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不知道!獨生子女不能單獨繼承父母房產,親戚要來分房
06-13
很多獨生子女都認為以後父母的房產就是自己的了,然而,事實情況卻並不是這樣的!如果父母生前沒有立下遺囑將房產留給子女,那麼在其去世後,房產也包括遺產等都會被其兄弟姐妹等瓜分,子女是不能全額繼承的。
法定的遺產繼承順序是這樣的:
因此,僅憑獨生子女證,不能認定獨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繼承人。如果獨生子女不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房管、銀行、保險、工商等相關機構即無法判斷 繼承人提供的相關材料的真實性,無法確認該獨生子女就是唯一繼承人,相關機構當然不能配合繼承人查明遺產和辦理遺產繼承手續。
原來父母不留遺囑,子女想繼承遺產這麼麻煩,想必這是很多獨生子女想不到的。那麼如何才能保證你的叔舅姑姨不參與到遺產分割中呢?
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定,繼承房產,應當持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和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所以,子女想要順利繼承房產,最保險的方法就是父母在世時立下遺囑,而且在立完遺囑後,應當辦理公證,這樣才能避免將來子女陷入繼承遺產紛爭中。
如果父母生前沒有留下遺囑公證,子女該怎麼辦?
如果父母生前未設立遺囑公證,作為獨生子女的繼承人需要通過辦理繼承權公證的方式繼承遺產或者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繼承遺產,向相關機構出具有法律效力的 繼承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辦理遺產繼承手續。如果父母已經立下遺囑,但沒有經過公證,在父母去世後,繼承人可以提供遺囑原件到公證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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