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海泉:魯迅是不是「思想家」?
原題:對魯迅先生評價的爭論
對魯迅先生的評價解放前就有爭論,解放後被『強制』統一了,達到頂峰,幾乎和政治領袖一樣,不能有任何非議;近來非議之聲不斷,在他逝世7 0周年紀念之際,媒體介紹不同的觀點,讓大家知道這種情況,提倡平等爭論,我覺得是一件好事,是科學還原真實歷史和人物的『潮流』,清除過去那些極端主義污染,有利於科學、民主氣氛的建立。不過我始終認為,任何人都應該力求做到『真實』和『準確』,因為不真實的東西,不準確的東西不但造成無謂的爭論,而且既經不起時間和事實的考驗,也經不起人們科學地推敲,都會在歷史的過程中成為過眼雲煙,也不能起到有利於社會的效果,只能是浪費社會資源。願今後不再有憑權勢論英雄的事情發生。
李敖先生對孫中山、魯迅都有非議,我首先贊成他反對把某個人『神化』的態度,不但因有功勞和優點就要掩蓋其缺點和錯誤,甚至否定缺點錯誤的存在。更有甚者,把缺點都說成是優點,比如把個人專斷說成是魄力、果斷之類。這樣對社會的危害實在太大了!但李敖先生的片面性也是顯然的,表現得既不太科學(不放到歷史背景上,不放到全部整體上),也有那麼一點不夠厚道(因為他有時達到苛求的程度,但他又非常強調待人要厚道),儘管他言必有據,我也相信他提出的新證據。所以,我建議大家看人既要用『特寫』,細緻地觀察有的局部,又要用『長景』,整體地和全面地看,最後來個『長景』。在評價歷史事件和人物時,我還強調要站在社會發展,人民群眾的根本和長遠利益的角度,不要太看重對少數人如何、如何,特別是對歷史人物本人如何,因為我們是在看社會效果,我們大多數人也更關心社會效果。我們要提倡不以個人好惡論是非,但在不涉及國家、人民利益的事情上,我們也要理解和包容個人的個性,可以有獨立觀點,沒必要無論什麼都要取得一致。
魯迅先生去世70年了,無論功勞也好,還是不足也好,都已經是歷史了,今天我們來研究和討論他,主要是為了我們有一個待人論事的好態度、好方法,以便建設出一個和諧社會,我這個圈外人也來說說幾個魯迅評價問題,目的在此,不希望人們單純為魯迅先生去爭執。
(1),魯迅是不是『革命家』
我認為可以說是革命家,因為他一生都在為中國的進步奮鬥,都在反對阻礙社會進步的勢力,特別是在文學、思想領域裡,他的戰鬥性是很突出的,堅定性也是很突出的。如果說他沒有參加武裝鬥爭,沒有答應去搞暗殺活動,就不能算革命家,這就顯得太片面了。我倒要說,只會搞暗殺的人算不上革命家,『家』是有水平的,好像世界上靠暗殺把『革命』搞成功的數不出幾個;敢打仗而且打贏了就是革命家嗎?不見得,封建王朝的更替,不能算做『革命』。武裝鬥爭只是革命行動中的一種,而且不總是最主要的那種,更不是最先導的那種,要是把『槍杆子裡面出政權』這句話強調過頭,效果恐怕很不好,也不是科學的結論。因為提出並實踐這句話的毛澤東同志就非常強調『黨指揮槍』,這就表明革命理論和思想更有決定意義。魯迅先學醫就是想提高中國人民的體質,不是病夫,目的就是提高打仗的能力,後來為什麼不學醫改學文,據說他看到圍觀殺同胞的人不少也長得膀大腰圓,『革命思想』才是第一位。
魯迅是不是思想家,我認為也可以算。如果他的思想中沒有進步的內容,他寫文章在幹嘛?有人只承認他是文學家。我倒要問,存在沒有進步思想的文學家嗎?如果有,也應該改稱為文字專家,善於修辭造句,沒有進步思想,沒有政治敵人,統治者一般都『尊敬』、照顧他,甚至連學術『敵人』也沒有,很難與人爭執,魯迅肯定不是這樣的人。
