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百科462期:陪審團制度的是與非

2015-06-05 16:27 | 網易新媒體

《十二公民》翻拍自美國經典法律片《十二怒漢》

  在好萊塢商業大片和國產圈錢爛片的夾擊之下,電影《十二公民》的票房雖不甚理想,但卻贏得了觀眾的口碑,在當下國產電影中為數不多值得看的一部。翻拍自美國經典法律片的《十二怒漢》,不僅沒有丟失原版中的故事情節和戲劇結構,還特別融入了很多中國元素,讓人印象深刻。

  原版電影之所以能成為經典很大原因在於它講述了一個激動人心的「以少勝多」的故事,而這故事背後反映的是美國司法審判中的陪審團制度。

  「孤膽英雄」不常見

  在美國憲法修正案第六條中就有這樣的規定,一切刑事訴訟中的被告都享有公正陪審團迅速而公開的審判的權利。雖然各州的司法實踐略有不同,但美國的陪審團制度大致可以被理解成由十二位普通公民組成陪審團,在法庭上根據法官的指示,分析控辯雙方的陳述和展示的證據,然後在一個獨立的空間內進行商議,確定被告的犯罪事實是否成立。這個商議的過程通常需要十二個陪審員得出一致意見,也就是要出現12:0的投票結果。

  在不同版本的電影中,故事的走向都是八號陪審員在只有自己一個人堅持嫌犯無罪判定的情況下,不懼多數的壓力,理性分析,各個擊破,最後扭轉局勢,成功說服其他十一位陪審員改投無罪。

  然而這一切都只是電影,現實生活並沒有這樣「力挽狂瀾」的好戲。

  在美國的大多數案件里,陪審團最後的商議結果都是少數服從多數,無論最初多數意見是同意有罪判決還是宣告無罪,只有極少數的情況下少數人在商議階段能夠成功說服多數人,而且這極少數的情況指的也是3到4名陪審員而不是孤膽英雄靠著相互支持才有可能走到最後,實現驚天大逆轉。

  一個「打」十一個?這種事還是在葉問那裡更容易出現。

  當然,例外還是有的。例如對水門事件的審判中,陪審員商議的過程就是現實版的《十二怒漢》。這樣的案例雖然稀少,但是一旦發生,其所帶來的影響難以估量。因此美國大眾對這類故事的熱烈追捧也就可以理解了。同時這也反映出美國人寄厚望於能夠真正發揮作用的陪審團。

  12:0的意義

  想成為英雄?那你就要儘力做到說服那些與你意見相左的人。最終達成陪審團制度中的一致同意原則。

  為什麼要堅持全體一致同意的原則?因為陪審團的目的就是要宣布真相,而真相只有一個。如果所有陪審團不能就一個裁決表示一致同意的話,那麼真相也就無法宣布。與多數決定相比,有了一致同意的要求,陪審團只能發出一種聲音,最後的結果也就顯得更有權威性和終局性。

傳統的陪審團制度

  一致同意的原則現今也面臨越來越多的挑戰,反對的意見是如此嚴苛的規則容易造成妥協和僵局陪審團的現象。因此,大法官劉易斯·鮑威爾就贊同允許州刑事陪審團無需意見一致就可以做出裁決,他認為:「陪審團必須意見一致不僅無法讓十二個人達成一致意見,反而使得沒人同意,所有人都只是妥協,這樣的妥協往往缺少理性的思考。」

  但是問題並沒有徹底解決,新的爭議又出現了——多少票可以稱得上是多數呢?在隨後的法律解釋中,大法官們認為刑事判決必須要求超多數,即 9比3的結果才算合憲。這樣的解釋貌似給棄用一致同意的原則開了一個口子,但也只有兩個州同意在重罪案件中適用不一致同意的原則。可見,在面對重罪案件的時候,明確、統一的意見依然佔據了統治地位。

「 hi,看「易百科」,請上「我愛熱可樂」哦,域名www.52rkl.cn 」

  不過這只是刑事案件中出現的情況。早在1879年,加利福尼亞州就允許民事裁決只需3/4多數同意即可通過。20世紀70年代中期,超過一半的州都允許在民事案件中採用非一致同意裁決。到現在為止,只有14個州和聯邦法院在民事陪審案件中實行一致同意的原則。

  面臨挑戰的還不只有一致同意的原則,現代社會中陪審團的人數和人員構成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為什麼陪審團成員的數量是十二?似乎也只能用歷史傳統的影響來回答這個問題。不過,早在美國最高法院規定陪審員必須是十二名之前,美國不同的州在審判對不同性質案件時所採用陪審員規模是本來就是不同的。如果硬要給十二人陪審團一個存在的理由的話,只能說它只是一個「歷史的意外」。

  實際上,贊成小型陪審團的人也有不少。他們認為這樣可以少佔用公民的時間,也可以縮短審判的時間,盡量減少僵局陪審團的出現,同時陪審員的選拔程序也更快。不過涉及到司法公正的問題時,經濟效率上的考慮就顯得毫無意義。

  「十二怒漢」真的只是男性白人嗎?

  如果你認真看過《十二怒漢》,你可能還有這樣的疑問,為什麼完全看不到女性的身影,也沒有黑人陪審員?

