜍與兔魄,日月氣雙明。蟾蜍視卦節,兔魄吐精光。七八道已訖,屈折低下降。

蜍,音除。折,音舌。

蟾蜍者,乃金之精,為月之形體也。兔魄者,乃木之氣,為月之光華也。蓋月本無光,因受日之陽氣,而相感以生其明,故謂之氣雙明也。又望之晚也,則日自西將入,而月自東已出。其望之曉也,則月將西入,而日已東出。俗言月半兩頭紅,亦是雙明之義也。蟾者,瞻也,謂月之形體。乃瞻視其卦象而為節候也。蓋一月有六候,而六候之卦,即上文之震兌乾,下文之巽艮坤。其象有陰陽消長之節,猶月之有盈虧之候也。兔者,吐也。謂月之光華,乃嘔吐其精氣而生光明也。七八者,十五也。言月至十五日,其盛已極,其道已窮,勢必屈折下降,而將漸損其光明矣。

十六轉受統,巽辛見平明。艮直於丙南,下弦二十三。坤乙三十日,東北喪其明。

見,音現。直同值。喪,去聲。統,緒也。

月自朔至望,乃陽已極矣。陽極則轉陰,而陰受陽之統緒也。故月至十六日之平明,現於西方之辛位,其明乍虧,其象如巽,而應巽卦之納辛,乃一陰生也。

月至二十三日之晨,值於南之丙位,其明半虧,其象如艮,而應艮卦之納丙,乃二陰生也,此時謂之下弦。

月至三十日之晨,在於東方之乙位,其明盡喪,其象如坤,而應坤卦之納乙,乃三陰全也,此時謂之晦。

東北者,艮寅方也,乃月造端之地。今晦日於此而盡喪其明,至朔日自此而更蘇其魄也。故中篇第三章曰:始於東北,箕斗之鄉。旋而右轉,嘔輪吐萌。是此之義也。

節盡相禪與,繼體復生龍。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終。七八數十五,九六亦相應。四者合三十,陽氣索滅藏。

禪,去聲。復,扶候切。節者,即上文六卦之節候也。禪者,傳也。言六卦節候已盡,則晦朔依然相承。日月照前合璧,而坤復傳於震,故曰:節盡相禪與也。體者,乾之體也。龍者,震為龍也。謂震得乾之一陽,是繼乾父之體也。震象重陰之下有動物,乃生龍之象,是為陰復生陽。故曰:繼體復生龍也。

八卦各納一干,惟乾納甲壬,坤納乙癸,為納兩干,故謂壬癸配甲乙也。

夫十干以甲乙為始,壬癸為終。又朔與十六日,乃陰陽之始。望與三十日,乃陰陽之終。而乾坤總括十干,統包陰陽,故謂乾坤括始終也。

七八者,數之十五也。九六者,亦應十五也。四者合之,乃三十日也。當此之時,而月之陽氣失明,乃索然滅藏而為晦矣。但以上言六卦納八干,而坎離戊己,何以獨不與者,蓋坎納戊,離納己。其坎離為乾坤之用,往來六虛,而戊己乃中宮之土,無往不在,故也。又所言月出沒之方位,並弦望之日期,此不過大概言之,以明六卦之陰陽消長。及納甲八干之方位相關如此也,可不必執泥。蓋考之曆法,晝夜有長短,月之出沒有早晏,而其方位有不同。月節有大小,合朔有疾徐,而弦望有先後也。此俞全陽亦嘗辨之,故學者勿以辭害其志耳。

象彼仲冬節,草木皆摧傷。佐陽詰商旅,人君深自藏。象時順節令,閉口不用談。

詰,音乞。

夫一月六候已盡,乃晦朔相禪,而日月至此合璧,則陽氣滅藏,故其象如彼仲冬之節,而萬物乃閉藏消滅,草木皆摧敗傷殘,此時當輔佐微陽,須安靜以固其發生之本。乃下而詰責其商旅,上而深藏其人君,皆不使行動也。易復卦曰: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蓋後者,君也。先王以冬至之日,閉道路之關,使君民皆安靜,以養其微陽也,故此謂象時順節之令。非惟身靜不行動,其口亦宜閉而不談也。然丹法亦有晦朔弦望之四序,陰陽符火之六候。而一陽初生為冬至,亦宜安靜無動,使神凝氣聚,以化育其大葯也。

天道甚浩廣,太玄無形容。虛寂不可覩,匡郭以消亡。謬誤失事緒,言還自敗傷。別序斯四象,以曉後生盲。

盲,音萌。

匡郭者,日月之形象也。四象者,即上文之七八九六。蓋七為少陽,八為少陰,九為老陽,六為老陰,是謂之四象也。言仲冬之節,草木摧殘,萬物閉藏,而一陽雖復,生機尚微,其天道甚浩大而極高廣,太玄至幽遠而無形容,此不可見其端倪也。今晦朔之間,日月撢持,混沌交接,而氣象空虛湛寂不可覩,其日月形象消亡以滅藏,是同一理也。倘謬誤妄動,則失其事之端緒。若妄言得尤,乃自取其敗傷之咎也。是以分別其明晦,而序次其四象,以開曉夫後生之盲瞽耳。

按上節象彼仲冬句起,至此節曉後生盲止,舊本在下篇會稽鄙夫句之前,陳抱一移至於中篇,子當右轉句之上,而俞全陽謂其皆非也。因移至於此,今考其文義,詳其叶韻,是為得理,故從之焉。

右(上)第四章

此章承上章天地日月之交合,而言聖人觀天符之屈伸,統天心之消息,以發揮一月生明生魄之六候,乃八卦納甲之方法耳。至於晦朔相交之際,象彼十一月之冬至,須安靜以養微陽,為固其生髮之本,以曉夫後學者也。

八卦布列曜,運移不失中。

八卦者,謂八方之卦位也。列曜者,七曜也。乃日月水火木金土之七政是也。中宮,天心也。言八方布列之星曜,雖皆周圍旋繞運移,而總不失其天心之樞紐也。然天與星曜之運動,無非一氣為之推移耳,此又不可不知。

謹按晦菴朱子曰:王蕃渾天說一段極精密,而其言曰:天之形狀如鳥卵,地居其中,猶殼之裹黃,圓如彈丸,故曰渾天。言其形體渾渾然也。其術以為天半覆於地上,半在於地下。其天居地上見者,一百八十二度,地下亦然。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南極入地下亦三十六度,南北極持其兩端,其天與日月星宿,斜而迴轉也。象山陸氏曰:書疏云: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天體圓如彈丸,北高南下,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南極入地下三十六度,南極去北極直徑一百八十二度,其南北二極之中,謂之赤道。春分日行赤道,從此漸北。夏至行赤道之北二十四度,從夏至以後,日漸行南,至秋分遠行赤道,與春分同。冬至行赤道之南二十四度,從冬至以後,日又漸行北矣。其日之行處,謂之黃道。又有月行之道,與日相近,交路而過,半在日道之里,半在日道之表。其當交,則兩道相合,去極遠處,兩道相去六度,此其日

月行道之大略也。

朱子又曰:天體至圓,周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繞地左旋,常一日一周,而又過一度,日麗天而少遲,故曰一日,亦繞地一周,而在天為不及一度,積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與天會,是一歲日行之數也。月麗天而尤遲,一日常不及天十三度有奇,積二十九日有奇,而與日會。一年十二會,通計得三百五十四日有奇,是一歲月行之數也。歲有十二月,月有三十日,三百六十日者,乃一歲之常數也。故日與天會。而多五日有奇,為氣盈。月與日會,而少五日有奇,為朔虛。合氣盈朔虛,而閏生也。

玉齋胡氏曰:嘗論之日月皆麗乎天者也,日之行,此天只不及一度。月之行,此天不及十三度,乃不及日十二度。何哉?蓋天秉陽而在上,日為陽之精,月為陰之精也。造化之間,陽大陰小,陽饒陰乏,陽得兼陰,陰不得兼陽,此日行所以常過,月行所以常不及也。使日之運常有餘,月之運常不足。不置閏以齊之,其初失閏,則春之一月入於夏,子之一月入於醜,至三失閏,則春季皆入於夏。十二失閏,則子年皆入於醜矣,何以成造化之功哉?

朱子又曰:天道與日月五星,皆是左旋,天道日一周天,而常過一度,日亦日一周天。起度端,終度端,故此天道常不及一度,月行不及天十三度有奇。今人卻雲月行速,日行遲,此錯說也。但歷家以右旋為說,取其易見日月之度耳。草廬吳氏曰:古來歷家,蓋非不知七政亦左行,但順行不可算,只得將其逆退,與天度相值處算之。因此後遂謂日月五星逆行也。但天與七政八者皆動,今次其行之疾遲,則天為第一,鎮星土為第二,歲星木為第三,熒惑火為第四,太陽日為第五,太白金為第六,辰星水為第七,太陰月為第八。蓋天土木火,其行之速,則過於日,而金水月,其行之遲,則不及於日,此其大率也。以上諸儒之論,固為詳悉,然余亦嘗聞之至人曰:蓋自太極混成,陰陽肇始,而天地之道,無非一氣而已矣。其氣之流行上下四方而不息者,天也。凝聚形質於中而不動者,地也。然形有涯而氣無涯,其地有窮處,而天無盡處。是以六合皆天也,而地居其中,素問所謂大氣舉之,是也。古人比天如鳥卵,地如卵中之黃,最為確切。蓋地之中心,其最堅最實者,則載華岳而振河海,人民居之,萬物生焉。其地之邊處,則漸軟而漸虛,人物無矣。三光晦焉。以至於極處,則與天混而為一矣。亦猶卵黃之中心最實,其近卵青處處稍軟,而且黃與青相粘,亦混而不分也。但天地至大至廣,而人不之察識耳。至於日月星宿,乃二氣五行之精華凝聚,以現象於天者也。今天道既以左旋順行,則日月星曜,亦自然隨之右轉而順去。其日月之行度,乃日為太陽,月為太陰,造化之道,陽動陰靜,陽剛陰柔,則自應日速而月遲,此皆不易之理。故諸儒之辯論,是也。今總而言之,夫日之行度,子時至地子方,午時至天午方。乃一日行一周天,而還其原起度之處,故謂之日也。月之行度,朔則緯於地,望則經於天,乃一月行一周天,亦還其原起度之處,故謂之月也。其天之行度至健,乃一日行遍周天度數,而又過一度。積至一年,則多一周天,而亦還其原起度之處,故謂之天道一周也,此乃余之管見,未知當否,幸高明者教之。

元精眇難睹,推度效符征。居則觀其象,準擬其形容。立表以為范,占候定吉凶。

眇,音藐。度,音鐸。

元精者,乃天地之元氣,即元陽也。石函記所謂元陽即元精是也。眇者,微小也。表者,司天家用之以測景推候也。范者,模也。蓋天地元陽之氣,往來乎六合之中,流行乎三才之內,無時不然,無物不有,但其氣最微眇,而難以睹察,故惟推度七曜運移之節度,及考效天符進退之信征,庶可默識其端倪也。是以居內,乃觀其卦象變化,而準擬其形著容現之兆機。在外,乃立表以為模範,而占其陰消陽息之氣候,則凡事物之吉凶可預定,而動靜之休咎可先知矣。易曰: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又曰:聖人有以見天下之頣,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乃此之義也。

