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德與行
06-13
天行健,君子當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當厚德載物。所以古人很早有「厚德載物」的說法,也在不斷的告誡人們,只有按照自認規律去做事情,才能獲得應有的回報。。《易經》里也有一句智慧名言:德不配位,必有災殃。所有這些,無不告訴我們一個事實就是,一個人的行為,需要自己的品德修養來駕馭,否則就會出問題。就像一個人行走,需要按道路行走一樣,而且你的速度也快,要求道路越寬闊,越平坦。否則就會生出禍端。今天,讓我們走進德與行的感悟。德,就像空氣。看不見,摸不著,但是能感受得到。什麼是德,度娘說:為順應自然,就要按社會和人類客觀規律去做事就是德。彳,象人脛三屬相連也,小步也,表示與行走有關。十,指代直線,正確的標的方向。目,十下是一雙眼睛,表示目光瞄準、直射之意。一,惟初太始,不忘初心。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心,一下面是心,遵循本性、本心的意思。荀子《勸學》說:「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則志明而行無過也!」這就要求我們每天做事,要捫心自問一下,「我們做的對不對,每天有什麼心得和收穫,每天是不是進步一點點」。只有這樣,才能讓自己不斷的進步,不斷的提高自己的修養,不斷的讓自己在德之道上不斷前進。自然界、社會中。充滿著誘惑與迷茫,充滿著利益與威脅;一不小心,就會從德之半道上墜落,萬劫不復。「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餓其體膚,空乏其身,預先亂其所為」。有多少人,能做到潔身自好;有多少人,能不為利益誘惑;有多少人,能「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我們在沒有遇到這些威逼利誘時,都會說自己一定會如何如何,但是真正到了關鍵時刻,卻大都淪陷。在我們這個以物質為主要載體的社會,我們如何做的以德修身,如何發展我們的精神文明,如何在各個組織,團體及社會及國家間,傳播德之道,讓德與法在國家中並軌前行,才能建立一個真正的和諧社會。子曰: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從,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這句話的意思:孔子說:「品德不去修養,學問不去講習,聽到了義卻不去做,對缺點錯誤不能改正,這些都是我所憂慮的。」「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時間永是急駛,街市永是太平。天道如此,世間萬物也是如此。我們生活的這個社會,需要建立一種正確的道德觀,需要以德修正我們的言行,《論語?為政》篇,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說的是:用道德來教導人民,「禮」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規矩,要人民的思想行動,都合乎規矩。老百姓會「有恥且格」,既知道自己為什麼錯了,又知道正確的做法是循規蹈矩,那就可以知過必改,口服心服。孔子認為,刑罰只能使人避免犯罪,不能使人懂得犯罪可恥的道理,而道德教化比刑罰要高明得多。這是儒家的一種觀點,孔子的「為政以德」思想,重視道德是應該的,但卻忽視了刑政、法制在治理國家中的作用。關於德與法的問題,法家與儒家強調的正好相反,強調法高於德,沒有法,德就是空談。但是不管怎樣,儒家和法家也都沒有忽視德與法的存在。就今天的社會來說,德與法是相輔相成,中華民族傳統文化歷來都講德法相依、德治禮序,家規族規、鄉規民約傳承著中華文化的DNA。中華傳統文化的核心就是「八德」:孝悌忠信禮義廉恥。這些就是中華文化的DNA,滲透到中華民族每一個子孫的骨髓里。迄今為止,還沒有哪個人敢挑戰這八個字。中華民族歷史傳統中的「規矩」和崇德重禮的德治思想,是這個社會得以正道直行的保證。道德和法律對於治理國家、建設社會都是很重要的手段,只偏執一方的思維方式肯定是不對的。「對一個國家的治理來說,法治和德治,從來都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回到德與行的主題,一個人的言行,直接影響他人,或者這個社會,所以一個人做人是否符合倫理,做事是否符合常理,是否對他人或者社會有危害,就直接決定了這個社會是否有序,尤其是主管這個社會或者國家的高位人士。他們的言行關乎這個社會人民的生存和這個社會的正義。中國傳統典籍還有許多官德官箴,告誡為官者,官職越高、權力越大,越應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習大大告誡所有中國人:「國無德不興,人無德不立」就是這個道理。讓崇德重禮和遵紀守法相輔而行。治理國家不可能只靠法律。法律法規再健全、再完備,最終還是要靠人來執行。如果領導幹部在德上出了問題,必然導致綱紀鬆弛、法令不行。「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強化法律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法律是他律,道德是自律。實現他律和自律的結合、道德教化和法制手段兼施,讓道德和法制內化於心、外化於行,才能實現依法治國。如果有人說社會治理只靠道德而不要法律,這顯然是錯誤的;但如果說只靠法律而不要道德,這顯然也是錯誤的,「德治」和「法治」對於社會治理顯然不是二者選一、二元對立的關係。但是,如果有人說「道德」和「法律」對於社會治理同等重要,是一半對一半的對等關係,這也是錯誤的,因為道德與法律本身不是並立對等的關係,而是本末關係,道德是本,法律是末。「德治」和「法治」在社會治理中是治本與治標的辯證關係,雖缺一不可,但有主次輕重之分。社會治理效果要想有更高層次的提升,需要在法律的基礎上更加重視道德。因為,從歷史發展的角度看,道德的產生是與人類社會同步的,而法律則是隨著階級統治的工具—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最後再說一句《周易》里的話:「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惡之家,必有餘殃」。你看著人家發財,你看著人家出名,你看人家當教授,當領導……你心裡不平,但你有沒有想過人家的祖上有多大的德行。人家為此付出了多少的努力。你有沒有?如果沒有,去努力;不要投機取巧。因為一份汗水,一份收穫。正所謂「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惡之家,必有餘殃」。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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