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學術 ———潘漢典譯博登海默1940年版 《法理學》訪談錄

編者按:經過小編手上每天推送給大家的書,小編都已經數不清了。今天採取這種訪談的形式,給大家推薦潘漢典譯註的《博登海默法理學》,小編想要讓大家能夠更生動的了解,一位年近95歲高齡的潘漢典老先生對於這本學術譯作出版的點滴用心。(文中所配插圖,為1947年,潘漢典先生珍貴的手寫稿)

時間:2013年10月、11月

地點:北京東城區東總布衚衕社科院宿舍潘先生寓所

受訪者:潘漢典 先生

採訪者:潘先生弟子 白晟

識書事出有因

白:潘老師好,博登海默1940年出版其代表作《法理學》時,在美國學術界尚默默無聞,您能在當年就發現此書的價值,真令晚輩驚詫。能否請您談談您是如何識得此書的價值的?

潘:這與我的求學和治學經歷有關。我於1940年入東吳大學法學院學習時,大一上學期學了時任系主任費青教授講授的哲學概論,他把我們引入了法哲學的殿堂。費青教授1934年就翻譯過美國哲學家霍金的《法律哲學現狀》。在有英美法傳統的東吳法學院,像費青教授這樣的兼有大陸法知識背景的教授並不多,自然深受學生的 喜愛。我也由此喜歡上了法哲學這門課程。到了大四下學期,劉世芳教授為我們開了法理學課程。劉世芳教授也是兼有大陸法知識背景的教授。

白:據有關資料介紹(筆者按,指高道蘊、高鴻鈞、賀衛方編《美國 學者論中國法律傳統》,清華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劉世芳教授於1924年獲耶魯大學學士學位後,又在歐洲學習了三年,先在哥廷根大學和柏林大學,後入格勒諾布爾(Grenoble)。1927年回到上海,其後的二十年在上海做執業律師並加入東吳法學院。雖然受到過普通法法系和民法法系兩方面的教育,他的專業領域還是德國民法,也偶爾講授債權法、羅馬法和法律哲學。

潘:對。劉世芳教授當時是上海的大牌律師,非常有名。他的夫人是德國人。他講法理學,用的是美國法學家霍爾(Jerome Hall)的《法理學閱讀文獻》(Readings in Jurisprudence)一書作教材。上課全用英文,第二節課會向學生提問,因而這門課學生壓力很大。霍爾的教材資料很豐富,法理學各學派都有介紹,百家爭鳴,名家的思想資料很全。課堂上雖沒有講完全書,但對法理學各派的思想觀點和脈絡都熟悉了。對霍爾著作的精讀為以後的法理學研究奠定了基礎。

白:您提到的霍爾,他的教材於1938年在美國出版,應該是美國最新教材,說明東吳法學院與美國法學院的教學與研究保持了同步。

潘:正是東吳法學院的求學經歷,使我對法理學產生了濃厚興趣。當時東吳法學院有很多國外法理學著作,比如龐德的法理學,柯 勒、凱爾森和施塔姆勒的著作等,上學期間都曾閱讀過。畢業後雖然離開了學校,但讀書治學的活動並未中斷。治學過程中,法理學一直是關注的重點。

購書幾經周折

白:潘老師,您手頭的博登海默1940年版《法理學》國內可能僅此一本。我在北京的國家圖書館、北京大學圖書館和中國政法大學圖書館都未發現。請您談談當年的購書情況。

潘:1944年,我從東吳大學法學院(中國比較法學院)畢業後,經老師鄂森推薦進入位於上海租界內的民營中南銀行(鄂森任該行法 律顧問)信託部和地產部工作。在銀行工作收入比較可觀,但由於此 項工作是為了生計而且有違我從事學術研究的心愿,我在此工作期間一直用自己的別名———潘宗洵,直到離開銀行後才恢復了本名。1949年前上海公共租界有一家外文書店(Kelly & Walsh Book Co.),常有國外最新的書籍展覽,我經常光顧這家書店瀏覽並買過一些外文報刊和書籍。1945年的某一天,我去該書店後發現了博登海默的《Jurisprudence》(法理學),看書名我就有興趣。在書店裡翻了翻書的內容,馬上愛不釋手。但這本書當時正在布展台上展覽,只有一本,並不出售。如參觀者欲購買,可向書店下單訂購。離開書店後,我對博登海默的《法理學》難以忘懷。沒過多久,我再次前往書店,懇請書店工作人員將書賣給我。工作人員問我為什麼非要買這本書,而且如此急迫?我告訴他們自己是東吳大學法學院畢業的法學學士,正在從事外國法和外國法學研究,迫切需要這本書。也許是東吳大學法學院的聲譽自身具有的說服力,也許是我購 書的真誠和迫切願望打動了他們,工作人員破例把這本作為展品的 樣書賣給了我。從1945年到現在,已經快七十年了,這本書一直陪伴著我,它是一份珍貴的記憶。