發號順節令,勿失爻動時。上察河圖文,下序地形流。中稽於人心,參合考三才。

發號者,兼言行而言也。節,時節也。令,法令也。易曰:言行,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可不慎乎?所以謂治國修身。凡言行之發,當順其時節,而從其法令,故曰:發號順節令也。易曰: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又曰: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蓋爻者,效也。動者,變也。凡卦有六爻,以上兩爻為天,中兩爻為人,下兩爻為地也。三極者,即天地人之至理,而三才各一太極也。是以謂卦爻之動變,關乎三才太極之道,乃吉凶悔吝之所由生,不可有失其機兆之時節。故曰:勿失爻動時也。夫出言發行,當合乎三才之道。故上而察其河漢圖象之天文,如七政之運行而有度,陰陽之消長而有時也。下而序其地理形勢之流放,如山嶽之峙立而不移,河海之周流而不竭也。中而稽其人身動靜之心機,如情性之剛柔而有定,志氣之變易而無常也。此三者,皆參合而考驗之,庶乎三才之道備,則言動皆可無咎矣。易曰: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天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此之謂也。

動則依卦變,靜則循彖辭。乾坤用施行,天下然後治。

彖,土玩切。治,去聲。依,憑也。卦變者,謂卦象之變化。如柔變為剛,剛化為柔,而周流於每卦六爻之間也。循,拊也。彖者,易謂之材也,又斷也。辭者,文王所系之辭,以斷每卦之吉凶。如易所謂乾元亨利貞之類是也。又有彖傳,乃夫子釋經之辭。如易所謂大哉乾元之類是也。而總謂之彖辭也。易曰: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蓋君子居靜而未卜之時,則觀象玩辭,以明其進退存亡之道也。值動而及筮之際,則觀變玩占,以達其吉凶消長之機也。夫易與天地准,今君子動靜不違於天,所以天乃祐之,而有吉無不利也。故魏公用此義雲,其值動之時,則依憑卦爻之變現,以占其吉凶。而居靜之際,則拊循彖象之辭義,以明其數理也。

用者,謂乾坤之用,乃坎離是也。蓋坎離施行於天地,則四時行焉,而百物生焉。坎離周流於六虛,則剛柔斷矣,而變化現矣。夫如是,則凡天地上下之事物,豈有不治之理哉,易所謂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是也。

可不慎乎,御政之首。管括微密,闓舒布寶。要道魁杓,統化綱紐。

闓,音愷。杓,音標。

可不慎乎者,謂上文之動靜,下文之御政,皆當謹慎也。易曰: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可不慎乎是此義耳。御政之首者,言為政之先也。管,鍵也。微密者,隱密也。如易所為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是也。闓,開也。布寶者,謂布陳其仁德於寶位也。如易所謂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是也。蓋謀事以鍵括幾微為要,而政令以開舒德位為先,故曰:管括微密,闓舒布寶也。魁杓者,北斗七星也。史記索隱曰:春秋運斗樞云:斗,第一曰天樞,第二曰璇,第三曰璣,第四曰權,第五曰衡,第六曰開陽,第七曰搖光。其第一至第四為魁,第五至第七為杓,合而為斗,居陰布陽,故稱北斗。漢書天文志云:斗為帝車,運乎中央,臨制四方,分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紀,皆繫於斗。鶡冠子曰:斗運於上,事立於下,斗指一方,四塞俱成,此之謂也。是以言天道之樞要,在乎斗柄,而御政之至道,在乎人心。故曰:要道魁杓也。統化綱紐者,綱,總也。紐,結會也。言統天人之造化,而魁杓為之總結,猶網之有綱,衣之有紐也。

爻象內動,吉凶外起。五緯錯順,應時感動。四七乖戾,誃離仰俯。

誃,音侈。

內,謂卦爻之內也。外,謂事物之外也。言爻象之動變,則現乎內之蓍卦,而吉凶之兆機,則驗乎外之事物。故曰:爻象內動,吉凶外起也。易所謂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是也。天象定者為經,動者為緯,故星亦有經緯。今曰五緯者,五星也。乃木火土金水之精氣,上結而成象,為眾星之綱領。其運動隨天左旋,有疾有徐,並日月謂之七政也。

時者,四時也。蓋五星之順從,則應四時和調,而五星之錯亂,則應四時失序,是皆天人相感而動也。故曰:五緯錯順,應時感動也。

四七乖戾,誃離仰俯者。四七,謂二十八宿,左傳所謂二十八宿四七是也。誃,別也。仰俯,猶上下也。蓋二十八宿為經星,上按周天之度數,下屬九州之分野。今若乖戾失度,則誃離在於仰俯之間,是乃人事動乎下,而天道變乎上也。總之言修身治國皆當慎密,而勿失其魁紐,以吉凶悔吝生乎動,故也。

文昌統錄,詰責台輔。百官有司,各典所部。

文昌者,史記天官書云:斗魁戴筐六星,曰文昌宮也。統錄者,謂文昌乃統錄諸司之職。故曰:文昌統錄也。詰,責也,問也。台輔者,漢書天文志云:魁下六星,兩兩而比者,曰三台也。抱天樞四星,所以輔佐北極者,曰四輔也。蓋台輔上佐帝座,下率百僚。在人為三公宰相,而其責問為最重之任。故曰:詰責台輔也。然文昌既統錄於其上,而台輔詰責於其下,自應陰陽變理。鼎鼎調和,則百官有司。乃典守其部分,而各稱其職位矣。

日合五行精,月受六律紀。五六三十度,度竟復更始。

合,或作含。復,扶候切。

五行者,即五運也,其在聲為五音。五行分屬於十天干之日,而五陽五陰也。精者,精華也。六律者,即六氣也。其在月為六候。六律均佈於十二地支之月,而陰陽各六也。紀者,綱紀也。竟,終也。言日合五運之精華,而月受六氣之綱紀也。又五日為一候,六候為一月,故合其五六之數,為三十日之度。而月乃與日會,其度終則又復始,如環之無端,此亦因魁杓之轉運而然也。

原始要終,存亡之緒。或君驕溢,亢滿違道。或臣邪佞,行不順軌。

要,平聲。亢,口浪切。原者,推也。要者,求也。言推原其本始之先,要求其末誃之後,而即知其吉凶存亡之端緒矣。故曰:原始要終,存亡之緒也。易曰:原始要終,以為質也。又曰:亦要存亡吉凶,則居可知矣,此之謂也。

溢,滿也。亢,過也。謂君或驕溢而過其節度,亢滿以違其治道,臣或邪佞而並非循良。行為不順其軌轍,如此者,乃始終之可推求,而存亡之可預知也哉。然丹法以神為君,以氣為臣,亦是此之義也。

弦望盈縮,乖變凶咎。執法刺譏,詰過貽主。可轍台屈憑卦爻之變現,以占其吉凶。而居靜之際,則拊循彖象之辭義。

咎,音舊。弦者,月之上下兩弦也。望者,月之望日也。盈,滿。宿,虧也。乖,戾。咎,愆也。謂月之有弦望,以受日光之多少而為盈虧。其事之有凶咎,由人心之邪惡而生乖變。故曰:弦望盈縮,乖變凶咎也。執法者,乃太微垣之星名,有左右之分,在人為廷尉御史之職,所以舉刺凶奸者也。刺譏者,即諷諫也。詰,責也。貽,遺也。謂君不守度而驕溢,臣不守法而邪佞。雖均為失道,而諷刺者,詰責其過咎,乃遺於君主之一人。蓋居上不驕,則為下不倍。故曰:執法刺譏,詰過貽主也。此承上文日月君臣而言之,總以人事有吉凶,猶月體之有盈縮,亦天人合發之理也。

辰極受正,優遊任下。明堂布正,國無害道。

辰極者,乃天之中宮,宰制八方,為統御周天之極要,運化列宿之綱紐也。優遊者,和順自如之貌,言辰極正位於上,而優遊任使其下,則萬曜齊欽,百司聽命矣。夫子所謂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是也。

明堂,其在天者,如史記所謂東宮蒼龍房心,心為明堂是也。其在地者,孟子所謂王者之堂是也。夫明堂為諸候朝天子之處,乃王者出政令之所,故居乎明堂,布其政令,則邦國咸安,無害道之憂,而天下平矣。然丹法人身中亦有明堂,如黃庭經所謂「明堂金匱玉房間」是也。

右(上)第五章

此章言天之運化,在乎中宮之斗樞。而人之機要,在乎中心之主宰。是以占象推候,仰觀俯察,而知其天地之流行。元氣之變化,七曜之運移,眾星之順逆,並稽夫人事之宜否,以明其吉凶進退存亡之道也。故修身御政,惟自正其心,自持其柄,乃各正性命,保合太和,則自然國治身修,而祈天永命之道可得矣。

內以養己,安靜虛無。原本隱明,內照形軀。

內養者,謂修養性命之學也。安靜者,言安其身而靜其心也。虛無者,乃外之五官不用,而內之七情俱忘。收視聽於一身之內,藏神氣於百骸之中。金丹四百字序曰:精神魂魄意,相與混融,為化一氣,不可見聞,亦無名狀,故曰虛無。黃庭經曰:扶養性命守虛無,恬淡無為何思慮。皆此義也。故曰:內以養己,安靜虛無也。原本者,達本窮原之謂也。悟真篇所謂「返本還源是藥王」是也。隱明者,言韜光晦跡也。道德經曰: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是也。內照者,謂黜其聰明,而迴光返照於內也。清靜經曰:內觀其心,心無其心。外觀其形,形無其形。遠觀其物,物無其物,即是此義也。故曰:原本隱明,內照形軀也。然修養至於如此,乃真隱明而真內照,何憂其丹之不結,而道之不成也哉!吾儕當勉之。

閉塞其兌,築固靈株。三光陸沉,溫養子珠。視之不見,近而易求。

易,音異。兌者,兌上缺也。非專指為口,是總言上源之孔竅也。靈株者,言下源水火之根基也。謂修養當閉塞其上關之孔缺,並築固其下關之根株,則庶乎內外無漏,而神芝可得,黃庭經云:結珠固精養神根,玉芪金籥常完堅。故曰:閉塞其兌,築固靈株也。

