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啟良:對托克維爾的一點批評
06-13
來源:《<舊制度與大革命>解說》(高毅主編) 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授權發布
自從20世紀70年代以來,伴隨著《古拉格群島》法文版的面世而導致蘇聯神話的除魅以及馬克思主義的暫時退潮,越來越多的法國知識分子放棄了革命的幻想,而轉向社會的民主改良方案。在激進主義受到自由主義猛烈衝擊的同時,捍衛自由價值的托克維爾取代鼓吹無產階級革命的馬克思,成為部分法國知識分子的新偶像。英語世界研讀托克維爾的熱潮更是洶湧澎湃,那裡自命為新托克維爾主義者的大有人在,如美國著名學者羅伯特·帕特南就宣稱,其鼓吹的「社會資本」理論的靈感主要源自於托氏。 如今,托克維爾的風潮已經吹到中國。尤其是他的《舊制度與大革命》一書,由於受到中央領導同志的高度重視,一時洛陽紙貴,成為坊間熱讀的「寶典」。人們驚嘆托克維爾的遠見卓識,試圖從他身上探尋當代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改革的良方。毋庸置疑,鑒於托克維爾對現代民主的深刻洞見以及對民主弊病提出的診治良方,托克維爾值得任何關心中國民主改革事業的人的重視。 然而,國人如因此而陷入對托克維爾的盲目崇拜,竊以為也大大不可。實際上確實已有不少人認定托氏掌握了民主政治的全部奧秘。我感到如此簡單的思維是錯誤而危險的。法蘭西學院教授皮埃爾·羅桑瓦隆曾經是一位堅定的新托克維爾主義者,但他也為當代法國人言必稱托克維爾,而不談盧梭、孔德、馬克思、霍布斯或洛克的現象感到震驚,並呼籲青年學生尤其不要盲目跟風。羅桑瓦隆的冷靜觀察,同樣適合「托熱」盛行的當代中國。 何以不能迷信託克維爾?因為托克維爾在許多問題上是有偏頗的,如我們在閱讀他時不多長几個心眼兒,不注意剔除他的一些偏見,那就不僅會導致對近代法國史的誤讀,而且有可能對現代民主產生誤解,進而影響我們的民主改革事業。 一、 文人何以成為社會的良心? 托克維爾在《舊制度與大革命》中開宗明義就提出了這樣一個觀點:大革命並非人們所以為的那樣,埋葬了舊制度,奠定了新社會。雖然他不否認法國大革命的創造性,宣稱從未有過比它「更強勁、更迅猛、更具有破壞性、更具有創造性的革命」,但是他並不認為19世紀的社會主要是大革命的功績,相反,被人稱為舊制度的波旁王朝才是新社會的主要創造者,因為「即使沒有這場革命,革命所做的一切也會產生」。換言之,是舊制度而非大革命創造了民主的社會基礎。 也許就是基於這一理由,托克維爾沒有對法國大革命的宣傳者與發起人給予重要的評價。不僅如此,他甚至還認為18世紀的啟蒙思想家以及革命者所發揮的影響主要是負面的。在托克維爾看來,他們不懂政治,卻熱衷於改革;缺乏行政經驗,卻喜歡空談治國;罔顧現實的社會,卻沉湎於虛構的社會;拋棄現行的法律、慣例、習俗,卻想代之以一個簡單、協調、一致與理性的理想國。更可怕的是,他們竟然挑戰宗教的權威,處心積慮地掏空宗教的基礎,致使非基督教的傾向在普通民眾的心中日益滋長。對他而言,法國大革命就是一場徹頭徹尾的文學政治,它由迷戀抽象原則的文人發起,由反宗教的民眾推動,其結果自然不能令人稱心如意,它最後擁抱革命恐怖或者獨夫專政亦在情理之中。 既然民主的社會在舊制度已經孕育並得到很大程度的發展,為什麼還會出現如此令人扼腕的大革命,或者如托克維爾本人所言的文學政治? 在托克維爾看來,文學政治的罪魁禍首是波旁王朝處心積慮建立起來的中央集權以及由此導致的政治自由的消亡。他指出:由於中央集權的高度膨脹,由於「不再存在自由制度,因而不再存在政治階級,不再存在活躍的政治團體,不再存在有組織、有領導的政黨,由於沒有所有這些正規的力量,當公眾輿論復活時,它的領導便單獨落在哲學家的手中。」