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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垮婚姻的,往往是些「過不去」的小事

文 | 李清淺

很多時候,離不離婚,真的只差一步

你有沒有在哪個瞬間想過離婚?其實並不是什麼大事兒,就是某些瞬間,真是又灰心又絕望,忍不住一遍遍琢磨:這樣的日子有什麼意思,索性不過了吧?

兩年前看過一個故事,一個女孩說自己媽媽超愛美,也喜歡養花,她爸爸高大、帥氣、賺錢顧家。

後來他們離婚了,原因是爸爸愛吸煙,而且總往媽媽養的蘭花花盆裡彈煙灰,媽媽多次勸阻無效。

當媽媽提出離婚時,家人都覺得不可思議,天啊,為這種小事離婚,太作了吧?

又不是出軌了,又不是家庭暴力,這種理由離婚,和誰估計都過不下去。

後來還看過一篇文章,就是分析這個事兒的,大意是,真有人會為了往花盆裡彈煙灰離婚嗎?為什麼不買煙灰缸?

我其實也去琢磨過這件事,估計家裡是有煙灰缸的,而蘭花這種喜陰的花,一般不會放陽台,而是放在客廳,比方,沙發之間的小几上。爸爸吸煙時,懶得去拿煙灰缸,就往裡彈了唄。

而且,作者說,爸爸並不止是彈煙灰缸這一個問題,還有以下問題:不愛洗澡、臟衣服臭襪子亂扔、吃飯狼吞虎咽、吧唧嘴巴沒有吃相,生活細節方面啥都不講究、沒空陪媽媽、記不住結婚紀念日等……

說白了,往蘭花盆裡彈煙灰只是一個導火索,或者稱之為最後一根稻草罷了。

還有人批判這是一篇毒雞湯,鼓勵大家離婚,我卻不這樣認為。媽媽應當很愛惜那盆蘭花吧,蘭在很多愛花人心中,也是高潔、典雅的象徵,而煙灰是什麼呢?是垃圾啊。爸爸往媽媽心愛的蘭花盆裡彈煙灰的舉動,其實是糟踏美好的東西啊。

多次勸阻無效,媽媽應當也是忍無可忍了吧?

很多時候,壓垮婚姻的,壓根不是所謂「出軌」、「家暴」之類的「大事件」,讓人縈懷的恰恰是一些小事,因為有些「小事」,簡直比吞了蒼蠅還讓人難受。

聽上去沒什麼大不了的,但咽不下去的蒼蠅,只能吐出來。

前幾天看了個熱貼,如果不是孩子,你會離婚嗎?

很多評論非常扎心:

@娜娜:離啊,必須離。孩子現在一歲,沒給孩子衝過一次奶,穿過一次衣服,孩子一哭只會說:「你趕緊哄哄」。搞得孩子是我一個人的一樣!

@紫焉:以前想結婚,是想找個人給我遮風擋雨,可結果發現,大風大雨都是他給的。

@更好的自己:如果沒有孩子,不用等到今天,早就離了!

細看會發現,絕大數人並不是因為出軌或家庭暴力,說白了,無非對方結婚後,「太懶」或者「太不知道心疼人」,什麼事不管,什麼心不操,搞得女人以為嫁了個假老公。

好友小楠就是這樣。結婚後發現老公很懶,懷孕生孩子後,發現老公不但依舊懶,而且認為自己上班掙錢有功,家務不做,孩子不管,下班後或周末的時間,他主要活動就是抱著手機玩遊戲。

小楠多次抗議,你能否幫幫我?

小楠老公就象徵性地去看看孩子,幾分鐘後又一副大爺模樣。最讓小楠難受的是,生活費都要一百一百的向老公要,不要從不主動給。

小楠說離婚,家人還反對,男人有幾個管孩子的,還不都一樣,孩子大一點兒就好了。

小楠非常冷靜地說:我無法撐到「孩子大一點兒」,太難,也太扎心了。

壞的婚姻好比一雙磨腳的鞋子,穿再久,依舊會磨腳,除了扔掉,別無它法。

前幾天曾經寫了《結婚36年,讓婆婆難忘的5件小事》。

一個朋友看後留言,這哪裡是小事,分明全是很難很難過去的檻兒。你婆婆一件件能挺過去,真心不容易。要是我,估計早就離婚了。我婆婆昨天也告訴我,偶爾我公公也會說,我以前說的話不要太往心裡去,應當也是發現了我婆婆的好吧。

是的,很多在我們心中的「大事」,在別人看來可能是「小事」,而我們心中所謂的「小事」,別人可能覺得是「大事」。

但凡你念念不忘了,無論過去多久了,依然會是你心頭上一把刀吧?

一個姑娘留言說:月子里老公說了一句「你生孩子有功啊」,老公轉身就忘了,自己卻會記一輩子。

還有一個讀者說,媽媽年輕的時候,有一次流產了,到鎮醫院檢查後,讓爸爸送她回去,老家在山上,回家要過河,河裡又漲水了,結果爸爸卻沒送,媽媽好傷心。她說這件事媽媽講了沒有十遍,也有八九遍,估計也是很難過的一個檻兒。

婚姻中註定了有些事情,即使選擇了原諒,還是難以忘記,成了一道永久的傷。

很多時候,離不離婚,真的只差一步。

往前走一步,可能就真離了,往後退一步,也許就過去了。說來說去,主要看這件事,在你心中的分量吧。

有人說這一生很短,絕不能湊合,也有人說,這一生很長,很多事放十年後來看,這都不叫事兒。

說到底,看你對他還有沒有感情吧,如果有,可以高抬貴手,甚至一直忍下去,如果沒了,那麼趁機解脫,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作者:李清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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