三光者,乃天之日月星也,而丹道人身中亦有三光。如黃庭經曰:「三明出於生死際,洞房靈象斗日月。」是也。蓋人之有二日光明,乃得日月之形體,謂之外日月,黃庭經所謂「和制魂魄津液平,外應眼目日月精。」是也。而人之有呼吸往來,乃得日月之運用,謂之內日月。黃庭經所謂「出日入月呼吸存,元氣所合列宿分。」是也。此言人身之內外日月也。至於人身之星者,以天有列星,而人有諸竅,其列星之轉移在乎斗,而諸竅這開闔在乎心。是以人之心與竅,猶天之斗與星也。黃庭經曰:「正一含華乃充盈,遙望一心如羅星。」此之謂也。今曰:三光陸沉者,陸,高平地也。言修鍊之道,以自己之三光,內外相合,心息相依,而沉潛於吾身坤土之中也。黃庭經曰:「三光煥照入子室,能存玄真萬事畢。」是也。

溫養子珠者,溫,和曖也。子者,息也。珠者,蚌胎也。言用溫和之氣,以韞養其胎息也。黃庭經曰:「抱玉懷珠和子室,子能守一萬事畢。」是此義也。然是道也,雖至簡至易,但視之而不見,聽之而不聞,若不遇真師指點,縱近亦遠也。苟能修德行仁,一志不移,求得真要,則近在目前。依法修之,立可成丹。雖夫婦之愚,亦可與知與能。夫何遠之有哉?悟真篇曰:「工夫容易葯非遙,說破令人失笑。」故謂之視之不見,近而易求也。

黃中漸通理,潤澤達肌膚。初正則終修,幹立末可持。一者以掩蔽,世人莫知之。

易文言傳曰: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此夫子釋坤卦六五爻,黃裳元吉之辭也。蓋黃為坤土之色,裳為下體之服。中是土之位,正乃坤之體。理者,謂文在中而見於其外也。此言君子之有中德,雖居尊位,而能謙恭以下人。猶黃裳之有文在中,而卻服於外之下體也。故夫子復贊之曰:「美在其中,而暢於四肢。發於事業,美之至也。是乃聖人釋易象之義理者也。

今魏公用此之義,而曰「黃中漸通理,潤澤達肌膚」者。黃,黃庭也。理,腠理,乃皮膚之間也。此承上文內養之法,謂真積力久,而黃庭中元和之氣,漸漸通暢於腠理,其潤澤自達於肢體肌膚矣。所謂「和順積中,而英華髮外。」是也。初正則終修,幹立末可持者,謂學道以守正為要,庶不入曲徑旁門。以立志為先,方不致始勤終懈。所謂心正而後身修,本立而道生者,是也。然而欲行斯道,必須受一貫心傳,明太極之本原,得先天之真一,庶可成功。但所謂一者,豈容易知之。如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而道德經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蓋此之一者,即先天一氣之謂也。分而為兩,化而為三,三才既立,而後變化無窮。故此一氣也,其大無外,其小無內。物物皆有,時時為然。乃陰陽之本,水火之根,是理之源,為數之始,即所謂道也,太極也。是故修養者,惟用先天之一氣,以結丹頭而成真體。所謂得其一,萬事畢也。但此一氣,非遇至人指點,積功累行,存養之久,不可測識。故曰:一者以掩蔽,世人莫知之也。黃庭經曰:「玄元上一魂魄煉,一之為物叵卒見。」此之謂歟。

上德無為,不以察求。下德為之,其用不休。

道德經曰: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此乃老子發明道德仁義之先後,及有為無為之功效也。今魏公引此字句,乃發揮神氣兩者之秘耳。蓋內養之法,以神為君,以氣為臣,故君為上德,而臣為下德也。又德者,本也。上之本在神,下之本在氣。是以神宜清靜無為,不以一毫察求,而有累於心。其氣宜轉運為之,乃綿綿若存,而用之不休也。使神長御氣,則氣自歸根矣。然此上下有無之義,即上文之一者所分而為二者也。故下文復詳言之。

上閉則稱有,下閉則稱無。無者以奉上,上有神德居。此兩孔穴法,金氣亦相須。

上閉者,即上文之閉塞其兌也。下閉者,即上文之築固靈株也。有者,水也。復命篇所謂離宮有象藏真水,是也。無者,火也。復命篇所謂「坎戶無形隱赤龍」是也。故曰:上閉則稱有,下閉則稱無也。

奉上者,元氣之上升也。神德者,元神之本德也。謂元氣用於下德以奉上,而元神居於上德以御下。即上文所謂「上德無為,下德為之」是也。蓋坎離為陰陽之用,水火為上下之源。而陽氣主上升,太極則生陰,乃化水而為有。其陰氣主下降,太極則生陽,乃化火而為無,是水火互為其根。陰陽相須以用,此即修丹神御氣之道也。今曰「無者以奉上,上有神德居。」乃是此之義耳。其不言元氣,並有與下者,殆省文也。

此兩孔穴法者,謂神氣乃上下之兩穴法也。道德經所謂此兩者,同出而異名,亦此義也。

金氣亦相須者,以金能生水,氣能成火,而金為化氣,氣為融金,是則金之與氣,亦如有無之相須而相資也。故金氣為丹道之機要耳。

右(上)第六章

此章言內養之道,當身心合一於中,神氣相須為用,明其一氣,達其兩源,為修鍊之大端也。夫前五章,統言易道之秘蘊,發明三才之至理,治國治身,無不該括,而丹法亦寓乎其中。所謂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焉。及至此章,方言養命修性之學,以開其端倪,其後乃逐章條分縷析,以闡大丹之奧妙,而仍不遺易道之玄理,故名曰「周易參同契」者,良有以也。

知白守黑,神明自來。白者金精,黑者水基。

道德經曰: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蓋言韜光晦跡,待時而動,則可為天下之法式矣。今曰:知白守黑,神明自來者,乃引此之句,以發明金水二者之體用也。言黑白二色,相須為用,猶欲知月之白光,當守月之黑體,如欲知其銀之白,當守其鉛之黑也,故新月至於光生。煉鉛至於銀浮,則是謂神明來也。此喻鉛中藏銀,而銀出鉛中之義。復命篇曰:但能守黑白自現,黑白本來無二色。悟真篇曰:黑中有白為丹母,皆此之義也。但黑白二色,以五行言之,則白乃屬金,而為銀之精也。黑乃屬水,而為鉛之基也。故謂之白者金精,黑者水基也。下文乃詳言之。

水者道樞,其數名一。陰陽之始,玄含黃芽。五金之主,北方河車。

水為天一之源,水乃五金之始。故曰:水者道樞,其數名一也。夫天地五行生成之數,則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天九成之,天五生土,地十成之。此乃一奇一偶配合,以一三五七九奇數為陽,二四六八十偶數為陰也。又有以生數皆為陽,以成數皆為陰者,亦一義也。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此乃夫子發明河圖之數也。朱子易學啟蒙曰:相得如兄弟,有合如夫婦。蓋相得如兄弟者,以一三五七九之奇數,二四六八十之偶數。此陰陽得類,奇偶同體,乃兄弟之義也。有合如夫婦者,以一與六,二與七,三與八,四與九,五與十。此陰陽得配,奇偶相合,乃夫婦之義也。又易道以一九為太陽,二八為少陰,三七為少陽,四六為太陰,此謂之四象,而五十為土,居於中宮,其四象之間,而土無往不在也。所以凡卦象爻策,無不由此生成之數,而交錯變化,以成易道之大業也。故易又曰: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是此之義也。由此觀之,其水之為道,而數之為一者,豈非天地之初氣,五行之樞紐哉。故曰:陰陽之始也。夫天一生水,在丹道為鉛。今曰玄含黃芽者,謂鉛中有銀,得火烹煉之,則其色黃而銀萌芽矣。又玄黃為天地之正色,今黑鉛外裹,而黃芽內含,猶天包地之象也。且鉛屬水,而水生數一,得土生數五,則合為水之成數六,其亦玄黃相含之義也。五金之主者,以鉛為五金之母,乃五行之始也。

北方河車者,以鉛之體黑,其位居北,而北方正氣,號曰河車。丹道載水火升降之所用也。凡車皆行於陸,而河車則行於水,乃丹法中之玄言喻名。如傳道集所謂自上自下,或前或後,往來九州,巡歷三田,搬真火,運瓊漿,以至於出神入定,皆此車之用是也。然又有小河車、大河車、紫河車之三車,名目紛紛不一,而一言以蔽之,無非一氣而已矣。學者深思之,則其義自得耳。

故鉛外黑,內懷金華。被褐懷玉,外為狂夫。

被,音批。褐,音曷。上文言黑白之相守,玄黃之相含,乃水中金之義。故此謂鉛質雖外體黑陋,而內卻懷白金之華也。褐,毛布也,乃賤者所服。道德經曰:知我者希,則我者貴,是以聖人被褐懷玉。今魏公引此,以喻鉛中含銀,猶被褐之人,懷藏寶玉。若不知其內蘊之珍,而以外貌視之,則為狂盪之賤夫也哉。然此雖為鉛銀之包蘊言之,而學道之人,亦宜盛德,容貌若愚。良賈深藏若虛,不可不三省之也。

金為水母,母隱子胎。水者金子,子藏母胞。

金能生其水,水本生於金,故曰:金為水母,水者金子,此常道之順也。黑中有白,鉛里懷銀,故謂母隱子胎,子藏母胞,乃丹道之逆也。但此雖為鉛銀而言之,至於砂中之汞,乃赤里藏青,其義一也。悟真篇曰:「震龍汞出是離鄉,兌虎鉛生在坎方。二物總因兒產母,五行全要入中央。」此之謂也。然丹法所謂鉛砂銀汞土者,此外事也。精神魂魄意者,此事也。乃內以喻外,外以比內,二者交互言之,而各明其道焉。故丹書中之玄言喻名,不可勝數。苟得其要,則思過半矣。

真人至妙,若有若無。彷彿大淵,乍沉乍浮。進退分布,各守境隅。

仿,音紡。佛,音弗。

真人喻真鉛也。即真一之氣也。蓋氣則人也,人則氣也。朱子所謂「氣以成形」是也。夫天之間,消息陰陽,保合性命,而最靈最妙者,莫氣若也。是故若有若無者,乃縹緲於乾坤之中也。

彷彿大淵者,是黑中有白,水內藏金也。乍沉乍浮者,乃氤氳於上下之間也。

進退分布者,進則為陽,而自東上升,退則為陰,而從西下降也。

各守境隅者,謂守於子午卯酉之隅,以合乎二至二分之四正也。然此乃真鉛之用,當於爐鼎中求之,不可索之於高遠耳。但所謂爐鼎者,其在爐火外丹之爐鼎,則或可曉其大略,固無用多贅。而惟修養內丹之爐鼎,最易於搖惑,故學者,當求於自身之中,切勿外索他尋,以邪說而亂大道也,戒之,戒之。

采之類白,造之則朱。煉為表衛,白里貞居。

採金於水,煉銀於鉛,猶制鉛化白而成胡粉。故曰:采之類白也。采鉛為母,煉金為丹,猶造鉛變赤而成黃丹,故曰:造之則朱也。煉者,爍冶金也。表者,外也。言火煉其鉛氣而外衛之,故曰:煉為表衛也。