我想,問題出在我們把『革命家』、『思想家』都看得太神聖了,太高大全了。其實,我們說某人是『家』,只不過是說他在某方面有比較高的水平,有值得大家學習的地方;而且這個水平還有高低,比如對很高者加一個『大』字,加『偉大』兩個字就常常表現出我們自己太『慷慨』了些,會帶來消極效果,比如盲從、迷信,害了對方,也害了自己,還害了大家。我希望對這個問題今後適當模糊點,不要走兩個極端,像『無產階級專政』時期那樣,神聖化魯迅,其實質性目的是有人想把他當成打人的工具,而倡導者本人並不一定真心尊敬魯迅;我們今天也有這種現象,把某人封成『權威』、『泰斗』,對他的觀點就只能誠惶誠恐,就可以輕而易舉壓制不同意見,不利於創造性,也不利於科學和民主氣氛的建立。在今天的一些領域,也有把『家』太大眾化了的傾向,動不動就封成『家』,說白了,只能起沽名釣譽的作用,也不利於社會的進步與和諧。
魯迅是不是文學家,我認為也應該算。有人說他沒有長篇,甚至中篇也少,就不認同稱魯迅為文學家。這種主張很不好,把文學孤立得太過分了,還是把文學家包含得寬點,長篇、中篇、短篇、散文、雜文、詩辭歌賦、…都是文學的範疇,確實水平高,就可以稱為文學家;不然,別人也可以不承認你是文學家,只是長篇小說家而已。別的領域就很寬,比如叫藝術家,不必要說某種藝術才可以叫藝術家,別的就只能叫單項名稱。何況叫成文學家就怎麼了,叫詩人就不怎麼了,這實在太那個了點!如果我們站在社會的高度上看,區分具體項目沒有實際價值。如果要聽我的個性意見,在『亂世』我最喜歡雜文,對待社會問題它愛憎分明,目標明確,言辭尖銳,…,可以節省很多時間;如果你來個幾十萬言的長篇,文字含蓄而優美,顧左右而言他,讀者就仁者見仁,社會效果就不集中。當然,今天有人寫出反貪腐的報告文學式的現實長篇,也有好的社會效果,可惜的是,這隻能是『馬後炮』,代替不了雜文的戰鬥效果。在『治世』就盡量少用雜文,言辭要特別謹慎,否則容易傷人。如果長篇才能得諾貝爾文學獎,你就多寫吧。
總之,我主張『家』應該寬而不濫,『偉大』就要很嚴格,『聖』一百年里未必有一個。就是到『聖』的程度,仍然是人,也不是十全十美,也不必誠惶誠恐,也可以持『不同意見』。
(2),魯迅的怨氣與刻薄
說魯迅有這個『毛病』的人很多,只有在『無產階級專政』時期沒人敢說,現在說的人都不是『當事人』了,要準確了解時代背景,魯迅為什麼要那樣就相當難了。我這個圈外人就更難了解,而且我也沒必要去準確了解,但我仍然可以說說看法。魯迅先生的怨氣與刻薄不外乎對兩種『人』,一是阻礙社會進步的,一是『人民內部』的。對於前者,魯迅的怨氣衝天,刻薄尖酸不正是他可愛的革命性、戰鬥性嗎?不是源於他對國家人民有深厚的責任和感情嗎?他能夠在舊禮教的字裡行間看出『吃人』的實質不正是思考深刻的表現嗎?對於人民內部的人,只是見解或主張不同,在『爭論』的時候,確實不要這樣,何況你的意見不一定就對,比如魯迅說中醫是有意無意騙人,不但語言刻薄,而且觀點錯誤;即使對方刻薄,也不主張以牙還牙,要力求準確友善。但我們要嚴格區分清楚一個非常重要的界限,就是『嚴格』與『怨氣』,『深入』與『刻薄』。在我們的現實世界裡,兩種相反方向的錯位都是有的,也都是非常有害的,也是我們常常愛犯的,我們不能只注意防止一種,放縱另外一種。我認為在學術性爭論時,以說清楚見解為限,其他的都在否定之列,比如把見解與為人隨便聯繫。當我們在談錯誤原因的時候,當然這裡的錯誤是實事求是的,鐵板釘釘的,對國家和人民已經造成損失了,就應該提倡嚴格與深刻,反對膚皮潦草,不疼不癢,文過飾非,比如把圖謀私利說成是『好心辦壞事』,…。愈是大事,愈是大人物就愈應該如此。因為我們是在討論成年人的事,而且是對社會有重要作用的成年人,不是對小孩子和小學生。我們今天非常缺乏的就是這個,是『無產階級專政』時期留給我們的『遺產』,用儒家的觀點表達就是為尊者諱。尊者小是家長、老師,大到國家領導。這樣,錯誤的根源不能真正找出,何談改正,依然故我,錯誤還要出現,國家和人民還要受到損失,歷史就是這樣反覆告訴我們。毛澤東同志說得好,『批評從嚴,處理從寬』,『與人為善』,『治病救人』,對任何人都應該如此。至於他做得如何,是另外一回事,我們應該按好的去做。
