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年2:除了讀《新概念英語》100遍,我還做過這些瘋狂的事

我在同事那了解到:老闆以為我只有堅韌,靠著努力才能走到今天。然而,我從小學開始就是學霸。在每個階段,我都不是全校最優秀的學生,但一直都在進步。這意味著,我也從來沒退步過。

坦白說,我不是最勤奮的學生——我一直想偷懶,這樣才有時間去看卡通片、踢足球、玩遊戲。我更不是乖學生,以前逃課去網吧打魔獸是常有的事。但我十分清楚,只有成績足夠好,做那些事情才不會成為我的污點。

我特別善於總結。每次失誤或者挫折之後,我都會找原因,以及思考更好的辦法。所以,每次考試做錯的題,我一定不會再錯第二次。同樣的錯誤,我不會再犯第二次。如果真要問我如何成為全校第一的秘訣,只有兩條:第一,有資格和其它學霸一較高下;第二,犯的錯誤比別人更少。

我的學習能力,也許有天賦的因素,但我相信後天培養更重要。因為天賦就放棄努力,也就等同放棄了更好的人生和未來所以,我想把自己的學習經歷和大家分享。

我曾多次提到過讀《新概念英語3》100遍的事情,但我不僅僅做了這件事而已。以下,就是更全面的秘辛。

我直到小學畢業的那個暑假才開始接觸英語。也許是因為我天生對語言比較敏感,又善於模仿總結,初中時英語成績非常好,每次考試都是全班第一。初二時,我參加全國英語競賽,居然拿了全國一等獎。

在那時的我看來,英語很簡單,無非就是固定元素的組合——26個字母,以及各種發音。只要發音是對的,組合順序是對的,學起來自然很簡單。學業是容易的,但要說好英語並不容易。我算是半個英語啞巴。

幸好,在高中時有李陽瘋狂英語——那是一種不斷重複的學習方式。但我從來都沒有像要求的那般瘋狂地、大聲地、怪異地讀英語。

我愛看的《青年文摘》每一期都會附上《瘋狂英語》的一些典型句子。那些句子,通常都是心靈雞湯和名人名言,比如:

The only thing to fear is fear.

Better doing than nothing.

這些簡短有力的句子,直指人心,許多至今我仍然懷念在心。

我就小小聲地朗讀,可能每一句都重複了不下50遍。簡單、粗暴,卻也十分有效。它不要你學習繁雜的語法,而是鼓勵你在場景和句子中去理解英語文化,並且結合到你的生活中去。

單純記單詞,是沒有多大意義的。而那時為高考努力的同學們都在努力地抱著《大英詞典》或電子辭典記單詞呢。當然,只有朗讀經典句子並不夠,還沒能足夠應付考試和實現交流的目標。

於是,高三我用了3、4個月的時間,天天都聽《瘋狂英語》的三卷磁帶。書的要求實在太高了:初級是聽寫填空,中級是填句子,最高級是複述。所以,我放棄了。但有一個原則我認為特別好——不看內容,就只是聽,聽久了就自然找到感覺。

內容有VOA慢速的、BBC中速的,也有美國總統布希的演講,甚至有印度、韓國、日本的本土口音英語。最開始的時候,一句只能聽下來幾個單詞,但是時間和重複的威力慢慢顯示出來了。差不多在第3個月結束時,量變引起質變,我突然發現自己能聽清每一個單詞了。

最大的感受是——英語聽力考試每次都覺得很慢,邊聽就邊把題做完了,而且每次聽力都是滿分。然後很意外,閱讀理解和寫作的分數也順帶刷了上去。原本我的英語成績在120分左右徘徊,突然就飆到了140多分。我還拿了全市的高考英語單科狀元呢。

我就只是這三餅磁帶反覆地聽——我的復讀機都快冒煙了。每天早上聽一次,中午放學又會聽,然後晚上也花2~3個小時聽。秘訣就在於,把一個事情摸透,其實掌握起來就不難了。相反地,如果總是變換學習材料,就不能深入掌握它。

秉著這樣的原則,我大學的時候,又讀了《新概念英語3》100遍。我不是背誦,這樣太難受,我先實現一個能達到的小目標。

我是這麼做的:

每一次只以一課為目標,讀完一課我再繼續下一課。100次我又分成很多個小片段,一次讀上7遍。這樣每天我只需要找到7個大概30分鐘的時間段,就能夠完成50次。其實同一篇課文讀很多次,也很自然能背誦下來。我現在都記得第一課是《A puma at large》,課文的開頭是:

Pumas are large,cat-like animals which are found in America. When reports came into London Zoothat a wild has been spotted, experts felt obliged to investigate.(憑記憶打出來的)

當記住了一篇新課文,也就記住了一些新單詞,以及典型的英文句法。

另一方面,我做記錄。每讀一次我就畫一筆,每一課都布滿了密密麻麻的「正」字。Record這麼恐怖,每一個看到的人都會嚇一跳吧。2個月過去了,就是600個「正」字。此時,你想要停止都不可能了。它已經成為一個壯舉,完成它,我就是自己的英雄。事實上,我也真的完成了!

從此以後,我就正式告別了啞巴英語,大學口語考試滿分。四、六級考試,我沒複習過,卻也分別考了581和574的高分。

這就是我一直以來的信條:Practice makes perfect.

我沒有多努力,只是做好一件事,讀了一本書——100遍而已。

紙質版的記錄,比起電子檔的記錄更加有力量。別人看不看得到你的成就,其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自己一直都能看到自己在進步中。

此後我就再也不怕說英語,和外國朋友交流都很自如流利。但所謂學無止境,國慶去韓國參加商務會議的感受很深刻:如果想在國際上發出自己的聲音,自信以及英文表達能力都是不可或缺的條件。

我的英語水平還需要再磨練磨練。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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