貞者,正而固也,言養金精於內而正固之。故曰:白里貞居也。此乃採取金水為丹母,而用火以煉養之耳。

方圓徑寸,混而相拘。先天地生,巍巍尊高。旁有垣闕,狀似蓬壺。

方圓徑寸者,乃金丹之法象,而合乎三才之道也。黃庭經曰:「坐在金台城九重,方圓一寸命門中。」是也。

混而相拘者,言黑白之金水,得火烹煉之,乃混沌相拘合,而為徑寸之丹也。

先天地生者,謂丹胎之凝結,乃先天地之真一氣所生,非後天地之有形質所化。道德經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是此義也。

巍巍尊高者,巍巍,高大貌,言金丹乃先天地所生,非尋常可比,豈不至尊至高大者乎。

旁有垣闕者,垣,牆垣也。闕,門闕也。言金丹居於鼎中,用土以封固之,用火以溫養之,其鼎之上下四旁,而環護啟閉,如有牆垣以衛其外,有門闕以達其內之象也。

狀似蓬壺者,蓬壺者,乃海上之神山,仙靈之所居也。今以神丹藏於中宮,猶仙靈居於蓬萊方壺之神山,此乃取譬之巧者也。

環匝關閉,四通踟躕。守御固密,閼絕姦邪。曲閣相連,以戒不虞。

匝,作答切。踟躕,音池除。閼,音遏。

環者,圓成無缺也。匝者,周遍也。謂丹居鼎中,封固深藏,而周遍無缺也。關閉者,謂煉養之道。當內境不出,外境不入,庶幾丹胎無漏泄之虞。故曰:「環匝關閉」也。

四通者,謂鼎爐中陰陽之氣,而通達於子午卯酉之四正宮也。踟躕者,行不進貌,謂陽火陰符之運行,當和緩不迫,文武得宜,至四正之宮,須徘徊沐浴,以防火燥之危,慮水濫之險,使陰陽遂其消息,而得其和平。故曰:四通踟躕也。

守御固密者,謂形氣相依,精神內守,勿使須臾有離,即下篇第五章所謂「密防護,莫迷昏」是也。

閼絕姦邪者,瘀,止也。姦邪,謂內外之魔障,及火候進退之差殊,皆宜防範閼絕之也。翠虛篇曰:晝運靈旗夜火芝,抽添運用切防危。邱長春曰:假使福輕魔障重,挨排功到必周全。皆此之謂也。

曲閣相連者,言丹鼎有曲江樓閣之相連,而通達於黃庭以護衛之也。翠虛篇曰:曲江之上金烏飛,姮娥已與鬥牛歡。黃庭經曰:絳宮重樓十二級,宮室之中五氣集。又曰:上有黃庭下關元,後有幽闕前命門。皆此之義也。

以戒不虞者,易曰: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此夫子卦之象也。朱子注曰:除者,修而聚之之謂。蓋萃者,聚也。聚恐生患,故修治戎器,以備內外之不虞者也。今魏公引之,以明金丹亦萃聚於爐鼎,恐有走失之虞,乃歷敘封固防閑之法,以護衛其丹頭,猶修治戎器,以備國之不測者,同一理也。但此節之義,雖為煉養防範之法度,然亦是承上文垣闕蓬壺之句,以發明丹鼎之法象耳,讀者審之。

可以無思,難以愁勞。神氣滿室,莫之能留。守之者昌,失之者亡。動靜休息,常與人俱。

憂思,則氣結而精搖。愁勞,則神傷而氣乏。此殆為平常者言之,今丹胎既已內結,更宜加謹防範,是以入室之一年,萬慮俱忘,百事不作,如龍之養珠,如雞之抱卵,以溫養其靈胎。故曰:可以無思,難以愁勞。厥有旨哉。譚長春曰:「絲頭莫向靈台掛,內結神胎管得仙。」是也。而孟子曰:「持其志,無暴其氣」。又謂「存其心,養其性。」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亦是此之義耳。

神氣滿室,莫之能留者。謂丹居鼎中,若火候無差,真積力久,則穀神不死,太和充溢,自然脫胎神化,有不期然而然者,即中篇第五章所謂「彌歷十月,脫出其胞。」是也。孟子謂我善養吾浩然之氣,則塞於天地之間者,亦此之理也。

守之者昌,失之者亡。謂丹胎雖脫,還須抱元守一,以待其老成,若以出入為能事,輕縱遠離,倘遇邪魔,為害非小。復命篇曰:升騰須假至三年,攜養殷勤眷戀。蓋謂此耳。孟子述夫子之言曰:操則存,舍則亡,出入無時,莫知其鄉。其義一也。

動靜休息,常與人俱,謂動靜作止之時,安閑休息之際,常與形神相依,精氣俱守,九年抱一,十載功圓,以成神人仙子也。易曰:陰陽不測之謂神。又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又曰: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是以神仙之名,殆取諸此義者哉。然余嘗考聖賢之教,以仁義禮樂,修齊治平,其垂訓萬世,均被德澤,乃達士有為之道也。而仙真之學,以倫常為日用,其修養為工夫,懷玄抱真,超神入妙,乃幽入無為之道也。是故聖賢之經典,發明義理為多,而於養生之旨,固未嘗顯言,然細察之,其玄言奧義,無不包含其中,而見於四子六經,以及先儒史集者,殆不可勝數也。今魏公參同契之作,雖為凡經之祖,而實乃儒道並行之書。其發明易道先天之學,並日月為易之義,是從古無人言及者也。且其書中,既言天地之理,復言政治之道,不一而足。謂之周易參同契者,良以此也。所以儒本乎道,道本於儒,儒外無道,道外非儒。而儒道同源,其理則一也。又朱子嘗注參同契,且與蔡西山,反覆講論其義,是為不少。而易學啟蒙,亦稱述參同先天之學,此亦足明其儒道合一之源,乃無彼此之別也。故總之以有倫常者,儒也,道也。而無倫常者,異也,邪也。其餘不必多講,高明者自知之耳。

右(上)第七章

此章詳言修丹之法,以金水二者為藥物,乃採取制煉,結胎封固,防危慮險,以至於脫胎抱一,而後修養之能事畢矣。

是非歷臟法,內視有所思。履斗步罡宿,六甲次日辰。陰道厭九一,濁亂弄元胞。食氣鳴腸胃,吐正吸外邪。晝夜不卧寐,晦朔未嘗休。身體日疲倦,恍惚狀若痴。百脈鼎沸馳,不得清澄居。累土立壇宇,朝暮敬祭祀。鬼神見形象,夢寐感慨之。心歡而意悅,自謂必延期。遽以夭命死,腐露其形骸。舉措輒有違,悖逆失樞機。諸術甚眾多,千條有萬餘。前卻違黃老,曲折戾九都。

罡,音剛。疲,音皮。痴,音鴟。沸,音費。累,音壘。見,音現。象同像。

旁門三千六百,小法數十餘家,故其術不可勝計,皆似是而非者。茲舉其大概,以破其惑焉,有如合目內視,遍歷五臟以存思,履斗步罡,按次日辰而祭甲。

厭陰道者,以九淺一深為採取火候,而致丹田元胞之濁亂也。滯食氣者,以腸胃鳴響為虎嘯龍吟,是乃吐正吸邪之致病也。行閉息、坐頑空,則苦於晝夜之不寐。學按摩,習導引,乃役於晦朔之無休。於是身體日益疲倦,精神恍惚而若痴狂,百脈鼎沸賓士,形氣虧傷而不澄靜。更有累土立壇,朝祭暮祀,乃鬼物現形於靜夜。或邪氣感夢於昏宵,原其始焉,心歡意悅,自謂性命可延期,及其久焉,夭命死亡,難免形骸將腐露。此乃舉措有違正道,是以悖逆失其樞機。如此諸術甚多,且有千條萬緒,總之,違卻黃帝老君之玄言,以至身形偏曲而夭折,則受愆陽世,而獲戾於九原矣。乃其自取,豈不惜乎。

明者省厥旨,曠然知所由。勤而行之,夙夜不休。服食三載,輕舉遠遊。跨火不焦,入水不濡。能存能亡,長樂無憂。道成德就,潛伏俟時。太乙乃召,移居中洲。功滿上升,膺籙受圖。相芽不屈奉

食,音寺。濡,音如。樂音洛。

正道無二致,金丹惟一門。修養在乎身心,烹煉必須神氣,所以高明者,去嗜欲,棄利名,省悟是非之旨趣,而曠達者,絕常交,結仙友,識知邪正之從由,得其道要,受其真詮。於是勤功,則晨昏之不休。耑行,則夙夜之匪懈,采之取之為服食,凝矣聚矣待三年,溫養一周,抱元九載,既而超其神,則輕舉煙霞。御其氣,則遠遊碧落,法身能蹈火而不焚,靈軀即涉水其弗溺。存亡由我之主,憂樂任吾之情,此乃道成之功驗,是為德就之休徵。姑且潛伏人間,點化凡流以入道,隱蹤塵世,積累功行以待時。及太乙主仙之君召,則海中神洲之屋可居,功滿乾坤,德超霄漢,乃自膺天詔之圖籙,而上升三清之真境矣。悟真篇序曰:此大丈夫功成名遂之時也,豈不快哉!

右(上)第八章

此章言旁門邪徑之術,其昧者習之,無益而有害,惟明達之士,知所適從,得其真要,勤行久持,則自然功圓道成,以膺夫天眷者也。詳玩正文,固是明白,亦無甚奧旨,故略為衍說,以暢其義,不加細解,以免眩讀者之心目焉。

火記不虛作,演易以明之。

演,音衍。

火記者,記丹道之火候,即契中運火之諸作是也。言用火煉丹之法,非空虛無稽之語,乃推演周易卦象而發明之也。蓋易有六十四卦,而乾坤坎離四卦,為易道之體用,眾卦之綱領,其餘六十卦皆由此體用,乃相交相合而成。乃其動變,以至四千零九十六卦,而其出無窮也。今丹法以乾坤為鼎爐,坎離為藥物,而所剩六十卦,則為火符之用,以每日兩卦值事,朝屯暮蒙,依周易之次序而用之,則一月計六十卦,周而復始,如環無端,若服食三載,則為二千一百六十卦,而不可勝數矣。故丹法火候之義,乃有取於易之卦象者以此夫。然總之丹道之用卦爻,亦是此喻煉養行持之法耳。若既得其魚兔,則筌蹄可忘,勿執文泥象也。

偃月法鼎爐,白虎為熬樞。汞日為流珠,青龍與之俱。舉東以合西,魂魄自相拘。

汞,胡孔切。

偃者,卧也,即仰也。言鼎爐之可容納水火者,乃偃月之法象也。蓋鼎象望月之圓,可容藥物,而爐象弦月之缺,可納火符。故曰:偃月法鼎爐也。但鼎爐之用,其尋常,則調和水火以化物。而極功,乃烹煉鉛汞以成丹,然鉛即為金,而金位於西,其色白,白虎亦西方之物,故謂鼎爐為煉白虎之熬樞也。