譯書隔空對話

白:您上次談到了購書的曲折。現在從您的手稿每一頁頁眉印有供填充的日期記錄里,可以看到您從1945年8月7日開始翻譯這本書,以後每天或隔幾天就翻譯幾頁,其中8月11日和12日兩天翻 譯了9頁,約5000字,而這兩天正好是周六和周日。可以想像,您當時的業餘生活幾乎都投入這本書的翻譯中。您能否對東吳求學時學 到的霍爾的法理學與博登海默的法理學作一比較?

潘:霍爾的法理學偏於資料,對法理學各派的名家都有介紹,而且資料豐富。博登海默的法理學不僅有各派名家的資料,而且提取精華,並有自己的評論和研究心得。博登海默的《法理學》是對西方法理學的全貌探索,展示了西方法理學的各類珍寶,是法理學研究的基礎和範例。通過博登海默的著述,我個人對法理學各派的脈絡和源流以及相互關係等認識更清晰了。

白:您閱讀的外國法學名著很多,為什麼對博登海默的這本法理學不僅閱讀,而且要動手翻譯?當時是否想過要出版?

潘:當時並未有出版的想法。動手翻譯是因為這本書確實很精彩,值得精讀。動手翻譯的過程,自然也是學習的過程。能把全書翻譯出來,自然相當於自修並精研了書的內容。

白:您的手稿記錄了這本書翻譯完成的大致時間———1947年1月。您花費了近一年半時間,翻譯一本當時並不出名的著作,您覺得意義何在?

潘:當時只是覺得這是一本好書。好書就是一位好教師,讀好書就是與好教師對話。既然是好書,就應該認真閱讀,只有這樣才可能掌握和消化其中的內容。

白:您1947年翻譯完這本書後,還在費青教授(時任北京大學教 授)出任「沈崇事件」原告辯護律師的行動影響(常有書信往來)和東吳法學院曹傑教授「以法律理論聲援維護人民權利」的鼓勵下,摘譯了德國法學家耶林《為權利而鬥爭》,投稿上海大公報《法律周刊》。同年,從上海「內山書店」(日本友人內山完造開辦,內山是魯迅的朋友)購得《馬克思、恩格斯關於歷史唯物論與法律》(日本法學家平野義太郎編譯,馬恩經典著作中關於法律的文摘,日文版,昭和8年大 炯書店出版),第一次接觸了馬克思主義法學。1951年,您還翻譯了蘇聯法學家維辛斯基編著的《蘇維埃國家法》(英譯本,紐約版)一書 中關於馬列主義國家與法律理論部分(導論,約5萬字)。這些學術活動都與法理學直接相關,這也解釋了學界一直稱道的您的學識、境界的來源。

關於博登海默譯本的小故事

博登海默是中國法學界,特別是法理學界耳熟 能詳的德裔美國法學家,其代表作《法理學》於1940年由美國麥格羅·曉爾圖書公司出版。該書於1962年由哈佛大學出版社出版了大幅修改的修訂版(第二版)《法理學———法哲學及其方法》,1974年由哈佛大學出版社出版了修訂版(第三版)。

  • 華夏出版社於1987年出版了鄧正來、 姬敬武翻譯的中譯本《法理學———法哲學及其方法》(譯自1974年哈佛大學出版社版,1981年再版)。目前國內中譯本除上述鄧正來、姬敬武的譯本外,

  • 張智仁的譯本(書名譯為《法理學———法律哲學和方法》,譯自哈佛大學出版社1976年再版的1974年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和鄧正來的譯本(書名譯為《法理學———法律哲 學與法律方法》,譯自哈佛大學出版社1981年再版的1974年版,1999年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

  • 鄧正來、姬敬武1987年的中譯本有作者致中文版前言、1974年修訂版序言和1962年版序言,鄧正來1999年的譯本除上述內容外增加了「附錄」,收錄了博登海默的 一篇新作「美國法律哲學的新走向」。

  • 筆者除在潘漢典先生家中看到過博登海默1940年版的《法理學》外,在國家圖書館、北京大學圖書館和中國政法大學圖書館均未發現1940年版的《法理學》。

  • 文章來源於《博登海默法理學》序言

    作 者:(美)博登海默著

    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5-1-1

    ISBN:978751186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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