在《論美國的民主》里,他分析了一個與之有著密切關聯的問題:美國人為什麼不偏愛普遍、一般的觀念?他的回答則是美國人能夠享有政治自由,因為「美國人是一個一直由自己來管理公共事務的民主的民族」。 中央集權的膨脹以及政治自由的缺乏,固然能夠解釋法國文人對政治現象的無知,能夠解釋他們對抽象原則的迷戀。但是,這並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釋在18世紀的法國,精神權威的領導權為什麼不是落在別的有文化教養的社會階層而是落在文人的身上?要知道,在18世紀中葉,高等法院的法官,中下層的神職人員依然深得民心,甚至國王本人亦還深孚眾望。 因此,筆者認為,更為恰當的提法不是為什麼18世紀法國會出現文學政治,而應當是國王、高等法官以及神職人員為什麼會在18世紀下半葉突然喪失了民心?在筆者看來,最根本的原因在於舊制度末年改革的停滯不前,導致法國民眾的失望、冷漠甚至怨恨。1770年至1771年期間司法大臣莫普改革固然是路易十五為了鞏固自身統治、加強中央集權的需要,但是誰也不能否認,此舉也可以結束舊制度法國司法體系的雜亂無章,起到推進法治建設的積極作用。也正因為如此,伏爾泰才堅定地站在國王和莫普的背後,公然宣稱:「我相信國王是對的,既然必須伺候人,不如在出身名門的雄獅下面賣命,因為它生來就比我強壯有力,也不去投奔只和我同類的鼠輩。」然而,在法官們的一致抵制下,莫普主導的司法改革戛然而止。1776年,重農學派的杜爾哥(《舊制度與大革命》中譯為蒂爾戈)在擔任財政總監後,積極推行穀物自由貿易、禁止酒類專賣,取締行會管事會以及取締強制性的道路徭役等符合法國人民根本利益的政策,但也由於法官們的阻撓、國王的軟弱、教會的自私等因素而被迫中斷。莫普、杜爾哥等人旨在挽救波旁王朝的改革的相繼失利導致舊制度的尖銳矛盾長期積壓,以至於積重難返。因此,加速波旁王朝滅亡的,並非改革,而是改革者沒有把改革落到實處,或者在觸及自身特權的時候,總是猶豫不決,優柔寡斷,並在最後關頭放棄了關係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重大改革。在舊制度末年,主事的大臣走馬燈似地更換,遠比改革的切實推進更引人矚目,也更容易讓民眾產生對死抱特權不放的政治精英的仇恨。 在這樣的情況下,對社會現狀日益感到不滿、對政府主導的改革漸趨喪失信心的民眾,在哲學家和文人的辛辣批判中獲得了安慰,逐漸把他們看作是社會的良心,把改革的希望寄託於他們身上。文人、哲學家們在不知不覺中樹立了威望,並且最終得以在大革命中實踐了其倡導的原則。 二、 文人為何會迷戀抽象的原則? 托克維爾概括了18世紀法國文人的共同特徵,認為他們是抽象原則的鼓吹者。他們不捲入日常政治,也無意於政治權力,「終日談論社會的起源和社會的原始形式問題,談論公民的原始權利和政府的原始權力,人與人之間自然的和人為的相互關係,習俗的錯誤或者習俗的合法性,談論法律的諸原則本身。這樣,他們每天都在深入探索,直至他們那時代政治體制的基礎,他們嚴格考察其結構,批判其總設計……他們都認為,應該用簡單而基本的、從理性與自然法中汲取的法則來取代統治當代社會的複雜的傳統習慣。」在托克維爾及其信徒的眼裡,啟蒙哲學家以及後來的革命者迷戀抽象的自然法,置現行的法律、習俗、道德與宗教於不顧,只會導致建立一個「理想國」或者「哲學家的天城」。 事實上,托克維爾對18世紀法國思想界的認知有失偏頗。在1689—1789年期間的法國,並非所有的文人都是抽象的自然法、社會契約論的信徒。從歷史、習俗、宗教去尋找政治改革的合法性的人絕不在少數。