汞者,水銀也。以其流走如水,形色如銀,是以謂之水銀。此與真鉛稱為水銀者,不同也。而汞性若水之流,汞體若珠之圓,其形閃爍有光,善走不定,則其象如日,故曰:汞日為流珠也。然汞性屬木,而木位於東,其色青,青龍亦東方之物,故謂流珠乃與青龍之相俱也。又有以流珠為宮,乃藏神聚水之處,即汞日鼎也。以熬樞為府,乃納氣發火之所,即鉛月爐也,此亦是一義耳。其謂之鉛月者,以鉛之體黑,而內之銀出乃白。猶月之質本黑,而光出乃生白之象也。

舉東以合西者,言舉東方青龍之木,以合西方白虎之金也。此乃龍虎相交,金木相併之義。復命篇所謂師指青龍汞,配歸白虎鉛是也。

魂魄自相拘者,魂為陽神,即日魂也。魄為陰神,即月魄也。魂屬木而為性,魄屬金而為情,言東西龍虎之相合,即魂魄情性之相拘也。中篇第五章曰:魂之與魄,互為室宅。復命篇曰:龍虎本來同一體,東鄰即便是西家。皆此之義也。然總之謂情合乎性,神御乎氣,而呼吸相為含育也。但偃月之義,魏公是兼鼎爐言之,而後人只以偃月為爐,不及乎鼎矣,此乃各明其用,並行而不悖者也。

上弦兌數八,下弦艮亦八。兩弦合其精,乾坤體乃成。

上弦兌數八者,即本篇第四章所謂「八日兌受丁,上弦平如繩。」是也。下弦艮亦八者,亦本篇第四章所謂「艮直於丙南,下弦二十三。」是也。蓋月之上弦,乃陽伸陰屈,陽長陰消,魂進魄退,陰變為陽,龍虎經謂之上弦金半斤也。至於望日,則陽盛極而為純亁之體矣。其月之下弦,乃陰伸陽屈,陰長陽消,魄進魂退,陽化為陰,龍虎經謂之下弦水半斤也。至於晦日,則陰盛極而為純坤之體矣。此陰陽之盈虛,消息之往來,乃更迭為用,以成造化。如兩弦合金水之精氣,即成乾坤之體,而望晦成陰陽之本體,即是兩弦之合。故曰:兩弦合其精,乾坤體乃成也。然此上弦下弦,即上文龍虎上升下降之義。兩弦合成乾坤,即東西魂魄相拘之意,乃兼相發明之旨也。

二八應一斤,易道正不傾。銖有三百八十四,亦應卦爻之數。

銖,音殊。

二八應一斤者,乃上弦金半斤,下弦水半斤也。蓋自朔日進至初八日上弦,是一八也。從晦日退至二十三日下弦,亦一八也。故二八應十六,而成一斤之數矣。又晦朔弦望之前後,而縱橫顛倒取之,皆成二八也。

易道正不傾者,蓋易謂坎離,日月為易,而日含月之陰氣以耀其光,月受日之陽氣以生其明,乃陰陽交互為用,魂魄迭運為體,此易道之所以不傾覆者也。一斤有十六兩,而二十四銖為一兩,十六兩計三百八十四銖矣。易卦有六十四,而一卦有六爻,六十四卦計三百八十四爻矣。故曰:銖有三百八十四,亦應卦爻之數也。然丹道中之言斤兩者,無非欲知其權,而無輕重之意也。其言尺寸者,總為欲明其度,而無長短之義也,皆不必執泥。是以呂公有言曰:水火均平方是葯,陰陽差誤不成丹。此真深於此道者之言也。

右(上)第九章

此章言丹道運火之法,乃推演易象而用之焉。故鼎爐中之熬煉者,是青龍白虎二物,及上下兩弦魂魄,以合成乾坤之體,而其大葯一斤,亦應夫爻畫之數者,總是演易之道也。

金入於猛火,色不奪精光。自開闢以來,日月不虧明。金不失其重,日月形如常。

夫世間萬物,久則必壞。若投之火中,即時銷毀。惟黃金則萬劫不壞,入諸猛火,其色不奪,經百鍊而愈精粹光明。蓋其為物是金,其柔象木,其色象土,鎔之得水,擊之得火,乃四象為性,五行成質之寶也。自開天闢地以來,凡有形體者,皆不能常存,惟日月雖屢經薄蝕,而終不虧其光明,以其為天地之二氣,陰陽之精神也。故黃金之性質,永無敗朽,亦不損失其厚重。而日月之形象,萬古如常,未曾變易其明體者也。是以養生修道,以金丹為名者,蓋取於金之質具王行,性堅不毀。丹之色稟太陽,形圓無缺之義也。又嘗考日月之道,日為太陽真火之精,月為太陰真水之精,乃天地陰陽之神氣凝聚,而成其形象者也。故天地毀,則日月壞。天地不毀,日月豈有壞乎?易曰: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毀,則無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而先儒解此節經義,以為易之所有惟陰陽,卦之二畫屬乾坤。卦畫定,則乾坤成列,而易體立也。乾坤毀,則卦畫不立,而易體息矣。此乃據易象之解,其理固如是也。然余亦有一說焉,所謂乾坤成列者,言乾坤為天地,而天地則列位乎上下也,而易立乎其中矣。言易為日月,而日月則建立於天地之中也。蓋天地為陰陽之體,日月為陰陽之用。體用相須,陰陽迭運,亘古亘今,經常不變,所以天地長久。日月如常者,以此也。今曰:乾坤毀,則無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者,此乃聖人反激之辭,而正明其乾坤不毀,日月不壞之義,以重申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之理也。故魏公契中,以易謂坎離,以日月為易之文,殆有本於夫子之經義耳。蓋坎離為水火,而日月為水火之精,其出入於天地而代明,往來於東西而迭運,此正交易變易之道,日月為易之義也。且夫子復有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之句,是亦有日月為易之義存焉。余之管見如此,不知博雅者許之否乎?

金本從月生,朔旦受日符。

上文謂金不奪光失重,乃言世間之金也。今曰金本從月生,是言月中之金也。蓋月之白光為金,月之黑體為水。而白金之光明,乃出於黑水之輪郭,使月無其黑體,則白光何從而生哉,故謂金生本於月也。本篇第七章,所謂「知白守黑,神明自來。」即此義耳。

朔旦受日符者,朔,月之初一也,又蘇也。言月體自晦日消盡其明,乃魂滅而魄藏,及至朔旦,受日陽之精符合,則魄始蘇,而魂復生也。謹按存中沈氏曰:「月本無光,猶一銀丸,日耀之乃光耳。光之初生,日在其旁,故光側,而所見才如鉤。日漸遠則斜照,而光稍滿,大抵如一彈丸。以粉塗其半,側視之,則粉處如鉤。對視之,則正圓也。朱子曰:沈存中此說,乃為得之。夫月體常圓,其質本黑,但常受日光為明,原無盈闕,而人看得有盈闕。蓋晦日則月與日相疊了,故無光。至初三日,方漸漸離開去。人在下面側看見,則其光闕。至望日,則月與日正相對。人在中間正看見,則其光方圓。又曰:上弦是月盈及一半,如弓之上弦。下弦是月虧了一半,如弓之下弦也。以上先儒所論,月受日光之正側,及多少之間,而為弦望晦明之理,最為確切,不必更贅。惟日月光耀相感之道,而尚有說焉。夫天地之間,其最靈妙而不可測識者,乃神與氣也。故神氣無堅不入,無厚弗透,無遠弗及。雖金石乃貫而入之,即天地亦透而及之。是以陰神之月魄,受日之陽氣,而生其明。陽神之日魂,含月之陰氣而耀其光,是神氣相感,水火相射。即天之高,不能隔礙其神。即地之厚,不能遮蔽其氣。故知日月之光耀,乃神氣之所為也。不然,何以有如此之神化哉。易曰: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孟子曰: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魏公曰:天地神明,不可度量。此皆言神妙之無方也。易曰:天地絪縕,萬物化醇。孟子曰:其為氣也,至大至剛,則塞於天地之間。魏公曰:二氣玄且遠,感化尚相通。此皆言氣化之不測也。然總乃聖賢窮神知化,窮理盡性,遠取諸物,近取諸身,以發明天人神氣之道,而極瑧乎性命之學也。故學者,當熟究精研,專心致志,庶可得其梗概爾。

金返歸其母,月晦日相包。隱藏其匤郭,沉淪於洞虛。金復其故性,威光鼎乃熺。

淪,音倫。熺,音希。

返,還也。母,坤土也。晦,月盡也,又晴也。言月至晦而不明者,是白光之金氣,還歸於坤母之土也。此乃月與日相包含,因而晦暗無光,故曰:金返歸其母,月晦日相包也。即本篇第三章所謂「日月相撢持,「是也。

匡郭者,日月之形象也。注見首章。淪,沒也。言當月晦之時,其匤郭之形象,乃隱藏而不見,猶淪沒於空洞虛無之鄉,故曰:隱藏其匤郭,沉淪於洞虛也。

鼎者,喻月之形體也。熺者,熾也,盛也。謂月自朔旦受日符,以至於初三,則又生光明,而復其故性之白,是匤郭之中,仍赫然威光而熾盛矣。故曰:金復其故性,威光鼎乃熺也。即本篇第四章所謂「節盡相禪與,繼體復生龍。」之義也。然丹道運火之法,其守於坤腹,則象晦也。運於乾首,則象明也。總乃神氣所為,亦是此理而已矣。

右(上)第十章

此章言黃金不壞,日月如常,故能與天地同其長久。至於月中生白之金,以受日光之多少而為明晦者,是乃神氣之所為也。其修丹運火之法,亦如是耳。

子午數合三,戊己號稱五。三五既和諧,八石正綱紀。呼吸相含育,佇思為夫婦。

佇,音柱。

子為水,水生數一。午為火,火生數二。戊己為土,土生數王。故曰:子午數合三,戊己號稱五也。

三五既和諧者,諧,合也。言水火土之三五相和合也。

八石正綱紀者,八石,外物也。以三五相合,則其數成八,喻之為八石者,外以比內也。蓋天地以水火土三者相合,而後生化無窮。其人之修丹,亦要水火升降。而土為之和合以結丹頭,則所謂八石者,豈非正天人之綱紀哉。。火不屈精,乾坤體乃成。

