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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書法創作中的繁簡字

【名言警句】 共同的事業,共同的鬥爭,可以使人們產生忍受一切的力量。 —— 奧斯特洛夫斯基 淺談書法創作中的繁簡字.threadtags_tag {margin:0px !important;background:none !important;padding:12px 0 !important;color: #444 !important;}.threadtags_tag span {border:1px solid #EFEFEF; padding:10px 14px 10px 32px; background: url(http://images.5d6d.net/dz7/default/tag.gif) no-repeat 10px 50%;}.threadtags_tag a{color:#E77B0F !important;}相關搜索: 書法, 創作

淺談書法創作中的繁簡字

! e4 s# Z3 i" V: j - F/ y4 x) z; ^2 j$ H 隨著書法藝術的不斷繁榮,部分人對書法作品用字的繁簡問題提出了質疑,認為書法作品用字只能用繁體字,不能用簡化字。其理由是書法藝術源於古人,古代沒有簡化字,所以現代人搞書法創作也不能用簡化字。有的認為用繁體字易寫耐看,有古意。持此觀點者往往片面認為書法作品中出現幾個簡化字是錯字、別字,甚至認為是硬傷,予以一票否決。我認為,以這種觀點來對待發展中的書法作品是有失偏頗的,甚至是荒謬的。7 U4 Z5 S( Q5 w! C) V& v3 }# C/ Bb; k7 h( Z* a1 { 首先,簡化字並非現代人的專利。現行簡化字中的相當一部分字都是有其傳統根源的,在古人的草書、行書、行楷乃至楷書作品中都能找到證據。如宋代大文豪蘇東坡之父蘇詢把「記」寫成「記」,把「爲」寫成「為」(圖一),其弟蘇過把「與」寫成「與」(圖二), 元代大書家趙孟頫把「師」寫成「師」(圖三),把「謹」寫成「謹(圖四),把「說」寫成「說」(圖五),把「時」寫成「時」(圖六)等等。只要能博覽古帖,絕大多數簡化字都能於古人筆下找到蹤跡,這裡不一一例舉。所以,我們在作品中用簡化字並非是與古人背道而馳,更不能叫做錯字、別字,亦不應簡單的認為繁簡混用就不好。, F" y( b% P/ G! e 其次,漢字作為書法藝術的載體,自古以來就不是一成不變的。從其篆、隸、草、行、楷的發展歷程看,其形體結構和風格都在不斷的發展變化,我們作為現代人,更應該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待現代人的書法作品,其作品中出現的繁簡字只要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錯別字,就應當允許使用,因為它是被現代社會廣泛認同了的交流符號,其它文字領域認為對的,在我們以文字為載體的書法作品中沒理由否認它。 其三,書法作品中出現規範的簡化字不僅不影響其「易寫耐看」,反而增加了書法作品中文字變化的豐富性,給作者提供了更大的創作空間,更有利於謀篇布局,能使作品的形式美得到更大的拓展和發揮。至於有的人認為寫簡化字不好寫不好看的問題,這隻能說明我們下的功夫還不到家,古代許多優秀的草書作品中很多字都是簡化了寫法的,不都成了我們今天臨習的典範了嗎?! m# z0 I% uy5 Q 其四,在書法作品中使用簡化字是弘揚傳統書法藝術的最好形式之一。眾所周知,我們的現代教育主要是使用簡化字,對於純繁體字寫成的書法作品,年輕一代是很少有人能順利讀通的,這無疑是在書法藝術與廣大觀賞者之間設置了一道頗為麻煩的屏障,勢必影響人們對傳統文化的學習和了解。m1 W4 I& D* X$ S4 t6 v$ j 因此我認為,我們要弘揚和發展書法藝術,要用包容的眼光來看待繁簡字的應用問題,只要是古代辭書或現代字典上有的,都可以用在現代書法作品中。對那些堅持用純繁體創作的,我們不反對,對那些在作品中繁簡結合以擴充創作空間的,我們不加以打擊,只有這樣,我們書法藝術的創作道路才會越走越寬,否則就成了口喊弘揚傳統而固步自封的偽道士,因為你走的路還沒古人的寬,你的膽子還沒古人的大,你咋個弘揚法?那不甘脆作古人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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