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種姓制度
?雅利安人侵入南亞次大陸以後,將被征服的土著居民稱為「達薩」,意為敵人。以後越來越多的戰俘變為被役使的奴隸,「達薩」一詞也就用來表示奴隸了。至公元前11世紀左右,伴隨著階級的產生和國家的出現,體現階級壓迫的種姓制度也在逐漸形成。「種姓」一詞在梵語中稱為「瓦爾那」或「迦提」。「瓦爾那」意為「色」、「種」等。而「迦提」有「族籍」、「出生」等意。
最初雅利安人只是將自己與土著居民區分為兩個種姓,隨著社會分化加劇,雅利安人內部也分裂為三個種姓,於是整個社會便形成界限分明的四個等級,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為了維護這種等級制度,統治者一方面編造出諸神分割巨神普魯沙時,其口、雙臂、雙腿及雙腳分別變為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的神話,從而使種姓制度披上一層神聖的外衣。
另一方面又制訂出許多「達磨」(意為「法」),為各種姓的社會地位、權利、義務和生活方式作出嚴格規定。婆羅門居種姓之首,是專門的祭司貴族集團,他們不僅壟斷宗教、文化大權,還通過充當國王顧問等形式影響國家行政。剎帝利為種姓第二,是軍事行政貴族集團,其基本職業是充當武士,國王通常也屬於這一種姓。
第三個種姓吠舍是從事農業、手工業和商業的平民,他們必須以納稅和「布施」等形式供養前兩個種姓。第四個種姓首陀羅,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及雅利安人中失去公社成員身份的貧民,他們或為奴隸,或為僱工,為高級種姓服務是他們的義務。前兩個種姓完全以剝削為生,不從事任何生產勞動,而後兩個種姓便是他們剝削、奴役的對象。前兩個種姓與後兩個種姓的對立,是奴隸主階級與勞動人民的對立。種姓制度是維護奴隸主階級統治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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