呼吸者,呼,氣升也。吸,氣降也。夫呼吸有天地之呼吸,有人身之呼吸,有丹法之呼吸。所謂天地之呼吸者,以冬至陽生,地氣上升,則謂之呼。夏至陰生,天氣下降,則謂之吸。又春夏生長為呼,秋冬收藏為吸。堯夫邵子曰:冬至之後為呼,夏至之後為吸,此天地一歲之呼吸也,是此之義耳。其人身之呼吸者,醫書曰:出氣曰呼,入氣曰吸,一呼一吸,謂之一息。又曰:人之一息,氣行六寸,凡一日一夜,有一萬三千五百息,則氣應五十周於身,乃平人也。難經曰:呼出心與肺,吸入腎與肝。呼吸之間,脾受谷氣也。橫渠張子曰:人之有息,蓋剛柔相摩,乾坤闔辟之象也。此言人身呼吸之理如此耳。而丹道之呼吸者,道德經曰:綿綿若存,用之不勤。白紫清翁曰:當其玄牡之氣,入乎其根,閉極則失於急,任之則失於盪,欲其綿綿續續,勿令間斷耳。若存者,順其自然而存之,神久自寧,息久自定,性入自然,無為妙用。未嘗至於勤勞迫切,是謂用之不勤也。蕭紫虛曰:呼則接天根,吸則接地根。呼則龍吟雲起,吸則虎嘯風生。呼吸風雲,凝成金液。蓋丹法之呼吸,出於一氣之自然,非尋常可比。乃推原陰陽之消息,效法日月之運行,自東以升,從西以降,自子而上,從午而下。遇卯酉之宮,則沐浴水火。逢子午之位,則交換陰陽,文武火符,周而復始,久久工夫周足,而自然氣聚息停。故曰:呼吸相含育也。

佇,久立也。猶停住之謂也。思,意也,即神也。佇思者,凝神之義也。言呼吸相含,而凝神其中,如夫婦交合之義。則胎息可成,而丹頭可結矣。故曰:佇思為夫婦也。然所謂子午者,即呼吸也。戊己者,即佇思也。和諧者,即含育也。正綱紀者,即為夫婦也。此呼吸二句,乃申明子午四句之義,細味之,其理自得耳。

黃土金之父,流珠水之子。水以土為鬼,土鎮水不起。

土之色黃,土能生金,故曰:黃土金之父也。流珠,木汞也。以水能生木,而木為水子,故曰:流珠水之子。夫五行之生克以配六親,則生我者為父母,我生者為子女,克我者為官鬼,我克者為妻財,比和者為兄弟。今曰水以土為鬼者,以土能克水,而土為水之官鬼也。

土鎮水不起者,鎮,壓也。言水被土克,則鎮壓而不起也。

此節言土金水木之相生,並言水土之相剋,以起下文三性制化,及會合之義也。

朱雀為火精,執平調勝負。水盛火消滅,俱死歸厚土。三性既合會,本性共宗祖。

朱雀炎火精者,以朱雀乃南方之物,而為離火之精也。

執平調勝負者,平,均也。蓋上文言水被土鎮而不起,今得朱雀之火,以執持平均,則土之勝可調,而水之負可和也。

水盛火消滅者,以火能烹水而沸之,則水氣上升,乃不受土鎮而水盛矣。然水盛,則火反受克而消滅矣。

俱死歸厚土者,言火被水克,而水又為土製,是水火俱歸於厚土矣。

三性既合會者,謂水火土各一其體,而水火會於土中,是合成三性也。

本性共宗祖者,以水火為金木之子,而金木乃土所生養,是五行之體性,皆本於土為宗祖也。中篇第十一章云:脾黃為祖,是同此之義耳。

此節言修養,以水火為煉丹之本,而藥物之封藏,二氣之運行,又以土為之生宰,則水火土三者,乃大丹之樞紐爾。

巨勝尚延年,還丹可入口。金性不敗朽,故為萬物寶。術士服食之,壽命得長久。

食,音寺。

胡麻,謂之巨勝子也。若修治而食之,尚可延年益壽。今煉九還金液之丹,而入於口中,則其長生,豈不宜乎。夫黃金之體性,萬劫不朽,百鍊不敗,故為萬物中之至寶也。服,降服也。食,飼也。孟子所謂食志食功。陰符經云:食其時,皆此之義。今丹法之服食者,乃采鉛取汞之意也。故謂有道術之士,采服先天一氣,取食黍米還丹,則壽命自然得其長久,亦如黃金不敗朽之寶焉。黃庭經所謂服食玄氣可遂生,是也。但入口服食等義,不過喻採取煉養之理,不可執泥為吞啖外物也。

土游於四季,守界定規矩。金砂入五內,霧散若風雨。

土位居中宮,而寄旺於辰戌丑未四季之月,故曰:土游於四季也。

守界者,守於四正宮之界也。蓋土守於子,則抑陰以進陽。守於午,則藏火以生金。守於卯,則防木火之太熾。守於酉,則制金水之過濫。是定其四序之規矩,使無過與不及之差。故曰:守界定規矩也。

金,即鉛也。砂,即汞也。五內者,吾身鼎爐五行之內也。蓋土游於四季,而守於四界,以防走泄而固濟其外,然後交會坎離,採取鉛汞,入於五內中宮,而凝結靈胎,則其精神之清和也。若積陰之雲霧初散,其身心之暢快也,似久旱之風雨乍至。入葯鏡所謂先天氣,後天氣,得之者,常似醉是也。故曰:金砂入五內,霧散若風雨也。然此即上文之三五和諧,及三性合會之義一也。

薰蒸達四肢,顏色悅澤好。發白皆變黑,齒落生舊所。老翁復丁壯,耆嫗成奼女。改形免世厄,號之曰真人。

嫗,依據切。奼,丑雅切。

此節承上文言結丹之後,須殷勤溫養,十二時中,勿令間斷,若火候無差,力久功深,真氣積於中宮,薰蒸達於四體,則自然顏色悅澤,而肌膚光潤矣。

發白者,則更變為黑。齒落者,則舊所重生。老翁復成丁壯之容顏,耆嫗還為奼美之少女。此乃改換凡形,煉成靈質,永免塵世死亡之厄,故號之曰真人仙子也。悟真篇曰:「群陰剝盡丹成熟,跳出樊籠壽萬年。」此之謂也。

右(上)第十一章

此章言三五為丹道之八石,呼吸為吾身之夫婦,而水火歸土,謂之三性。其互相制伏以結丹頭,則謂之和諧也、含育也、合會也。然細察之,其實三者合一而已矣。世有食胡麻,尚可延年,今得其還丹,豈不長生。故復言土金砂成丹之效驗,而頓超無漏作真人也。

胡粉投火中,色壞還為鉛。冰雪得溫湯,解釋成太玄。金以砂為主,稟和於水銀。變化由其真,終始自相因。

胡粉,即鉛粉。乃燒造黑鉛以成也。若投之火中,則其色壞而還為鉛也。

冰雪,乃寒氣凝結雨水以成也。若沃以溫湯,則解釋而復為太玄之水矣。

金以砂為主,稟和於水銀者,蓋金之為物,乃砂土中所主,而其稟質,實由砂中之水銀,得真氣歷久所化,此乃活水銀汞也。而煉金之法,用金砂水銀,同入灰池中,以火煅之,則白金浮起,而水銀沉矣,此乃死水銀鉛也。故金之生成,皆稟於水銀也。金谷歌曰:「若要水銀死,先須死水銀。水銀若不死,如何死水銀。」是亦此義也。然胡粉冰雪水銀,三者之變化,總由其本來之真性,所以終始相因,而為體用者也。故修丹言鉛砂銀汞為藥物,而又謂宜以同類者,殆有取於此理焉。

欲作服食仙,宜以同類者。值禾當以黍,覆雞用其卵。以類輔自然,物成易陶冶。

食,音寺。覆,敷救切。卵,魯管切。易,音巽。冶,音野。

此言欲作服食還丹之仙,宜以吾身同類之物。蓋真一之氣,乃吾身之同類者也。若得其機要,勤功行持,變化後天之氣,以復其先天之氣,採取烹煉,溫之養之,而丹成乃仙矣。是以修真者,稱為鍊氣之士,殆以此焉。

植者,栽也。卵者,凡物之無乳者所生也。陶者,燒土為器也。冶者,鑄金成物也。言欲栽其禾稼,當用黍谷為種。欲覆其雞雛,應以卵子為類。是乃得類相輔之自然,故其成物也。如陶冶之易於融化,此明同類之相感,有如此之效驗者也。但所謂同類之義,而昧者不察,徑以人與人為同類,遂託黃帝玄素之事,飾其邪說,妄偽百端,利己以損人,誤人還自誤,竟不能延年,而反促其壽者多矣。故歷來仙真,極口痛罵,載在丹書,不可勝數,而無知者猶欲效之。殊不思抱朴寡慾,聖訓昭然。今者學道,而指女人為鼎器,以穢濁為藥物,清夜自思,能不愧乎。況人間尚無漁色之正士,而天上豈有蹈淫之神仙耶。噫,此誰作之俑,至今貽害無窮,誣污前真,迷誤後學。乃旁門中之最下者,當深惡而痛絕之可也。

魚目豈為珠,蓬蒿不成檟。類同者相從,事乖不成寶。是以燕雀不生鳳,狐兔不乳馬。水流不炎上,火動不潤下。

檟,音賈。

魚目雖如珠之圓白,而其質柔無光彩,豈能混於珠乎。蓬蒿,乃草之邪曲不理者。檟條,乃木之挺直可杖者。而蓬草之柔曲,安能成檟木之剛直耶。故物之類同者,乃相從而易化,事之乖舛者,欲煉寶其難成。是以燕雀不克生其鳳,狐兔焉能乳其馬。水性下流,使之炎上則不可也。火體燥動,欲其潤下則不得也。此乃承上文同類易成之義,以起下章不同類致敗之理耳。

右(上)第十二章

此章言胡粉、冰雪、水銀。三者之能變化,皆由其本來之真性也。所以人之修丹服食,宜乎同類真一之氣,猶物之有其種,而後得其類。若以事之乖,安能成其寶也。此燕雀生鳳,狐兔乳馬,水欲其炎上,火要其潤下,是以難能者,以其體性之各異耳。

世間多學士,高妙負良材。邂逅不遭遇,耗火亡貨財。據按依文說,妄以意為之。端緒無因緣,度量失操持。搗治羌石膽,雲母及礬磁。硫黃燒豫章,泥汞相煉治。鼓下五石銅,以之為輔樞。

邂逅,音械候。耗,虛到切。羌,音腔。治,平聲。

邂逅,不期而會也。豫章,地名,乃產石膽者。言世間多聞好學之士,高妙良材之人,殆為不少。而求其得真詮者或寡矣。總以邂逅不遇正道,徒然耗火而亡貨財。但據紙上之文說,惟以私意而妄為,既無因緣之端緒,亦失操持其度量,於是搗燒羌鹽、石膽、雲母及礬磁砂硫雄黃之八石者,或乃鼓煉泥汞鉛銀,並赤銅黑鐵之五金者。如此之類,以為輔道之樞紐,則惟見其必敗而已,有何益哉!

