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職業倫理(一) 社會工作職業倫理建設需加速

前些時間,「郭社工」事件像是一顆炸彈,引爆了行業對社會工作職業倫理的關注和重新思考。「郭社工」的出現表明, 社會工作職業倫理不僅僅存在於教科書和課堂上,而是真實地存在於現實工作和生活中。本刊以「郭社工」事件為契機, 聚焦社會工作職業倫理,組織學界和實務界人士對社會工作倫理規範開展理性和深入的討論,以期引起業內對於社會工作職業倫理的重視、討論和反思,更期望對於社會工作倫理規範的建設和完善起到一點推動作用。

社會工作職業倫理建設需加速

「郭社工」事件回顧

4 月10 日,深圳市社會工作者協會官網上發布了《關於「郭社工違反社會工作職業倫理規範」的處理決定》(以下簡稱處理決定)。

處理決定稱,2016 年11 月,市民王女士向協會秘書處反映郭社工違反社會工作職業倫理規範。經調查查明:王女士是郭社工在2012 年探訪其家庭時認識的。2016 年1 月起王女士之女李某(化名)開始到郭社工所在用人單位參加康復活動。在王女士的引薦下,郭社工與李某認識並與李某確定戀愛關係。郭社工確定戀愛關係後未向所在社工服務機構和用人單位報備,機構的督導及管理部門也未及時做出必要的反應與相關安排。

深圳市社會工作者協會紀律工作委員會集體審議後做出如下處理決定:郭社工違反《深圳市社會工作者守則》和社會工作職業倫理規範,根據《深圳市社會工作者登記與註冊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註銷郭社工註冊資格。該事件的發生與機構管理失察有關,對機構的處理由協會紀律工作委員會根據《2016 年度深圳市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績效評估辦法》中的規定另行處理。

正在戒毒的服務對象告知社會工作者自己復吸了,希望為其保密,社會工作者要怎麼做? 服務對象邀請社會工作者參加其婚禮,社會工作者要參加嗎?服務對象給社會工作者介紹對象,社會工作者可以接受嗎? 服務對象請社會工作者吃飯或饋贈禮品,社會工作者應如何回應……一線社會工作者經常會遇到類似這樣的倫理難題,記者趁機翻看對比了一下現有的倫理規範,發現很難從中找到明確的答案。

社會工作的職業倫理稱得上近日社工界一個熱議的話題。作為規定社會工作者服務底線的職業倫理, 在很長時間裡都是一個冷門,「郭社工」事件使得冷門突然暴熱,似乎在提醒著人們這個冷門的存在價值。職業倫理在當下的社工行業究竟是以怎樣的現狀存在著?熱議之後我們該如何理解和重思這個專業靈魂和核心?社會工作職業倫理應如何建設?請看來自本刊的觀察。

「若即若離」的社會工作職業倫理

「在內地很多地方,我都發現社工有隨手亂放案主資料的習慣,或在談話的不經意間將案主的信息泄露。」為了讓記者更直接地了解職業倫理問題的現狀,有著豐富專業背景的香港督導梁嫣紅舉出了最簡單又典型的例子,「保密和尊重是每個社工人都熟知的倫理規範,但就是這些最基本的倫理要求,在實踐中執行的效果也不理想。」職業倫理對於社工行業到底意味著什麼,梁嫣紅還分享了他們機構剛剛入駐江蘇省無錫市崇安區的一個深刻教訓: 「那時我們機構正在對一個失獨家庭開展服務,這個家庭的孩子走了以後,媽媽又身患重病,當時恰逢一個香港義工過來看望慰問這個家庭,機構的社工自然地留下了珍貴的影像資料,但在未做任何模糊處理的情況下就將照片發表在當地的報刊上。很快,這個家庭的情況被他們的街坊鄰居所知曉,而這之前他們並未將自己的不幸透露給外界, 事件發生後這個家庭的生活受到了嚴重影響,專業服務不得不中斷。之後,機構花了將近兩年的時間才重拾案主的信任。」梁嫣紅所說的深刻教訓在業內並非個例。

社會工作者對於倫理問題的漠然和不敏感性還要追溯到他們最初接觸社會工作專業的時候。「我大學學的是社會工作專業,讀書的時候老師總是在反覆地強調倫理的重要性,但當時的自己並沒有就此想太多、太深。」深圳市龍崗區彩虹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副總幹事馮山這樣回憶起最早接觸職業倫理時的感受。等工作後,他才發現職業倫理遠比書本上複雜,他也常常會遭遇類似的困惑,以至於很長一段時間都覺得手足無措、不敢開展服務。究其原因,深圳大學心理與社會學院教授易松國認為,我們國家當前的社會工作倫理教育大多是空洞的說教式教學,缺乏案例式的實踐教學,從某種意義上說,社會工作倫理教育是缺失的。他還認為, 目前內地現有的社會工作者倫理守則的內容比較空洞、抽象且缺乏操作性。