  用現在的眼光來看,完全可以被扣上「政治不正確」的大帽子。這確實反映了電影背後的時代局限,就像投票權在美國曾經受到限制一樣,陪審員資格在歷史發展過程中也會受到諸多限制,其中最明顯就是性別和膚色。

《十二怒漢》劇照

  女性陪審員的地位是隨著女性投票權運動的興起而逐漸成為現實的。猶他州在1898年成為首個允許女性擔任陪審員的州,緊隨其後的是1911年華盛頓以及1913年堪薩斯州。但是投票權的擴大並不意味著陪審員資格的自動獲得。懷俄明州和科羅拉多州在19世紀賦予女性投票權,但直至20世紀40年代才授予女性擔任陪審員的權利。

  認為女性不能勝任陪審員的理由是女性不應該受到審判的「腐化影響」,法庭上發生的都是瀆神、淫穢的語言以及對不道德和人性最無恥行為的展示,女性應該迴避。而且女性還被認為容易被情緒控制,沒有能力維持有邏輯的理性論證。不過隨著最高法院對陪審員充分代表性的要求的提高,社會各階層,包括女性的名額額也越來越得到保障。

洛杉磯最早的女性陪審員

  美國黑人的陪審資格比他們的投票權來的還要晚一些。雖然內戰後頒布的憲法第15條修正案授予了黑人投票權,但是在1880年最高法院才認為地方州明確禁止黑人參與陪審員工作違反了平等保護條款。

  但即使如此,他們含糊其辭的說法也給排除黑人擔任陪審團成員留下了空間——有些地方仍然可以通過控制其他諸如不動產所有、公民、年齡、教育程度等條件來挑選陪審員。這樣導致的結果就是黑人兄弟們在這些條件面前被無情地剔除。

  直至20世紀50年代,在南方一些大的州中,黑人才偶爾擔任陪審員。在南方的一些農村地區,從未有黑人陪審員出現在法庭上。

  爭議與發展

  美國的陪審員制度在應對社會的發展,也做出了積極的改變。但是對它的指責依然可以寫滿好幾頁紙。最為人詬病的是陪審員的「無知」。

  陪審員制度的設置最初是為了讓普通公民根據常識來對案件進行判斷,但是在批評者看來,擔任陪審員的公民教育程度低於平均水平,他們似乎無法理解法律,作出判斷時並不是根據證據而是受控於那些表現出色的律師。

  這樣的陪審團審判,嚴重歪曲了建國元勛們所理解的那種形式,審判轉變成了僅僅是律師間能力的較量。而在這場較量中,好運大多會眷顧更優秀或者更狡詐的選手,而無關法律或案件本身的公正性。

  陪審員的構成也會影響到最後的審判,尤其是陪審團中的種族因素。在對某一案件的報道中,人們通常會關心陪審員中白人、黑人、亞裔、母語為西班牙語者或拉丁美裔的構成,因為這些因素會影響到案件最後的審判。所以有人調侃,在英格蘭,審判是在遴選出陪審團的時候開始的,可是在美利堅審判則在遴選出陪審團之後就結束了。

  除此之外,陪審員制度在很多人看來已經過時,它們的存在往往會阻礙經濟的增長,甚至對國家造成損害。例如在訴訟涉及到大公司的時候,陪審團們往往會對弱勢的一方表示同情,而對強勢而富有的大公司充滿敵意,甚至影響到最後的審判結果。代入感極強,以為自己是現代版羅賓漢。

  無論受到了多麼強烈的反對,美國的陪審團制度並沒有消失,反而一直堅實地植根在聯邦和各州的憲法、歷史和傳統中。這是因為陪審團制度與美國的分權制衡的思想相一致。美國的立國之父們在制定憲法時也很重視陪審團,因為它和代議制立法機關一樣重要。

  由於陪審團是由普通的公民組成,不屬於任何政治勢力,所以他們可以對政府權力的腐敗做出制約,而且由於他們人數分散,彼此不相識,只為單一審判聚集,案件結束立即解散,所以更難被賄賂,有時候還會對單個法官進行平衡。

  陪審團的存在還在於它擁有巨大的挖掘事實的能力。在審判一個案件時,作為一個集體的陪審員比單個人所能記住的證據更多更充分,而且他們可以根據自身的經驗,從不同角度觀察,彌補其他人錯誤。

  在《十二怒漢》中,正是5號陪審員憑藉自己對刀具使用的認識以及9號陪審員通過發現女證人鼻子上的印痕從而斷定她眼睛近視才扭轉了最後的局勢,推翻了被告殺人的認定。

  在樂觀的人看來,美國的陪審團制度不僅一直存在而且運行得很相當不錯,如果需要改進的話,應該聚焦在庭審過程中證據的展示和公派律師對被告人的積極辯護,而不是陪審團規模和一致同意原則。因為陪審員評判的唯一標準就是所有的證言證詞,如果過程展示充分,相互質詢合理,陪審團們自然會做出公正的判決。不過這當然不會順利說服悲觀的小夥伴們,關於陪審團的爭吵依然會進行下去。

  文|奚應紅

推薦閱讀:

宋冰:在美國旁聽陪審團審判
從陪審團的變遷,看陪審團制度是否適合中國

TAG:制度 | 陪審團 | 百科 |