雜性不同類,安肯合體居。千舉必萬敗,欲黠反成痴。僥倖訖不遇,聖人獨知之。稚年至白首,中道生狐疑。背道守迷路,出正入邪溪。管窺不廣見,難以揆方來。

黠,音轄。痴,音鴟。背,音佩。溪,音奚。揆,渠委切。

修鍊以吾身之同類為至道,今如上文所言五金八石,此乃雜性,不與吾同類者,安肯合吾之體而同居哉。是以千舉必萬敗,此猶欲其黠慧,而反成痴愚,望其僥倖,而終於不遇者也。此惟聖人知其謬,而昧者總難明,故自稚齒之年,以至皓首之歲,而卒,不一悟也。且更有學道之人,乃至中途生疑,而卻背大道者。或有出正入邪,而反守迷路者。此等之流,乃以管窺天,所見不廣,致困於迷途,此難揆度有方來之吉兆焉。如易困卦,所謂困於酒食,朱紱方來,乃正與此相反也。

右(上)第十三章

此章承上章同類之有成,乃言不同類之無成者,有如此也。故雖有高材多聞之士,若不遇真詮,而誤用五金八石,則千舉萬敗,是欲黠成痴也。其更有中路生疑,出正入邪之輩,總以不明大道之源,何能有方來之休徵耶。

若夫至聖,不過伏羲。始畫八卦,效法天地。文王帝之宗,結體演爻辭。夫子庶聖雄,十翼以輔之。三君天所挺,迭興更御時。優劣有步驟,功德不相殊。

羲,音希。挺,徒鼎切。

至聖,聖之極也。伏羲,亦作包羲,乃五帝之君也。易曰: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交,與天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魏公謂伏羲始畫八卦。效法天地者,以此也。文王,乃三王之君也。而文王之至德,為萬世帝王之師宗。以伏羲先天之卦體,而結為後天之卦用,推演六爻之剛柔,兩象之變化,而作為彖辭,以斷每卦之吉凶,以明全易之數理者也。故曰:文王帝之宗,結體演爻辭也。中庸曰:故大德者必受命。今夫子雖有大德,而無其尊位,是謂庶聖之雄盛也。十翼者,乃上彖傳、下彖傳、大象傳、小象傳、文言傳、繫辭上傳、繫辭下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是謂之十翼。乃夫子所作,以輔贊周易,而明吉凶消長之義理者也。故曰:夫子庶聖雄,十翼以輔之也。

然此三聖人者,乃天地之所挺生,故迭更興起,御治其時,以明易道。其步驟豈有優劣之分,而功德亦無高下之殊耳。此言聖人作易,開物成務之精意,而彌綸天地人之大道也。按易乃四聖人所作,而伏羲畫卦象,文王演彖辭,周公作爻辭,夫子贊十翼。今魏公但言三聖,而不及周公者,諒以文王該之耳。抑別有所據,亦未可知也,姑闕之以俟明者。

製作有所踵,推度審分銖。有形易忖量,無兆難慮謀。作事令可法,為世定此書。素無前識資,因師覺悟之。皓若褰內帷帳,瞋目登高台。

踵,音塚。度,音鐸。褰,音牽。按此書之此字,別本作詩字。而俞全陽謂其與下篇定錄此文之句義同,因作此字,今從之。

踵,足跟,又繼也。褰,揭衣也。瞋,怒目,凡怒則目張大也。魏公言我參同契之書,非無所本,乃繼踵三聖人之易而製作之,以發明易道丹道之神妙,故推度其陰陽之消息以無差,審悉其修鍊之分銖而不失。夫物之有形象者,則易於忖量。事之無機兆者,則難於慮謀。是以作事立言之道,使賢愚皆可法式。今乃定此參同契之書,以為後世學者之準則也。然此乃魏公謙退之意,所以隱微而言之,有似於贊三聖人之作易也。如果為稱述三聖之易,則不應有審分銖之字句,其為自述作參同之旨明矣。故又謂人之聰明,誰不如我,好學之士,世固不乏,而我素無天縱之質,前識之資,自是因師之省覺,然後悟徹其真機。猶褰揭其帷帳,乃皓然明白,如登高以張目,是無遠弗見焉。此乃垂教後學,務尋真師以開蒙昧,庶可入參同之堂室耳。

火記六百篇,所趣等不殊。文字鄭重說,世人不熟思。尋度其源流,幽明本共居。

度,音鐸。

火記六百篇者,謂修丹運火之法,以一日兩卦值事,自屯蒙起,至既未終。而一月計六十卦,若溫養十月,則為六百卦矣。

所趣等不殊者,殊,異也。言一月之中用六十卦,則卦卦相同,而十月之內用六百篇,則篇篇如是,其旨趣相等,而無殊異者也。但火候之文字,嘗言之鄭重,奈世人只知其膚淺之辭,並不熟思其精微之義,苟能尋其陰陽之根本,度其水火之源流,則知丹法之喻言幽暗,與易道之說理明顯者。雖若殊途,而實同歸以共居,乃其義一也。

竊為賢者談,曷敢輕為害。若遂結舌瘖,絕道獲罪誅。寫情著竹帛,又恐泄天符。猶豫增嘆息,俛仰綴思慮。陶冶有法度,未可悉陳敷。略述其綱紀,枝條見扶踈。

瘖,音因。泄,音洩。俛,同俯。綴,音拙。見,音現。按綴字,疑即諁字之誤,蓋綴諁同音,而諁字之義,乃言多不止。正合思多不止以成書也。姑識之,以質夫高明者。

猶豫,獸名,其性多疑也。竹帛,作字之所需也。扶疎,枝葉盛也。魏公言我作此書者,原為賢良好道之士,故亶亶言論以曉之,而何敢輕率為書,以誤其後學焉。若遂結舌如瘖啞之不言,則道自我絕,而獲罪於天矣。倘盡情寫之竹帛,則又漏泄天符,而恐得其譴也。於是猶豫不定,益增嘆息以立論。俯仰上下,諁多思慮以成書,庶幾如陶冶之燒鎔為器,而有法度之可準則也。但不敢悉陳其微細,略為敘述其紀綱,則猶木之有枝條蕃盛發現者,即知其由於本根之所出也。孟子曰:君子引而不發,躍如也。中道而立,能者從之。易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其斯之謂歟。

右(上)第十四章

此章言四聖人衍易,以彌綸三才之大道,魏公踵易而作契,以闡發修養之至理,使有法度可觀,而火候有準。但不盡泄其微隱,略為敘述其大綱。蓋閉天道與泄天符者均有罪焉,故不得已而言之,以續夫大易之宏基,而壽其修真之一脈也。

以金為隄防,水入乃優遊。金計有十五,水數亦如之。

以金為隄防,水入乃優遊者。謂修丹當先採煉真金,為鼎器之隄岸防範,而後取真水入於其中,則優遊自如,庶無滲漏走泄之虞也。所謂未煉還丹先養鉛,是也。

金計有十五,水數亦如之者。計,算也。十五,月之半也。言金計算用一半,而水亦用一半,使二者均平,無輕重之差失。所謂上弦金半斤,下弦水半斤,是也。又本篇第十一章云:黃土金之父。又云:水以土為鬼。今言十五者,乃土生成之數,蓋有取於土之生金制水,以裁成二者之變化也。

臨爐定銖兩,五分水有餘。二者以為真,金重如本初。其三遂不入,火二與之俱。三物相含受,變化狀若神。

臨爐定銖兩者,謂臨爐煉丹之法,當審定其藥物銖兩之數也。

五分水有餘者,五分,乃土之數也。余謂饒足也。蓋天地生成之數,以五居中,而十為終。五是土之生數,十乃土之成數。故水用土生數五分之全,而得土成數十分之半,則水有餘饒而不乏矣。此乃水土同鄉之義也。

二者以為真者,言金水二物,須各得其土,以為至真之葯也。

金重如本初者,言金重亦如水之五分,是土生金本初之數,此乃金土相生之理也。

其三遂不入,火二與之俱者,三,木之生數也。遂,因也。二,火之生數也。謂木雖因循不入,而火豈肯其舍諸,故與之以相俱也。蓋木火通明,子母之道如此也。

三物相含受,變化狀若神者,以金水合處為一物,木火為侶為一物,戊己之土自為一物,謂之三物也。苟得其烹煉法度,使三物含受會合,而變化丹頭,有不可名狀之神妙也。悟真篇曰:「東三南二同成五,北一西方四共之。戊己自居生數五,三家相見結嬰兒。」乃此之義也。謹按修丹之藥物,在乎五行,而五行之中,惟用水火土三性,而三性實只鉛砂二物而已。蓋鉛屬坎水,砂屬離火,而鉛中有兌金,砂中有震汞。乃二體而具四象也。又坎納戊土,離納己土,其鉛砂乃土中所產,是二物互含真土以成三性,此即為五行全也。悟真篇曰:四象五行全藉土,又曰:只緣彼此懷真土。皆此之義也。是故鉛砂之名色,無論內外丹道,皆以此為至真之藥物。然合而言之,其實一氣而已矣,非有他也。是以魏公契中,本篇第十一章,敘五行之制化,而曰:三性既合會,本性共宗祖。其中篇第十一章,言五色之生化,而曰:三物一家,都歸戊己。而此章定五行之銖兩,以金水火,則明言之,其木與土,則以數稱之。而曰:三物相含受,變化狀若神。故此三章之旨,俱言五行,皆稱三物,而其道則歸一,乃大同而小異也。總以三五為丹道之樞要,而一氣乃修鍊之根源耳。夫子曰: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又曰:所以行之者一也。蓋彼謂修身之義理,而此言養生之玄妙,其揆一也。

下有太陽氣,伏蒸須臾間。先液而後凝,號曰黃轝焉。歲月將欲訖,毀性傷壽年。形體為灰土,狀若明窗塵。

轝,音於。訖,音吉。

下有太陽氣者,謂鼎器之下,有太陽真火存焉。蓋天之陽氣,伏藏於九地之下,而後能生髮萬物。今爐鼎之火,亦猶是理也。

伏蒸須臾間。先液而後凝者,以藥物入於鼎器之中,用火蒸煉,則須臾之間,藥物解化為液,而後方漸漸凝結也。但藥物既經火符伏蒸,則其色變為黃,而形如車轝環轉之象,故謂號曰黃轝焉。

歲月將欲訖者,歲月,猶時候也。言烹煉之功程時候,將次訖畢也。

毀性傷壽年者,謂烹煉之時候將訖,則藥物向來之性質已化,而前日之面目已變,豈非毀性傷年乎。然藥物煅煉之後,則其體質如灰土之形狀,其輕微若明窗之飛塵。故曰:形體為灰土,狀若明窗塵也。但所謂藥物者,乃鉛砂土之三物。然三物即陰陽,而陰陽是一氣也。此乃初時採取鉛砂,以烹煉成藥之火候。其與下文溫養之火候不同,明者當自知焉。

搗治併合之,持入赤色門。固塞其際會,務令致完堅。

治,平聲。合,音閤。

搗治併合之者,蓋前之烹鉛煉砂,其形狀已如明窗之塵土,則其藥物已成矣。於是搗造修治,乃併合而為一也。赤色門者,謂鼎器也。以其容火,故稱赤色。有上下兩釜,是以謂門也。言將此併合之葯,持入於鼎器之中,故曰:持入赤色門也。