有著近10 年社會工作經驗的深圳初級督導謝君也發現,在他所負責的團隊,大家對於專業倫理的遵守普遍存在一些問題,特別是與服務對象之間的距離和關係的把握上很不清楚。儘管在他剛入行時,社會工作協會所舉辦的入職培訓中講過職業倫理,他們的機構也做過相關的培訓,但是遇到實際問題時面對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倫理規範還是一頭霧水。上海師範大學社會工作碩士教育中心主任、副教授沈黎的話也印證了易松國的判斷:「我國2012 年頒布的《社會工作者職業道德指引》在推動社會工作者職業道德建設方面具有重要意義,但其內容較抽象,在專業價值特徵、倫理標準和結構方面仍存在不足,對當下的社會工作倫理情境難以有實際有效的指導作用。」社會工作倫理規範一直存在,似乎又一直遠離一線。

熱議背後的冷思考

「郭社工」事件,是我國社會工作發展史上第一次公開運用社會工作倫理規範處理社會工作者的不適行為。事件發生以後,激起了社會工作行業內的廣泛關注和熱議。

不可否認的是,「郭社工」的出現反映出在我國社會工作職業化發展的初級階段,社會工作人才專業化發展水平有限、對職業倫理關注度不夠的一個現狀。深圳市陽光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總督導張偉說:「郭社工的出現至少傳遞出一個信號,目前有部分社會工作從業者對於職業倫理不那麼在乎了,社工機構對職業倫理不重視和強調了。」馮山也有了這樣的擔憂,他認為這是社會工作在快速發展過程中過分強調專業能力的培養而忽略專業倫理教育的結果。而職業倫理的缺失,導致的直接結果就是從業者的職業認同度不高。張偉說:「郭社工的出現從另一方面也說明,部分社會工作從業者的職業認同感不足,社工們對行業的歸屬感在下降,而這直接決定了從業者的工作態度,以及態度背後對專業倫理的重視和追求。」

事件發生後,另一種聲音的出現顯得更加溫暖和理性。香港社會工作督導梁建雄說:「當職業倫理違規個案增加,大家的討論就會聚焦和熱議,整個行業會逐漸關注倫理問題。」 除了關注還不夠,中國社會工作教育協會秘書長史柏年說:「郭社工的出現不能僅僅看成是社工行業的一個事故,它更多地帶給我們的是警示,提醒大家更多地去重視職業倫理建設, 才能使行業更加健康、規範地發展。」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受訪者普遍認為「郭社工」事件引發了整個行業對社會工作專業倫理的重新思考, 這在社會工作人才需求呈現規模化增長的當下是很必要的。事件發生後,深圳市社會工作者協會首次依據社會工作倫理規範和職業守則對社會工作者做出了處理,這在張偉眼裡是行業協會在專業社會工作者管理上的一個進步,她甚至認為, 這是深圳社會工作行業開始真正走向成熟的一個標誌。

從抽象到具體、從遵守到內化還有很遠

沈黎認為,當務之急是細化和修訂符合本土發展現狀的社會工作倫理守則,「我們需要建立一套以本土為中心、與中國情境相適應的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中國青年政治學院中國社會工作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陳濤則建議,通過組織業內人士討論修訂職業倫理守則的過程,提升整個社會工作行業對職業倫理的關注與認同,他說:「共同的參與將能有效促進大家的認同和內化,專業共同體在多個層面取得共識後, 會為整個專業踐行其價值使命提供一種保障。」此外,他認為具體的倫理行為規定一定要有可操作性,應包括部分限制性的內容,即「不當為」的底線規定;倡導性的部分, 即鼓勵社會工作者儘力「應為」的內容。「操作性是社會工作倫理守則的基本要求。」易松國也認為, 社會工作職業倫理首要解決的就是操作性問題。

在採訪中,有專家認為,在業內達成倫理規則的共識後,在實踐中持守社會工作倫理也非易事。把一直存在於文件上、教科書上和制度牆上的職業倫理規範真正內化到實踐中去、內化成社會工作者的職業意識, 在當下十分重要和迫切。也有專家提出,加強社會工作職業倫理建設,社會工作行業協會、社會工作機構、督導和社會工作者都應參與其中,共同來提升對專業價值和倫理的認識與踐行。可見,社會工作職業倫理建設之路還很長、很遠。

來源中國社會工作雜誌編輯:張燕設計:謝 霄

《中國社會工作》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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