有一個人寫了一本書,主張『少不讀魯迅』。我看這就有點絕對化了,我沒有看他的書,單憑說青少年不能讀魯迅的書這個結論,我就不贊成。因為他在電視上說,不能讓青少年感染上那麼些怨氣,為人處事,甚至看社會都不好。我就很奇怪,如果魯迅的態度和用語是那樣的不可取,難道中老年人就可以學習那樣的態度和語氣?或他們都能夠妥善對待魯迅的書?青少年不能與『不好』的東西接觸,你敢說我們今天存在的東西(除『文學』以外還有別的)都是對青少年有益的?要他們到理想的『世外桃源』里去!我們在教材里確實應該非常恰當地選擇魯迅的文章,特別是在教材里應該有明確的提示,更重要的是我們做老師的,做家長的,以及其他社會上的長者,應該怎樣引導他們去讀,作出典範,做到去粗取精,吸收有益的東西,擯棄不好的東西,而且還不要照搬,要與時俱進的創造,培育鍛煉他們的素質。當然,今天要做到也不容易,但我們應該這樣,大家要努力爭取做到。如果那位先生對『無產階級專政』時期的極端思想很是反對,對一些小青年在歪曲了的『造反有理』的煽動下那時幹了很多蠢事深表痛心,這中間可能就受到魯迅的影響(即使有,也不是主要的),我非常理解和贊成,但我們也不能走到另外一個極端,不然,我們在現實世界裡能找到十全十美的東西嗎?過去的作品能有十全十美的文章嗎?即使有,夠大家讀嗎?何況魯迅也有充滿同情關愛的作品,如故鄉里對兒時好友潤土。
(3),其他
上海有一個中年文學教授,對魯迅先生的新評價算比較『前衛』,可我不同意的卻不少。比如,說魯迅對他的『原配』就是一個壓迫者,和他反壓迫鬥士不相稱。不知道他有沒有要以此來否定魯迅是反封建鬥士。魯迅的原配是他家長強迫給他的,在清代你說怎麼辦好?女方能接受退婚或離婚嗎?魯迅可以應用『休妻』的權利嗎?那個被休的女人命運會更好嗎?兩個人都是封建制度的犧牲者,談不上誰壓迫誰。但魯迅後來反抗了,你能拿出魯迅不讓她反抗的證據嗎?不願意她爭取婚姻自由嗎?魯迅有像趙老爺不讓阿Q革命的表現嗎?如果我們說魯迅先生沒有盡最大的努力使她覺悟,去爭取自己的自由,算是不足之事,也就夠了。如果那個女人抱定『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她承認男人可以納妾,死不離婚,甚至認為被離婚的女人沒法活在世上你怎麼辦?我不知道那位教授考察過這些問題沒有,我也不清楚後來他們的實際情況,現在才有人給我們普通讀者說,她一直與婆婆生活,她死後想與魯迅合葬,未能如願。這些都是近百年前的事情,不能用今天的框框去套那時的事,否則就太不厚道了;何況製造『悲劇』的元兇是封建制度和思想,並不是魯迅。如果我們用這件事情來否定魯迅先生是反壓迫的,我可以肯定地說,世界上真實的人,就沒有一個是可以肯定的,因為人無完人,金無足赤。好像24K算足赤,也不過是『算』而並非『是』,但有14K的筆尖也叫『金筆』。
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我們在學習魯迅這句話時有很明確的理解,大概是人所共知的。今天這位教授到魯迅先生的家鄉偶然買到一個硯台,上面刻有小孩騎在牛背上的圖案,他聽說,這就是紹興地區的孺子牛,於是他對魯迅先生這個名句的解釋就是,魯迅先生心甘情願背著他的兒子幹什麼,比如去看病。真是妙語驚人!你問過魯迅先生?問過許廣平女士?你看到魯迅先生在他的什麼文字資料里是這麼說的?文學語言不像我們技術語言,技術語言十分確切,不給讀者自由想像的空間,而文學語言很含蓄,就要給讀者很大的想像空間,否則文學味就太缺乏。可問題就出來了,這位教授就這樣『有根據』地想像出這樣的意思來,真是稀罕!