固塞其際會者,固,封固也。塞,窒塞也。際會者,鼎器上下之間也。言藥物既已修合入鼎中,當固塞其鼎之上下孔竅,以及界限之間也。

務令致完堅者,致,推極也。言封固鼎器務須推極其完密,不使有絲毫走泄之虞也。

此節謂藥物煉就,當封固溫養,下文更詳言之。

炎火張於下,晝夜聲正勤。始文使可修,終竟武乃陳。候視加謹慎,審察調寒溫。周旋十二節,節盡更須親。

炎火張於下者,謂藥物收藏封固於鼎器之中,當用陽火陰符烹煉其上下也。

晝夜聲正勤者,聲,氣也,謂火氣也。譚子化書曰:「聲由氣也,氣動則聲發。」是也。言晝夜運用火符之氣,勿使懈怠有差也。翠虛篇曰:「晝運靈旗夜火芝,抽添運用切防危。」是此義也。夫煉丹火候之法,當先用文升之火以發生,而後用武降之火以結實。陰陽迭運,剛柔互施。故曰:始文使可修,終竟武乃陳也。然又有逐辰文武火符之秘。如丑辰申亥之辰,其火用文也。寅已未戌之辰,其火用武也。復命篇云:陰文陽武依加減,即此之義也。

候視加謹慎者,謂運火之際,當時時檢點,刻刻留心。翠虛篇所謂「若無同志相規覺,時恐爐中火候非。」是也。

審察調寒溫者,以火太剛則失於燥,若太柔則失於冷。故須審調其寒溫得中,而疾徐有度也。

周旋十二節者,謂陽火自子而進,至已而極,其陰符從午以退,至亥以終。是十二節皆周遍也。

節盡更須親者,謂火符之運用,至亥而終,則子復起,如環無端。又溫養之法,須一日之內,十二時中,勿令間斷,周而復始也。

本篇第四章,所謂「節盡相禪與,繼體復生龍。」亦是此理也。然此節之義,乃溫養之火候,最宜謹慎為要,故悟真篇曰:「縱識硃砂與黑鉛,不知火候也如閑。大都全藉修持力,毫髮差殊不作丹。」此之謂也。

氣索命將絕,體死亡魄魂。色轉更為紫,赫然成還丹。粉提以一丸,刀圭最為神。

氣索命將絕者,謂煉丹溫養已畢,則火候已終,其火氣乃索然矣。故喻之謂命將絕也。

體死亡魄魂者,謂鉛砂之體已死,則其魂魄凝結為一,而無所分別也。

轉者,火候之九轉也。紫者,乃水火合成之色也。謂煉丹至於九轉功完,則其色變為紫赤。故曰色轉更為紫也。

赫然者,明盛貌,謂還丹之形色明盛,以其成於九轉之功也。故曰赫然成還丹也。

粉提以一丸,刀圭最為神者,粉乃細而微也。丸乃圓而小也。刀圭二字,出於醫書,凡用藥少許者,謂之一刀圭。以刀頭圭角,為些小而已矣。故言提用些小之丹藥,以點化其凡質,則有不可思議之神妙也。悟真篇曰:「信道金丹一粒,蛇吞立變龍形。雞餐亦乃化鸞鵬,飛入真陽清境。」是此之義也。

右第十五章

此章首言金水二者,為丹藥之基,臨爐定五行銖兩之數。次言初時下手,烹煉藥物之火候。繼言修合入鼎,用溫養之法度。終言葯就丹成,而證功化之神妙也。但此章雖言外丹之事,以發揮爐火之作用,然而內丹之事,其道亦如是耳。蓋魏公作此書,以大易、內養、爐火之三者,皆備言之焉。觀其下篇,第六七兩章之辭義,則自可知矣。故學者當勤心苦志,熟究精研,則修養自然有益,而大道庶幾可冀。並知夫參同之書,不耑為道家之說,而儒者之學,亦兼明之焉。所謂天壤間有數之文字者,此等之書是也。

推演五行數,較約而不繁。

五行者,水火木金土也。數者,一二三四五。乃五行之生數也。六七八九十,乃五行之成數也。推演者,謂究其數之源流也。蓋河圖之數,以一六居北,二七居南,三八居東,四九居西,五十居中。若推而演之,則一二三四之生數者,乃中宮土成數之十,以散於四方也。而六七八九之成數者,乃中宮土生數之五,以合於四方也。若四方各取其一,入合於中宮之一,則為土生數五也。其四方之生數,俱歸於中宮,則為土成數十也。易謂大衍之數五十者,亦以河圖中宮,天五乘地十而得之,是以五行無土不生成,而萬物非土無根本也。至於五行生剋制化之理,亦出於自然。思齋翁氏曰:「造化之運,生而不克,則生者無從而裁製,克而不生,則克者有時而間斷。」此蓋言生克之妙,皆不可缺也。故謂推演五行之數,並非勉強計較,實乃簡約而不繁。苟能向學,則是人人可以與知與能者也。

舉水以激火,奄然滅光明。日月相薄蝕,常在晦朔間。水盛坎侵陽,火衰離晝昏。陰陽相飲食,交感道自然。

奄,於檢切。薄,音博。蝕,音石。

夫推演五行生剋之理,若舉揚其水,以盪激其火,則火乃奄忽而滅藏其光明矣。

薄,侵迫也。蝕,虧敗也。蓋月掩日則日蝕,日望月則月蝕。今曰「日月相薄蝕,常在晦朔間」者。是言日蝕而略其月蝕也。其日蝕之由,以坎月之水盛,而侵敗其陽光。至離日之火衰,當晝而昏暗也。然此日月薄蝕,陰陽疊持,猶相為飲食之義,釋是水火盪激,而二氣交感,乃天地自然之道,不假強為者也。謹按日月薄蝕之理,邵子曰:「日月相食,數之交也。日望月則月蝕,月掩日則日蝕。猶水火之相剋也。」朱子曰:歷家謂日光望時,遙奪月光,故月蝕。日月交會,日為月掩,則日蝕。然聖人不言月蝕日,而以有蝕為文者,闕於所不見也。又曰:「合朔之時,日月之東西,雖同在一度,而月道之南北,或差遠於日,則不蝕。或南北雖亦相近,而日在內,月在外,則不蝕。」又曰:「日所以蝕於朔者,月常在下,日常在上。」既是相會,被月下面遮了日,故日蝕。望時月蝕,固是陰敢與陽敵。然歷家又謂之暗虛。蓋火日外影,其中實暗,到望時,恰當著其中暗處,故月蝕。潛室陳氏曰:「日月交會,日為月掩,則日蝕。日月相望,月與日亢,則月蝕。自是行度分道,到此交加去處,應當如是。歷家推算,專以此定疏密,本不足為變,但天文才遇此際,亦為陰陽厄會,於人事上必有災咎。故聖人畏之,側身修行,庶幾可弭災咎也。以上諸儒論日月薄蝕之理,最為確切。蓋日為君象,而月為臣道,當合朔之晝,日月同行於天,日居上而月居下,若月不少避,而與日正對,則日被月遮掩其明,故日蝕也,此乃臣蔽君聰,下掩上德,是以聖人畏之而有戒焉。至於望時之夜,月在天上,日在地下,倘月亢於日,而與日正對,則月被日遙奪其光,故月蝕也。此乃臣敢敵君,而君奪其職。但月蝕固亦為不美,然總為陽勝其陰。是以聖人重日蝕,而略於月蝕也。今魏公契中,謂日蝕有陰陽相交之道,以喻作丹水火互用之機,神氣渾合之理,故亦重在於日蝕,此所以丹道與天道、聖道,無一而不合者也。陰符經曰:「觀天之道,執天之行,盡矣。」誠哉是言也。

名者以定情,字者緣性言。金來歸性初,乃得稱還丹。

夫人之有名字,身之有情性,其理一也。故名者,以人之情而定也。字者,緣人之性而言也。以情性為身內之用,而名字為身外之稱也。其在五行之中,以情屬金,而性屬木,則金木為情性之名字也。故謂修養之道,以金來歸併其木,而性去統攝其情,復太初之本,還先天之源,乃稱之為還丹者也。悟真篇曰:「木性愛金順義,金情戀木慈仁。相吞相啗卻相親,始覺男兒有孕。」是也。然上文以水火相激,陰陽相交,而日月薄蝕也。此以金木相制,情性相須,而還丹成就也。總乃推演五行生剋之數,有如此之功效耳。

吾不敢虛說,倣效聖人文。古記題龍虎,黃帝美金華。淮南煉秋石,玉陽加黃芽。賢者能持行,不肖母與俱。古今道由一,對談吐所謀。學者加勉力,留念深思惟。至要言甚露,昭昭不我欺。

倣,音紡。

魏公自言其作此書也,並非空虛無稽之說,乃仿效於聖人之文。如古記有品題龍虎之號,而皇帝有讚美金華之文。淮南王修丹,而名之曰秋石,玉陽子煉藥,而稱之謂黃芽。此皆古人因象以託喻,得意而寓言者也。然惟賢者,知其道尊德貴,能執守而行持之。其不肖者,必然佻薄無行,豈大道可承當耶。苟妄泄輕傳,則授受者均有譴焉,可不戒之。夫道一而已矣,古今共由,安有二哉?今對談立論,而吐其謀謨,在學道者,務加勉力,留念慮而精詳,深思惟以熟究,則至要之言,顯然甚露,而昭昭自明,方知我言之不欺者也。吁,魏公垂教後學之仁慈,誠謂深切之至,有志於道者,可不勉而行之乎。按俞全陽曰:學道勿謂夙有仙骨,方可希求,要之但辦肯心,無不可者。聖賢何人哉?予何人哉?有為者亦若是。但恐學而不遇,遇而不得,或得真訣,復不能守,朝為而夕欲其成,坐修而立望其效。如是,則廣成老子為之師,列子荘子為之友,亦未如之何也已矣。蓋修鍊之道,至簡至易,如得其傳,雖愚夫愚婦,亦能知能行,倘無其師授,或立志不堅,即才人智士,總難會難明。故無論智愚之人,但求其真詮,受其至道,又能專心致志,勤久精修,則何患其丹之不結,而道之不成。現前即可通神入聖,豈待於他生後世哉。孟子曰:人皆可以為堯舜。悟真篇曰:「人人本有長生藥,」皆此之義也。而或謂學道,須要大器宿根,及仙豐道骨等說,此考之儒書道典,皆無所據,乃庸俗之見,無稽之言也,切不可信。勉旃,勉旃。

右(上)第十六章

此章言推演五行生剋之數,如水克火而日蝕,金併木而丹成。乃至真至要之道,即契中諸論,亦並非無稽虛言,自古聖賢行之有效矣。但是道也,惟賢者而後樂此,不肖者何可當也。夫道由一而無二,倘有志於學者,熟究精思,則要言自露,昭然無欺,所謂求則得之者,是也。

周易參同契正義卷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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