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敬璉:改革順序以何為先
吳敬璉
30多年以來,改革戰略的提法叫做尋找突破口,即先尋求一兩個突破口,然後再經過若干年實現改革的整體推進,把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起來。第十二個五年規劃中提出,全面深化改革要有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這時候對改革設想佔主流地位的,就演變成從系統的觀點看待改革了。當前有一個提法叫優先順序,是不是就意味著不是一兩個突破口,而是一組改革項目,這種觀點比起選一兩個突破口更具有系統性的考慮。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了336項針對各領域的改革項目。那麼,在這些改革項目中選擇哪些優先呢?根據1993年的總體方案設計和從1994年開始的上一輪改革的思路中,我認為有借鑒意義的是「最小一攬子改革」。現在需要從330多項改革中選出那些最為重要的和關聯性最強的少數改革項目,形成一個最小的一攬子改革。這種改革思路,一方面是一種系統的考量,不是單項突破;另外一方面又不是面面俱到、分散精力。改革的資源是有限的,目前只能選擇最重要的而且關聯性最強的項目優先推進。 從現在到2020年,改革應該劃分為若干階段,對於每個階段的重點改革內容,對於「最小一攬子改革」優先項目是什麼,現在存在不同的觀點。比如說一種想法是先易後難,先改難度小、容易改的,以此作為排序標準。另一種觀點,似乎目前最流行的,則是說先改達成共識的,比如說簡政放權,而沒有達成共識的後改。有一些改革內容形成的共識只是原則上的,對於具體方案有不同的意見,那麼就有可能延後了,比如對土地產權制度、國企的改革。關於國企改革,目前有一點共識是混合所有制,但具體到混合所有制的內涵、如何搞混合所有制,意見並不一致。 關於改革的順序,我的想法是最好按照需要,按照讓市場經濟體制能夠進一步發揮作用的改革內容作為最優先選項。現在最重要和核心的問題,就是要提高國民經濟運行的效率。這就需要有體制和制度基礎,要形成具有一定水平的並且能有效運行的市場經濟制度。因此,市場經濟體制能夠發揮作用所必需進行的改革,就應該放在優先地位。如果對這些改革的內容和方案沒有達成共識,就需要做工作,儘快地達成共識。如果改革形成的新體制不能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不能提高經濟效率,那麼改革最終也會受到挫折。 從目前的實際情況和改革要求看,在國家部門有兩個部分的改革需要優先推進,一是轉變政府職能,二是改革國有經濟。以前,對於政府和市場哪一個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個問題懸而未決,而且在過去十年里政府的作用變得越來越強,這就成為改革面臨的一個核心問題。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已經對此給出了明確的回答。我們要在新一輪改革的初戰中能夠儘快取得實效,能夠使大眾從改革中得到實際好處,那麼就一定要精心選擇和設計這樣一些使市場進一步發揮作用的改革項目,作為改革順序的優先選項。 (作者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根據吳敬璉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的演講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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