我們這樣理解魯迅先生這一句對稱的話,千夫指是廣大老百姓反對的人,也就是魯迅先生一生反對的人,他對這些人是橫眉冷對;孺子牛是與廣大老百姓的關係,他願意為他們俯首服務。吃進去的是草,擠出來的是牛奶。我們這樣理解是根據他一生的整體表現,也可以說是我們根據他一生的整體表現做出的評價,只不過採用他的話,與他的主張一致。我想問問那位教授,紹興地方一百年前,農民養一條牛就是背著小孩子玩的嗎?或者是肉牛像豬一樣養大了賣給人?一百年前牛主要甚至唯一的任務是幹活,比如犁田耕地,殺了吃肉的都是老牛或病牛。就算今天紹興有專門的肉牛,牛還要背著主人的小孩子去玩嗎?那樣經濟效果好嗎?你看到這樣的場景嗎?退一萬步講,牛背的也不是自己的兒子,是在為人類服務,怎麼就可以說是背著自己的兒子幹什麼呢?我們四十多年前學自然科學的人那時受到的教育可不是這樣去進行『調查』的,更不允許這樣推理;學文學的怎樣到實際中調查研究我不知道,但這位中年教授的『調查』方法和結論我都很難苟同。我們的中年教授要是都以這樣的表現來熏染學生們,我實在為我們的教育擔心!甚至都為『現代文學』擔心,都會寫出來些什麼東西!
李敖先生說魯迅先生的白話文並不高明,他舉了些『濫句』例子。李先生舉十個百個例子,也不能抹殺魯迅先生在中國改變文言提倡白話上的貢獻,我們這些普通人讀到的魯迅文章,仍然感到他的白話文是好的,有特色的。他有些白話文恐怕今天仍然可以作為典範,供人學習參考。我們應該看到,與魯迅先生同時期還有一些人也是提倡白話文的重要人物,其中可能有比魯迅先生貢獻更大的。但我相信,他們的文章里,包括翻譯的書里,要找出幾個『濫句』例子,仍然是可能的,比如胡適等。李敖先生是今天台灣白話文的高手,翻譯也非常出色,可能一個『濫句』也沒有。如果李先生是說不要認為某個人的文章,在文字上『句句是典範』,也有『馬失前蹄』的地方,我們應該有自己的思考,我很贊成;如果再過頭,就不厚道了,畢竟魯迅先生受的是文言文教育,處在白話文的開始期,出現些『濫句』不足為奇,魯迅先生逝世時李先生才出生,青勝於藍也是應該的。今天有的人為魯迅先生翻譯文章中坳口的句子辯解,說是要用外國的句法觸動中文句法,好像中文句法有什麼不足,我認為這是完全沒必要的,甚至是可笑的,就是魯迅先生確實是因為這個故意那樣做,我認為也不可取。因為文字、語言要以人們樂於接受為準,坳口的東西人們不會接受。外國有的句法,我們也接受了,如愛用倒裝句,使用它有時確實比直述句更好。
李敖先生批評魯迅先生和國民黨沒劃清界限,原因是他的工資是什麼研究院發的,而研究院是國民黨辦的。我覺得李先生既不公道,也不厚道。因為魯迅時期的國民黨比李先生時期的國民黨專製得多,沒有敢公開反對國民黨的單位,魯迅可以到那裡去拿工資。只要魯迅不為國民黨專制服務,何必拿這個說事。你李先生不是也拿國民黨的『補償』嗎?儘管是補償關押,但國民黨這麼做不是要為自己營造好形象嗎?你拿了人家的錢不是也可以說是配合了國民黨嗎?
總之,有一個畫家說得好,過去捧魯迅並不是問題,問題是捧什麼,為什麼,我想加一個怎麼捧;今天有人要去貶魯迅,也不是問題,問題是貶什麼,為什麼,怎麼貶。
(06 . 11 . 3 )
推薦閱讀:
※住校想家時應該怎麼做?
※上大學想家,每天都很壓抑,每天都想哭?
※朱熹理學對歐洲啟蒙思想家的影響
※孤身在外讀大學,想家、孤獨,覺得自己快得抑鬱症怎麼辦?
※【城市酷想家】城市的新生(RAM x JICBOOKS 讀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