譬如,篤信絕對君主制的理論家們和貴族自由的捍衛者如費內隆(Fénelon)與布朗維利埃(Boulanvilliers)紛紛從歷史去探究支持,前者堅持自從墨洛溫王朝以來,國王們便是人民的庇護者,因為他們致力於結束貴族制引發的封建割據狀態,而後者則強調國王及其大臣們總是妄圖建立專制,妄圖打破國王、貴族與人民之間由來已久的契約,扼殺了政治自由。孟德斯鳩也是貴族自由的支持者,他指出英國人的自由誕生於日耳曼的森林裡,「從日耳曼人那裡汲取了他們的政治體制的觀念」。不難想像,君主制的支持者與反對者都可以從往昔的歷史中找到各自需要的答案。而且,在舊制度的法國,擁有特權的等級、機構、團體不計其數,他們也都競相效尤,訴諸歷史、風俗、道德、宗教以及現行的法律,以證明自身特權的合法性。由此可見,圍繞逝去的歷史和現行法律、風俗或道德的爭論,對迫在眉睫的改革而言,毫無裨益。相反,它們只會成為改革的阻力。 職是之故,哲學家們毫不猶豫地拋棄了布朗維利埃、孟德斯鳩們的做法,認為唯有在理性、公正、普遍的法則之上,才能建立全新的社會。重農學派的信徒達爾讓松(d』Argenson)表示,世界不應當由羊皮紙和既定權力來統治,而應該由清晰的理性來統治。不過,最具典型的代表當屬以哲學家自居,後來成為大革命重要領導人的西耶斯神甫。西耶斯認為,舊制度的改革方案,絕不可能存在於故紙堆之中,「我們都知道,愚蠢的學究總是自信滿滿地批判探本溯源、追尋社會技藝之原則的哲學家。對於有益的、卓有成效的思考而言,皓首窮經的博學和庸人懶漢的作品一樣,毫無價值;由於志趣,也由於智慧,哲學家對記載我們先輩的錯誤的大事年表全無興趣;然而,庸才卻費盡心思,事無巨細地記載所有的歷史;他把閱讀與抄寫的能力看作是高貴的品德,看作是所有問題的解決之道。」西耶斯表示,如果凡事都訴諸歷史,都講事實,那隻會陷入專制主義的陷阱,只會助紂為虐,而不能為人們提供「獨立於專制主義、批判專制主義的真理」。對於那些妄圖從過去尋找未來的人,西耶斯不無嘲諷地說道:「罔顧18世紀的進步,卻固守14世紀不放,這算哪門子的社會秩序呢?」 所以,西耶斯旗幟鮮明地主張,18世紀法國人應當有勇氣去探究適合自己一代的「社會技藝之原則」,應當把民族還原為「身處社會聯繫之外的個人,或像人們所說,處於自然狀態的個人」,將之從「人為行使的束縛之下」解放出來,無論這些束縛來自宗教、歷史、習慣、風俗,還是來自家庭。在1789年《人權與公民權宣言》的制定過程中,西耶斯甚至毫不介意有人將革命者倡導的學說斥為形而上學。相反,他對這種「形而上學」還頗有些自鳴得意: 當人們第一次談論為法蘭西制定的國民憲法時,這是形而上學。當人們證明立法權屬於國民而不是國王時,這是形而上學。當人們把三級會議的代表視為真正的代表,並由此得出最有用的真理時,這是形而上學。當人們第一次區分制憲權並依據憲法組建權力時,這是形而上學。當人們敢於在以自己不是特權者為恥的時代攻擊特權時,這是形而上學。當人們在談論等級的比例時,突然抨擊等級制度,認為它是所有國家裡最會製造騷亂最有危害的荒謬,這是形而上學。當人們追問第三等級是什麼,其回答似乎也是形而上學。當人們在2 600萬的居民卻抵不上20萬人的國家裡,宣揚人身的平等、民事權利的平等,宣揚同樣重要的政治權利平等時,這是形而上學。當人們說一個自由的民族是由公民而不是由諸侯和領主組成時,當人們開始為公職竟然能被看作一種財產時感到震驚時,這是形而上學。當人們喊出了「國民議會」的名稱,當人們認為它比「法蘭西三級會議」更為妥當時,這是形而上學。當變成了普通代表第三等級代表自視為國民,並組建國民議會時,這是形而上學。在不到一個月前,人權宣言是什麼?形而上學。如今把稅收的征繳和各級的國民代表聯繫起來又意味著什麼呢?一種准形而上學,但是,它們總有一天會不再是形而上學。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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